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 年大不列颠杂项工业表
“厂”数 工人数 平均数
靴鞋业 9,500 62,000 6.5
① 关于公司工厂,参阅上卷,第 249—251 页;至于视察员未加区别的翻造毛工厂,参阅本卷,第 60 页。
1870—1871 年的约克郡平均数是七十四。在 1899 年平均数只不过是八十。克拉潘:《呢绒和毛丝工业》,
第 131 页。
(靴鞋工厂 |
145 |
18,200 |
125.5) |
---|---|---|---|
缝纫衣着业 |
8,000 | 43,000 |
5.4 |
(缝纫衣着工厂 |
58 |
77,000 |
132.8) |
女帽首饰业 |
11,300 | 52,400 |
4.6 |
陶器业 |
537 |
45,000 |
83.8 |
砖瓦业 |
1,770 | 22,500 |
12.7 |
活版印刷业 |
3,550 | 48,300 |
13.6 |
制革和硝皮业 |
670 |
12,200 |
18.2 |
烤面包业 |
6,316 |
20,800 |
3.3 |
橡胶和马来树胶业 |
39 |
5,700 |
146.1 |
同建筑有关的制造业 |
|||
(建筑师、木匠、细木匠等) |
19,800 |
152,800 |
7.7 |
就陶器和橡胶之类的工厂而言,这些数字无疑是差不多完全的。根据同一年的人口调查报表来判断,它们为制革和硝皮业以及印刷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为烤面包业也提供了一个不错的例证。它们一定是把所有城市的大制革厂和比较大的面包房一并包括在内,以便使雇用数字可以得出最大的平均数。①关于工厂以外的衣着业,它们不能多所说明,一则因为例证太不显著,一则因为在所有这类行业中,厂外加工制过于复杂。“同建筑有关的制造业”的数字所能说明的则更少,因为它们一面把建筑匠和细木匠混淆在一起,一面又显然没有把为建筑师在厂外劳动的一切工匠包括在内。
不幸,要断定建筑业无论在 1871 年或以后各种有代表性企业的规模, 都没有其他任何数字或纪录可供参证。这个行业集团增长得很快,很容易地保持了除农业外比其他任何行业人数都多的那样一个集团的旧有地位。建筑匠以及同他们有联系的工匠——砌砖匠、石匠、泥水匠、玻璃匠和铅管匠等等——的数字从 1871 年的六十三万四千人增加到了 1881 年的七十六万一千
人。在这个数字之外还必须加上多半不下二十五万名的工人。(可同 1881 年各种纺织工业中的五十三万一千名男工,各种运输业中的七十三万五千名,或在煤矿及其附近劳动的整整五十二万人作一比较。)建筑业中的经营规模异常悬殊,任何平均建筑企业的统计图表都不可能是真实的。但是当1891 年人口调查开始对雇主和雇工加以区别时,在伦敦本地所有各项建筑业中每三十六个成员就有一人自称为有雇工的建筑师这一事实,至少是建筑业
① 1860 年印刷业联合会的一些报告书(《行业协会和罢工:社会科学联合会报告书》[Trades Societies and Strikes:R. of the Association for Social Science],第 91—92 页)所举的平均雇用数字不过是七人,其中虽不包括伦敦,但却包括曼彻斯特、利物浦和利兹。在 1890 年左右,平均每个伦敦面包房的职工数为五人(《劳
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3—1894 年,第 34 卷。丙组,询问案第 29572 号)。在 1891 年,面包房和糖食店的数字是六人。布思:《伦敦人的生活和劳动》(Booth,C.,Life and Labour of the Peo-ple in London), 第 9 卷,第 55 页。
小“承包人”的反复涌现和虽朝不保夕但仍继续下去的那种活力的余绪。在这个大行业集团之中,有才干的人仍有发展的余地。“是不是大多数有雇工的建筑师原来都是工人出身呢?”大约在这个时候人们这样询问一个可靠的证人。他答称,“他们几乎都是。”①
在煤矿采掘业这个基本工业方面,煤矿或煤井这个物质经济单位一直是随着平均煤矿企业或公司的扩张而发展的。凡是可以称之为封建煤矿企业的
——诸如达拉姆伯爵、伦敦德里勋爵、达德利伯爵、北斯塔福德郡的格兰维尔伯爵或南兰开郡的布里季沃特公爵的董事会的那些煤矿企业——都由于矿井的加深和新的开凿而得到了扩充,现在都居于英国最大企业之列。① 在1886 年,布里季沃特董事会控制了十五个大煤矿厂,达拉姆伯爵控制了十三个,格兰维尔伯爵控制了八个,伦敦德里勋爵则控制了五个非常大的。堪与这些煤矿厂媲美而有时甚至规模更大的,是太恩塞德拥有十一个重要煤矿厂的詹姆斯·乔伊西公司和拥有十四个煤矿厂的博斯合伙公司,南达拉姆拥有十四个煤矿厂的皮斯合伙公司,曼彻斯特边缘上拥有十一个煤矿厂的安德鲁·诺耳斯父子公司,以及拥有不下二十九个煤矿厂(其中很多是小煤矿) 的威根煤铁公司之类的公司或者象南威尔士拥有三十个独立煤矿厂的鲍威尔·达弗林公司之类的新式大蒸汽煤矿公司。在这个表的另一端,稀奇但并不太具有代表性的是一个叫作约翰·刘易士的人所拥有的那类煤矿,约翰·刘易士是“瑟戈兰的小煤矿厂的厂主,他在(1885 年)3 月 5 日在矿井中殒命。矿中只有他和另两个人。”②
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是具有相当规模,但为别无其他煤矿厂的一家公司所掌握的那种八十年代的普通煤矿。在北兰开郡和东兰开郡这个除布里季沃特和诺耳斯的二十六个矿之外还有十二个属于哈格里夫斯上校的受托人的那个高度发展的区域中,包括哈格里夫斯、诺耳斯和布里季沃特集团在内的一百五十一个矿主或公司,平均只各有两个“矿或煤矿厂”。在北斯塔福德郡,每个矿主或公司只有一点六个“矿或煤矿厂”。在西米德兰产煤区,在约克郡以及在苏格兰,则比率更低;甚至在达拉姆,北部和南部合在一起, 比率也只不过是每个公司二点二个煤矿厂或矿山。
有代表性的矿山是因采掘性质的不同而不同,而以煤层最浅的地方为最小。在开采深度适中的一个相当发展了的区域中,威根煤铁公司的所在地西兰开郡的条件是相当有代表性的平均条件。在 1885 年,那里一百五十一个独立煤矿“在矿中及其附近”雇用人员的平均数是二百一十三人。在相距没有多少里的北威尔士的弗林特和登比煤田,数字则比这一数字的一半多不多
① 《1886 年度的矿物和采矿统计》(1887 年,第 79 卷)。
② 《1885 年矿山视察报告书》(1886 年,第 16 卷,第 1 号),第 165 页。
少。①
在直到七十年代技术还比较落后的一个区域中,平均煤矿企业的发展情形可以从 1875 年至 1885 年这十年的一些苏格兰报表中看出。这些报表所涉及的范围是自拉纳克,经由东西洛蒂昂直到法夫、克拉克曼兰和金罗斯的苏格兰东部视察区。在 1875 年,视察员必须查报二百十八家公司,其中有一百四十四家每年各产煤不到四万吨,有二十三家各产煤在十五万吨以上。十年之后,公司的数目已降到一百七十一家,年产煤一至四万吨的公司则降到了八十家。在这期间,年产煤在十五万吨以上的公司已上升到三十一家,其中四家最大公司的产煤量比最低层全部八十家合在一起的产量还多。这些数字除可说明这项工业的日益集中外,也表明了它的经营单位的相去悬殊。② 在这八十个小矿井之中可能有一些是和瑟戈兰的约翰·刘易士的“煤矿厂” 差不多的。
在五十年前以至三十年前还以康沃耳各矿为大规模生产的突出范例的那些金属矿,在采掘工业中已不再有代表性了。在 1885 年多尔寇斯矿所产的“黑锡”仍有二千多吨。①刚刚跨过康沃耳边境的塔维斯托克矿这个得文郡大联合铜矿可产精铜矿六千吨。马恩岛的福克斯戴耳铅矿有四千吨的产量,米洛姆附近的霍德巴罗之类的少数几个铁矿却是真正规模宏大的。但是五万三千吨铅矿的总产量却是来自二百好几十个独立矿场的;而同时为供应区区一万四千吨的“黑锡”,在康沃耳却有七十八个矿山、四个露天厂以及若干涨滩和岸边洗矿场从事其事。所有金属矿加在一起只不过雇用了四万一千名工人,而在煤矿“之中及其附近”就雇用了五十二万名。所有权的集中和生产单位的发展都不显著。
在啤酒酿制方面,集中的情形有若干年的一段时期可以靠啤酒酿制者对麦芽日益增长的平均消费量,伴随而来的啤酒酿制者数目的些微下降以及一向称之为手工业啤酒酿制者的自酿自销的酒店主和啤酒销商的显著减少,而非常清楚地探索出来。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数字如下:
啤酒酿制者 |
1853 年 2,470 |
1864 年 2,295 |
1886 年 2,242 |
---|---|---|---|
所用麦芽的蒲式耳 |
21,000,000 |
28,000,000 |
39,000,000 |
数 自酿自销的酒店主 |
31,000 |
34,000 |
12,000 |
和啤酒销商 |
① 同上书,第 255 页。
② 《1885 年视察报告书》,第 102 页。
① 《矿产报表》,同前书:“黑锡”即汰选的锡矿。
② 见上卷,第 220—222 页;本卷,第 57—58 页。
所用麦芽的蒲式耳数
11,000,000 11,000,000 5,000,000
结尾的二十年是关键时代:除开象卡马森那样偏远的地区外,手工业啤
酒酿制者到处都没落了。直到 1853 年,以至于 1864 年,他们在全国很多地方还占支配地位,虽则他们早已被排挤出伦敦和瑙威治。例如,仍不失其作为小工业之乡的旧有本色的伯明翰区,在 1864 年,几乎所有当地酿制的啤酒都是得自一千七百个自酿自销的酒店主和啤酒销商。他们所用的麦芽有啤酒酿制者十五倍之多。到 1886 年,则一改旧观。虽然仍有近千的小企业主, 但这时七分之六的麦芽都送进伯明翰区二十六个啤酒酿制者的大酒槽中了。①
五十年前,凡是烘制面包仍广泛风行的那些地方,啤酒酿制一直是一种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家庭工业。在八十年代的不列颠,要是穷根究底地探索一下,也还很可能找到一些家庭酿制,虽则只是由一些古老大学的学院进行的;但纵能找到,也不过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残迹余绪而已。作为一种民族习俗的家庭烘制面包在北部则远不是毫无意义的,它也许已渐趋没落,但还不很快。在 1831 年,根据人口调查,在坎伯兰每二千二百人只有一个成年面
包师,而在伯克郡却是每二百九十五人一个。②在 1881 年,坎伯兰每六百人有某种面包师一人,伯克郡每八十三人一人,伦敦每二百六十三人一人,而在伦敦,可以设想,面包的平均大小比无论伯克郡或北部的面包都要大一些。③
虽然一个交通便捷的时代对于“家庭”工业这种家庭为本身消费而进行制造的制度的持久性无可避免地会起反作用,但是一个机器时代却未必总是如此。在 1855 年和 1885 年之间,缝纫机或许给了这种制度一个新生命。但是对于后来家庭工业强有力的残余或复燃的死灰的寻索,虽不一定象寻索啤酒消费者的酿酒房那样,只是一种无关重要的慕古运动,却也是史学家无须探讨的——一则因为事实是非常不可捉摸的,一则因为,事实尽管不可捉摸,而在家庭消费的整个领域内,尤其是在城市的工资劳动者中间,使用工厂制造和商店经营的商品的人愈来愈多,这一点却是肯定的。
