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商业组织

象十九世纪后期所看到的那种英国商业组织的主要特点,甚至在铁路时代以前,就已经大体形成了。在 1850 年以后的三十年间,有少数新式机构, 少数全新的习惯成长起来了。无疑是有重要变更的。乔治·乔基姆·戈申在1905 年执笔时甚至还可以提到在 1850 年和 1885 年之间“我们大量的工商业从个体经营变成为公共公司所造成的根本变革”。①但这只不过是一种均势的变化,不能估计过高。象戈申那样广博持重的人,在他所用的“根本”和“大量”这些字眼上也不免有夸大之嫌。至于方法的变革——恐怕在 1885 年,则不论是戴维·李嘉图还是内森·罗思柴耳德,顶多同戈申谈上一早晨, 也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在伦敦老城或利物浦去经营了,虽则在他们的当代人之中未始不会有一些脑筋比较迟钝的人被这种步伐和确实陌生的习惯和手段弄得无所措手足。

在乡间,早在二十年代就奄奄一息的机构和方法,又走近了坟墓一两步。②跑四方的补锅匠或小贩已被赶往北面和西面,景况是十年不如十年。除牛马市外,市集很快地丧失着它们残存的经济重要性。③在一个乡镇的谷物或牲畜集日上,虽然农场主对商贩进行销售,商贩也对公众进行销售,但是乡间生产者和城镇消费者之间的旧式直接食品贸易却只在边远地区较多地进行。①市场销售已渐渐过渡到常驻或迁来的专业者手中。在北部工业区的城镇中,规模宏大的市场大厦②是大众购物的所在,虽则有一些货摊会是生产者所持有的。所有大小不一的工业或农业村庄都各有其各式各样的店铺。铁路、便士邮政和电报已经把它们带到城市影响不难达到的范围以内, 并且助长了它们的经营方法同城镇经营方法的同化。

迅捷的交通已经消灭了少数几种行业和商人。举一个明显的例子来说, 长距离的赶牲畜已经绝迹了;虽则迟至 1848 年,有些牲畜还是从“一百二十多英里”外赶到市场上去的。③菜牛或鲜肉会由铁路或轮船从阿伯丁运到伦敦。但是,纵使乡村一度凭以附着于首都和大城镇④的那条由个人环节所

① 《论文演讲集》(Essays and Addresses),第 7 页,提及1885 年所发表的一篇演讲。参阅本卷,第 184—185

页。

② 参阅上卷,第 281—286 页。

③ 虽则有些住在剑桥郡的人还可以记得农场主们等待司徒桥市集去添补丢掉或毁掉的东西。

① 在威尔士,直到 1900 年以后这种遗风还是很盛的,例如卡尔迪根集日。

② 见上卷,第 287—288 页。在 1830 年和 1880 年之间旧厦自然是不断地扩充和改建。

③ 《关于调查有无必要将斯密菲尔德市场作为英国首都中心区的一个障碍物而移开的审查委员会》(S. C.to inquire in to the Necessity of the removal of Smithfield Market as a Nuisance in the centre of the British Metropolis),1847 年(第 8 卷,第 275 页),询问案第 969 号。

④ 见上卷,第 277 页。

构成的漫长贸易连锁已经常常因这一种或那一种中间商的消灭而缩短,这个岛国对进口食品更大的依存却提高了中央市场和首都商贩的重要性,并且在分配方面也非有新中间商的工作不可。同时,各种商业活动的规模和复杂性的有增无已也要求进一步的专门化,或许还需要商业连锁上的新环节。

谷物法废除以后的国内谷物贸易和铁路建造以后的伦敦煤炭贸易的重新调整可以作为这种种倾向的例解。在谷物法末期,在出口的完全停止已经使这时变成为纯粹岛国性质的贸易简单化的时候,不列颠的大部分小麦一直是直接售给磨坊主的。小磨坊主只就地买进,但是有些较大的磨坊主则雇用代理人四处收购,并且会象商人一样地把自己没有磨的小麦转手卖出。质量好的大麦大部分直接卖给当地的麦芽制造人;其余,连同农场主剩余的燕麦和豆类则卖给商贩,供当地或远程的分配。大量的这类农产品和相当(较小) 数量的小麦是掌握在马克巷的。代理商有时作为生产者的代理人从本郡出售“生产者的谷物”,但所售谷物更经常是由伦敦和地方商贩径行从生产者手里买来的。磨坊主和二轮商贩是主要的买主。在马克巷也可以看到买来转手再卖并“乘市场瞬息变化而取利”的一小批掮客,即后来商业用语中的市场经纪人(marketoperator)。各式各样的集团几乎处处会是彼此重叠的。在这期间,商人(其中有很多是不参加国内谷物贸易的)进行着断续的和必然具有投机性的外国粮食买卖,外国粮食如不在英国出售,可以在伦敦存栈, 或者在还未下船时就整船地和整批地转手出售去供应海外消费。其中有些商人是同波罗的海咖啡店有联系的,那里为把比较无秩序的俄国贸易引上有秩序的轨道,特别是在油脂贸易方面,在 1823 年已经形成了一个通常英国式的业务俱乐部。①

当爱尔兰发生饥荒而开始在世界各处搜求粮食时,一般商人——俄国的、东印度的、美国的和不拘哪国的——必然承担了大部分工作,因为根本没有什么专业化的外国粮商集团存在。当倒风到来时,在 1847 年 8 月和 1848

年 8 月之间出现的那四百六十起倒闭的清单中,只有二十六个破产者是肯定称之为粮商的人,虽则谷物交易帮同拖倒的商人远不止此数。①

在进口贸易变成一种正规的、迅速成长的事物时,一般商人并没有停止对谷物的经营。但是进口贸易的成长使参加伦敦交易并以伦敦为出发点参加根据需要分别运往其他各口的货运调度的更多专业者——商人、经纪人和经纪商——有了发展的余地。在这整个时期,伦敦依然是外国粮食的主要消费

① 见上卷,第 293—294、294—296、380—382 页(旧谷物贸易)。托伦斯:《国外谷物贸易论》(Torrens, R.,Essay on the External Corn Trade)(1815 年版)并没有论及组织的价值。关于波罗的海咖啡店的历史, 参阅芬德利:《波罗的海交易所》(Findlay,J. A.,The Baltic Exchange)(1927 年版)。托马斯·屠克这位价格史学家是第一个委员会的成员。1823 年 4 月 22 日的章程,第 14 页。

① 表见伊凡斯:《1847—1848 年的商业危机》(Evans,D. M.,The Commercial Crisis of1847—1848),附录,第 69 页及以下。

地和集散地,虽则随着 1867—1870 年以来美国供应重要性的增加,利物浦变成了一个劲敌,特别是在小麦贸易方面,并且赫尔始终是实力雄厚的。波罗的海咖啡店变成更大和更加有投机性的交易的中心点,亦即船货的购买以及待运粮食的出售和转卖的大本营。它同俄国和北德意志的联系曾经吸引了海外商人,尤其是熟习南俄罗斯、多瑙河和地中海粮食贸易的希腊人。腊利号、罗多卡内奇号和施罗德号经常往来于图克号、桑顿号和托德号这些波罗的海老行号之间。②苏伊士运河的开凿和世界海底电线的铺设给予波罗的海咖啡店的能手以充分发挥的余地,而他们的委员会在 1857 年并非不适当地设置于南海号。迄当时为止,贸易一直是用帆船进行的。直到七十年代,英吉利海峡的风向还是市场报告书上的一个正规项目:它影响到波罗的海咖啡店的一切交易。现在变化已经为期不远了。

马克巷的谷物交易所变成了岛上谷物贸易和国际谷物贸易之间的桥梁。①不同于波罗的海咖啡店,它们象一切地方交易所一样,一直并且仍然有它们的柜台和样品。那里从未有过拍卖:它是代理人、一些农场主、商人和面粉厂主在柜台上进行的静悄悄的私下交易。它始终是一种“现货”贸易, 在外国谷物得以经常参加时,还依然如此。波罗的海咖啡店和谷物交易所的人员既然互相重叠,而完税外国谷物又已经根据谷物法得在马克巷出售,拍卖是很容易出现的。为转卖而进行的大量购买和专业经营有集中于波罗的海咖啡店的倾向。已先为波罗的海咖啡店所掌握的货载,得作为路货或即到货在谷物交易所转手出售;但是交易所的主要业务是实际已运到的成批的粮食。随着进口贸易的增加,一切外国粮食的货样都会同艾塞克斯小麦和诺克福大麦并排地陈列了。随着外国粮品的利用从大聚点扩展到小聚点,它们也就通过交易所的商人分布到全国各地,分布到地方商人和面粉厂主之手了。

如果赫伯特·斯宾塞对于当代谷物贸易的发展当真象对于他所从未见到过的那些原始的利普查部族和图达部族一样地关心,那么整个这段故事倒未始不会给这位一代的哲学家素所得意的社会组织和功能的“分化和集整化” 提供一些适当的事例。②

伦敦和南部煤炭贸易的变化主要决定于这样一些简单的事实:在 1850

年由铁路运进伦敦的煤炭仅为五万五千吨,而在 1860 年这个数字却是一百五十万吨;1870 年,三百五十万吨;1880 年,六百二十万吨;1886 年,七百二十五万吨。1850 年是三百五十万吨,1860 年是三百六十万吨的海运煤

② 芬德利:前引书,第 17—21 页。关于美洲日益增长的重要性,参阅例如《经济学家周刊》,1870 年 3

月 12 日号(1869 年的商业评论)。

① 见上卷,第 380—382 页。陶林:《伦敦的交易所》(Dowling,S. W.,The Ex-changes of London)(1929 年版),第 180 页。马克巷的第二个交易所创立于 1828 年,它是种子贸易的大本营。旧交易所是在 1881 年重建的。

② 斯宾塞:《社会学原理》(Spencer,Principles of Sociology ),散见各页。

的供应,在 1872 年降到了二百五十万吨的最低额,而在 1886 年重又上升到四百七十四万吨。①对太恩河和泰晤士河上由来已久的商业功能的差异加以规定的十九世纪早期的煤业章程,在 1831 年已经取消。②曾经以限制产量的办法限制价格的东北海岸“限售委员会”在四十年代中期就已瓦解。此后煤炭贸易“事实上无异是一种公开的贸易战”③——也就是自由而又不受限制的竞争。纵使煤炭所有主的地方协会对价格加以规定,正如他们常有的情形那样,他们“对于这些规定也没有任何强制执行的方法”,所以这些规定“事实上”是不“实行⋯⋯至少⋯⋯是不完全实行的”。④

