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疑难分析

  1. 关于“力的初步概念”中几点须知
  1. 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说明力必须涉及两个物体。如果我们把力说成是物体甲对物体乙的作用,那么物体乙对物体甲同时也有作用,所以物体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它是成对出现、同时消失、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分别作用在两个相互作用的物体上。

  2. 力的命名法

平时提到力,有时叫做推力、拉力、提力、压力等,有时则称重力、弹力、摩擦力等。前一种是根据力的效果来分类的,后一种是根据力的性质来分类的。

  1. 重力

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使物体受到的力叫重力。地球的吸引是万有引力, 而重力则是万有引力中的一部分,它的大小是由物体质量 m 和重力加速度g 决定的。m 不同,物体受到的重力也不同。加速度 g 也是一个变量,它随物体处在地球上的位置(高度和经纬度)不同而稍有不同。方向是竖直向下。重力的作用点一般是在物体上。但 g 在初中物理中当作一个常数,其值为 9.8 牛顿/千克。

  1. 力的作图法

要求把力画在受力物上,力的大小要按标度定,箭头画在已确定长短的线段末端。

  1. “二力平衡”的条件

一个物体在两个力的作用下,如果是保持静止状态,我们说这两个力是平衡的。但如果物体在两个力的作用下,虽不保持静止但作匀速直线运动,则这两个力也是平衡力。

  1. 物体的重心

物体的重心不一定在物体内,也可以在物体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