至于工匠在无论消费者或自己的住所就消费者的原料或半制成品进行的加工,在六十年代可能已经没落,但这一点却远不是那么肯定的,因为家纺麻和家纺毛的“承接订货的织工”在不列颠很多地方还一直相当普通。①
① “国产税报表”,《报告和文件》,1854 年,第 65 卷,第 325 页;1865 年,第 50 卷,第 701 页;1887
年,第 75 卷,第 79 页。
② 见上卷,第 207 页。
③ 《1881 年人口调查》(1883 年,第 80 卷),各郡职业摘要。
① 见上卷,第 206—211 页。
在工匠和女工可以在顾客家里进行的各式各样包件修理工程上也有“承接订货工作”的成份。几乎无可争辩,这类工作的数量和维多利亚时代家庭的日益增长的复杂性,不但绝对地而且相对地偕以俱增。在华尔特爵士的苏格兰,简直没有什么铅管匠,而在 1881 年的伦敦却是每五百零八个人一个。② 其中很多是建筑师雇用的,但也有很多是在顾客住所劳动的小工匠师傅。甚至在八十年代,其中“大多数本人曾经是工人的工匠师傅的”③那个新兴的大规模工业就已经在工业集中和维多利亚式资本主义全盛时代因消费者的需要而建立起来了。
铅管匠式的包件工人并不纯粹是按照定义讲的那种“承接订货的工人”
④,因为他至少还供应一点原料——如果是铅管匠的话,会供应铅管和洗濯
器。在更大得多的程度上接近于定义的是以万计的成衣匠和缝纫妇,他们在顾客住所以自己的工具就往往由顾客提供的材料进行的加工,的确靠缝纫机而便利得多了。在 1881 年其准确数目是多少虽已无法断定,但甚至四十年之后,“独立劳动的”,也就是说,无论在自己家里或顾客住所进行劳动而上面没有任何雇主的衣裤制造工和女服成衣匠,仍然有七万三千人。①这类理由虽不能证明承接订货工作整个说来在 1850 年以后事实上已渐渐取得了有利的地位,但也总不失为一项论证。
在经济演进的所有各阶段,承接订货工作已渐渐变成为真正的手工业—
—即这样一种制度,在那种制度之中,自己参加劳动的工匠师傅拥有工具和原料,并且出售成品或专门性的服务或两者兼营,象乡村铁匠或鞍匠一样。在八十年代的田野和道路上,马匹仍然占统治地位,而伦敦驾公共马车的马则必须装钉蹄铁。铁匠——成年男子或健壮青年——的职能,自 1885 年以
来,或者就这个问题而论自 1551 年以来,并没有改变多少,虽则人口调查上所列的组别是把人数虽不确知但多半要占总数三分之一的既非钉蹄铁也非作包件工的铁匠而只不过是同各种行业有关的五金匠之类的人一并包括在内的。②在 1881 年,总数已不下十三万二千人。甚至在伦敦,“小工匠师
傅”依旧保有大部分的业务。③直到 1871 年为止,铁匠增加的迅速几乎和人
口的增加不相上下。在 1871 年和 1881 年之间,他们简直没有什么增加。不久衰退就随之而来了。
② 同上书,第 164 页;前引书:《1881 年人口调查》。
③ 铅管工人的秘书安德顿的证词,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6 卷,第 3 篇,第 43 页)。
④ 这个定义虽然是德国的(Kundenarbeiter[承接订货工人]),但这个制度在手第艺人除自己的手艺和工具外别无所有的那种相当单纯的经济社会中是最为普通的。
① 取材于 1921 年的人口调查,参阅《第十八次劳动统计摘要》,第 11 页。
② “我们不想要钉蹄铁的铁匠”,格拉斯哥铁匠联合会的秘书这么说,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3
年,第 32 卷,甲组,询问案第 23534 号)。
③ 布思:《生活和劳动》,第 5 卷,第 328 页。
马车制造匠、车轮匠和鞍匠这些古老的手艺行差不多还原封未动。1891 年伦敦的数字是:马车制造业每十二个工人一个雇主,制鞍业每七个人一个。④八十年代的全国平均数会少得多。但是这些都是受到了威胁的手工业, 它们早已同另一种工业结合起来。鞍匠久已同化于沃尔索耳地方性的马具业,而乡村的车轮匠则已渐渐忘记了怎样给一部旧粪车制造新木轴。至少在萨里,他们已经忘记了怎样制造木耙。①铁已经深入到他们这一行了。
车轮匠、鞍匠、铁匠、铅管匠;小木匠、成衣匠或面包师——这个名单还可以加长——都是作为承接订货的工人、修理工人或自产自销的手艺匠而同消费者直接打交道的生产者的典型残余或改造物。在他们的背后这时照例有一个工厂或其他大规模的工业来供应他们以半制成品(诸如铁轴、鞍匠的铁器、条铁、铅管、锯成材的木板、棉线、面粉等)。但是他们,一如现在的情形,既有经济上的独立和同最终消费者接触的快慰,但也有其风险。他们的散匠和店童都大有承继这些遗产的希望。他们一并构成为工业人口的一个重要的,虽则无法准确计量的部分。
残存下来的或新产生的大多数小工匠师傅却都有某种中间人,即他们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人;如果消费者是在海外的人,固然无可避免,纵使不是, 也往往如此。虽然军事需求已仰给于工厂,但是为保证半野蛮部族得到不断供应的那些枪炮作坊和出口商劳动的却是伯明翰分而又分的枪炮制造业的残余(他们因为在非洲取缔掠劫奴隶和压制部族战争而大受损害②)。克拉根维尔渐趋没落的钟表匠和他们在考文垂及其他各地的同行,那些不是制造钟表而是制造大发条、涡状细发条或发条链的专家,只不过是在表面上刻有姓名的“钟表制造商”的厂外加工工人而已。③在伯明翰、黑乡和设菲尔德所有各行各业之中的小工匠师傅——当时仍然很多——通常都有各自的代理商或商人,不然他们也会为他们的某些同行曾遭过闭门羹的一个工厂做散工。①尤其在廉价成衣业、家具制造业和其他大城镇以更小的规模加以摹仿的伦敦东区的其他工业中,存在着同工厂或中间人保持各种不同关系的各等各样的小工匠师傅和独立工人。在东区家具业中,“典型生产者”是“手下有三至六人同自己一起劳动,稍有资财,但是没有机器的一个小生产者”。
②这类人在七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还有增无已。有时他会从“一个上级雇
④ 布思:《生活和劳动》,第 9 卷,第 55 页。布思和他的合作人对人口调查员所怀疑的那项 1891 年雇主和工人的统计数字却深信不疑(本卷,第 162 页,注 1)。这是我们所以在这里加以利用的原因。
① 斯图特:《车轮匠的作坊》,第 20 页。斯图特在 1884 年开始经营。
② 艾伦:《伯明翰和黑乡的工业发展》,第 265 页。
③ 参阅上卷,第 228 页,注 4。布思:前引书,第 6 卷,第 26 页。
① 《伯明翰和米德兰的铁器区》(1866 年版),第 454 页注。艾伦:前引书,第 327 页。
② 布思:前引书,第 4 卷,第 164 页。
主公司或中间人”那里领取原料。③ 另有一些非受雇用的家庭工人是自行供应原料的,从而不妨客气一点把他们也划入独立手艺匠一类;虽则他们同厂外加工制的计件工人相差无几。在这类人的下面,是使用雇主原料的家庭工人,即纯粹厂外加工工人。
在那个并非一成不变的世界中,人们总是从一个阶级转移到另一个阶级。他们一上来充当工资劳动者。继而他们试图充当独立劳动者。他们也许在失业时制造他们知道怎样制造的那些东西,廉价售给商贩,从而夺得市场。他们也许能,也许不能争取到足够的业务来变成为一个工人的雇主。如果时运不济,他们就试图重当工资劳动者。行业愈简单,成本愈低,试行独立经营就愈容易。“细木匠⋯⋯只要手里有两、三镑就可以开始经营,虽然不太够,不太有把握;至于熏鱼制造业者以及廉价幻灯和玩具、甜食、姜啤酒和其他许多东西的制造业者,则所需资本甚至更少。”④应该记住的是, 在东伦敦、东利兹和北曼彻斯特那些离奇古怪的行业俱乐部中,来自波兰犹太住宅区的新成员都随身带来了一种简单经济情况的知识以及如何运用这种情况来赚钱的一个极其冷静的头脑。
当犹太移民给贫民窟中各式各样家庭工业以一种不健康的刺激时,北部半农村式家庭织呢匠的残余已消失净尽。这类人在五十年代还有相当的数目,尤其在比较小的地方。“帕德塞从未有过这样多的小呢绒制造商”象在1860 年前后那样①;但甚至那时,机器就已经至少承接了呢绒制造业务的一半,机器不是安装在织呢匠集资兴建的公司工厂里,就是安装在作为他们售货对象的商人所经营的或为他们而经营的呢绒整理工厂里。只有珍妮机纺绩和织造曾经有一个很长时期是在家庭里进行的。随着珍妮机的终于为精纺机所取代,幸运的家庭工匠得以控制或共同拥有一些小厂,而把织造放在“厂外”去进行。更加幸运的人建造一个织造房,安装上动力织机。另一些人则去到不幸运的人去的地方。残存的家庭工匠连同已经变成小制造商的人们还墨守成规地在利兹呢绒公所出售他们的呢绒有若干年之久。当 1868 年东北铁路想侵占本色呢绒公所的所址时,它不得不建造另一个公所来赔偿所有主和经常往来的顾客。但是在新所址,业务始终清淡。在八十年代时它歇业了。授权染色或混织呢绒公所的董事会把他们的建筑物卖给市政当局的一项条例也是在八十年代通过的。贸易方面不再需要它了,它还成了运输方面的一个障碍。市政当局把它拆掉,将街道放宽,并在原址建立了一个邮局。家庭织呢的商业外壳就这样被粉碎。其实它变成空壳早已有一段时期了。①
③ 同上书,第 9 卷,第 204 页:关于 1875—1890 年的增加,参阅第 4 卷,第 163 页。
④ 布思:前引书,第 9 卷,第 207 页。
① 劳逊:《帕德塞的进步》(Lawson,J.,Progress in Pudsey)(1887 年版),第 86 页。冠以“或许”一词的这句话是指 1887 年以前“二十到三十年”而言的。关于 1858 年的情形,参阅上卷,第 247—247 页。
① 希顿:《利兹本色呢绒公所》(Heaton,H.,The Leeds White Cloth Hall)(托里斯比出版社[Thoresby
纵使家庭织呢匠是以管理人或普通工资劳动者的身分转到工厂里去的,这一事实也未见诸记载,虽则想来有少数人必然是这样。②但是随着工厂制在伯明翰区渐渐取得优势,一种相似的过渡倒是十分普通的。“我作了二十二年的小工匠师傅。⋯⋯现在我们差不多都在大作坊里做工了”,一个为恰布锁厂做工的人在 1863 年这样说。③这些小工匠师傅,约瑟夫·张伯伦在 1866 年写道,已渐渐变成“大企业的管理员和监工”。④在伯明翰、黑乡和设菲尔德的这些行业的组织方面,同英国建筑业以外的其他任何行业相比,可以看到更多吸收“小工匠师傅”的痕迹,也就是在向以小企业为原则而且已经有很多工匠师傅被吸收进去的一个领域中理所当然的那种方法的痕迹。这种方法一点不新颖。狄斯累利在《女巫》一书中嘲笑的那种煤矿“承包人”就是米德兰以外向无所闻的一个分包制小矿工师傅阶级。⑤分包制在米德兰旧有的铁矿中是非常普通的。“炼铁匠各雇用自己的下手;锤匠、轧铁匠、机器轧铁匠和锯匠也都各雇有自己的助手,自一人至四人不等。制板厂受一个雇有半打下手的小包工的控制;锤匠有三个下手;一个小包工的下面有十三个铸铁匠。煤炭由小包工搬运进来,灰也由小包工清除出去。”①
