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在子女的同学或朋友来访时的礼仪

培根曾说过:“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我国的古语中也有“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非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这都说明一个人是否能交到几个益友、诤友即好朋友的重要性,也正因为这样,做家长的应当重视自己子女的交友问题,而子女的同学或朋友来访时,家长能否给予礼貌的对待,也同样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问题。

首先,家长应尊重子女的同学或朋友,并尊重他们的友谊。当子女有同学或朋友来家时,如果家长方便,也应该出来欢迎,热情招呼并帮助子女进行接待。若居住条件较好,可以让子女和同学或朋友进屋里小聚。若居住条件较差,又不能回避的话,至少家长应尽量不干扰,不影响孩子们说话和娱乐。

其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的言行应该成为子女的榜样。家长本身的言行必须符合文明礼貌的要求。如发现自己的邻居或朋友当着孩子们的面说粗俗话,开低级趣味的玩笑,家长应要求他们停止,并婉请他们暂时回避。因为这不仅会影响子女和子女的来客,而且还会伤害子女的自尊心, 使他们在同学或朋友面前感到难堪。

再次,家长对自己子女和同学或朋友间的交谈、娱乐不干扰,并不意味

着不加关心、不加引导或不加指导,如果发觉他们是在说不正当的话或搞不正当的活动,家长必须及时以平等的态度去给予帮助和指点,以使他们的友谊健康发展,这样做,与礼仪的要求并无矛盾。

第四,若子女和来访的同学、朋友欢迎家长与他们一起聊天和娱乐,家长应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若上门的同学、朋友是难得来的,有条件的话, 家长应主动热情地留饭。

第五,若子女的同学或朋友来访是由于遇上了困难,家长只要确有可能, 也应从旁给予帮助。

第六,若子女与来访的同学、朋友发生意见纠纷,家长不应坐视不管, 而应主动关心、帮助解决,但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而不可袒护、包庇自己的子女。

第七,当子女的同学或朋友告辞时,家长如果方便的话,也应热情相送, 并欢迎他们下次再来。

作为家长,应注意引导子女进行必要的娱乐活动,但不宜带他们去舞场。因为中小学生毕竟还幼稚单纯、好奇心强、免疫力差,在复杂的地方跳舞, 容易被人引诱而走上邪路。而最好开展一些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如郊游、集邮、下棋、打球,也可以组织同伴唱歌跳舞,在紧张的学习之余,积极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