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时期——繁荣时代
明清两代是我国历史上的近世时期。我国的君主制历史特别长,尤其至明清两代,封建君主专制达到巅峰。专制主义下的乾纲独断,使得君主的水平影响到国计民生乃至整个国家的命运。
事实上,明清两代所开创的“治世”局面,融合了多种文化元素。在对明清两代相对繁荣、升平景象的描述中,我们不难感受其政治清明、经济繁盛与文化昌明。这对正在走向民族复兴的我国人来说,应该是一次颇多教益的精神之旅。
明太祖洪武之治
明太祖朱元璋是明朝开国皇帝,他是一位雄才大略,励精图治的君主。
在他统治期间,发展经济,实行一系列休养生息、发展农业和工商业生产的措施;整顿吏治,严惩贪官污吏;多次北伐,肃清元朝残余势力;提倡文教,广设学校,讲习社会之礼,使得天下大治,呈现出繁荣的景象。
“洪武之治”一直是史家常议常新的话题。
朱元璋于1368年在南京称帝,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年号洪武。出身寒微、放过牛、当过和尚的朱元璋在元末农民起义中纵横捭阖,力挫群雄,终于平定四海,统一宇内。
明朝建立伊始,中华大地经过近20年战乱的破坏,一片凋敝。对此情形,明太祖实行了发展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
他对来朝见的外地州县官们说:“天下初定,老百姓财力困乏,像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树,不可动摇它的根,重要的是休养生息”。
1370年,明太祖接受大臣实行“民屯”的建议,鼓励开垦荒地。
并下令:北方郡县荒芜田地,不限亩数,全部免3年租税。他还采取强制手段,把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对于垦荒者,由朝廷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规定免税3年,所垦之地归垦荒者所有;还规定,农民有田5至10亩的,必须栽种桑、棉、麻各半亩,有田10亩以上者加倍种植。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
除了民屯外,明初还有军屯和商屯。军屯由卫所管理,官府提供耕牛和农具。军粮基本上自给自足;商屯是指商人在边境雇人屯田,就地交粮,省去了贩运费用,获利更丰。商屯的实行,解决了军粮问题,同时也开发了边疆。
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明太祖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赈济灾荒。在即位之初,明太祖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地方官吏须及时奏报,否则加以处罚。至1395年,全国共开塘堰大约40987处,疏通河流大约4162条,成绩卓然。
在明太祖积极措施的推动下,农民生产热忱高涨。明初农业发展迅速,元末农村的残破景象得以改观。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促进明代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明太祖的休养生息政策巩固了新王朝的统治,稳定了农民生活,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为了彻底解决蒙元贵族的残余势力,洪武帝从明朝建立开始就不断北伐。
1369年,明军追击北元残余势力,俘虏丞相以下10000余人,北元皇帝逃到漠北几百千米外。
1370年,明军再次北伐,于沈欲口大破元军主力王保保,俘虏文济王以及国公阎思孝、虎林赤、察罕不花、韩扎儿等10万余人。
1387年,明军越过长城,轻骑雪夜奔驰,偷袭元军大寨,最后在蒙古捕鱼儿海大败元军,俘虏北元残余势力80000人。蒙古从此一蹶不振,分裂为鞑靼、瓦剌、兀良哈三大部。
明太祖为了政权的稳固,积极清除权臣。明初,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了元朝,明太祖逐渐认识到其中的弊病,于是进行了改革,废除了行省制。
1376年,明太祖宣布废除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
明太祖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就是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从小出家当和尚。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
后来他登基皇位不食言,果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
正是因为明太祖在惩治救灾不力及漠视民瘼官员方面雷厉风行,绝不手软,官场为之一振,吏治得以整肃,各级朝廷日趋高效,救灾恤民成为朝廷及各级官员之急务。凡此,为“洪武之治”的出现提供了保障。
在军事上,明太祖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将其分为中、左、前、后、右五军都督府,并和兵部互相牵制。兵部有权颁发命令,但是不直接统率军队,都督府掌管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是没有调遣军队的权力。这样,军权便集于皇帝之手。
明太祖在创立明王朝的过程中认识到,元朝之所以灭亡,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整个社会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因此,一登上皇位,他就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兴建学校,选拔学官,并坚持把“教育工作”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
为了选拔能听命于皇帝的官吏,明朝朝廷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考生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卷,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答卷的文体,必须分成8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1375年,明太祖诏令天下立社学,府、州、县每50家要设社学一所,用于招收8岁至15岁的民间儿童入学。儿童入学后先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然后学习经、史、历、算等知识,同时必须兼读《御制大诰》、明朝律令,另外还要讲习社会之礼。
洪武年间文化教育虽不若唐宋之风,但对于元末之文化衰退而言,明太祖之功也不可小觑。
明洪武时期,天下初定,百废待兴,天灾频发,民生多艰。但也正因为如此,明太祖宵旰图治,以安生民,终于形成一个治世局面。
[旁注]
承宣布政使司 为明清两朝的地方行政机关。明朝时,承宣布政使司为国家一级行政区,是承宣布政使的辖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不称“行省”,负责一级行政区的民事事务。
都指挥使司 明官署名。简称都司。是我国明设立于地方的军事指挥机关。掌一方军政,统率其所辖卫所,属五军都督府而听从兵部调令。与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分掌地方军政、民政、刑狱。
提刑按察使司 官署名。明代地方上分为省、府、县、里4级。其中,只有省一级才设立了专门的司法机构——提刑按察使司,其长官提刑按察使掌管全省的刑名案件,其审理权限仅仅限于徒刑以下的案件,徒刑以上的案件必须报到刑部审理。
五军都督府 明末时期的大都督府是明朝中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前军都督府、后军都督府五都督府的总称,统领全国军队的最高军事机构。朱元璋初置统军大元帅府,后改为枢密院,又改之为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事。
八股文 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四书文”,是我国明、清两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八股文专讲形式、没有内容,文章的每个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面,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
朱元璋(1328年~1398年),字国瑞,明朝开国皇帝。25岁时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元朝暴政,至1356年诸将奉朱元璋为吴国公。1368年,击破各路农民起义军后,于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后结束了蒙元在中国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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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朱元璋的滥杀,皇太子朱标深表反对,曾进谏说:“陛下诛戮过滥,恐伤和气。”
当时朱元璋没有说话。第二天,他故意把长满刺的荆棘放在地上,命太子拣起。
朱标怕刺手,没有立刻去拣,于是朱元璋说:“你怕刺不敢拣,我把这些刺去掉,再交给你,难道不好吗?我杀的都是对国家有危险的人,除去他们,你才能坐稳江山。”
然而朱标却说:“有什么样的皇帝,就会有什么样的臣民。”
朱元璋大怒,拿起椅子就扔向太子,朱标只好赶紧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