在伯明翰的轻金属行业中,工厂对于“席位和灯光”的取费虽然有时也许是作为一种牟利的方法而采用的,却也可以表明工匠师傅是为图方便而进入工厂的,何况以前就有租用动力的习惯。②“铜匠上手”和“铸铜工头” 同铁厂的锤匠和轧铁匠居于差不多相同的地位,不是纯粹的小包工,就是和他们差不多的所谓计件工资工头。同样的情况也见于设菲尔德,在那里,雇
Soc.]版,第 22 卷,1913 年);《约克郡羊毛和毛丝工业》(The Yorkshire Woollen and Worsted Industries)
(1920 年版),第 391—392 页。
② 在这一世纪之初,本杰明·戈特在利兹的比安·英格地方他的那个大纱厂里有五个“制造商”,连同他们手下的一些织工。他们为他订织呢绒,并给他一笔佣金来支应其营业费。《1750—1820 年的利兹呢绒工业》(The Leeds Woollen Industry,1750—1820)(托里斯比出版社版,克朗普著,1931 年),第 34、307 页。这类情形后来是否出现过,现在还不得而知。呢绒商消失得如此之慢,所以不曾有过危机,只是他们后继无人而已。
③ 《儿童就业问题第三次报告书》(1864 年,第 22 卷),第 25 页。
④ 《伯明翰和铁器区》,第 605 页。参阅艾伦:前引书,第 159 页及以下各页,那里对这一制度作了充分的说明。
⑤ 这个制度推行到了德尔比郡。参阅《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4 卷),甲组,询问案第 7190
号及以下各号,第 7463 号及以下。
① 施洛斯:《工业报酬的方法》(Schloss,D.F.,Methods of Industrial Remuneration)(1892 年版),第
118 页。
② 艾伦:《西米德兰工业组织的方法》(Allen,G.C.,Methods of Industrial Orga-nisation in the West Midlands),
《经济季刊》(经济史),1929 年,第 543 页。
用“廉价劳动”的中间人往往就“在雇主的工厂里”承包活计。③
在铁船建造业中,工匠师傅手下的工匠师傅这种分包制,无疑是从船匠师傅旧有的惯行办法中发展出来的,船匠师傅照例是以一个个小集团按议定价格承包活计,必要时再按一定的工资雇用额外的帮手。④这一制度深为杜巴顿的威廉·丹尼这类新造船业的先驱者所赞同,威廉·丹尼在 1876 年描述过“一个造船厂中的一些工帮,那些工帮从事于装钉整个船的铁板或骨架这类规模较大的作业,而由一、两个高级工匠支给工资。”⑤ 正如威尔士采石场实行的由小包工供给工具和火药而不供给昂贵设备的办法一样,这种办法曾经激起经济学家克恩斯的热情,并导致很久以后的一位辩护者将包工制之下的采石夫同“一种对分佃耕制下的租地农场主相比”。① 这是廉价呢绒业的一种风土病——这个隐喻在这里是确保没有语病的。这一制度在铁路建造和其他建筑工程方面一直非常广泛地使用,而在建筑业方面最为流行,最具有全国重要性。
独立的建筑手艺行从来没有在一个雇有工人的建筑师手下混合成为一个工资劳动者的工匠团体,虽则趋势是朝向这个方向发展的。很多重要的建筑行号都“能”通过一般从细木匠当中招募的挣取工资的监工去指挥各种不同的挣取工资的工匠集团而“进行一切自始至终同工程有关的必要工作”。
②但是甚至在伦敦,特别是就铅管匠师傅、漆匠师傅和泥水匠师傅——他们
本身就是雇主——而言,分包制也是很普通的。在北部,分包制更为常见。兰开郡的一般惯行办法是一个细木匠把一项建筑工程“承包”下来,然后他再把石方工程、砌砖工程、铅管工程和油漆工程分别出包给事实上是小包工的其他工匠师傅。据闻约克郡和南威尔士也有同样的办法。这无疑在其他各地也是常见的。但这并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办法,因为在承包工程的木匠师傅中比较成功的人,总是逐渐变成“建筑师”,变成所有或几乎所有手艺行的直接雇主。③在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初期,对于分包制同多少有点不可捉摸的“廉价劳动”这种工业弊病的关系,有过不少的讨论。在建筑业中, 工人方面对于一个小资本主义工匠师傅下面的真正分包制,纵然提出过反
③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6 卷,第 2 编),甲组,询问案第 19020 号。另参阅本卷,第
158 页。在 1920—1930 年这十年间,“在分租工厂中劳动的”顽强的设菲尔德“小工匠”事实上已渐渐取得优势。《1927 年工厂报告书》(敕令第 3144 号,1928 年),第 45 页。
④ 见上卷,第 228 页。
⑤ 丹尼:《工资的价值》(Denny,W.,The Worth of Wages),第 18 页,转引于施洛斯:前引书。
① 克恩斯:《北威尔士采石场中的合作》(Cairnes,J.E.,Cooperation in the Slate Quarries of North Wales),
《麦克米伦杂志》(Macmillan’s Magazine ),1865 年,《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6 卷,第
1 编),甲组,询问案第 9040 号。
② 参阅伦敦建筑委员会秘书迪尤(Dew,G.)的证词,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6 卷, 第 2 编),丙组,询问案第 17380 号及以下。
对,但也很少见。他们把材料的供应与否,即衡量资本主义的尺度,看作真正工匠师傅的测定标准,而真正的工匠师傅承接分包合同则是“合法的”。他们所厌恶的是“分包给工人”,分包给纯粹“计件工匠师傅”的办法,在这种办法之下,小包工的收入是从加速操作和破坏标准工资得来的。①一个“合法的”小包工显然也会作这类事情。从国民经济的观点来看,这类事情可能是弊病,也可能不是。这里耐人玩味的是工人对于建筑手艺行中那种传统的、依然强有力的小工匠师傅制的自然效忠。尽管整个这些手艺行都有大包工,各种工匠师傅对工人的毛比率在 1891 年人口调查时,在伦敦也不过是一比十三。至于英格兰和威尔士,包括伦敦在内,比率却是一比十二,苏格兰是一比十。②
在小工匠师傅盛行的一些工业中也充满了拿计件工资的厂外加工工人。这些行业都是既轻便而又易于熟练的那些东伦敦型的行业,在这些行业中,正如上文所述,这两个阶层是并驾齐驱的。但是在截至 1885—1886 年为止的那一代之中,建筑和煤矿这两个全国规模最大的行业集团,已无厂外加工工人容身之地;而在其他行业中,工厂工作对厂外加工工作也不断地加以蚕食。手织机织造业、梳毛业、机器针织业、花边制造业、衣着批发业和鞋靴制造业都是显著的例证。关于这些工业,除去叙述工业改革时谈论到的以外,尚须略赘数语。在承接订货的制靴业和成衣业中,真正的厂外加工工人仍然是常见的。在工厂成衣业、女服制造业、制靴业、针织业和花边制造等业的边缘上也还有大量厂外加工工作。设菲尔德的一个“小工匠师傅”和伯明翰的一个和他相当的人,即如克拉根维尔的钟表匠或帷幕道那边一条街上的那种在家庭里操作的细木匠之类的人,比之为一家工厂劳动,或者为伯明翰的一个渐渐变成制造家的代理商劳动的厂外加工工人往往并不更好一些。但是这些都不是在经济体内日益成长着的细胞。使用工厂制皮鞋、工厂制表、工厂制服装的人一年比一年增多。“现在(1887 年)甚至在(伦敦的) 上等承接订货的皮鞋业中,用在自己家里操作的工人以原始方法剪裁和缝缀鞋面的工匠师傅,也寥寥无几了。使用工厂所制的鞋面已相习成风。”① 已经为人所共知的固立异式“滚边”机不久就能仿制手工镶边的皮鞋,从而兼并了另一个纯手艺工人的工序,这就更减少了可能的厂外加工的领域。在各工厂中心,制鞋和针织行业公会因为录用和监督厂外加工工人的困难,已开始坚持工厂工作制的原则。②承接订货成衣业的厂外加工的寿命有比制鞋业
① 前引书,《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迪尤的证词;泥水工方面的奥特利的证词,尤其是询问案第 17295
号——对于“不供应原料而单纯为工人承接活计的”计件制雇主的抗议;前引书的摘要。
② 《1891 年的人口调查》(1893—1894 年,第 106 卷),第 16 页;布思:前引书,第 5 卷,第 153 页。这项数字并不包括建筑业者的工人。
① 施洛斯语,见布思:前引书,第 4 卷,第 71 页。
②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丙组;关于利兹的鞋匠,参阅询问案第 11984—11985 号;关于米德兰针织业
的厂外加工长一点的希望;厂外缝纫和女帽加工工作则有更长一点的希望。除最后的一个集团之外,这些集团没有一个在数量上是强大的。但即使是最后一个,也难以指望它长此存在下去。
农村的某些厂外加工工业仍然是有相当活力的。以高威康布为中心的巴金汉郡的制椅业,基本上是一种小工厂和作坊的混合作业。自三十年代以来,它已经有了惊人的发展。作为一种出口工业,它在 1870 年左右正处于鼎盛时期。1885 年,威康布大约有五十个制椅业的雇主;但是在数哩方圆之内,庐舍里拥有车床的小资本家,正如一度拥有针织机的织袜匠一样,供应着制前腿和横条用的单纯山毛榉的“成料”。椅背、后腿和椅座现在则总是在工厂制造的。①在产椅之乡的东北,沿切耳特恩斯河一带是草帽之乡。进口的草帽辫——先是意大利的,后来是中国的——的阴影已经投射到这里了。在象萨福克西南角和西艾塞克斯这些曾经一度繁荣的边远地区,早在1880 年以前庐舍编结业就已显著衰退。甚至在由于较早地有了一条铁路因而从登斯塔布夺到了这项工业的领导地位的卢敦附近,在编结学校任教的老媪和往来于卢敦草帽辫公所的人们在八十年代初期也比七十年代初期减少了;但厂外编结仍不失为一种重要的工作。随着它的缩减,同制帽业有关的其他厂外加工工作取代了它的地位,所以在贝德弗德——巴金汉——哈尔弗德这个三角地带的村庄上依然充满了加工工作。② 贝德弗德郡也有一种重要的家庭或厂外加工的枕头花边工业,这项工业在 1881 年人口调查时还给将近五千人以就业机会,但此后就逐渐衰落了。③
西北的手套制造业在工业组织方面并没有发生什么重要变化,它仍然依存于麇集在伍斯特、伍德斯托克、尤维尔和谢尔伯恩的剪裁店和货栈周围的那些承接厂外加工工作的村落中。谢尔伯恩的工业一直是小规模的。尤维尔的那项工业在五十年代后期曾经雇用了几千名厂外加工的女工。此后一直起伏不定,但是并没有变革。在五十年代初期已经多少有点没落的伍斯特的这个行业,又大有起色,把一包包的手套送往分散在广大地区的庐舍中去缝缀。在 1881 年自报为同手套制造业有关的一万三千名妇女之中厂外加工工人究占多大比重,固然无法断言,但多半是很大的。此外还必须加上那些承接一点“制手套的工作”但并不自称为制手套工的妇女和那些帮助自己母亲作活但可能申报为纯粹无专门职业的孩子的那项不得而知的数字。手套制造
