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家庭伦常

“家兴告家齐”、“家齐国安宁”,寥寥 10 个字,道出了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伦理道德建设,对保障社会“机体”的健康安宁、兴旺发达所起的重要作用。

尊重长辈、爱护幼者,这是社会主义文明礼貌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日常生活中,主要表现为:尊敬老人、孝敬父母,关心体贴者人的生活,虚心向老人学习;关心少年儿童的生活、学习和健康,保护他们的安全,自觉为儿童的成长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早在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憧憬着一个“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世界。这种理想,在剥削阶级社会里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才能真正得到发扬,使它成为社会的普遍道德风尚。

五好家庭,是对具备了五好条件家庭的荣誉称号。“五好家庭”活动由全国妇联倡导于 1979 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五好”的条件各地规定不尽相同,但大致都包括以下内容: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遵守法纪;努力工作、生产、学习;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好子女,勤俭持家; 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开展这一活动,对扫除社会上的歪风邪气,搞好邻里关系,建立和睦幸福家庭,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是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的好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