自从太恩河畔的多余中间机构被淘汰和永久性的“商战”开始以来,大部分煤炭都是由煤炭所有主或者为煤炭所有主装运的。⑤但这却不是伦敦商人订运的。伦敦商人是通过代表所有主的代理人在煤炭交易所进行购买。(交易所已经备有 1849 年由配偶亲王揭幕的一个新厦⑥。)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大商人多半是直接售给制造业或家庭消费者,而不象早先那样主要售给“转手商”(Second merchants)了。⑦但是当时有一个“转手商”阶级, 即现在通称的煤贩,这些煤贩从码头或货车停放站的货主处买进之后,“把煤运到他们自己的场所,并有时按十四磅那样小的数量出售⋯⋯”,正如一位货主所说的那样。①

这类煤贩到货车停放站比到码头去的次数更频繁,因为穷人现在主要是消费来自德尔比郡和约克郡的“内地煤”,而不是久已享名但价格较高的“上等沃耳森德煤”。②

撇开质量问题不谈,内地煤经营起来也比较划算。既没有驳运费,小块煤在装卸时的损耗也比较少。当它在五十年代初次运到时,内地煤是象海运煤一样委托销售的,但是它的销售既不那么正式也不那么规则。它“在伦敦市场上的销售方法与海运煤不同,所以它更难照市价买到”。③委托销售一直继续到七十年代以后,但是从矿井进行的直接购买却越来越多。“我们尽量直接购买”,煤“是在井口装进我们的货车的”,同煤炭贸易有关的证人

① 在《目前煤贵而又少的原因审查委员会》(S. C. on the Causes of the Present Dearness and Scarcity of Coal), 1873 年(第 10 卷,第 1 号),附录 1 中,数字一直撮述至 1870 年。另有年度报告书。

② 见上卷,第 294—300 页。

③ 乔治·埃利奥特的作证,《1873 年的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7518 号。参阅本卷,第 198 页。

④ 同上,代表西莱定的滕南特,询问案第 2657 号。

⑤ 同上,伦敦煤炭商悉尼·柯克勒耳的作证,询问案第 7190 号。

⑥ 陶林:前引书,第 129 页。

⑦ 见上卷,第 298—299 页。

① 科里,询问案第 7136 号。

② 科里,询问案第 7150 号。

③ 科里,询问案第 7151 号。

在七十年代初期这样说。④不论是从距伦敦很远的地方这样装运,还是由货车停放站上的小商小贩装运,内地煤的经营都特别有竞争性。这种经营有助于给整个行业以竞争的性质。尽管盛传有一个叫做四十商贼的肆无忌惮的内地煤商集团,但是在 1873 年价格暴涨时期,一个理所当然抱怀疑态度的调查委员会无论在煤田上还是在伦敦人之间都找不出任何垄断市场集团或结社的证据。⑤ 四十商贼即使有的话,也不过是一些单个的盗贼。在此后十年之中,煤炭所有主协会的公布市价和徒有其名的价格规定虽取得了些微的进步,但是实质上没有任何变化。

从伦敦靠向煤田愈近,煤炭贸易就愈是简单,到了煤田所在地,则甚至能够整车皮买煤的家庭消费者都可以直接从矿井购买了。①

在首都牛奶、肉类、鱼类等其他基本供应品贸易方面,最终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锁链一直是又有缩短又有延长,但主要还是缩短。在铁路时代前夕,伦敦所用的牛奶全部是从二十英里半径以内运来的,只有很小一部分是运自远于这半径十五英里的地方。大部分牛奶是城郊的牧场主供应的,这些牧场主当中的大多数是小企业主,他们多是自产自销,另一些则是出售给牛奶贩和制酪厂。②到了 1878 年,“伦敦的牛奶市场”影响到了“一百五十英里以外的农场”③;但是从地方性市场到半全国性市场的这个变化一直很慢, 在 1878 年还没有完成。铁路并没有使这项贸易改变得象预料的那样快。④起初铁路对于这项贸易毫无兴趣。牛奶运输和牛奶冷却的方法概不了解。从铁路运来的牛奶被认为是次等货,而且也未必不确。⑤象铁路运煤炭一样,它主要是售给贫民的。但是病疫开始蔓延到伦敦的牛棚。自 1839 年以来,足疾和口疾反复出现。1865 年牛疫的流行,在不到几个月的工夫就导致了伦敦五分之四乳牛的死亡或屠宰。⑥牛奶贩不得不到更远的地方去办货。铁路经营改善了。牛奶运输也掌握了。制奶业的普通单位增大起来;“到了 1870 年,这项贸易已经大体”按照八十年代后期经营的方法“进行”了。①不少公司设立起大规模的收购和派送机构。但是小规模的养牛业和制酪业并没有

④ 柯克勒耳,询问案第 7245、7178 号。

⑤ 《1873 年的审查委员会报告书》,第 10 页。

① 离矿井四英里的一个家庭对八十年代的回忆,那里煤是按十二先令六便士一吨交货的。

② 见上卷,第 288—290 页。参阅平奇贝克:《女工和工业革命》(Pinchbeck,J.,Women Worker sand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1930 年版),第 299 页。

③ 《皇家农业学会报告书,制酪场》(R. A. S. Reports,Dairy Farming),第 670 页。

④ 查阅上卷,第 289—290 页中所提到的种种预期。

⑤ 参阅布思:《伦敦人的生活和劳动》,第 7 卷,第 173 页中的历史注释。

⑥ 《牛疫的起源和性质 报告书》(R. on the Origin and Nature…of the Cattle Plague),1866 年(第 22

卷)。关于“口疾和足疾”的初次陈述,参阅询问案第 378 号。

① 布思:前引书,第 7 卷,第 177 页。

随之而迅速消灭。在 1870 年以后,这类贸易已经落在威尔士移民手中,威尔士移民对别的没有多少知识,对乳牛却颇为内行,但是生活艰苦。在八十年代,他们的小企业在贫民区中很多,特别是在白教堂。在这十年之末,当新郡议会接管时,伦敦本区仍有特许的牛棚近七百所;在 1891 年人口调查时,在整个首都牛奶供应业中,雇工和雇主的比例只不过是五比一。②

肉类贸易也简直没有简单化,虽则长距离的赶牛已经被淘汰。农场主和牧场主可能把自己的牧畜运到伦敦出售,也可能直截了当地卖给牛经纪商。

③运到伦敦之后,这些牲畜已不再在星期一去斯密菲尔德牲畜市场的路上弄

得伦敦老城“几乎无法通行了”④,公牛也不再闯入老城中的磁器店了,伊斯令顿的首都市场在 1855 年,德特福德的外国牲畜市场在 1872 年开幕以后,“牛市那个残暴、酗酒和污秽的渊薮——那里的其他一切建筑物不是屠宰场和酒店就是典当”⑤被清除了。⑥但是这无补于贸易的简单化。专业推销员的重要性随着业务的发展而增加起来。到了六十年代,已有外国人在施勒斯维希—霍尔施坦因为牧场主或在柏林为经纪商推销牲畜。① 在那些新市场附近,麇集着领有执照的屠户和肉商,正如他们过去麇集在斯密菲尔德牲畜市场附近一样,前者为自己不从事屠宰的肉商或零售肉商进行屠宰。有一些肉商在斯密菲尔德设有铺面,但通常是通过另一种专业人员即肉类推销员来推销的。②从乡间运来的鲜肉愈来愈多。③一般的零售肉商不再是屠户,而成为在伦敦内外的鲜肉承办商。在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他至少还常常在他的铺面背后屠宰小牛;伦敦到处都有私营或代理屠场。自那时起,屠场的数目就大大减少了。在 1873 年,首都区仍然有一千五百多处。在十五年之后, 郡议会开始加以处理时,已降到七百处上下。④由于管制、乡间屠宰和冻肉

② 布思:前引书。注意 1891 年的人口调查员对本卷,第 162 页注 1 中讨论的雇主和职工统计所抱的怀疑态度。

③ 关于经纪商,参阅《1847 年斯密菲尔德委员会》,询问案第 1244 号的作证;关于海霍尔伯恩一家麻布店的一条阉牛,参阅询问案第 1496 号。

④ 见上卷,第 287—288 页。

⑤ 杜莫里埃:《彼得·伊博特森》(Dumaurier,G.,Peter Ibbetson),第 65 页,显然得自 1851—1856 年伦敦的私人回忆。完全由《1847 年的斯密菲尔德委员会》证实——“异常混乱和不必要的残虐的一种场面”, 也经 1849 年的第二个委员会(第 19 卷,第 247 页)证实。

⑥ 布思:前引书,第 7 卷,第 190—191 页。

① 例如格布哈特就是在马格德堡和柏林为所提到的牧场主和经纪商出售牲畜的。《牛疫报告书》,询问案第 2031 号及以下。

② 出席 1847 年和 1849 年委员会的证人所描写的一个贸易组织几乎和四十年后查理·布思的工人所描写的那个一模一样。

③ 甚至在 1847 年这个数量还被一位证人说成是“令人吃惊的”,询问案第 2075 号。

④ 布思:前引书,第 7 卷,第 202 页。

的关系,数目的缩减和集中会继续发展下去。

鲜鱼交易并没有很大变化,但是它的一切过程都已经加速。直到四十年代后期还是一个木棚棚麇集的肮脏地方的比林斯给特⑤,在 1875 年以前已经清除得干干净净,并且有过两次重建和一次扩充。经水路运到伦敦的鲜鱼通常是由取代了十九世纪初期独帆快船所有主的鲜鱼装运公司来处理和拍卖的。它们的汽船则到海上渔船队那里进行采购。经由铁路运到的鱼(在八十年代初期数量倍于经水路运到的鱼)是由渔港的采购公司和鱼贩运交主要根据私人合同代售的比林斯给特抽取佣金的推销员的。速度给一种新型或新兴类型的比林斯给特中间商,即当时俗语所谓的“投机鱼贩”(bummaree)提供了业务。赶速发送出去的冰“箱”里面装着大小俱全,有时还种类不一的鲜鱼。零售商通常不需要这样的配搭,也不总需要整箱买进。所以投机鱼贩先行买下,加以分类,再转售给零售商,从而他们变成市场上的中间人和风险承担者,这个名称也就因为业务不时起伏和波动而在经济学家之间成了一个绰号。后来它用之于鱼商,即通常雇有少数职工而还不成其为一个有限公司的那种人。①