联合会,参阅询问案第 12774 号及以下,见 1892 年,第 36 卷,第 2 编。
① 《1885 年工厂视察报告书》(1886 年,第 14 卷,第 797 号),第 19 页及以下各页;《维多利亚地方志, 巴金汉郡志》,第 2 卷,第 110—111 页。参阅上卷,第 72 页注 1。
② 《1881 年人口调查》的郡职业数字(1883 年,第 80 卷);《维多利亚地方志,萨福克郡志》,第 2 卷, 第 260 页;《维多利亚地方志,贝德弗德郡志》,第 2 卷,第 119 页及以下;卢敦商会的陈述,见《贸易
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1886 年),第 1 卷,第 96 页;关于早期,参阅上卷,第 71 页。
③ 《维多利亚地方志,贝德弗德郡志》,第 2 卷,第 123 页。
商的厂外加工工人并不是人口调查表最胜任的填表人。①
从尤维尔往南一带的丘冈上,布里德波特的麻绳、粗麻绳和网织物—— 原来是以多尔塞特现已不再生产的优良大麻为基础的——已遭到机器和其他地区的竞争的侵犯,但并没有被征服。帆布已经绝迹,麻绳也渐趋没落; 但是结网业因为没有一种机器能织造方形网眼或不规则状的网织物,却作为一种厂外加工的庐舍工业而兴盛起来。村落并非专门为某一个工匠师傅服务,而是专门制造一种特殊大小的网眼。这是妇女的工作。从事结网的家庭中的男子大多数是农业劳动者而兼做一点捕鱼和沿海杂项工作。②
这些农村厂外加工工作虽耐人玩味,但是对于劳动力的总需求却很小。
③在其中最大的草帽辫和制帽业中,可能,但也未必就有二万名厂外加工工
人;在结网业中则肯定至少有二千名。兰开郡的一个二等棉纺织城镇就可以把他们全部雇用而有余了。
一个多世纪来,以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占支配地位的人享有无限自由的家族企业或小型的普通法合伙组织,已经为工业变革廓清了道路。虽然有某些形式的企业需要公司组织,但制造业却一般是在没有公司组织的条件下进行工作的。在八十年代还有整个整个的工业领域没有公司组织。“我们这一区一个没有。我一个也记不起”,一位布莱德福的见证人在 1885 年谈到有限责任公司时这样说。①在他考虑的不是铁路、煤气厂和银行,而是普通制造业。直到最近,制造业对于企业组织的传统形式的任何改变,还都抱一种奇特的,无疑是非常不合理的不情愿态度,而政府对任何一般性的有限责任制的迟不允准的作法则无异是予以鼓励。② 自从伊丽莎白时代的矿石电池厂这个英国最早的股份公司之一最初在廷特恩制造电线和在伦敦制造电池“器”,也就是锤制凹形的自然铜或黄铜器皿以来,制造业就有过股份公司的试验。③詹姆斯一世时代的专利权领受人和后来的很多受领人,尤其自 1885 年泡沫公司条例废止以后,就一直求取公司特许状,以便凭靠股份
① 《维多利亚地方志,牛津郡志》,第 2 卷,第 225 页;《维多利亚地方志,伍斯特郡志》,第 2 卷,第
304 页;《维多利亚地方志,萨默塞特郡志》,第 2 卷,第 427—428 页;《维多利亚地方志,多尔塞特郡
志》,第 2 卷,第 329 页;前引书,《1881 年的人口调查》。
② 《维多利亚地方志,多尔塞特郡志》,第 2 卷,第 351 页及以下。
③ 还有很多其他同样有趣但更加小的厂外加工工作;参阅菲茨兰多夫和海合著:《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农村工业》(Fitz Randolph and Hay,Rural Industries in England andWales)(1927 年版)。
①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6791 号(雅各布·贝伦斯爵士)。
② 关于这种因循迟缓的情形,参阅香农:《一般有限责任制的出现》(Shannon,H.A,The Coming of General Limited Liability),《经济季刊》(经济史),1931 年。
③ 斯科特:《股份公司的早期历史》(Scott,W.R.,Early History of Joint Stock Companies),第 2 卷,第
413 页及以下各页;汉密尔顿:《1800 年以前英国的黄铜和自然铜工业》,第 1—3 章。
公司来利用他们的发明。在采掘工业中,各式各样的公司一直是常见的,虽然其中大多数从法律的眼光来看只不过是扩大的合伙组织。约克郡的家庭织呢工曾经组织了一些非正式的和按照法律讲非正规的公司来帮助他们对拥有资本的那些占支配地位的人物进行斗争。①但是当十九世纪的法律改革家初初开始便利和规定公司的设立并为有限责任制订定一般缜密条例时,英国实业界的反应是异常迟缓的,虽则有不少创立实业公司的骗局,正如原可想见的那样。
姑以 1837 年条例(维多利亚,第 1 年,第 73 章)的实施为例,这一条例因为授权国王得以专利证给予公司前此只能根据公司特许状或国会条例取得的某些特权,所以常常被称为专利证条例。在此后十六年间,皇家邮船公司和大英轮船公司、坎特伯里的奥古斯丁教士学院、化学会和教师鉴定学会、在新锡兰进行殖民的坎特伯里协会、艾希利勋爵的模范住宅协会、几个早期的海底电报公司、东印度铁公司和麦加利银行之类的各种不同机构,都根据这一条例提出了申请。申请成功的唯一家庭制造公司就是 1841 年的英国玻璃公司,虽则萧特铁公司,瑙威治纱公司——1838 年为挽救东安格利亚毛丝工业的一个计划——以及艾塞克斯伯爵及其他有地位的乡绅在 1853 年发起但末成功的皇家圆锥面粉厂都提出过申请。② 有八十件是铁路计划,五十四件是煤气计划,三十五件是保险计划,三十三件是其他公共工程计划, 三十二件是采矿计划,而只有三十件是“经营制造品,行使专利权等”的方案。最后一项绝大部分是半途而废。③在那一年,亨利·斯克里夫纳正修改他的《铁业史》。修改中他不惜把 1840 年第一版中的这样一段文字保留下来,在那一段文字中他提出了下述的问题:“难道股份公司同制铁业方面的成功不相容吗?”过去拟议或试办的那些股份公司的可悲结局似乎已经给了一个肯定的答复。斯克里夫纳又进而辩称,只要有足够集中的人力和足够的流动资金,它们就不应该是不相容的。但这两者,据他指出,正是普遍缺乏的东西。①对于真正的实业家来说,甚至在讨论同资本的联合久已于其中起了一定作用的采掘工业密相关联的制铁业时,股份公司一词仍无异是说不负责任的管理和流弊百出的财政——实即舞弊。他也许想到了三十年代后期北安普敦的那个煤矿公司,这个公司如何开凿了一个三百码深的矿井,然后再
① 关于八分之一以至于六十四分之一的煤井所有权,参阅上卷,第 535 页;关于公司纺织厂,参阅上卷, 第 248—252 页。
② “根据维多利亚,第 1 年,第 73 章提出的一切有限责任特许状申请报告书”,见《报告和文件》,1854
年,第 65 卷,第 611 页。
③ “ 1853 年的公司登记”,同上书,第 597 页。登记办法已经根据 1844 年维多利亚,第 7、8 年,第 110 章予以规定。那时的立法主要是着眼于铁路。但是刊印的表册却不完全。参阅香农:《最早的五千个有限公司和它们的期限》,《经济季刊》(经济史),1932 年。
① 斯克里夫纳:前引书,第 282 页。
把预先放进去的煤搬运出来,或到想到了那个北部煤矿公司,这个公司的股东又如何因为无限责任而把五十万镑资本全部蚀光,还赔出同等数目的一笔款项。②
十九世纪初期的政府传统一直是这样的:如要享有申请有限责任特许状的权利,一个企业就必须具备当代平均企业中所见不到的一两种“特点”, 如在海外采矿冒险事业中那样特殊的风险,如运河和铁路那样宏伟的规模, 如在保险事业中那样有承担极其广泛责任的必要,或者如教师鉴定学会或化学会之类那样非有很多成员就不可能存在的条件。③
为了把最大限度的投资自由同审慎经营管理的合理保障在缺乏这种“特点”的实业中结合起来,边沁学派的法律改革家曾试行以大陆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同执行业务的合伙人负无限责任而隐名合伙人负有限责任的办法相适应。约翰·奥斯汀在 1825 年曾予以赞扬,约翰·穆勒则是始终予以赞扬的。但是英国的一般舆论都同他们的意见相左。在维多利亚即位的那一年,另一位法律改革家贝伦登·克尔曾经在一篇后来变成经典之作的致贸易委员会的报告中将一般舆论加以总结。当 1844 年股份公司审查委员会重行刊印时, 他的总结至少在国会和司法界中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宣传。①
在这期间,公司被胡乱地或存心欺骗地设立起来而不问法律如何规定, 因为自泡沫公司条例废止以来,单单设立公司并不是非法的。②还等不到要求任何官吏去裁定一个计划是否应该发给专利证,或者要求国会根据一项私法案进行处断,他们就可以发财或者倾家荡产了。所以有些人发出了制订章程的呼吁。但是在 1850 年以后其意见占主导地位的另一些人却大谈某放宽“对个人自由行动或使用资本的一切限制⋯⋯”的如何相宜。③“所有各方都一直鼓吹无限制的竞争。为什么要把它局限于合伙呢?”④ 为什么一个公司不应该“有权,也就是说,在没有特许状的条件下,从事于经营而不以它
② 见上卷,第 534 页。
③ 参阅李维:《英国商业史》(1872 年版),第 289 页。
① 《股份公司审查委员会》,1844 年(第 7 卷,第 1 号),附录 1。关于奥斯汀的主张,参阅同上书,第261 页。关于穆勒的主张,参阅《原理》,第 5 编,第 9 章,第 7 节。1837 年的克尔报告书是维多利亚, 第 1 年,第 73 章的基础。参阅霍耳兹沃思:《英国法律史》(Holdsworth,W.S.,History of English Law), 第 7 卷,第 195—197 页所论的 Commenda (委托制)和 Com-mandite(有限责任合伙制)。这一制度直到1907 年才根据爱德华,第 7 年,第 24 章的规定明确地纳入英国法律。1844 年的报告书导致一切股份公司有根据维多利亚,第 7、8 年,第 110 章进行临时或最终登记的必要。这一条例是着眼于无限公司的。
② 判决转引于霍耳兹沃思:前引书,第 8 卷,第 221 页。参阅《公司条例审查委员会》,1877 年(第 8 卷,
第 419 号),询问案第 794 页及以下。
③ 《合伙法审查委员会》,1851 年(第 18 卷,第 1 号),第 9 页。
④ 《经济学家周刊》,1854 年 7 月 1 日号。
