三、构造运动的周期性和阶段性

在地球演化历史中,构造运动无论是水平运动还是垂直运动,都表现为比较平静时期和比较强烈时期交替出现。在比较平静时期,运动速度和幅度都小;在比较强烈时期,运动速度和幅度都大。在漫长地史发展过程中,曾有过多次构造运动相对缓和和相对强烈阶段,因而使构造运动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构造运动从缓和到强烈,叫做一次构造旋回。一次构造旋回往往要经历 2 亿年左右的时间。

地球历史每经过一次大的构造旋回,都要引起世界性的或区域性的海陆、气候、生物、环境的巨大变化;同时,一次大的构造旋回还往往包括若干次一级的和更次一级的构造旋回,导致区域性的或局部性的地理变化。构造运动的周期性,自然也就决定了地球历史发展的阶段性。所以地史可以划分为许多代,代又分为若干纪,纪还可分为几个世,就是这种阶段性的反映。

虽然构造运动具有全球的周期性,但不同地区又有自己的周期性,而且不能认为每次构造运动都会波及整个地球,也不能设想每次构造运动在所有地方都会有相同的反映形式。例如,从晚第三纪以来,喜马拉雅山从古地中海升起,上升幅度达七八千米;而在同一时间,江汉平原地区却表现为缓慢下降,沉积了近一千米沉积层;在内蒙古高原地区表现为断裂活动和大面积的玄武岩喷发活动。

应该指出,在板块构造学说出现之前,对于构造运动在时空的表现规律,其主导认识是构造运动具有全球的同时性,承认有统一的构造旋回,具有可对比性。板块构造学说兴起后,认识到岩石圈板块是以大致均匀的速率不间断地运动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构造旋回的存在。但更新的理论对于这一客观存在必将会做出新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