在全国一般国内贸易中,有助于淘汰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各种中间环节的力量显然在起着作用;但是这些力量的作用多被稽延,并且受到各种不同的牵制,以至阻挫。在衣着业中这种力量显得很有效,虽则并不划一。例如, 随着呢绒工业中真正家庭衣着商的绝迹,介于生产者和首都大型批发或出口行号之间的约克郡国内贸易的旧式呢绒商的确没落了。首都的批发商,或其他第一流城镇的类似商人无法同重呢绒区的大量小衣着商进行交易,而只有一小批纺织厂主可以同他往来。成衣工厂的兴起导致批发商更加急剧地被淘汰。它们可以从纺织厂整批地进货而把商人完全排斥掉。到了这个时期之末,它们已开始在另一方面对中间商进行淘汰——靠自行开设零售商店的办法,但是迄仍罕见。除开约克郡家庭衣着商的没落和成衣工厂的兴起外,也还有种种淘汰中间环节的力量在发挥着作用。来自圣保罗墓园的一位店主在1885 年的证词中揭示了他们的一些经营方法。他的行号,除皮靴外,其他如丝绸、麻布、棉布、呢绒、针织品、丝带、手套等,无不经营。他说,二十年前,“每一个人,也就是说所有零售商和运商,都必须”通过他们“来进货”。现在零售商和运商常常直接从制造商那里进货,制造商也直接向他们发货了。①

⑤ 参阅上卷,第 287—288 页。(伦敦鱼市。——译者)

① 关于八十年代的情况,参阅本段所依据的布思:前引书,第 7 卷,第 207 页及以下。关于渔船和运输船,

参阅本卷,第 103 页及以下。伦敦鱼贩业雇主和职工的比率是一比四。投机鱼贩一词是劳动部编 1927 年版的《职业名称词典》(Dictionary of Occupational Terms)上所没有的。

①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4070 号。关于成衣业者和成衣工厂,参阅本卷,第 159—160、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形,特别是从七十年代价格跌落之后,来自普雷斯顿的一位制造业的证人简明地解释说:“我们的营业是那样异乎寻常地萧条,以致我们不能不丢开商人,而跨过他去。”② 他们所丢开的商人是运商而不是本地商人,但原则是一样的。不过这位证人补充说,他那个商号的作法是例外。

制造商同零售商接触日益频繁的趋势并不只以衣着各业为限。这种趋势所凭以表现的方式之一,也就是代理制那种方式,在衣着业中纵非全无所闻,也的确是不常见的。代理制究竟始于何时,现在还不确知;但是直到五十年代,至少它并不是一种通常办法。经营具有普遍和经常需求的货物的大制造商在一切重要城镇和人口稠密地区遍设代理机构的这个制度据说在1878 年还是“新近”勃兴的。它的后果一定会削减,而并非淘汰地方批发商贩和经销商的经营,并且会减少长途跋涉的负贩的数目。①

西米德兰的铁器和轻金属工业,因为产品的标准化,已经变成为代理制的发祥地;但这是在它们已经达到工厂阶段以后的事。有少数工业,诸如钢笔和螺钉制造业,在六十年代或六十年代以前就已经达到了这一阶段。名牌钢笔和螺钉之类的代理机构很早就出现了。但是米德兰的大量工业,尤其是生产轻铜器和配件的那些,直到八十年代还处于这样一个发展阶段,在那个发展阶段中,一个经销商通过他的资本控制和他的市场知识对一群小生产者实行不同程度的支配和调度。②他会象他的先辈自十八世纪以来的作法一样,售货给批发商或运商,有时也售给零售商。在八十年代后期,由于生产企业规模和力量的增长并由于工厂条件的进步,这种类型的经销商已有“退化到纯粹批发商地位”的危险。③在现在由少数大制造公司支配的那些轻金属行业中,甚至连批发商也发现自己的领域由于代理制的扩展和制造商的自行派出跑街而被局限在本地市场以内了。这是一种自然的发展,因为大制造商往往出身于经销商,所以对于分配业务是十分熟习的。就西米德兰各行各业的一般情况而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锁链似乎已经缩短了少许;在某些行业中缩短了很多。在工厂和使用人之间可能只有一个小店主。自约瑟

127—128 页。在这个时期之末,衣服制造者开始自称为成衣业者,而真正的成衣业者则已经消灭。关于约克郡本地贸易商人的没落,无记录可查。在十九世纪早期这类商人为数很多,到了末叶则已罕见,理由不明显。参阅以个人知识和见闻为依据的克拉潘:《呢绒和毛丝工业》(1907 年版),第 162 页。

② 同前书,询问案第 5673 号。

①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更多的材料。引文录自莫法特:《消费的节约》(Moffat ,The Economy of Consumption)

(1878 年版),第 137 页。艾伦:《1860—1927 年西米德兰的工业组织方法》(Allen,G.C.,Methods of Industrial Organisation in the West Midlands 1860—1927),《经济季刊》(历史),1929 年,第 551 页说: “到了十九世纪之末”,由于代理制的发展,经销商已经“丧失了他的支配地位”。

② 关于代理商,参阅上卷,第 321—323 页和本卷,第 169—170 页。

③ 艾伦的论文,见《经济季刊》(历史)。

夫·吉洛特本人初初制造钢笔并按每只一先令的价格卖给一个当地的文具商以来,在钢笔工业中有一个以上中间商的从来不多。①他的继承人和竞争者

——他死于 1873 年——也只不过是售给愈来愈远的文具商,也就是“某种钢笔的代理人”。但这是一个例外的行业,它既那样年轻又那样具有个体性质,以致根本没有经销商或商人可淘汰。但这未必不能给伯明翰的其他工厂工业在淘汰中间环节方面提供一个学习的实例。

由于国内生产和消费的日益多样化,纵使撇开很多食品和原的外国来源不谈,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以至于在生产者和零售商之间的中间环节, 也根本没有普遍淘汰的可能。往往这一个门对中间商关闭起来,另一个门又在他左手边敞开了。固然煤和铁以及某几种食物或其他主要商品的生产者可以同比较大的和比较有集体性的那类消费者——诸如煤气公司、造船厂和医院等——以至家庭消费者在他们的门前建立直接关系。固然如钢笔之类的标准化的和后来所谓独占的制造品生产者也可以直接供应零售商。但大多数消费者是距离生产者的大门很远的家庭消费者,零售商也很少只经营一种标准化的或独占的商品。在一个彻头彻尾都市化的社会中,能从矿井买煤或从农场购买牛奶的只是越来越占少数的一部分家庭。所以每一个零售商的一部分需求和某些零售商的全部需求都不能不仰赖于批发商,而不论他是怎样一种批发商——不论是圣保罗墓园的货栈业者,杂货、文具、布匹和化学品的批发商,铁商,干酪代理商,肉商还是比林斯给特市的投机鱼贩。

在职业和地理的明确范围以内,合作运动自从四十年代以来与其说是缩短了最终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锁链,毋宁说是把它的一个重要部分的控制权交到消费者手里。到八十年代之末,在合作运动有了显著拓展二十年之后,在兰开郡的某些地区,在西莱定以及在达拉姆,男女老少平均每人每年要在合作商店中花费五镑。①全国的数字是十五先令八便士;其所以有这个差距,一个主要的解释就是伦敦、南部和乡村地区合作运动的薄弱。1876— 1882 年的数字是十先令四便士,不列颠合作社的平均销售额约为一千五百万

镑。在 1863 年,也就是成为合作运动第二阶段开始之标志的一件大事的北英格兰批发合作社成立的那一年②,销售额已经达到了合作运动者理应认为不错的二百五十万镑的水平。③这还不到全体居民每人二先令之数。在八十

① 参阅《英国人名词典》。吉洛特不是第一个制造钢笔的人。在 1809—1810 年就已经听到过。在 1849 年, 伯明翰有十二个制造人。参阅《伯明翰和米德兰铁器区》(1866 年版),第 633 页及以下。关于后来的发展,参阅艾伦:《1860—1927 年伯明翰和黑乡的工业发展》(1929 年版)。

① 参阅波特(悉尼·韦伯夫人):《大不列颠的合作运动》,第 2 版(1892 年)中的地图,列有国会选区每百名人口在合作社中按镑计的支出。

② 或第三期,以欧文运动为第一期,见上卷,第 394、731—732 页。

③ 雷德芬:《批发合作社的故事》(Redfern,P.,The Story of the Cooperative Wholesale Society)(1913

年代中期,统计学家认为大不列颠工资劳动者的总收入约为四亿八千万镑。

④1883—1887 年合作商店的平均年度销售额是二千万镑。⑤它们不出售房屋

⑥、啤酒或其他一些在工人预算上不那么重要的东西。但是它们却经营工资

劳动者的购买总数可能多达三亿五千万镑而不会少于三亿镑的那些东西。总之,它们在有发展余地的那些工资劳动者的消费领域中,还有大约 94%有待占领;虽则在它们各处的土产工业领域中,已经占领了它的大约 50%。

它们的贸易自始就是以食用品为基础,它们的头号敌人是私营食品杂货商。同面包师的摩擦一直不大:在老的合作地区中,主妇总是自制面包,而商店售给她们面粉。当北英格兰批发合作社开始经营时,它也象它的同业, 1868 年的苏格兰批发合作社一样,基本上是一个食用品商。“在它最初的十年中”(1864—1874 年),苏格兰批发合作社“靠奶油发达起来”。①爱尔兰奶油,连同很少一点法国和丹麦奶油占它的贸易的三分之一。当它决定自行制造时,它是从饼干糖果开始的。合作商店和批发合作社继而从食用品转到布匹、肥皂、靴鞋和其他标准家庭日用消费品方面。某些照例由合作商店出售的商品并不通过批发合作社,其中煤炭或许是最重要的一种。②凡是批发合作社既不经营也不生产的那些东西以及它们虽然经营但本地合作社员不欣赏或是不愿就地采办的那些东西,合作商店采购员就求诸公开市场。虽然批发合作社的全部资金都是合作商店所持有,但是起初也有很多不入股的商店,并且始终都有一些。这些商店象私营零售商一样,在公开市场上购买一切。在入股的合作社中任何时候都有一些地方委员不打算单单购买批发合作社所愿采办的一切。在批发合作社时代的早期(1869 年),甚至连罗奇德耳先锋社派往这类公开市场的采购人员都是络绎于途的。③但是在这段时期之末,零售额平均为二千万镑时,那两个批发合作社的零售额是七百五十万镑。因为它们只发售给合作商店,又因为商店的销货数字还包括利润和营业费在内,所以到这时批发合作社对于合作商店的需要似乎只供应了一半左右。