各个成员的财产去冒风险呢?”⑤在一系列辩论和五十年代时使公司的设立一步步方便起来的那一长串的条例之中,章程和有限责任合伙都同样被遗忘了。个人主义者撰文立说,大谈其“国会应为贸易制订章程的说法是如何不合理”①——任何章程都不需制订,甚至 1844 年已经制订的公司登记章程也不例外。因而有了具决定性意义的 1862 年公司条例(维多利亚,第 25、26 年,第 89 章)的公布,根据这一条例,凡股东七人以上,经营目的合法, 则只须签署一项组织公司的备忘录,即可自行组成为公司,既可以是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无限公司。登记虽继续办理,但是主管登记人员的权力却比 1844 年条例的规定缩小了,而且他的登记簿不久就被公司的死亡、死胎和流产弄得干碍横生。②在 1867 年(维多利亚,第 30、31 年,第 131 章),立法者核准了这样一种公司,它的董事可以是无限责任的而一般股东则是有限责任的。但是这种公司从来没有成立过。1862 年条例的完全自由比这个有限责任合伙制的尝试更能引人入胜。正如维多利亚时代最聪明的笨伯歌唱道:
凑七个人把一个公司组成
(如果可能,全部是贵族和准男爵之类的大人先生) 他们一上来就发表一项公开声明
宣布他们打算在什么程度上把债务还清。这便叫做他们的资本。③
一般稳健的制造商所以直到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还抱猜疑和冷淡态
度,也许是不足为奇的。只要他稳健,他就总可以从银行方面得到帮助。英国的银行所以“把资金集腋成裘”① ,就是为了加以利用。由于准许它们信得过的人们透支,它们很象是工业区中很多企业的股东。这正是英国何以不需要有限责任合伙,以及何以有限责任制,正如敏锐的批评家所预见到的那样②,不能造成迅速的革命,而它起初也只是在以公司为主要的或照例的或情有可原的组织形式的那些领域中起了大部分有益的作用。在盲目而又贪婪的人们中间公司始终运行得不好的领域中,它却发生了有害的作用。
⑤ 《公司条例审查委员会》,1877 年,第 1 页。
① 《经济学家周刊》,1855 年 8 月 25 日号。关于 1850—1861 年的条例的辩论,参阅李维:前引书,第 337 页,前引香农的论文,见《经济季刊》(经济史),1931 年;另参阅《政治经济学词典》,“有限责任合伙”、“股份公司”和“合伙”各条。
② 《有限责任制条例审查委员会》,1867 年(第 10 卷,第 303 页),询问案第 373 号。依照 1844 年条例,
主管登记人员在他未查明公司当局的授产证书以前不得给予最终登记。1862 年的手续则比较简单。在 1867
年主管登记人员(柯尔曾)希望改回 1844 年的惯行办法。他的后任在 1877 年(《公司条例审查委员会》,
询问案第 5 号)则抱怨往往有公司已消灭多年而他还不得而知的情形。
③ 吉耳伯特:《有限责任制》(Gilbert,W.S.,Limited Liability)。
① 《经济学家周刊》,1854 年 7 月 1 日号。
② 例如前引书,《经济学家周刊》。
在适当的领域内经营的一些大工业企业很早就利用这些新条例了。同一类别的一些新企业都作为有限公司而设立起来。泰晤士铁工厂是在 1857 年
根据旧法律建立的。③在 1867 年以前,埃布—佛耳是一个拥有四百万镑资本的煤铁有限公司;帕麦尔造船厂有二百万镑的资本,“股权分布于全国各地”;博尔科·伏恩公司有二百五十万镑,“股权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曼彻斯特方面”。④设菲尔德的约翰·布朗公司和凯麦耳公司,斯塔福德郡轮轴公司,斯塔夫莱煤矿公司和利兹的费尔贝恩工程公司,都是在 1862 年条例公布后最初五年之间,在斯克里夫纳早于二十年前认为公司应该盛行而并未盛行的那些工业中,推广公司组织的另一些例证。⑤斯克里夫纳所考虑的是作为公司而设立的企业;在 1857—1867 年之间,虽则在新的方便条件之下有泰晤士河铁工厂之类的一些成功的企业,但是这类公司中的大多数却是由私营行号改组而成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多方便渐渐吸引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工业领袖们,尤其在他们想少冒风险而扩大业务经营和在他们渐渐上了年纪的时候。对于某一企业利害关系太大的人,据一位著名的投资经理商在 1877 年这样说,“一旦想限制那项利害关系,唯一的方法就是组织股份有限公司”。①他们也许想把企业分给自己的家属,或者“让它永远经营下去”。他们会请教一位投资经理商,他们靠他可以找到七个人组织一个公司。他们自己将在这七个人之内,其余则是经理商的几个答应出资的朋友。有时全部资本会是一家所出,于是这个公司就成为私营公司。洛席安·贝尔的行号就是这样在 1873 年改组成为“有限责任制的”。②翌年,约瑟夫·惠特沃思的伟大先驱企业也步其后尘。③这个运动愈来愈加速,尤其在冶金和工程两业。1885 年,甚至伯明翰的证人在证明小型私营公司的持久活力时,也能举出“根据有限责任制条例而以极大的规模发展起来的一大串行业”;但是他们补充说,这些“几乎毫无例外”都是由私营行号改组而成——诸如内特耳福德,坦吉,芒
③ “自维多利亚,第 18、19 年,第 133 章公布以来所组成的 一切股份公司的报告书”(Return of all J. S. Companiesformed…since18andl9Vict.c.133),《报告和文件》,1864 年,第 58 卷,第 289 号。
④ 《有限责任制条例审查委员会》,1867 年,询问案第 857、2342 号。
⑤ 关于这些公司和它们创立的年月,参阅 1864 年的“报告书”,《1867 年的审查委员会》和《1877 年的审查委员会》的附录。
① 戴维·查德韦克的证词,见《公司条例审查委员会》,1877 年,询问案第 2074 号及以下;在《有限责任制条例审查委员会》,1867 年,询问案第 835 号及以下,查德韦克也提出了同样的证词。参阅调查人员对这项工作的讨论,本卷,第 459 页。
② 麦克罗斯提:《英国工业中的信托运动》(Macrosty,H.W.,The TrustMove-ment in British Industry)
(1907 年版),第 26 页。
③ 《英国人名词典》。
茨,佩里等行号——而不是新设立的。④渐渐变得司空见惯的这个过程,可以由工业以外的一个著名的案例予以说明。邱纳德航运公司在 1878 年变成
了一个有限公司,股票在 1880 年初次公开出售,名义资本的五分之三仍保
留在三个家族手里。①在截至 1885 年 10 月为止的这五年之间,约有五百六十个私营行号改组成为公司,其中有四百个晚近还在继续经营。在这些公司之中,很多,也许绝大多数不是工业性质的,例如圣保罗墓园附近的纺织品货栈就有许多家都进行了改组。但是“工业企业”总会占一相当比重。②
无论在 1862 年以前为一项特许状而进行尝试的、还是没有特许状而以股东的财产去冒风险的各种类型的试验性企业自然都根据公司法登记了。可是直到 1880 年,旧企业的改组虽在稳步进行,但速度很慢。甚至在特别受到这个运动影响的工业方面,也有很多单位还是拘泥于传统的组织形式。罗伯特·斯蒂芬逊公司直到 1886 年还依然是一个私营银行。③塞缪尔·康利夫·利
斯特直到 1899 年行将受封为勋爵的时候才把曼宁汉纺织厂改组成为公司。④
在 1885—1886 年,私营行号承接了伯明翰的“大部分”业务。在布莱德福的各行各业之中,除私营行号而外,别无其他组织。利兹只有很少几家有限公司,“一般呢绒业中也只有很少几家”。在敦提的黄麻工业中没有一家; 在丝绸业中也没有一家;在诺丁汉各行各业之中只有很少几家;在刀具业中也只有很少几家,虽则在设菲尔德制钢和兵工业中有少数实力雄厚的公司。在造船业中有一批很大的公司;但据料它的业务仍然掌握在私人手中。在棉纺区的北部,在伯恩利城拥有八十七万个纺锭和四万台织机的大约一百一十个行号之中,只有五个“拿自己的股票在公开市场上买卖的”公共公司和一两个“根据有限责任的形式和法律规定经营的私人合伙”。在布拉克本恩和普雷斯顿“几乎一个没有”。为讨论 1875—1885 年这十年中制造业和英国自由有限责任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大部分素材的,是奥耳德姆和“奥耳德姆的有限公司”。①
到 1880 年,奥耳德姆有了真正一大批在股份基础上创办起来并占有英国全部纱锭七分之一的纺绩企业。这是一种新的情况。你早已可以拿奥耳德姆的股息或奥耳德姆股票的折扣加以平均来相当准确地试出棉纺工业的温
④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520、1525,1591 号。
① 肯尼迪:《汽船航行史》(Kennedy,J.,History of Steam Navigation ),第 229 页。
②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668、407 号。参阅本卷,第 398—401 页。
③ 沃伦:《一百年来的火车头建造》,第 417 页。
④ 本卷,第 122—123 页。
①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581 号(伯明翰),第 6791 号(布莱德福),第 6331 号(利
兹),第 5380 号(加拉设尔和一般呢绒业),第 6207 号(敦提),第 7231 号(丝绸业),第 6601 号(诺丁汉),第 1205、3438 号(设菲尔德),第 11911 号(造船业),第 5595、5752、5798、5810 号(各棉纺织城镇)。
度了。例如 1885 年在奥耳德姆及其附近的九十四家纱厂中有七十五家的股
票是在票面价格以下的;在 1885—1886 年只有二十二家宣布多少发一点股息,而只有六家在 5%以上。②
自五十年代以来,棉纺业对于有限责任制有过多次的试验。美国南北战争和棉荒遏制了这个运动的发展。③直到 1872 年以后公司制方始根深蒂固。
“在 1874 年,由于已有的少数几家公司利润优厚,于是出现了一阵新公司狂,在两个月之内登记的公司不下三十家,其中除两家之外,都是为建立新型大纱厂而组织的。这⋯⋯两家⋯⋯则是为购买旧有企业而创立的。⋯⋯那些公司都是在没有职业募股人的帮助下组成的。在很多场合下,股款甚至在没有提出创立书的情况下就认足了,所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纸申请表而已。”
①“在奥耳德姆市政厂四哩方圆之内⋯⋯约有三十三个新纺织厂”,工厂视
察员在 1875 年这样报告说②。兰开郡的纺织机械师所用以设计和装备整个纺织厂,一个差不多标准化的生产单位的那种方法,对于发起人一直是一个巨大的助力,甚或是一种诱惑。恶意的批评家认为发起计划是由机械师提出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二十个大纺织厂的设备无疑是一个有诱惑力的方案。批评家也认为股东“是征求自全英格兰各地,甚至征求自欧洲大陆的”。
③这种说法或许也有一定的真实性;但无疑绝大部分股份资本和实际上全部
借贷资本都是在地方上募集的,但这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是明智的办法。董事作为一个阶级来说诚然并非来自外界人士。“他们是一批坚忍的人”,1885
