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钱通行——秦统一货币

秦统一中国,也统一了货币。秦结束了以前的战国时期货币形状各异、重量悬殊的杂乱状态。

在秦国早期铸造的圆钱和半两钱基础上,规定了全国统一的货币形制,统一的货币重量,统一的铸造模型和铸造官署。还包含统一的货币规格和比价,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货币,从而保证了统一货币政策的实施。

秦王朝统一货币,在我国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壮举,开启了我国货币历史新纪元,在当时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也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秦国早期的铸币

秦国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朝廷集权的封建制朝廷,其货币的统一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秦国早期的铸币,其出现、发展和变化直至最后统一,在我国货币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在秦统一之前,秦国开始铸造了铜质圆形圆孔的圆钱和圆形方孔的半两钱等,并建立了黄金、布、半两钱三等的制度。这些钱币及其相关政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货币奠定了基础。

秦国铸币的出现是在秦献公时期。公元前383年,秦献公把国都迁到栎阳,其位置大致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官庄村与古城屯村之间。这里当时是商人必经的商道,秦献公在这里“初行为市”,就是开始设立市场,设置市吏,管理市场贸易,征收市税。

市税收的是货币,就是秦国当时自己铸造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纷纷弃农经商,影响农业自然经济的稳定。

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大力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其主要措施,是以货币形式征收商人的关卡过往税和市场营业税。此外,还在公元前348年实行了“初为赋”,向全国人民征收口赋,口赋也是以货币的形式征收的。

从秦献公和秦孝公时商品交换的发展程度来看,朝廷的许多税收项目要求以货币形态支付,如果没有本国的铸币是不可能的。

当时秦国的铸币是铜质圆钱,采用圆形圆孔的周圆钱形式,按其重量可分一两型和半两型两种。这是秦币的早期形态,也是方孔钱的前身。

圆钱是由玉璧和古时的纺轮演化而来的。圆钱是沿用璧、环的专称来称其形体的。

《尔雅·释器》记载:“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引文中的“肉”是指边,即穿孔至廓之间的实体;“好”是指璧、环居中的穿孔。可见圆钱与玉璧之间的关系是有联系的。

战国时期的圆钱,据货币单位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三大类:一是以“两”为单位的秦国圆钱;二是以“釿”为单位的两周、三晋地区的圆钱;三是以传统货币单位“刀”为名称的齐、燕圆钱。

由于秦国的逐渐发展并成为后来统一天下的强国,因此在战国时期,秦国圆钱对后世来说显然更有意义。

秦币在秦惠文王时期又有了发展和变化。

公元前336年,秦惠文王开始实行“初行钱”,铸造和发行圆形方孔半两钱。“初行钱”不等于说秦国这时才开始铸钱,在这之前,钱币多为私人所铸,在此之后,秦国摈弃了圆形圆孔钱,定型为圆形方孔半两钱,使秦币由试行阶段转变为正式全面铸行时期。

从出土文物看,秦惠文王半两钱笔画有方折、圆折,钱文字体比战国时期半两渐呈方形,钱径在2.5厘米至2.7厘米,重量2.7克至4克。周边较圆,钱体较薄,出现有外廓,铸口铜茬较窄。

此外,圆形方孔钱的钱面只标面值,没有地名,说明代朝廷专铸制度进一步确立。不许地方上擅自铸钱,也严禁私人铸钱。

秦惠文王时的半两钱的流通范围,西至河西走廊;东至山东、江苏,北达内蒙古,南抵广州市,东北到达辽东半岛,西南进入大渡河上游,说明秦半两钱是全国通用的货币。

秦惠文王铸造这种货币有观念上的原因。

战国中期,“天圆地方”之说广泛流行,秦国取这种币形,就是这种观念在货币上的反映。秦币此后大小轻重虽时有变化,但圆形方孔再无变更。

秦惠文王所铸圆形方孔半两钱,是我国古代货币史上的一件大事,表明秦国在某种程度上开始统一货币,也为后来秦始皇统一货币奠定了基础。

秦半两钱主要在秦国境内流通,在其他诸侯国流通的数量很少,因为币值不统一,换算困难。所以,钱如要带出国境,必须换成黄金或布,按法律规定的比价折算。

由此可见,黄金和布这两种货币是各国都通行的。同时也证明,秦币分为黄金、布、半两钱三等的制度在战国晚期就已形成。

布与半两钱之间有法定的比价,一般是“钱十一当一布”。刑徒如果向官府领取衣服,就要按11的倍数缴钱。比如男性城旦,冬衣每人缴110钱,即10个布;夏衣每人缴55钱,即5个布。按法定比价,刑徒领取衣服可以缴布,也可以缴钱,这说明布当货币普遍存在。

当时的布、黄金和半两钱分为三等:黄金为上币,半两钱为下币,布为中币。

把货币分为三等由来已久,春秋时期的管仲在《地数篇》记载:“先王各用其重,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秦国把货币分为三等,既与实际相符,也符合传统习惯。

黄金作为上币,表示其为贵金属,用作大数目的支付。秦国对立大功的人常用黄金作为重赏。

黄金作为货币的出现,在货币史上是有意义的,从此基本上奠定了我国封建社会贵金属与铜币并行的货币格局。

[旁注]

秦献公(公元前424年~公元前362年),《世本》称秦元献公,《越绝书》称秦元王,《史记索隐》记载名师隰,《吕氏春秋》记载公子连。战国时期秦国国君。在位期间,迁都并扩大商业活动,推广县制等,为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奠定了基础。是秦国实现再度崛起的奠基人。

秦孝公(公元前381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秦国国君,谥“孝”。在位期间,重用商鞅实行变法,迁都咸阳,建立县制,外合诸侯等,国力日强,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 是指战国时期秦孝公即位后,任用商鞅采取的图强改革措施。包括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朝廷。

三晋 春秋战国时期的3个诸侯国。公元前438年,晋哀公死,晋幽公即位。晋国因为没有同族的支持,力量薄弱。因此,韩、赵、魏3个诸侯国瓜分了晋国剩余土地,只把绛与曲沃两地留给即位的晋幽公。从此,韩、赵、魏称为“三晋”。

秦惠文王(公元前354年~公元前311年),又称秦惠王或秦惠文君,秦孝公之子。战国时期秦国国君。惠王朝的大批能臣,如张仪、公孙衍、魏章、司马错等,造就了惠王朝的辉煌,也反映了秦惠王的识人用人的本领。

天圆地方 古代阴阳学说的一种体现。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阴阳学说乃其核心和精髓。古人把天地未分、混沌初起之状称为太极,太极生两仪,就划出了阴阳,分出了圆的天和方的地。

城旦 先秦时期秦国的一种筑城4年的劳役。夜里筑长城,白天站岗。男子为城旦,女子为舂。舂就是舂米。因城旦与舂在刑罚上同一类别的惩处,后世历史文献中常称之为“城旦”或“城旦舂”,若特指对女性犯人的处罚,就当称之为“城旦舂”或“舂”。

管仲(约公元前723年或公元前716年~公元前645年),史称“管子”。周穆王之后代。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管仲经好友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就是丞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有“春秋第一相”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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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惠文王在执政之前,秦国的世族贵胄们在自己的食邑内都有各自一种用以交换日常所需物品的等价物,比如布币。总之,还没有全国通行的一般等价物。

秦惠文王在公元前336年实行“初行钱”的货币政策,为商品的合理交换提供了标尺,为统一税收做了铺垫,加强朝廷的财政征收能力和效率,有利于经济往来的便利,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随着行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国君集中资源的显著优势,从而为朝廷“机器”的运转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