合作消费者久已不再隔着柜台出售自己的食用品给自己了,象罗奇德耳

年版),第 73 页。

④ 吉芬:《财政论文集第二集》,第 463 页,减去爱尔兰方面的收入。

⑤ 这些是前引地图所依据的韦伯夫人书,第 251 页所列的销售额。在工资劳动者的支出中的合作商店的股份是韦伯夫人在第 234—235 页中所讨论的。

⑥ 合作社确实帮助社员去购买自用的房屋,但是房屋并未列在这里所用的销售数字中。

① 雷德芬:前引书,第 95 页。

② 合作煤矿企业都是毫无例外地不幸之至。七十年代,批发合作社在这上面大赔其钱。参阅琼斯:《生产合作》,《煤厂的倒闭》章(第二十一章)。参阅雷德芬:前引书,第 108 页。直到 1891 年,批发合作社

还没开始正规的煤炭贸易。同前书,第 138 页。

③ 雷德芬:前引书,第 34 页。

先锋社在四十年代的作法那样。但是他的委员会控制了进货和销货的方针, 并对经理人员和视商店规模而定的任何助理或采购人员实行监督。批发合作社从很早的时期起就不能不在进销货方面雇用专家(在 1872 年它的销售额是一百一十五万三千镑),但是因为售货是由产棉城镇的联合商店在曼彻斯特进行并由联合代表管理的,所以不需要运用“售货术”那种无把握的商业竞争的方法。在进货方面,则相应的商业技能不能不具备。我们固然没有理由认为来自兰开郡和约克郡的采购员或领导他们的委员们是缺乏这种技能的。但是对于市场争价和往往偕以俱来的一切反社会活动的正当厌恶,正是从罗伯特·欧文沿袭下来的合作信念的一部分。这一信念驱使这两个批发合作社走向最终生产者(在 1882 年它们首次合作从中国直接装运茶叶)①,并在它们自己的工厂里制造它们所能制造的一切。不论合作商店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货物或批发工厂购买原料,还是在中国购买茶叶,到底还不能不有一些争价。但是在直到进行公开市场购买的吵闹争价为止的整个这一条合作锁链上,采购人员都是消费者组合的有给代理人。

发展了的和合法化的工业合作社所不同于股份公司的常见的标志是② : 每人所能持有的股权的限制(不超过二百镑);保持价值稳定的固定的和适度的股息;股东(不问股权大小)在管理方面的一律平等;新社员得随时入股和使入股非常方便的小额股份;不按照所持有的股份而按照所进行的购买的比例分配“红利”;以及凭靠由于强烈的信仰而入社的社员来进行义务性质的社务领导工作。在这些标志之中有很多都是六十年代根据 1862 年股份公司法登记的“资产阶级”供应组合所没有的。但是在这种供应组合和无产阶级组合之间却有足够激怒一个共同敌人的方法上和宗旨上的相似之点。一个叫做《食品杂货商》(Grocer)的新贸易杂志曾试图对供应工业合作商店的批发行号发起一个抵货运动,它把文官供应社(Civil Office Supply) 的发起人叫做“二先令六便士的股东”和“邮政局和匹卡迪利街①上的阿木林”。②幸而全国日益扩张的人口和贸易既使这两种商店也使食品杂货商都可从事经营,而后者的某些贸易方法,据普遍相信,还是由于消费者组合的挑衅性竞争而得到了加速和纯洁化的。③

尽管有这种竞争,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制的采纳在批发和零售分配贸易中都一直是既缓慢而又罕见的。在六十年代以前,曾经有过筹设煤炭或贩鱼公

① 同前书,第 121 页。

② 参阅例如《政治经济词典》,“合作”条。

① 伦敦街名。——译者

② 见雷德芬:前引书,第 42—43 页。

③ 十九世纪早期粮食杂货贸易方面掺杂掺假和其他不良习惯的证据是不胜枚举的(参阅例如《食品和药品掺杂掺假审查委员会》,1856 年,第 8 卷)。究竟普遍到怎样的程度却很难断定。由于合作社的竞争而改善到怎样的程度也很难断定。

司之类的计划,但始终没有成功。也有一些殖民和制造公司曾打算办理批发贸易,而且有时也这样办过。在古老的帝国贸易公司之中,哈德孙湾公司依然业务兴隆,但它是属于一个特殊类别的。东印度商人和伦敦老城的货栈业者的不习惯利用日益发展的有限责任法,正不亚于伦敦西头的小店主。在1857—1858 年危机时破产的商行之中,没有一家股份公司。①但是在 1862 年条例公布以后,开始有了缓慢的变化,它的后果在二十年后还给戈申以那样深刻的印象,以致连他都不免张大其词了。②所取得的进展以货栈业为最多, 而以专业化商人、运商和全体零售商为最少。福尔街货栈这家可以公开认股的最早的成功的公司③,在它于 1864 年成立之后很多年还是证券交易所杂项证券表经常开列股票行情的这类公司中唯一的一家。在七十年代时,促致私人行号改组成为有限公司的各种力量在分配领域中渐渐增强。在 1885 年,

据说伦敦城有“很多”货栈已经采取了有限责任制。但很少是在 1880 年以前采取的,而且充分的公开或股票行情也很少见。④从普通合伙到私营公司的类似转变已经散见于整个分配领域中;但是在其他任何部分中,公司都不占支配地位,甚至毫不显著。八十年代的典型商号是纯家庭企业或私人合伙,典型商店亦复如此,从邦德街到老肯特路,从约翰·奥格娄茨到兰茨·恩德,莫不皆然。固然 1877 年档案局长曾经在一个国会委员会中说他确实知道这样一个案例,“有一家杂货商店改组成为一个有限公司”,但是他的诧异就表明这是如何稀有的事情了。

商业世界在蒸汽和电气压力下的缩成为一个单一的市场,虽不能不改变海外贸易的运行,但不能说是已经改换了它的组织基础。中间商的职能被取消的少而受到限制的多,虽则过于僵硬而不能适应的特殊中间商,连同一些多余的商业类型,无疑是一并消失了。按照旧商业习惯,商人总要保持大量存货,因为他们只能慢慢地补进,而且间隔很长。①商人一般都考虑着远方的和未来的市场。他的方法可以是慢条斯理的。在存货较少,补进较快而决定又敏捷的新条件下,“旧式商人⋯⋯大吃其苦或竟被消灭”,一位特别广于见闻的当代人在 1880 年这样说。②但是商业职能却残存下来。要在距离虽远而在电报上却宛如目前的市场上经营,正如在远方的和未来的世界市场上

① 伊凡斯:《1857—1858 年的商业危机史》,第 52 页及以下的一览表。

② 本卷,第 382 页。

③ 参阅《自 1864 年的维多利亚法令,第 18、19 年,第 133 章公布以来组织或登记的全部股份公司报告书》

(Returnof all J. S. C. formed or registered since 18 and 19Vict.C.133 of 1864)(第 58 卷,第 291 号)。

④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668、4100 号。

① 关于存货需要的减少一节,参阅劳德的作证,见《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5278 号。他认为到了 1885 年,苏伊士运河、电气和蒸汽的效果已经发挥出来了。新平衡已经建立。

② 法勒尔:《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第 191 页。

经营一样,需要同样多的,以至更多的技术;更因为象今天的世界市场这样整个展现在你眼前的情形是你父辈所从未面临过的,所以你非但对于下一个月的可能局面,甚至对于下一季度的可能局面都不能随随便便地不予注意。在出口贸易方面,由于迅速交往的新便利和不列颠行号和代理机构的遍

布于全世界,商人“试销”的惯行办法已大为减少(甚至连这个名词都差不多消失了),商人寄售的办法则更加如此。甚至在三十年代时,这两种办法在短程贸易路线上就已经趋于没落。③旧式冒险商人总是把适宜货物的货载送到他指望能找到出路的市场上去。这是一切原始贸易的方法,所以在消费者的条件是原始式的那些贸易部门中依然残存。举一个突出的例子来说,很多本色布都是由商人买进,然后运往热带寄售或“试销”的。①制造商的寄销办法是:由运商从制造者或经销商那里取货;预付一定成数的货款;然后凭订货单或作为试销货装运,等到货物售清再行结算。在十九世纪中,这种方法从来不是实力雄厚的制造商所欢喜的或常常实行的:他们宁可根据订单进行生产。② 现在,根据订单而生产的办法支配了出口贸易。商人向制造商订货,迳行把货物寄售于遥远或原始的市场上,而自行承担一切风险。他自己可能为很多市场从海外,从一个分号或从代理人或联号那里接来订单。他所收到的订单也可能有试销的成分,如在他的孟买分号并不确知阿富汗的销路而发出订单时。但这并不是旧式的纯粹的试销办法。

实力雄厚的制造商可能直接接受海外的订单。这并不是什么新事。韦季伍德曾经接受过,博耳顿和瓦特也曾经接受过。在某制造商已誉满全球而所制造的货品单位价值很高和或多或少有专门用途的场合下(如为凯瑟琳大帝特制的餐具和为克勒左厂特制的蒸汽机),这种情形在贸易中原是一种当然的事情。这类东西的海外消费者在制造未开始之前就知道他所要的是什么。这类消费自 1850 年以来已大为增加,虽则在英国货的海外总消费额中所占的比例不很大。机车、邮船、战舰、固定装置的大蒸汽机和成套的纺织机都属于这一类。在制造业以外,煤炭贸易提供了一些类似的事例。海外煤炭消费者有铁路、煤气公司和政府,它们事前都知道确切的规格并直接进行成批的购买。在某一些这类的贸易之中也可能有各式各样的中间环节,但商人本身却没有多少活动余地。

甚至在纺织业中,如上文所述,交往的方便和市面的萧条也曾经使少数制造商想“把商人淘汰掉”,但这公认是例外。① 在制造单位价值高和有专

③ 见上卷,第 322—323 页。

① 直到 1914 年,委托贩卖“就某些市场来说〔还〕流行到相当重要的程度”。《经济顾问委员会:棉布工业报告书》(Economic Advisory Council:Report on the Cotton Industry ),1930 年(敕令第 3615 号),第14 页。