—1886 年的一个奥耳德姆的辩护人这样说,“看一看他们的职业就可以看出他们实际上十九都是出身于棉纺业,并且有不少(这是耐人寻味的一个笔触)今天都是以私营纺绩家的身分从事其事的”。④
“奥耳德姆有限公司”在工业组织史上的主要关系在于它们对六十年代的公司条例不加任何限制的那些贷放力量的广泛利用和它们贷款所自出的人们的那个阶级。早在 1866 年据说大多数的早期有限公司就已经“按照借
贷原则经营了”。⑤在 1885—1886 年,股份和贷款在它们的将近七百万镑的
② 同上书,《第三次报告书》,附录甲,第 8 卷,第 310—311 页。参阅埃利森:《大不列颠的棉纺织业》
(1886 年版),第 11 章中的议论;琼斯:《生产合作》(Jones,B.,Coopera-tive Production)(1894 年版),第 12 章。
③ 瓦茨:《棉荒的真相》(Watts,J.,The Facts of the Cotton Famine)(1866 年版),第 341 页,表列了四十四个公司或计划的公司,“全体或差不多全体”都是 1859 年以后计划的。
① 奥耳德姆的基德吉尔语,见《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附录甲,第 8 卷,第 308 页。
② 《报告书》(1876 年,第 16 卷,第 61 页)。
③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5553 号(来自普雷斯顿的一位证人);另参阅询问案第 5508。
④ 基德吉尔:同上书。关于资本,参阅合作者的证词,见《劳工问题皇家调查委员会》(1893—1894 年, 第 39 卷,第 1 编》,询问案第 1109 号及以下。
⑤ 瓦茨:前引书,第 341 页。
资本中几乎整整各占一半(股份三百四十五万六千镑,贷款三百四十三万五千镑)。大约一半是由“近郊的工人阶级”提供的,主要是通过贷款的方式。
①这种借贷资本是按照随着市场情况变化的利率而不是按照后来公债那样长
期有保证的利率,以极小的数量一笔笔认借的。在 1874—1875 年,利率是 5
%,在 1877—1879 年,高达 6%,在 1885—1886 年,又降到 4%。②这是存款利息的一种便宜的方式。有很少一点股份资本,也许不过 5%,是来自棉纺工人本身。③在 1885 年,大多数的债券持有人,依据纺绩公会秘书詹姆斯·莫兹利的说法,是“小店主、酒店老板和我们可以称之为纺织厂非正规工的那些人——诸如宿舍管理员、监工、机械师和在奥耳德姆大机器作坊工作的人们。”④这些人也持有股票,但是持有股票的比例要比债券少得多。信贷的范围是稀奇古怪的。纺织机械师为工厂进行装备并给公司以信贷。公司在股份资本短缺时,就从制造机器的人及其业务有赖于公司的顺利经营的那些小店主和酒店老板那里募集款项——这是工业民主制的一个有趣的,虽则有冒
险性的尝试。(在合作商店中,还可以这样补充说,曾经积累了大量资本, 在支付过它们的“红利”之后即可加以利用。⑤)但是姑且再听一听 1885—
1886 年奥耳德姆的辩护者的那套说法,并对他的那套语法和比喻之词加以原谅。“私营商号没有能够与时代并进,奥耳德姆的组织弥补了这个差距,并已居于带头的地位,而且直到现在还没有被取代。⋯⋯在奥耳德姆所组织的所有纺绩公司之中,只有三家曾经由平衡法院代管,其中两家通过同债权人的和解而解除了代管,另一家的诉讼现在仍悬而未决。”①——六年贸易萧条之后的可靠的纪录。
到这时为止,有代表性的工业股份公司就双重意义来说是寡头制的。在占支配地位的工业集团中比较少数占支配地位的行号已经采行了有限责任制。寡头性质的动机常常影响有限责任制的采行——诸如安全性、持久性和家族的动机。有限责任制只有在奥耳德姆一区曾经在广大企业中盛行,并且吸引了一批民主的投资公众。然而我们也不会忘记,在棉纺业中,广大企业久已不再是小规模的了。
奥耳德姆的投资公众虽然是民主的,但是有限责任制却迄仍无助于证明五十年代的这样一个希望是合理的,即这一制度有助于工人和资本家合而为
①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同上书,询问案第 1138 号和《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第 8 卷,附录甲中的数字。
② 1885—1886 年奥耳德姆的证词,见《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4334 号。
③ 同上书,询问案第 1141、1180 号;那里棉纺织工的份额据估计为 7.5%。
④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5134 号。
⑤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138 号。
① 基德吉耳:同上书。
一的那样一种大规模工业,一种当时所设想的合作社式工业的发展。②我们甚至可以说,1885—1886 年的奥耳德姆已经证明个人主义者在一代之前提出的冷嘲热讽的预言是不无理由的。《经济学家周刊》在 1854 年为有限责任制进行辩护和讨论一项非常自由的法律时写道:“可能有一些合作社组织起来,也可能有一些促使工人去反对雇主的尝试,急功好义的人们会不惜拿出一百镑以至一千镑,当然他们也不能损失得更多。⋯⋯但这些都会是过眼云烟,不久就要幻灭的。⋯⋯现在许多工人组织都相信它们会通过这种改革而得到很多好处;只有把它们的计划付诸实行,才会使它们省悟,法律之所以必须修改的理由之一,就是使它们从经验中得到教益。”①在奥耳德姆一带抱这种信念的工人尤多。先锋社的罗奇德耳正位于后来成为奥耳德姆有限公司的领域以内,奥耳德姆工业合作社是最早建立的合作社之一。在有限责任制可以轻易得到的时候,奥耳德姆的工人有了自己的经验。有些人失望了, 一如个人主义者所预料的那样。很多人却相当满足于这种试验的各式各样的,虽则多少有些出乎意料之外的结果。
早在 1858 年,合作社社员所发起的奥耳德姆建筑和工业合作社就依照旧法律登记为股份公司,并且已经发出了催缴三便士股款的请求书和每星期六便士的董事车马费。②它试行织造,但是成绩不佳。在 1862—1863 年改组为太阳纺织工厂公司之后,成绩好得多了,但已不再是纯粹的合作社。股东也许仍然是工资劳动者,但在 1867 年,本公司的工资劳动者在股东之中只有四人。在利润分配方面也有过一些试验,但只以经理和监工为限,而从未把正式工人包括在内。到 1870 年左右,这个公司已经沦为同它业经为之铺平道路的“有限公司”极其相似的一种东西了。③ 很少几个公司是从工业组织内工人所进行的同样试验发展起来的,但是设立和组织的职能却有不少是从真正工人阶级手里承接过来的。固然一个有组织的“无产阶级”或许会一变而成为“资方”,这是在兰开郡很常见的一种转化。但是,如上文所述, 在本厂雇工之间甚至贷款给公司的情形都罕见了,至于公司的雇工持有股票
② 这是约翰·穆勒等的希望。参阅《原理》,第 4 编,第 5 章,第 5 节。在 1860 年,工人阶级的幻想是多少受了创办有限责任制股份公司的前景的一点迷惑”。雷德芬:《批发合作社的故事》(Redfern,P.,The Story of the Co-operative Wholesale Society)(1913 年版),第 17 页。
① 《经济学家周刊》,1854 年 7 月 1 日号。
② 这不是第一个合作棉纺织厂。第一个是 1850 年建于贝克普的。贝克普厂中的工人自始就只有少数是股东;在 1851 年仅占五十三分之十三或十四。拉德娄:《基督教社会主义者》(Ludlow,J.M.,Christian
Socialist),第 2 卷,第 277 页及以下各页,转引于琼斯:《生产合作》,第 1 卷,第 253 页。
③ 马克罗夫特:《太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和社会史》(Marcroft,W.,The Sun Mill Company Limited; its Commercial and Social History)(1877 年版)。琼斯:前引书,第 1 卷,第 282 页及以下。韦伯,比阿特里斯:《合作运动》(1891 年版),第 129 页。《政治经济学词典》(1894 年版)中“合作(局部,即奥耳德姆有限公司)”条。
的情形则更属罕见。节俭的棉纺工人固然很多,但是他们宁可把积蓄放进银行和建筑合作社,房产和合作商店,而不放进支付他们工资的那些纺织工厂。象他们这些敏感的小资本家,总归是把他们的风险分散开的。但是如果奥耳德姆的有限公司不曾被合作运动中的小资本主义抓到手里,它们就绝不会有它们那种独特的大众性特点,或许也不会有某些常见的大众性缺点。它们帮助了小额工业股份那种双刃经济工具的锻冶。①
在五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之间的纯工业合作的试验中,只有这样一点须在这里一谈——即不问它们在未为教条式的个人主义所迷惑的好心人当中激起的兴趣是多么浓厚,不问它们的雄心壮志和失败以及它们的些微成就是多么动人,也不问它们尚未揭示出来的对于未来的可能价值有多么大,这种工业合作在按最大的比例尺绘制的一幅英国工业地图上,在任何一个年份都会是很难看出的;对于 1885—1886 年的英国一般福利所作的贡献,也无足轻重。甚至在六十年之后,一位眼光敏锐的合作家在全国范围内也只能举出八个工业组织是他认为具有真正合作社性质的,也就是“工人在自己的工业中雇用自己”的那种合作社;而且其中有一些还是新近方始组成的。①
工业董事们的情形正同手工业工人的情形一样。他们常常合力奋斗,但往往是在销售方面;至于真正生产业务上的合作,在他们中间则一直还没有多少。商会和同业公会已经成倍增长,尤其自 1860 年以来;但是商会,倒很名符其实,总是对于买卖比对于制造更加关心。混合机构往往无能,它们很少讨论工业方针,更从未予以贯彻执行。在若干种工业和地区中,由于工会运动的发展,亚当·斯密所说的“不提高工人工资的那种心照不宣但经常而又一致的(工匠师傅的)结社”② 已经变成了同业公会那种比较畅言无忌的、有组织的东西。除去处理工资和工时的问题外,这些同业公会可以搜集统计数字,讨论合同的形式,或者在行业利益同铁路利益或国家政策一旦发生冲突时,指导国会事务。同业公会也作一点公开规定价格的工作;至于会内外所作的非正式的价格规定,则愈来愈多。但是迄今所能利用的不完全证据表明,无论如何在普遍繁荣和生气勃勃的十九世纪第三个二十五年中,“资
① 在 1858 年以前出现了很小的股份。在包括 1855 年以来的那段时期在内的《1864 年公司报表》中,十镑股票或许是普通的。一镑股票也还常见。1856 年的一个流产的采矿计划有五先令股票。少数几个报馆计划有十先令股票。1861 年的普拉姆斯太德·伍耳维奇合作社条款(The Plumstead and Wool wich Co-op.
