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王子为啥变成傻子

我们已经知道人脑是思维的器官,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但是光有头脑还不能产生意识,或者说人脑本身并不能产生意识,只有在人脑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时,它同这些影响之间产生相互作用,才能产生意识。如果只从脑的本身去寻找意识的根源,那就很可能犯不必要的错误,很容易滑入唯心主义的泥坑,因此要想正确完整地把握意识的本质,必须把意识看成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对意识的理解。这一理解的正确性已得到了无数活生生的事例的证明。

1828 年 5 月 26 日,在德国纽隆旦尔克城中,一个市民去街上散步,忽然他发现一个穿着古怪的青年依墙而立,他的神情显得十分疲倦,时而摇摇晃晃地勉强向前移动。这个市民觉得十分奇怪,便上前询问。然而不管问他什么,他都是用拉丁语重复几句别人听不懂的话。这个市民就只好按他手中所拿的一封信上的地址将他领到某骑兵中队 W 大尉的住所。大尉恰巧不在家,佣人见那青年又饥又渴的样子,便拿来一小块肉和一杯啤酒请他吃,不料他只吃了一口便恶心得直吐,后来换上面包和凉水,他才狼吞虎咽地大嚼起来。W 大尉回来后问他是什么人,有什么事,他也是一问三不知,只是反复用拉丁语重复几句“我想当一名我父亲那样的军人”之类的话。大尉见状, 只好将他带来的那封信拆开,只见上面写道:“这个青年是一个孤儿,父亲生前就在 W 大尉所在的骑兵团服务,他从小由我抚养,但从未出过门,现已长大,请你将他收留入队。如不行的话,随您怎么处置,就是杀了他也在所不惜。”信是用德语和拉丁语写的,出自一个人的手笔,末尾用代号署名。大尉感到此事十分蹊跷,便将他送交警察局。警方对他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但给他纸,却能熟练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卡斯巴·豪瑟”。据此,很多人都

认为他不是个白痴、狂人,便是个野人。但是,法官费尔巴哈却认为此事的背后可能隐藏着罪恶,便开始了一系列的调查。根据法院的命令,对卡斯巴·豪瑟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他的身高只有 1.44 米,估计年龄还不到 17 岁, 发育基本正常,手小巧,胳膊上种有牛痘,右臂有打伤的痕迹;目光呆滞, 表情如同幼儿;手指除了拇指和食指可以对握外,其余的均不能弯曲,因而不能用整个手指握东西;膝盖已经变形,双腿似乎支撑不住全身的重量,因而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地如同刚学步的孩子。他的视觉也很特别,如非常怕光, 因而白昼视觉很差,但暗视觉却特别敏锐。晚上,可以辨认出 180 步以外的马匹的数目,还能在暗中识别明度不同的青、绿等颜色;听觉特别敏锐,可以像盲人那样仅凭脚步声就知道是什么人来了;嗅觉也比一般人灵敏得多, 能闻到放在很远的他从未接触过的食物,如烟、酒、肉等的气味,并感到恶心。但他的智力却如同一个幼儿,例如,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却以为镜子后面还有一个人;不能区别生物和非生物,自然的东西和人造的东西;对于男女的差别,也只能靠服装的不同来加以区别,但特别喜欢女装,会话能力极其有限,只能讲 6 个词和几句简单的拉丁语,但对于自己仅知的几句话发音都非常清楚而流畅。在费尔巴哈的热心要求下,当地政府委托大学预备中学的道默教授收养并教育他。在道默教授一家温暖的照料和耐心的教育下, 卡斯巴·豪瑟开始学习书写、会话、算术等,甚至在人们的鼓励下开始写过去生活的回忆录。虽然写出来的东西像小孩子似的混乱而矛盾,但使人们对他的身世有了一些了解。根据他的回忆,他过去一直被关在一个黑暗、狭窄的地下室里,整天光着脚,只穿衬衣和衬裤。每天由一个男人给他送来面包和凉水。虽然他从未看清楚过这个人的相貌,但过个人却教他说过几句话, 甚至手把手地教他写字。在放他出来之前不久,还从背后抱住他的胸部教他走路。由于痛苦和恐怖,他有时就喊叫起来,因而就时常遭到毒打,手臂上的伤痕便是在一次毒打之后留下的。一天晚上,这个男人把他背出了地牢, 塞进了一辆马车,并命令他头朝下,不许看外面,直到临下车前才给他穿上外衣,到了城里便塞给他一封信把他赶下车来。经过周密的调查,费尔巴哈终于发现卡斯巴·嚎瑟就是 1812 年 9 月 9 日出生的巴登大公国的王子。当时曾传闻他出生后不久就病死了,其实他并没有死,而是被争夺王位的宫廷阴谋家将他同别的婴儿进行调换,然后被当做人质扣压了起来。开始,他一直由一个性格忧郁的女人抚养,3~4 岁后就被关入了地牢,直到 17 年以后由于他继承王位已经不可能,从而失去了人质的意义时才被释放出来。由于卡斯巴·豪瑟正在写回忆录的消息在国内外很多报刊上登载了,因而引起了宫廷阴谋家极大的恐慌。1829 年 10 月,卡斯巴·豪瑟遭到了暗杀,但幸而伤势不重,不久就恢复了健康。为了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他离开了德国,被一个英国贵族带到英国抚养。经过了多年的学习,他的智力逐渐接近普通人的水平,然而他最终还是没有逃脱阴谋家的魔掌。1833 年 12 月 14 日,他又