② 参阅上卷,第 323 页。

① 参阅本卷,第 383 页。

门用途的货物的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中,无疑也可以找到一些事例,但它们也会是例外。大量的纺织品、衣着、轻金属品和各种杂项制造品,从“空袋” 直到“纸张以外的文具”(姑举正式一览表中早期和后期的两个项目来说), 都是由出口商,即兰开郡称之为运商以别于国内商人的那种人经手的。② 因为单单纺织品和衣着这两项的价值就比其余所有出口货的总值还多,又因为轻金属品和杂项制造品的重要性正稳步增加,所以并没有什么淘汰运商的一般趋势。在 1885—1887 年运商经手的英国出口货的份额无疑比 1850—1853 年少,但恐怕少不太多。

在进口贸易中,成为十九世纪早期之特征的寄售制度已经没落了,并且在某些场合下已完全绝迹——根据这种制度,“世界各地的商人和种植者” 在这个国家寄售产品并“立即按预期的价值开具〔汇票〕”③ ,作为受托人的英国商人或经纪人则在货物售出以前在寄售货可能价值的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的限度内承兑他们的汇票,对他们进行垫款。在旧的、缓慢的、前铁路和前轮船时代中,他“常常保持货物达几个月以至几年之久”。④这一制度在东西印度贸易和大洋洲贸易这类最远程的贸易中最为通行,但是当时在比较短程的北大西洋路线上也相当常见。直到海底电线敷设时止,利物浦的棉花进口“主要是由”美国商人或种植者按照老办法“交由商人寄售的”①, 而利物浦商人只抽取少量佣金,由他和替他售货的经纪人均分。他也会通过他自己的行号或联号在美国购进,但是寄售却占支配地位。

海底电报不久就使整个形势改观了。“行号对棉花的开价不是由利物浦企业的分号或代理人,就是由独立售货人从对岸用海底电报拍过来。”② 在1886 年写这段记述之前不久,寄售棉花的委托销售已经完全停止了。棉花贸易中还附带地淘汰了一点多余的中间商,虽则从法律所有权的变更这一观点来看,种植者的寄售棉花在利物浦市场上的绝迹,无异是商业锁链的加长。被淘汰的中间人是代办商或经纪人。前者不是变成进口商就是被消灭掉,一些经纪人亦复如此。在继位战争和海底电报以前至少有二十年的光景,商人

——无论作为所有主还是作为承销人——所掌握的棉花都是通过他的卖方经纪人售给代表纺绩者的买方经纪人的;有少数实力雄厚的自行进口棉花的纺绩者雇用了经纪人。③ 海底电报便利了这种纺绩者的进口业务。随着经纪

② 后来很多年都还是这样的。“若说棉纱和棉布的全部出口业务都在‘运商’手里,那会是不正确的;有一些行号自行管理海外推销业务,但这些却是例外。”查普曼:《兰开郡的棉纺织工业》(1904 年版), 第 138 页。

③ 见上卷,第 323 页引自《1823 年代理人和代理商法报告书》,第 11 页。

④ 同上,第 7 页。

① 埃利森:《棉花贸易》,第 279 页。

② 同上,第 280 页。

③ 这里所描述的办法是 1840—1860 年这段时期的典型办法。埃利森:前引书,第 181 页。

人和商人阶级的合并,随着暂时称为经纪人商人,也就是兼营进出口业者的那种混合型式的出现,商人还不仅止于进口而已。很多实力最雄厚的进口商发现在一个专业化的市场上经纪人的专门知识的可贵,并且因为他们的生意大,出得起一笔报酬,所以继续雇用经纪人。但是到 1886 年,“凡属大宗的”①棉花都负担不起双重的佣金了。除开远洋装运费的降低外,自从大约1870 年新时代真正开始以来②,经营费也已经大为减少。

虽然这种发展过程在粮食贸易中并不那么著名,无疑,先后在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以及在英国和美洲之间安装的电报,也有助于扼杀这一方面的寄售制度。在二十年代,当外国粮食贸易时断时续因而必然带有投机性的时候,这种制度曾经被广泛利用,尤其是在英格兰的和爱尔兰的粮食贸易上。

③在 1846 年以后,供国内消费的外国粮食贸易既已成为定局,在粮食装运口岸的绝对购买似乎已经迅速增加起来。这是非先有整船货载的交易不可的, 而这种交易在 1851—1853 年就已经在经常经营之中。④进口行号并不难在诸如鹿特丹和波罗的海各城镇之类的北欧粮食装运口岸设置分号或代理人,因为那里是有既古老而又充分发展了的谷物交易的传统的。在五十年代时,同伦敦海底电报的联络已经出现。爱尔兰贸易在饥荒之后不但相对地而且绝对地衰落了,并且随着电报的出现也不再那么具有国际性了。在象巴巴利海岸和黑海贸易之类的远程贸易方面,寄售办法无疑还苟延残喘;但是到六十年代末美洲的优势出现时,欧洲的营业方法已经变得迅速、自由和现代化了。粮食市场一直在逐渐地变化,而不象棉花市场那样由大西洋海底电线的出现而陡然改变。那些海底电线只不过把它同一个新的、实力雄厚的和终于占支配地位的供应泉源联接起来而已。

在热带、亚热带和大洋洲的贸易方面,旧营业方法自然是照样存在;在羊毛贸易方面保持得最久。这方面,商品的性质就是一种保守力量。羊毛在看货样以前是卖不出去的。整船货载的交易未免风险太大,所以从来没有试行过。在澳洲毛发展的早期,寄售制是唯一可能的办法:麦克阿瑟和他的效法者抱着期待的心情装运他们的羊毛。在 1835 年正规的殖民地羊毛拍卖制建立之后,它仍旧是当然的办法。羊毛交易的整个仪式就是以寄售制为基础的。交易并不仅仅以一种公认的羊毛为限,象美国中等高原棉那样,凡是牌号著名的羊毛无不在交易之列。在同伦敦方面有联系的实力雄厚的商号和银行在澳洲渐渐发展起来的时候,租地牧场主把羊毛装运和保险等一应技术性

① 同上,第 280 页。

② 自“十二或十五年前”,埃利森在 1886 年这样说。

③ 见上卷,第 326—328 页。

④ 在四十年代《经济学家周刊》的市场报导中,很少提到整船货载的交易。在 1850 年依然很少。到 1853 年则经常提到了。不提并不能证明没有。这种交易早已存在,不过只是在经常进口完全奠定时才会经常提到而已。

工作都委托它们去办了,并且从它们手里凭所运货物以一定代价取得大量垫款。但是直到在科尔曼街交付拍卖并由羊毛商人或大制造商通过买方经纪人购进时为止,羊毛依旧是生产者的财产。羊毛是运交伦敦卖方经纪人那个小集团的成员代销的。①

直到七十年代,用其他任何方法经营的羊毛都很少,直到这段时期之末也还不很多。从早期起就有过一些当地的贩卖。随着正规的拍卖制在澳洲建立,这种贩卖有了增加。买主则是洗毛商、投机商、商号,或交通改善以后的英国羊毛商的代表。② 但洗毛商、投机商和澳洲商人既然最后还以通常的方法把他们的买卖委托伦敦方面办理,这只不过是代英国进货,而改变一下贸易方法并使伦敦拍卖调换一个地点而已。自大约 1870 年起,大陆和美洲

的买主在澳洲的拍卖中已经逐渐重要了,但是甚至在 1885—1886 年,那里售出的羊毛也只不过占 32%。①所以,显而易见,即使减去外国的进货和后来由澳洲买主运交伦敦方面的那些进货,运到英国而不经过科尔曼街的羊毛所占的比重依然是微不足道的。

在 1840 年撰写 1825 年的商业投机时,托马斯·屠克提到了“在证券和股票市场纵非不常见,但是在产品市场却很难看到的(一个特点)。有少数几种商品(几乎仅仅以香料为限)是以预付价款一再转手买进而不立即交割的目的物。”②这种热狂,据他指出,当时并没有“稍稍”③影响到无论谷物还是食用品市场。但是它或许造成了使评论家对十九世纪后期有组织的期货市场深抱杞忧的一种局面——香料的销售总额比可能向消费者交货的数量大得多。④显然这些投机商所买进和卖出的只是所谓抽象的香料,而不是照马克巷和明兴巷早为人所共知的那种方式,买卖整船或整批的特定货载。装载在从敖德萨开往法耳默思的“阿里瑟萨号”船上的小麦订货的转手购买却是另一回事。“在明兴巷,出售整船的食糖时,一船货载会转四、五道手。”

① 参阅克拉潘:《羊毛和毛丝工业》(1907 年版),第 90—93 页。关于六十年代银行资助资金周转的起源,参阅尚恩:《澳洲经济史》,第 299—300 页。关于一般的羊毛贸易,参阅本卷,第 20 页。

② 森克尔:《十九世纪的羊毛生产和羊毛贸易》(Senkel,Wool produktion und Woolhandel im 19ten Jahrhundert),第 74 页。

① 森克尔:前引书,第 75 页。

② 《价格史》,第 3 卷,第 159 页。也引征于埃默里:《美国证券和物产交易所中的投机》(Emery,H. C., Speculation on the Stock and Produce Exchanges of the United States)(哥伦比亚大学丛书,1896 年,第 2 卷),第 34 页注。

③ 下卷,英文本第 167 页注。

④ 参阅《英国协会委员会,原料期货贸易报告书》(British Association Commit-tee,Report on Future Dealings in Raw Produce),1900 年,第 6—7 页。

⑤凡是同这笔交易有关的人谁也不会象一个证券经纪人那样因抛出的期货不

易补进而落成“空盘”。在 1840 年以前,屠克似乎已经知道在其他产品市场中就有了不交割的转手售货,纵使是非常罕见的。他认为这种售货是出乎任何合理的贸易途径以外的看法则未免过火。在“路货”买卖方面,在四十年代以至更早的时候就的确有了很多不提交货物或证件的售货。“早期商人的一个尽人皆知的共同惯行办法是”,约翰·弗朗西斯在 1849 年为证券交易所的方法进行辩护时这样写道,“购买路货而丝毫没有收货的意思,而且只要能直接取得一笔利润或避免太大的损失,甚至对买主不出示提单,就将货物转手卖出。”①既然提到提单,则它无异是指整船或整批的特定货载的交易而言;但是这段记述却并不排斥更具有投机性的交易。