Provisions)中有五先令股票。在 1862 年以前登记的两千个公司之中有十一个拟发行一镑以下的股票。1858 年的奥耳德姆建筑公司有五镑股票,但如上文所述,只要求缴付三便士。
①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9 卷,第 1 编)。调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中的证词。黑布登·布里奇天鹅绒社(Hebden Bridge Fustian Society)的格林伍德,询问案第 959 号,另参阅附录 28。关于消费合作社在分配方面的成就及其和工业组织的关系,参阅本卷,第 396 页及以下各页。不必说,格林维奇的
“真正”合作社的定义在其他合作主义者中是有争议的,例如本杰明·琼斯:前引书,第 2 卷,第 775 页。
② 《国富论》(坎南版),第 1 卷,第 68 页。
本主义”生产者之间的合作比之在较为困难的第一和第二个二十五年中更加少了。既经从政府争取到了理论和利益一致认为可取的自由而公开的竞争, 他们就希望,用六十年代的俚语来说,“各划自己的独木船了”。据皇家调查委员会在 1869 年报告说,有组织的雇主的结社“比较起来为数很少”, 并且就调查委员会所了解的情况来说,在性质上也是绝对自愿的。①固然调查委员会所得而知的并不完全,但的确雇主是不大喜欢联合的。他们的许多发言人,象克来德河的造船商和工程师联合会的发言人那样,都是以显然诚恳的态度声言他们的组织“完全是防御性的”,“只要工会停止活动,它们也愿意停止”。②在他们本身之间,他们却准备进行永久性的“商战”。米德兰的铅玻璃制造商在 1858 年同样“有违本愿地”组织了一个联合会去对付一次罢工。十年之后,参加这个联合会的,甚至当地的行号也不过一半。
③
亚当·斯密所说的“心照不宣但经常⋯⋯的结社”在老行业中自然是最普遍和最有效的,在农业中尤为如此。早在 1850 年以前,有一些就不再是
心照不宣的了。伦敦印刷匠师傅自 1836 年至 1849 年曾经有过一个会社,而
他们的排字工人的工会则至少可以远溯至 1801 年。面临着非常强大而又组
织完善的伦敦排字工人的协会,它在 1844—1845 年以一个正式会社的身分
出现了。④自 1839 年以来,“所有大建筑师”⑤组织成一个很可尊敬的伦敦建筑师公会。想来苏皮里尔·多塞特·福赛特一定是会员之一。公会有慈善基金和营利性的活动。在 1867 年,它通过它的秘书承认了“你们那行专业
的一个绅士俱乐部”这样一个名称。⑥多半象 1877—1887 年的全国建筑师联合会一样,它也有“不许投机建筑师⋯⋯加入”的规定。①它声称它从没有以联合会的身分触及过罢工,也不愿干涉它的会员的自由行动;但是工人说“他们是为了试图压低工资而组织的”;“他们”也承认联合会在工资危机
① 《工会和其他联合会皇家调查委员会,最后报告书》(1865—1869 年,第 31 卷,第 235 号),第 16 页。
报告书中有一些矛盾之处,它一方面接下去说(第 51 页),“有很多工业部门中的雇主已经参加了非常强有力的 结社”,另一方面又承认(第 49 页),“有少数几个大雇主 不必组织什么确定的联合会
而事实上彼此之间就能达成协议。”
② 同上书,询问案第 17446 号。
③ 同上书,询问案第 18305 号。参阅休·贝尔爵士的证词,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4
卷),询问案第 1530 号。
④ 前引书,《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9481 号及以下(资方秘书)。关于排字工人的早期历史, 参阅韦伯夫妇:《英国工会运动史》(1902 年版),第 20 页注、第 24 页注。
⑤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340 号。
⑥ 同上书,询问案第 2754 号,这是托姆·休斯用语。
① 参阅《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6 卷,第 3 编)中的记述,证词摘要,第 48 页。
中召开过一次行业会议。②
在 1880 年以前,也许在 1850 年以前很久,在全国各个不同的地点,投机和非投机建筑师的集团就已经同工人缔订了有关工资和劳动条件的协议
——多少是正式性的,也多少是被适当遵守的。这种协议照例是载在双方签署的“劳动章程”中。关于公会和协议,往往全无纪录可查,但肯定是存在的。并非这类联合会的创举的 1865 年的建筑师总联合会,是以大约八十个地方联合会为基础的,这些地方联合会大抵都在北部和西部,但也有很少几个在苏格兰。在建筑合同的条款,建筑师和设计师的关系,以及根据规定解决和仲裁劳资争议等方面,它都是耐人玩味的。当时不愿同工人签署合同的伦敦人可尊敬的联合会却始终没有参加,但它的寿命也不太长。可是它的细胞,“那个心照不宣的东西”,或直接了当地说,工匠师傅的结社,却享有很长的寿命;否则就是死灰复燃。在八十年代劳工问题的讨论中,人们相信确是有这样一个地方性工匠师傅联合会的存在。③
在某些行业中无疑有很多工匠师傅心照不宣的价格规定。在
/PGN0195.TXT/PGN>维多利亚时代,面包和啤酒的价格在地方上几乎是划一的,一如在面包和啤酒仍然有法定价格“规定”时的情况那样;但是啤酒酿制者和面包师正式或非正式规定价格的程序在任何地方都是无案可查的。在自由而公开的竞争极盛时期,生产者之间的价格协议就在某些行业中时时不期而然地,但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若说每一项揭露出来的协议背后还都有几项隐秘的协议,也许不是不公平的。在这一世纪的第一个二十五年时, 在这项以地方垄断权为基础的工业中曾经有过一些规定价格的组织。①许多年后出现的证据证明,它嗣后的历史,果不出所料,就是君子协定和“商战” 交互更替的过程。据 1887 年的《盐业通报》(Salt Circular)说,“由于誓不两立的竞争,价格已经降到了前所未有的最低点,⋯⋯联合的原则一再被破坏,造成了史无前例的灾害性后果。”②“联合的原则”这个文雅的名词是不需要解释的。这次最后和最剧烈的商战的产物就是可算作十九世纪后期最早的工业结社之一的盐业公会。这只是对于一个老问题的处理由于有限责任制的产生而更加容易的一个新办法而已。
②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338 及以下各号(代表工人方面的乔治·波特);询问案第 2583、2606 号(联合会的自白)。关于双方的关系,参阅《同业公会和罢工》(1860 年)中的“1859—1860 年的罢工和罢业”。参阅波斯特格特:《建筑业者的故事》(Postgate,R.W.,The Builders' Story),第 171—172 页。
③ 关于 1865 年的联合会,参阅《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2951 号;关于地方协议,参阅同上书,
询问案第 190 号(木匠和细木匠混合工会的阿普耳加思)。另参阅韦伯:前引书,第 209 页;波斯特格特:
前引书,第 214 页。
① 参阅上卷,第 256—257 页。
② 录自 1888 年 9 月 24 日的《泰晤士报》,见麦克罗斯提:《英国工业中的信托运动》,第 181 页。
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应邀调整他们的运费协定的铁路干部常常辩称:“事实上几乎所有商人都缔结了关于价格的类似协定”。其中有一位在1872 年引证了铁匠师傅、煤炭所有主、“磁器商”和轮船公司的话语。另一
位在 1882 年却说:这是“全国几乎所有各重要行业的惯行办法”一节早已是“尽人皆知的”。第三个人则提及马口铁、锉刀、铁钉和“其他”,也谈到了“力图(究竟有多大成就则是另一问题)在价格上达成协议的普遍惯例”。他是在为这项原则进行辩护,他既是一个业务经验广博的人,他的隐讳其词是具有深远意义的。①
1867—1869 年皇家调查委员会的一项报告草案承认,规定价格或至少决定什么“应该是市价”,乃是“某些类雇主,尤其是煤铁生产者”组织联合会的目的之一。②价格规定在铁业中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六十年代的证人泛泛地但不失为真实地解释说,南斯塔福德郡的铁匠师傅为规定条铁价格而举行的季度会议“可以远溯自四、五十年前”。但是直到 1864 年,联合会还没有任何章程。③除价格规定外,它也象其他联合会一样办理统计和国会工作。北斯塔福德郡的工匠师傅有一个仿照南斯塔福德郡而组织起来的联合会,但是它作为一个价格规定机构却不那样有效。他们只不过“力求同南斯塔福德郡的价格尽可能相近而已”,而那个价格本身,据其中一位工匠师傅在 1867 年解释说,“事实上也不过是南斯塔福德郡少数几家行号的价格, 所有其他行号事实上都是按远低于它的价格出售的”。④象南斯塔福德郡联合会一样,克利夫兰铁匠师傅联合会和北英格兰制铁商联合会在六十年代初期都已经有了固定形式。前者掌握生铁,后者掌握熟铁。在 1867 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秘书,这位秘书过去曾服务于南斯塔福德郡联合会;而同一个商号往往会兼跨这两个联合会。①虽然这位秘书说它们是为了“调节价格和售铁的条件”而组织的,却着重指出“在北斯塔福德郡没有”象在南斯塔福
① 《铁路合并审查委员会》,1872 年(第 13 卷),询问案第 148 号。西北铁路的考克威耳的证词。《铁路运杂费审查委员会》,1882 年(第 13 卷),询问案第 3892 号。大西铁路的詹姆斯·格里尔森的证词,
询问案第 3893 号,有经验的爱德华·华金爵士以叙述的方式提出的一个问题。参阅克利夫兰—史蒂芬斯:
《英国的铁路》(Cleveland-Stephens,English Railways)(1915 年版),第 264 页。
②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第 9 页。
③ 同上书,询问案第 9829 号。参阅上卷,第 260—261 页,根据艾希顿:《铁和钢和工业革命》(Ashton,
Ironand Steel and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第 7 章(《资本家的结社》)。
④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0532 号。关于南斯塔福德郡价格管制的相对无效。另参阅《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6 卷,第 2 编),甲组,询问案第 15486 号:“在售价方面它一度发挥了控制性的影响”
①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9391 号及以下,他的证词;询问案第 9414 号,他所提出的一项备忘录。
德郡“那样规定价格的机构”。②这两个联合会的活动,就价格规定方面而言,事实上就是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草案中称之为决定什么“应该是市价” 的那种活动。这种市价是在会议闭幕时宣布的,但是生产并不受其拘束。太恩塞德的蒸汽煤联合会作了不少这类的工作。③在这一世纪的第三个二十五年中,正式规定价格的合作在“重工业”方面已经进行到了这样的程度,但也止此而已。
但是无论在斯塔福德郡还是在北部煤田,人们都可想起一些更加急进的政策。北部煤的“销货限额”这个十九世纪初期最显著的产量和价格管制的结社,直到 1845 年方始瓦解。它的瓦解是由配额问题的内部争议所促成的。
在 1850 年又有重整旗鼓的谣传,但并未成为事实;因为正如波特尔在那一
年所指出,“现在内地煤田所有主在竞争上比 1845 年便利得多了,而且这种便利,由于铁路的延展,正在不断增进。”④同样的力量也在铁业方面起着作用。1830 年以前,关于铁产量的调节,一直是议论多而实行少。在 1839 年,斯塔福德郡的工匠师傅——即如他们按照各种意义设想的工匠师傅—— 曾经协议以六个月为期各削减“产量”20%,以维持价格。但是,其他区域的产量却随着他们的产量限制而增加起来,特别在苏格兰方面,这就提高了而不是降低了英国的总产量。①国内的铁路建设立刻改变了价格的形势。在1850 年以后,英国的主要生产者既可任意操纵世界市场而价格又普遍良好达二十五年之久,以至连这类极端的防御政策都无须考虑了。限制产量以维持价格的办法却是对砌砖匠和其他某些工会会员的一个袭击。作为制造家的一种政策,它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变成了一个离奇的和对个人主义哲学家来说几乎不体面的回忆了。
七十年代价格的突然下跌导致了这项古老政策的死灰复燃——但又一次证明了它的不足恃。当 1880 年生铁从 1878—1879 年低到灾害性程度的价格的回升证明只是昙花一现的时候,克利夫兰和苏格兰的工匠师傅开始会商了。在 1881 年秋季,经商订各自减产 12.5%,以六个月为期。协议又展期了六个月,继而因苏格兰方面资力最雄厚的企业发现自己所能出售的铁比它所生产的为多,于是协议瓦解。克利夫兰方面则继续试行。在 1884 年初, 随着价格降到向所未有之低,有十八个鼓风炉根据协议实行停工,而由联合会予以补偿——这是分散损失的一种新办法。两年之后,价格已更进一步地降低,苏格兰准备再行合作,并且举行了全国削减产量的谈判。但是在达成协议之前,贸易的复苏已使累积的存货出售一空,价格也慢慢地回升起来。铁的一般“销货限额”从此一连多少年再没有人谈论过。②
② 同上书,询问案第 9551 号。
③ 同上书,询问案第 17777 及以下各号,帕麦尔的证词。
④ 《国家的进步》,第 283—284 页。另参阅上卷,第 258—259 页。
① 上卷,第 262 页,以斯克里夫纳的《铁业史》第 290 页为依据。