一次遭到暗杀,三天后终因伤势过重结束了生命,死时年仅 22 岁。

卡斯巴·豪瑟从小离开了人类社会,经过了 13 年地牢生活。尽管他 3~ 4 岁以前的生活基本上还算正常,而且整个关押期间还同一个人有接触,甚

至学过简单的会话和写字等等,但当他 17 岁返回正常的人类社会时,心理发

展水平还不及幼儿,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比白痴好不了多少,根本没有 17 岁青年所具有的那种丰富多彩的意识活动。后来虽经人们精心教育,但智力仍不及常人。过去人们都把王子说成是“真龙天子”,是天生的“灵童”,

可是他脱离人类社会,不接触客观实际,虽有一个人的大脑,但却也免不了是个傻瓜和笨蛋。

无独有偶,我国明代中叶,明成祖朱棣在夺取惠帝的皇位时,也曾把惠帝不满 2 岁的少子朱文圭囚禁起来,与世隔绝。经过五十五个春秋,当他被救出来时,虽已年近花甲,却竟“牛马不能识,兄长皆不认”。

据文献记载,自 18 世纪以来,世界上已经发现被野兽抚养大的小孩约有

30 多个,其中有羊孩、猪孩,还有熊孩、豹孩,但是发现最多的还是由狼养大的狼孩。据 1871 年的统计,仅印度的英国占领地一年就有 5000~6000 个孩子被狼叼去,其中的幸存者就成了狼孩。在印度狼孩中最有名的就是 1930

年 9 月在加尔各答西面约 1000 公里的丛林中,发现的两个女孩卡玛拉(8 岁) 和阿玛拉(1 岁半)。据推测,她们俩大概是在半岁左右被狼叼走的,不知何故狼非但没有吃她俩,反而把她俩喂养起来。救回来后,这两个孩子的行为完全和狼一样,白天睡觉,晚上嚎叫,不会说话,只会像狼那样嚎叫和发声;爬着走路,用手抓食,惧怕人类,一旦有人接近便露出牙齿作防卫状态, 而对于猫、狗等动物并不惧怕,似乎还有一种亲近感。总之她俩没有人的社会行为和意识。经过了 4 年的训练,卡玛拉只能听懂几句简单的话,仅学会

了 6 个词。17 岁那年,智力只相当于 4 岁的小孩。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有了健全的大脑、正常的机体,还只是心理发展和产生意识的前提,如果离开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环境,缺少人的交往,心理仍然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人的意识之花便不能放出应有的光彩。

即使一个人处于正常的社会环境中,一时被剥夺了必要的刺激,也会出现意识异常现象。加拿大心理学家柏克森与他的同事曾作了剥夺正常人感觉的实验研究。他们征求了十几个志愿的大学生,让他们分别单独居住在隔离室中,隔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甚至包括光线、声音和触摸的感觉。他们穿戴了特别的衣服、手套和鞋帽,室内的空气流动和温度也保持不变,尽量使对他们的视觉、味觉、嗅觉、触觉的刺激降低到最低限度。尽管食物供应极好,而且在隔室中呆的每个小时都有很高的报酬,而那些大学生时间不长就变得烦躁不安,心神不定,无法集中注意力思考问题,幻觉也开始产生, 出现了一些异常的意识活动,一个个都无法坚持继续实验下去了。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的启示:不仅人的意识的发展,即从出生时没有意识, 到成熟时具有成人的意识,离不开社会环境的作用,人的正常的意识活动也是不能离开环境的不断作用而存在的。现在人们的科学实践活动已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宇航员被送向太空,潜水员被送到海底,当他们长期远离人间单独生活工作时,常常受到可怕的孤独感的侵袭,甚至出现幻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科学家们在飞船上,在潜艇里安置巨大的彩色电视屏幕,使他们时刻能收听收看到人类社会家庭、学习、工作的生活景象,收看到地球上各种自然景色,还可以与家人通话。尽管如此,他们也不能太久地忍受单调的生活刺激,还是要经常轮换,以回来感受人间烟火的气息。科学家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由于他们认识到了意识活动的特点,认识到了意识活动对客观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的作用的依赖性。所以正确地把握这一点,不仅有理论意义,也有重大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