在 1849—1850 年,“路货”交易在大西洋两岸都是常见的。纽约买卖从西方装运的在途粮食和从南方装运的在途棉花。②在欧洲的海峡海底电线和洋际海底电线敷设以前,那里就有市场,虽则纽约对于由轮船带到哈利法克斯和以电报发来的英国需求的消息一直非常敏感。但是要市场臻于完善, 国际海底电报是不可少的。在海底电线敷设以前,据闻利物浦是不轻易效法纽约的“路货”办法的。③它对于这套办法不很熟习;伦敦的“早期商人” 却是用不着去学的。无论如何 1857 年在利物浦却有一次对东印度棉花路货的纯投机活动的大爆发,这是——除其他原因外——同东方电报交通的部分建立所激励起来的。在继位战争期间,凡是涉及到棉花的人都不能不是赌徒。人们不但买卖“路”货,而且买卖要等几个月之后才装运的货物。在和平时期,大西洋海底电报使这类交易有了经常性和永久性。买卖开始按协议的等级进行。期货价格丧失了它们纯投机性的战时性质,并且取得了同现货价格的一种可计算的关系。在 1869—1871 年,利物浦棉花经纪人公会在规定路货买卖时,讨论到“美国,自任何港口起运,十至十一月装船,中等货” 的一般交货合同的形式。这是既不同于具体的寄售货,甚或不同于“开具船名的路货”(见于同一时期其他形式的合同中的一个术语)的一种抽象棉花的纯期货买卖。①

这类一般合同给外界的投机开了方便之门,因此之故,深为保守的商人所厌恶。但是用电报进行购买的正规商贩则是作为防范价格波动的一种买现

⑤ 戈申:《论文演讲集》,第 201 页,提到十九世纪中叶,但只描述了比较老的惯例。

① 《证券交易所的历史和性质》(Chronicles and Characters of the Stock Ex-change),第 82 页。

② 埃默里:前引书,第 35 页,登贝尔:《棉花期货的起源》(Dumbell,S.,The Origin of Cotton Futures)

《经济季刊》(历史),1927 年,第 259 页及以下。

③ 登贝尔:前引文。

① 一如在“查理斯顿,船名开列,不低于一般”的合同中。一件印度合同中可能载明“多勒拉,相当新的商人,好望角或运河,五六月装船”。登贝尔:前引书,第 264 页注,录自 1870 年的《利物浦商报》(Liverpool Mercury)。“运河”在通航后不到一年工夫就有了这种可能性是意义深长的。

卖期而抛售期货的;纺绩业者早已发现他们也可以依靠为远期交货而进行购买来保护他们自己。到 1870 年,纽约已经把整套的期货买卖,连同特权买卖和保证金制度一并付诸实行,但仍不能不作为一种新办法加以保护。② 此后它在大洋两岸都发展得很快。期货一再转手,所买卖的棉花远比美洲和印度所生产的为多。那里有买空者,有卖空者,也有所抛期货多于手头期货者。在 1876 年,利物浦经纪人创办了一个清算所,“来解决路货往往在所不免的那些买和卖的纠纷”③ ,并整理差额。商人紧跟着成立了一个对峙的清算所。这两个清算所合并成为一个棉业公会,在 1882 年又由这个公会产生了一个结算协会,“来促进利物浦棉业市场上的周期现金结算制度”。①虽然定期结算制度最初并不是全体棉商所采用的②,但这一制度却是走向建立标准等级棉花有组织期货市场的最后重要步骤,而这个市场的功用是完全可以同标准证券的证券交易市场媲美的。

纽约棉花市场期货交易的演进曾经受到芝加哥小麦市场类似发展的影响。芝加哥也未始不会直接影响到利物浦和伦敦,但是没有肯定的证据证明它的确影响过。利物浦谷物贸易协会始终认为 1883 年 11 月一个有组织的小麦期货市场之所以在利物浦成立,决不是要给纯粹投机商任何照顾或是有意要同芝加哥一较短长。③ 选择作为期货合同的基础的小麦,事实上当时并不是芝加哥而是加利福尼亚的一种大量和经常供应的货色。④ 进口始终在增长。所希求的不过是货能够装运,价格曲线能尽环境所许可地保持平稳。为保持棉价曲线平稳并使利用期货以买现卖期的稳重商人得到保证的那种期货交易的价值,已渐渐得到普遍的承认。这正是谷物公会所要加给利物浦小麦市场的功用。在 1888 年创办小麦和玉米的有组织期货贸易的伦敦物产交易所也加以仿行。⑤所以这一时期是以这种制度的试办为结束的。

只有靠了审慎的分等和分类,棉花或粮食才能接近于绝对划一,接近于所售出的每一批商品都能满足希求该数量商品的任何买主的需要的那种为证券和股票所固有的性能。期货合同中对有待交割的货物的严密规定以及在

② 登贝尔(第 266—267 页)引用了 1870 年 6 月的一张纽约经纪人的通函,上面解释了期货的用途,并且辩称,“肤浅的观察家所以指责这种制度,只因为它是新的”,“最体面的当事人”每天都订定期货合同。

③ 查普曼:前引书,第 124 页。

① 第四条。章程载埃利森:前引书,第 294 页。

② 同上,第 296 页。

③ 参阅《利物浦粮食期货:经纪人指南》Liverpool Grain Futures:Operator’s Guide )(1929 年版),第 7

页。协会的现任秘书厄克特先生也曾经提供资料。

④ 布鲁姆霍耳和哈巴克:《谷物贸易回忆》(Broomhall,G.J.S. and Hubback.,J.H.,Corn Trade Memories)

(1930 年版),第 34 页。

⑤ 桑多菲尔:《国际贸易的技术》(Sonndorfer,R.,Die Technik des Welthandels)(1905 年版),第 2 卷, 第 30 页。伦敦的期货市场从来没有变得很重要过;陶林:《伦敦的交易所》,第 183 页。

真正交货时的仲裁和调整条款正是马厂交易所凭以始终未遭任何麻烦的期货市场顺利运行的要件。一百镑百分之三的规定始终象其他任何规定一样, 买方从来没有在交货时引用过。但是除证券、股票和粮食外,很少几种商品是甚至接近于划一的,正如羊毛贸易的组织所表明的那样;而在英国商业社会中,对于划一性不可靠的商品也的确没有应用划一待遇的倾向,而且情况正相反。在利物浦和伦敦某些产品市场中的这类新的、严格的、投机性的和令人怀疑的惯例并不是八十年代有代表性的英国商业。具有更大的典型意义的是最古老、最大量和种类最繁多的木材这种大宗进口贸易方面的情形。有些木材是按吨购买的;有些是按罗德的;很多是按圣彼得堡“标准”的;又有些是按其他“标准”的。半加工的木材则可按“步”、按噚、按捆或方英尺、按千(桶板)或按件(圆材)购买。这是由进口商按世界木材口岸的离岸价格,或在英国交货的包括原价、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价格约定的。虽然有时是出售“路货”,但更经常的是以“船上交货”的方式出售。这是大木材商贩的售货办法。木材一部分是通过伦敦和利物浦的拍卖,而主要是以旧有的明显方式在进口商的木厂中存放一段时期之后通过私人的销售而落到了内地商贩的手中,或进入消费的。其中既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投机性的改良。

一则由于证券和股票的性质,再则由于在十八世纪早期,英格兰银行每季度停止政府证券登帐六个星期,而在这期间证券不得转让的这一事实,期货买卖早在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出现以前就已经不顾舆论和法律的反对而在交易所巷产生了。①人们出售尚未在英格兰银行“登帐”,但相信在这期间可以登记的证券。他们这种作法是十分自然的。既是自然的,定期的证券业务清算就不能不发展起来。经纪人可能,而且在对他们适宜的时候也曾经,不顾约翰·巴纳德条例②中禁止整理公债的定期买卖和禁止“一切赌博、特权买卖和先买权”的条款,不收授证券,而收授价格差额。“一百一十六年过去了,条例仍然有效,投机性的买卖不但有了增加,而且形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业务”,约翰·弗朗西斯在 1849 年这样写道。③这一条例在 1868 年作为久已作废的一项法律而被废止了(由维多利亚法令,第 30、31 年, 第 59 章),但是证券交易所的人们却不胜其洋洋得意地回顾他们蔑视法律的习惯,并且毫无改悔之意。“我们多少年来都无视约翰·巴纳德条例”, 委员会主席在 1875 年这样说,“我们现在也无视利曼条例”④,也就是规定

所有售出的联号股票均须一一开列,借以限制银行股票交易的那项 1867 年

① 弗朗西斯:《证券交易所的历史和性质》(1849 年版),第 80—81 页。参阅上卷,第 377—380 页。

② 乔治二世法令,第 7 年,第 8 章。

③ 前引书,第 81 页。参阅狄骥:《证券交易所的故事》(Duguid,C.,The Story of the Stock Exchange)(1901

年版),第 188—189 页。

④ 《外债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477 号。

的条例。这项法律所能作到的只不过是说某些类的契约在法院中得不到保证。证券交易所却有它自己的方法来保证成员尊重整个这个社会所认可的各种形式的契约。其所以尽管有约翰·巴纳德条例而政府证券的期货合同还照样签订,尽管有利曼条例而数目不详的银行股票交易还继续进行,就是因为这些办法是适合于这个社会的习惯的。

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一切要素在 1850 年以前就存在了。在此二三十年中交易虽然大为扩张,但是在交易集团的结构和方法上却只有一些次要的变革。在 1802 年作为一个“仅以管理英国证券业务为限的国内仲裁法庭”①而创立的这个委员会,到了五十年代,由于滑铁卢战役以后外国投资的增长, 已经变成为一个公共的,甚至国际性的机构。它的力量在于它有权批准新证券和新类别的证券的正式挂牌和准许或拒绝参加清算。没有行情就没有真正市场;没有清算就没有有组织的或投机性的买卖。我们的权力使我们“同大使们发生接触”,这位主席在 1875 年这样说②,正如显然会有的情形那样。他们因为有法律的认可,曾经准许一千五百万镑秘鲁债券挂牌。他们因为怀疑秘鲁大总统令的有效性,曾经拒绝过二千二百万镑的另一项债券的挂牌。

③自 1867 年以来,一些非常靠不住但比较无关重要的南美债券的争取到挂牌

(结果就是把这些事实在证词中提出来的那次调查④),只不过是委员会的国际权力和责任的另一个事例而已。

经纪和股票经纪自始就是不同的业务。在 1850 年,这项区别是既古老而又明确的,经纪人集团和股票经纪商集团是截然有别的,但这并不是根据规定,而是由于职能的关系。①经纪人为他的顾客买卖一切股票。股票经纪商则是某些证券或某些类证券的专门经营者,随时为所经营的任何一种证券出价,也就是把他的买卖数字开给经纪人。他会从经纪人那里恳求业务。“我把经纪人和股票经纪商看作是全然不同的”,1877 年一位有经验的政府经纪人在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中这样说。②在诘问时,他承认通常虽则是人的区别,但间或也会是职能的区别:一个对某类证券具有特殊知识的经纪人,会

① 《外债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468 号。主席塞缪尔·赫尔曼·德佐伊特那个成为证券交易所连同它的英、荷、德和犹太混合物的可敬表象的人物的证词。

② 同上。在询问案第 468 号中,德佐伊特陈述了这个委员会的历史。

③ 同上。询问案第 5476 号(也是德佐伊特的作证)。

④ 参阅缕述这些债券的整个故事的《1875 年报告书》(参阅本卷,第 309 页)。八年的总额是票面一千万镑,但一般公众只认购了一部分。在这期间获得挂牌的外国新债券已将近四亿镑。询问案第 5527—5528 号。

① 弗朗西斯:前引书,散见各页,尤其是第 325 页。

② 《伦敦证券交易所皇家调查委员会》(R. C. on the London Stock Exchange),1878 年(第 19 卷,第 265 号),询问案第 467 号。虽然这个调查委员会并没有强制性的权力,但是对该委员会所作的证词却给了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和惯例一个详尽的说明。

自行买卖那类证券,从而变成一个“兼作股票经纪商的经纪人”。但这是很罕见的,而无论如何到了 1887 年,任何经纪人都不“得作为股票经纪商而站在市场中出价了”。③ 因为这两个集团的所有成员都是完全居于同等地位的交易所成员,所以从一个集团转到另一个集团在技术上是合法的,但这种转业却很罕见。交易所的舆论反对这种转业,所以实行不易。④一个经纪人间或会因为自己的营业无利可图而放弃本业,改营股票经纪业。但是经纪商转业为经纪人的却向无所闻——至少没有人转为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政府经纪人。⑤就日常宗旨而言,这两个集团据他说是“完全不同的”。

七十年代的某些专家在真正股票经纪商和股票商之间划了一条界限。前者只要有办法就决不持有股票。他“总是轧得很平”⑥,也就是说他约定买多少就同意卖多少,而指望以价格上的差额,也就是经纪商的报酬为生。股票商则更具有商人性质并承担更大风险。他会成总地买进证券而零星卖出, 因为他一定是一个经纪商。通过股票商,证券交易所同它赖以扩大其本身活动范围而并非真正证券经纪人的业务的那种公司发起和债券发行联系起来。

这项业务究竟扩大了多少,无须计量就可从交易所会员的日益增长之中体会出来。当它在 1802 年在马厂创立的时候,已经有会员五百多人。①到 1850

—1851 年,因外国借款、铁路和股份企业而又增加了三百多人,会员已达八

百六十四人。到了 1864 年,更多的外债、更多的铁路以及 1855—1862 年的

股份公司立法把会员数提高到一千一百。在 1865 年和 1875 年之间上市的四亿多镑的更加多的外国公债以及在经济活动的大多数领域中公共股份公司的慢慢采纳,把它再度提高,到 1878 年已达到二千多人②,而且发展并未就此停顿。在这期间格拉斯哥、利物浦和曼彻斯特已经出现了地方交易所。一些伦敦所不经营的地方证券的买卖是在这些交易所里进行的;但是因为这些新交易所没有股票经纪商③,所以一般投资以及投机业务都转到马厂的经纪商手里,这样就又进一步扩大了他们的工作和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在 1855 年以后的发展险些在证券交易所的惯行办法上造成一项多少有几分重要的变革,但是终于成为泡影。一个新发起的公共公司在分配股票给全体认股人以前就买卖它的股票是虽易滋流弊但又难以避免

③ 秘节的证词,询问案第 347 号。

④ 同上。询问案第 345 号。

⑤ 政府经纪人丹尼尔的证词,询问案第 492、709 等号。

⑥ 寇因的证词,询问案第 2817 号。他竭力推敲经纪商和股票商的区别。

① 见上卷,第 377 页。

② 后期的数字是录自《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书》,第 5 页,早期数字则是录自杜吉德:前引书,第 94、159

页。

③ 证券交易所的秘书在 1878 年说他们既没有“股票商也没有中间商”;询问案第 285 页。

的一种惯行办法。①新立法的某些章节有鼓励这种办法的倾向。在 1860 年和

1862 年的条例以前,尤其在铁路狂时期,“认购股票而见利即抛的人”不付任何保证金就可以取得认购的股票,并可进而用以营利。根据新法律的规定,申请入股的投资人必须付一大笔保证金。为吸引投资人,把新股票按高于票面价额进行的交易广为宣传是比什么都更有用的。由于一连串同这类交易有关的令人不快的插曲,证券交易所委员会终于在 1864 年拒绝承认这种交易为有效。但是这项决定不久就被推翻。②交易一直照旧进行,因为公司发起人和一部分公众都欢喜这种交易。它们只不过不再受证券交易所的控制而已。既怕失去业务,又有这样一种不无理由的信念,认为如果要做,还是在这公开的交易所内来做要好一点,因此委员会重又回到它 1865 年的决定上去。十三年后,一个异常无能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建议再行禁止这类交易③, 但无论国会还是交易所委员会都未予以任何注意。虽然公司史上的这个新纪元并没有对证券交易所的惯行办法作任何重要的修改,但是随之而来的业务的潮涌云集,却导致了 1878 年的调查委员会断然同意的一个新机构,也就

是 1873 年清算所的发展。清算证券的建议早在 1851 年就已经提出,办法同银行家清算支票差不多,从而可以避免票据的一再转手,但是一无结果。以它的创立人汉弗莱号的名字命名的 1873 年的清算所之为一个私人组织内的私人组织,是非常具有英国营业方法的特征的。人们参加与否听便,虽则这个组织是如此方便,以致会员增加得很快。直到 1880 年中央交易所委员会所属的清算部方始加以接管。①

1878 年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之一就是争取国会立案以提高证券交易所的

地位和它的章程的拘束力。在 1871 年的条例(维多利亚法令,第 34 年,第

21 章)中有一新近的先例,根据该条例,劳埃德船舶事业和海上保险组合那个甚至更老的私营商业组织变成一个法人,主要就是为了给它的章程以十足的权威。②在直到四十年代的大和平和航运停滞时期,劳埃德保险组合以及一般的海上保险失去了它们过去的重要性。在 1843 年,劳埃德的保险者已

不到 1815 年的一半。在四十年代产生的一大批新的海上保险公司之中,“只

有一个公司的寿命长达三年”。③但是 1850 年以后,战争和航运方面的革命造成了种种风险。业务随着风险重又恢复起来。劳埃德十年复十年地变成一

① 参阅狄骥:前引书,第 128、149、192—194 页。

② 狄骥:前引书,第 193 页。

③ 《报告书》,第 19 页。调查委员会所提出的七项主要建议没有一项纳入法律或法规。

① 狄骥:前引书,第 255—256 页和《1878 年报告书》中的参考书。

② 参阅上卷,第 361—365 页和赖特和费耳:《劳埃德船舶事业和海上保险组合史》(Wright,C. and Fayle,

C. E.,A History of Lloyd’s )(1928 年版),现有的少数第一流的商业专史之一。

③ 赖特和费耳:前引书,第 364 页。

个更加专业化的社团,一个更加具有排他性的会员的社团;并且随着专业化和法人设定,它的效率也增加了。④它的机构遍布于全世界各地。它从 1869 年起就发展着它的信号站制度。它始终都同救生船有利害关系。但是尽管如此,就海上保险业的主要业务而言,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它“只不过是一个辅助市场”。⑤自 1860 年以来,在一直存在到十九世纪后半叶的一小批伦敦和利物浦的旧海上股份保险公司之外①,又增加了若干管理得法的新公司。在船主之间早已有了一定数量的互相保险;实力比较雄厚的航运公司的内部保险也将继之而来。但是八十年代经过改革的劳埃德保险组合包含有“绅士会员”②,这些会员除去表明对海上事业有积极的企业心外,对以前视为保险范围以外的古老风险,诸如盗劫、地震和飓风等,和对新环境所造成的新风险,诸如火险公司的再保险和对新计划的雇主责任的保险之类,也正进行着或准备进行试验。③劳埃德保险组合变成了一个实验室,在那里对保险原则的范围——范围证明是很难找出的——和非常明显的利益可以进行试验,以便在这样一个经济世界中可以取得更大的安全,在那个经济世界中,除非有更大的才智予以抵消,机会和风险都会因人的才智的增长而增加起来。劳埃德保险组合的投机保险人象利物浦棉花期货的投机商一样,使得生命的风险曲线平稳了,只不过他们是更有把握和有意识地这样作而已。而他们所以这样作,不仅仅是为了不列颠,而是为了整个世界。

在这期间,文明人首先以保险的办法予以应付的海上财产所冒的古老风险,差不多完全是由私人保险、公司保险和辅助办法加以应付的。未保险的船舶或未保险的货载,在十八世纪虽然还非常普通,在十九世纪前半叶也并不罕见,现在则即使在不引人注意的沿海小商船中间或偏僻的小路上也是一种不体面的例外了。“劳埃德保险组合的甲等一级”已经成为英语的一部分。对于一艘有意抛弃的船舶的保险这种欺诈行为或超额保险④恐怕比对于领取保险单的明显注意事项的疏忽更加常见,虽然不宽裕的所有主也可能有不足额保险的事情。每一次船舶失事都会在劳埃德保险组合或保险界的某一个地方有它的反应,这已被认为是理所当然了。

到了八十年代,商业火灾保险的普通恐怕已不亚于商业海上风险保险了。但是始终都有一些不保险的私人住宅和不保险的农业资产;虽则甚至在

④ 它原来包含有很多并非专业保险人或已停止保险但同船舶有利害关系的成员。在 1815 年和 1847 年之间

只有一百八十五名从事保险的成员和六百二十一名非从事保险的成员时,比例已显然增加,到 1870 年,比率则是四百零一人对二百十六人了。赖特和费耳:前引书。

⑤ 同前书,第 429 页。

① 见上卷,第 361—365 页。

② 在俱乐部成立时所采用的名称。

③ 赖特和费耳:前引书,第 431—432 页。

④ 关于这一点,参阅吉卜林,腊德亚德:《海洋上的面包》(Kipling, Rudyard,Bread upon the Waters)。

1850 年,房屋的保险同亚当·斯密揣想“二十幢房屋之中有十九幢,或毋宁说,也许一百幢房屋之中有九十九幢不保火险”时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① 五十年代初期所作的一项伦敦火灾的全年纪录表明:遭受损害或破坏的建筑物,其未保火险的只占 18%弱,但是建筑物的内含却占 40%。②已加入保险的究竟保风险到怎样的程度,从纪录中看不出;但据知,一般惯行办法是保至价值的三分之二。③伦敦是火灾保险的发祥地,也是实力雄厚的公司的大本营,所以被保险的财产所占的比例很高。但是很多地方公司和一些苏格兰公司实力也很雄厚。何况伦敦的公司,尤其是象太阳公司、凤凰公司和皇家交易公司那些牌子最老、最著名的公司还在地方上和苏格兰承接了很多的业务。④纵使打上一大批不保险的庐舍,再打上 1862 年所有可毁坏财产价值不满三百镑的人据信几乎还都是不保险的这一事实,不用说亚当·斯密的二十幢房屋中有十九幢,或一百幢房屋中有九十九幢不保险的那个假设,就是说二十幢中有十幢,也似乎太夸大其词了。因为在 1857 年估计建筑物及其内含已有总值的大约一半是保险的。① 如上文所述,给建筑物保险比给建筑物的内含保险要经常的多,而且可毁坏财产值价不满三百镑的那些不保险的人又通常不是房屋所有主。

火灾保险单向来征收一种百分比税,这种古老的征课在对法战争期间增加了一倍,而且从此没有减低。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时,据认为这对于社会必要的预防措施的发展和关系公共利益至巨的业务是一个严重的障碍。因而有“防患未然税”这样一个绰号。由于这种税的结果,据火险公司和它的朋友们辩称② ,很多大产业和大量的商品都没有保险,而且所保的总额同被保险财产的价值的比例也比“应有的”少得多。既然税是每保一百镑三先令这样一种在通常房屋保险费以外的压榨性附加税率,这项论证也就不可忽视了。③由于家庭或商业保险人对农业资产从 1853 年起就已经免税一事的不

① 在上卷第 356—357 页中曾加以引用和讨论。

② 《保险杂志》(The Assurance Magazine),1854 年,引用于沃福德,《保险百科全书》(Walford,C.,

The Insurance Cyclopaedia),第 5 卷,第 501 页。

③ 《火险税(修正)报告书》,乔治·库德编制,见《报告和文件》,1863 年(第 26 卷,第 27 号),第

25 页。原报告(1856 年)中含有一些错误,经布朗于《和其他各国比较下大不列颠火灾保险的进步》(Brown,

S.,On the Progress of Fire Insurance in Great Britain),《统计学报》,1857 年,第 135 页及以下予以指出。

④ 见上卷,第 356 页。参阅沃福德:前引书,第 3 卷,第 424 页。这一事实使库德报告书第 36 页所开列的和苏格兰相对的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数字,毫不能作为不列颠北部和南部比较保险数量的基础。

① 布朗的论文,前引《统计学报》。

② 例如前引《保险杂志》。关于国会对这项税课的攻击,参阅巴克斯顿:《财政和政治》,第 1 卷,第 333

页。

③ 除开税课,各公司会按每百镑一先令六便士的保险费给伦敦第一流的房屋保险。农业保险的最低数是五先令;好的仓库房屋,十二先令;戏院,“在可保险时”,五镑。所以对于风险大的房屋,税并不是沉重

平,这项论证在实际政治中得到了大力的宣扬。但是从负有这种纳税义务的火灾保险的历史中看出,这道障碍对防患未然的办法和企业的不利影响,并不象保险公司所想要国会相信的那样严重。

到六十年代末,废除这项在国会内外大受批评的税课的时机已经成熟了。在 1863 年,除在爱尔兰所征收的很少数目外,这项税课的收入已达一百六十三万镑。翌年格拉德斯通将商业资产保险税减半。1866 年房屋保险税又减半。但是在 1868 年,即罗伯特·娄决定完全废止这种“对防患未然的处罚”的前一年,这项减半的税课还征收了一百多万镑。①同它一并裁废的还有可凭以很方便地,纵使不能十分准确地,衡量火灾保险的发展和各种公司的相对重要性的一系列官方数字。②在 1805 年,不列颠所征税收的总额相

当于大约二亿六千万镑的一笔被保险的价值;在 1831 年,相当于大约五亿

镑;在 1851 年,相当于大约八亿镑,其中还必须加上现已免税的将近六千

万镑的农业保险。到 1862 年年底,这两项数字已分别上升到十一亿镑和七

千五百万镑以上。在 1868 年,农业数字虽然没有增加,但是总数字已上升到十五亿镑以上。从这两套数字的趋势中并看不出免税或征税对保险习惯的发展有多大关系,虽则在税课减半征收时税收的弹性可能蕴有对低征课的某种反应,而不仅仅是需要保险的财产数额的增长而已。无论如何,政府的那位正式顾问鉴于这项数字之大而在 1863 年声言“可能的保险已接近极限”③ 的说法,是不会有严重错误的;虽则他的“可能的”一词必须按照当时的保险和建筑习惯来解释,而根据当时的习惯,很多戏院是不“能保险”的,总数不满三百镑的保险也不是保险公司所鼓励的。(几先令的保险费对它们来说是讨厌的,正如几先令的支票对于这个时期的银行家一样。)在 1872 年

所作的一项估计④表明:紧跟着 1869 年之后而来的火险保险的增长可能多少比可保险财产的增长快一些,但肯定不会太快。在新式风险的保险在八十年代开始发展的时候,在保险人始终不愿承接靠不住的申请而可保险财产的所有主又始终不愿重视他的风险的情况下,火灾保险,除开农业方面以外,恐怕是尽于此了。

公司经常有起有伏,但是在 1831—1832 年以后总数却没有什么重要的变化。①有些旧公司倒闭了或被吞并了,但是除开少数几个例外,这些都是

的负担。库德报告书,第 16 页。

① 巴克斯顿:前引书,第 1 卷,第 333 页;第 2 卷,第 91 页。

② 这些数字曾用于库德报告书,布朗曾用于《统计学报》,1857 年号,沃福德也一再予以利用。报告是用截至 1868 年为止的农业保险编制的,虽则这种保险是免税的。

③ 库德报告书,第 33 页。

④ 引用于沃福德:前引书,第 3 卷,第 512 页。既乏官方数字作为依据,所以多少是带几分揣测的。

① 所扼述的情况的日期,见上卷,第 360 页。在沃福德的《火灾保险史》中有截至七十年代的各公司的逐年纪录。

业务最清淡的公司。太阳公司、凤凰公司、皇家交易公司和瑙威治联合公司这四家十九世纪早期资力最雄厚的公司,在 1851 年所缴的百分比税仍占总

数的五分之二,在 1868 年仍占十分之三。在公司的国内业务的这项计算停止时②,于 1805 年承办了这项业务的三分之一,1832 年承办了六分之一的太阳公司,仍然承办着八分之一。但瑙威治联合公司不再是重要的地方公司了,利物浦伦敦全球火险公司和皇家交易火险公司已后来居上。凤凰公司在城镇公司之中仍居第二位,但是也被利物浦公司那个当时最进步的社团赶过去了,利物浦公司是随着棉布贸易和兰开郡各城镇的发展而发展起来并夺去旧公司的业务的。③

在一切商业活动之中,保险在原理上和组织上的变动恐怕最少。法人设定并没有使劳埃德保险组合发生任何重要变化。保险会计知识和准确的方法已经多多少少地从首先应用概率计算的人寿保险推广到了保险的其他各领域,但这是一个正常的和缓慢的过程。公司法的新发展对于无论始终完全由公司经营的火灾和人寿保险,还是一部分由公司经营达一百五十多年之久的海上保险,都没有什么影响。在 1850 年以前,一些比较大的公司已不止于单单经营某一种旧式的保险——火险、海险和寿险。①这类兼营企业自然已有所增加。在这个时期之末,已建立的公司正试办新式保险,特别是意外事故保险,这种保险在互济社和职工会以外是以 1848 年的铁路旅客公司为开端而在此后二十年中由一大批试验性的和照例寿命不长的小公司相继予以发展的。②但无论新老公司的意外事故保险的大规模推广还都有待于将来。

曾经有过这样一项具有相当重要性的变革,这项变革在有一些心照不宣的结社正在赞美自由公开竞争这乱人耳目的大合唱伴奏之下在经济界进行着的一个时期是具有特征性的。为了采用估计风险的划一办法,以便各公司得在公众面前以联合战线的姿态出现,一个后来叫做火险公司保险费联合会的组织,经过几次预备性的尝试之后,在 1858 年成立了。这是一个最大的

成功。“现在联合起来的几家公司”,沃福德这位坦率的个中人在 1874 年这样写道③,“原是抱着独立经营的明显意愿而成立的;但是发现简直无法应付顾客的无理要求,因而才被迫联合起来”。“目前”,他接下去说,“只有很少几家公司⋯⋯未参加联合会。虽时时有‘独立的’公司成立,但是不到几年的工夫它们就照例加入联合会了——否则只有关门大吉。”公司继续

② 各公司也承办国外业务,但无数字可查。

③ 作为利物浦保险公司,在 1841 年它只不过是第十名地方社团。作为利物浦伦敦保险公司,在 1851 年已

列到第六名,在 1861 年列到第二名。在 1868 年它是地方上的第一名和联合王国的第二名。

① 见上卷,第 365 页。

② 沃福德:《意外事故保险》,第 1 卷,第 6 页及以下各页。

③ 沃福德:前引书,第 3 卷,第 530—531 页。沃幅德本身就同这个运动有关并且是第一流的权威。参阅《英国人名词典》。

为业务而斗争,但用的是标准长短的利剑。公众和报刊常常对这种垄断啧有烦言。保险利益集团却答称:这个制度“如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以内”,“对于所有关系人都是有益的”。①无疑他们是对的,而且没有理由认为在这个时候所设定的范围是不合理的。

① 沃福德:前引书,第 3 卷,第 53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