在 1871 年和 1884 年之间,英国在世界上已知的铁产量中所占的份额从53.2%降到了 38.5%。在 1877 年以后,随着平炉和盐基炼钢法的发展以及制钢业在美、德、法和比利时的推广,英国的份额降低得最快。当轨条还是铁制的时候,也就是说直到七十年代后期,不列颠几乎握有轨条出口贸易的垄断权。现在比利时和德国都有钢轨出售了。①八十年代初期价格的低廉导致了一场国际性的“商战”,这场“商战”又导致了英国工业史上,实则现代世界工业史上向所未有的一种新事物——一种瓜分市场的国际协定。借助于在各式各样的联合中所取得的经验,在 1883 年年底,除开唯一的一个之外,英国所有钢轨制造商一致团结起来了。“我们决定尽力把比利时人和德国人作为仅有的两个轨条出口国而同我们联合起来。”②所有比利时人都参加了,除去两个人以外的所有德国人也都参加了。结果以出口贸易的 66%分配给不列颠(这个百分比后来稍有削减),27%分配给德国,7%分配给比利时。价格是由英国“基本上按照我们认为是条件最差的工厂的成本价格”
——用经济学家的术语来说,按照边际价格——规定的,对各个工厂则按照它们“估定的能力”给以配额。③这个新事物无论在国内或国际方面的运行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因而在 1886 年 4 月予以取消;但是自由和无限制竞争的时代却已经随着联合起来的制造商在缔结协定方面的这种新经验和生产者的这种限额办法而告终。从煤炭“销货限额”瓦解时算起,为时不到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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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正式的,虽则始终是自愿的联合,在五十年代以前在基本重工业方面的确已经取得了最大的进展。除开上面已经提到的那些之外,现在还有一个试图监督而并非指导整个工业过程的英国铁业联合会。在八十年代的煤炭业中和它相似的组织是在各主要煤田上拥有六个或八个地方联合会的大不列颠采矿业联合会。这些联合会也都没有真正的指导权。在冶金方面较高一级的有马口铁制造商联合会和金属线业联合会等等。英格兰和苏格兰的造纸商、炼糖商、制硷商、利兹和伯蒙德塞的制革商,以及代表不列颠纱锭四分之一以上的强有力的奥耳德姆棉纺工匠师傅联合会都是其他的一些重要组织,这些组织都有足够的积极性,对 1885—1886 年工商业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为征询它们对于国家经济健康状况的意见而提出的一项通函一一予以答复。①
① 在这以前,比利时铁就已经在英国市场上出现了。参阅本卷,第 314 页。
② 巴罗的斯密,《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2271 号。
③ 同上书,询问案第 2284 号。
① 提出答复的联合会仅仅有二十六个,如果把采矿业联合会也算作一个的话。其中包括麻布商联合会、亚麻供应业联合会、诺丁汉商人联合会和拉伊区商业联合会之类的商业组织,还有建筑师联合会和船主协会。
《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第 1 卷,第 114 页及以下。第 2 卷,第 409 页及以下。
很多这类的联合会同具体工业政策的干系都不见得比商会多,虽则都会在劳资争议时成为雇主的集合点。在许多地方,尤其在象布莱德福那样为一个行业所支配的那些地方,商会办理统计、国会工作以及一个联合会理应办理的其他工作。无疑在这两种形式的组织之中任何一种会议都有机会对于价格、劳工以至产量等问题作非正式的讨论。但是最强大的联合会也没有强制力,比较弱小的联合会则简直无足轻重。制硷商联合会的秘书对 1885 年调查委员会说,他实无以奉告,因为他的会员每年只开会一次,除非,他又补充说,“在紧急时期”。②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所要求的显然不是这样的答复,而他也没有说明哪一种紧急事件可以作为举行一次特别会议的正当理由。也许是一次罢工或一项新的制硷条例。马口铁制造商联合会的主席代表该会对工业的孱弱无能作了双重的自白——“我们的工资关系不是由供求关系而是由一个各业联合会所左右的”,“我们这个行业萧条的最大原因就是生产过剩,而生产所以过剩则应由我们自己负责。”①
有几个联合会谈到了实际的或可能的国内或国际的生产过剩。要说明那些政策自然不是曾经试图以它们自己的政策去处理这个问题的少数几个联合会份内的事。原来所建议或暗示的那种补救办法,除开为反对铁路或地方捐或所得税而采取的对外行动或者为反对工会而采取的对内行动外,并不是联合的行动,而是各自减低成本的办法,一如奥耳德姆棉纺工匠师傅联合会虽不无经济学上的谬误但非常明确地提出的那种说法:“不容置疑,我们这个行业正由于生产过剩而蒙受到非常重大的损失,但并不是我们所生产的比世人所真正需要的多,而是我们所生产的比世人真正买得起的多,这就说明了把生产成本减少到无可再减的程度是如何的重要。”②这是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个人主义工业集团的机构的说法。许多其他这类集团也是那样地个人主义,那样地具有竞争性,以致它们都认识不到经常搜集和发布工业实况或者为处理劳工问题而成立一个常识机构的必要。它们根本没有什么联合。
这种冷淡的态度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工会运动的发展依然是局部的和地方性的这种情况来予以说明。在 1867 年选举权扩大和 1867—1869 年的工会调查委员会成立之后,起初踌躇不决继而毅然决然偏袒工会的立法,已经终于导致不平等的旧主仆法为 1875 年的雇主和工人条例(维多利亚,第 38
和 39 年,第 90 章)所取代以及 1876 年的芒德拉修正工会条例(维多利亚, 第 39、40 年,第 22 章)的制订。在八十年代,官方认为“工会所抱怨的一切法律上的疾苦”都已经消除了。① 当代大多数工会领袖也未始不同意这一
② 马斯普腊特致调查委员会函,1885 年 9 月 17 日;《报告书》,第 1 卷,第 115 页。
① 《报告书》,第 1 卷,第 119 页,另参阅本卷,第 221—222 页。
② 《报告书》,第 2 卷,第 427 页。
① 《关于工会的统计表和报告书》(Stat. Tables and Reporton Trade Unions),1887 年(第 89 卷,第 715
点。正如乔治·豪威耳所说,他们现在已经“从专门实施于劳工的刑法残余之中解放出来了。”②后来有些工会批评家则认为工会不但已经得到了一个自由的领域,而且还享受到了特权。但是非再有十几年的自由机会以至某种特权,这个开放的园地还是不能被占领的。加之那些年又一直是贸易特别不振的年头。工会失业福利金的统计数字证明了这一点,而作为工会气压计的这项统计数字的价值也才刚刚开始为工会以外的各界人士所认清。机械工混合工会的失业数字在 1879 年是十三点三;伦敦排字工人协会是十四点三;
锅炉制造匠和铁船匠是二十点四;铸铁匠是二十二点三。从 1884 年到 1886 年,锅炉匠的数字一直是在二十点零以上,1885 年达到了二十二点三。③任何扩充或艰巨的试验,都事非其时。一些最强大的工会不过仅足自保,另一些一度强大的工会则把会员和会款一并丧失得干干净净。
在四十年代初期,在 1832—1834 年的希望已经幻灭,而传教士的精神又已经从工会事业转到宪章事业方面去的时候,尽管有旧手艺行中强烈的工会传统和把它移植到新型或革命化的工业中去的不屈不挠的努力,也只有十万名工资劳动者是工会的正式会员。④法律不平等。雇主抱敌视态度。工资劳动者处于贫苦之境。工会陷于生生死死令人悲叹的轮迴之中。据斯塔福德郡的一位雇主所知,在 1867 年以前制铁工业中有“三套工会”。①在 1886 年以前埃尔郡的煤矿中曾经有“几十个工会”,克尔·哈迪有一次这样说。
②所有工会都失败了。在 1867—1869 年究竟还有多少工会会员,那些年的调查委员没有敢去计算。但是在就证词作结论时,不幸他们引用了伦敦成衣匠工会一位热情的职员所作的揣测之词,据他说:“只会多于而不会少于八十六万人。”③ 他们莫若相信另一项当代工会的估计还好一些,据那项估计, “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超过二十五万人”。④随着情况的比较稳定,随着组织方面的改进,随着因雇主方面有计划的进攻而造成的法律上障碍或死亡危险的减少,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工会比以往的工会有了更加绵长的寿命,虽则其中还不乏死亡。在七十年代初期贸易繁荣的年月里,会员总数无疑上升得很快;1876 年和 1886 年之间新工会的组成也许可以抵销一些旧工会会员
号),第 9 页,吉芬和伯纳特编制;贸易部劳工通讯主任(伯纳特)第一次工会年度报告书。
② 在 1875 年的工会代表大会上,韦伯:前引书,第 276 页。
③ 成为现代失业问题统计研究之创举的这些数字首次公布于 1887 年的报告中。
④ 见上卷,第 723—726 页。
①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9839 号。
②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12951 号。
③ 德鲁伊特,询问案第 18222 号。
④ 麦克唐纳:《同冒牌经济学家的漫画和谬论形成对照的工会的真实故事》(Mac-donald,W.,The True Story of Trades Unions Contrasted with the Caricatures and fallacies of the Pretended economists)(1867 年版),转引于波斯特格特:《建筑师的历史》,第 205 页注。
的减少。但是在 1886 年,没有人知道不列颠有多少个二十五万工会会员。当一位政府官员提出了“六十多万”这个可能的数字时,另一位见闻更广博的人却以一百万“不算是⋯⋯一个夸大的估计”而予以反驳。较高的数字肯定是更接近于正确的;一百万也许还不够高。⑤
在诸如建筑业、工程及其有关各行业、采矿业和棉纺织业等有限的几种工业的那个集团之中可以看到这个运动的几支大军(其中有一些因贸易不景气而遭到削弱)。但工会运动的一些最优秀的组织和最彻底的胜利却是在这个集团以外,诸如只有六千六百名会员但在该业的重要部分拥有真正垄断权的伦敦排字工人的那个古老的协会;证实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伦敦钉书匠协会和金箔匠协会;有人认为历史更悠久的制帽散匠协会①;或者设菲尔德某些行业中具有明显“行会”优缺点的那些在旧基础上新近组织起来的排他性的专横的小型工会。在 1867—1869 年,正是这些工会从设菲尔德方面坦率地报告说,有一些因为贸易不振而已经停止招收学徒;有一些向来就只接受会员的儿子作为学徒;所有这些对于学徒的限制都是理所当然的。②厌恶限制学徒的调查委员们并未加任何说明——多半是因为他们已经被比较大的社团弄得不暇他顾,而并非因为他们认识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镰刀锻工、小刀刀口锻工、钢叉锻工和剪刀业工作委员会分会的会员都是处于旧式独立手艺匠和工资劳动者的分野线上的。他们可以对学徒制订办法,因为学徒真正是他们的学徒,而不是某一个大企业的“工厂学徒”。他们和他们的学徒无论在厂内或厂外都是按件承接活计的。③
有工会会员身分的雇主在其他行业中是很著名的,因为按照无数种形式中的这一种或那一种形式订定的分包契约是司空见惯的①;但是这类人慢慢地变得愈来愈罕见了。
直到 1850 年左右,当时成为建筑业中最强大集团的石匠这个有意识的上流阶层,仍然准许“本人参加劳动的工匠师傅”参加他们的支会。但是这种办法已经越来越不自然,以至终于绝迹了。②在整个英格兰,甚至在苏格兰的那些石建筑的城镇中,石匠都是典型的虽则是高等的工资劳动者。在英
① 参阅昂温:《十六和十七世纪的工业组织》(Unwin,G.,Industrial Organisation in the 16thand17thCenturies)
(1904 年版),第 215 页,该处对十七世纪以来绵连的历史作了大致不差的叙述。关于其他社团的真相, 见《1887 年报告书》。
②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最后报告书》(1868—1869 年,第 31 卷,第 235 号),对调查委员会所发通知单作了答复的各工会的附录。
③ 关于“工厂学徒”一词,参阅上卷,第 228 页。关于死不放弃这种半独立性的情况,另参阅本卷,第 173
页。
① 但是施洛斯《工业报酬的方法》(1892 年版)第 120 页的“事实上比比皆是”的说法,则未免言过其实。参阅本卷,第 172 页。
② 波斯特格特:《建筑师的历史》,第 150 页。参阅上卷,第 726—727 页。
格兰,一个石匠很少变成为“建筑师。”③在西莱定或威尔士之类可以这样转变的地区,不是他不参加支会,就是可能根本没有支会。石匠工会早已由一个组织散漫的支会联合会建成,它的会员在 1854 年超过了九千人,在 1868
年和 1872 年是一万八千人,在 1877 年达到了它的二万七千一百八十八人的
最高额,在 1880 年又降至一万三千人以下,从此没有恢复。苏格兰的石匠
协会更加不幸。它已经在 1877 年把它的会员提高到将近一万四千人。翌年格拉斯哥银行的倒闭使它损失掉差不多全部基金。到八十年代中期,它的会员降到三千以下了。④
贸易萧条、一个日益疲软的市场上的罢工、石匠工作的重要性的相对降低和领导方面的缺点,都是衰落的原因。但是组织上的缺陷须负一整份责任。甚至在理查德·哈诺特长期斗争不懈的秘书任内(1847—1872 年),英格兰石匠虽然有一个地址迁移不定的管理机构,却没有任何适当的中央组织。在 1883 年他们只就一个伦敦办事处取得了协议。在这期间,因为缺乏任何中央政策,“工会地方支会不是单凭本身的基金去进行无济于事的斗争,就是甘认失败”①,因而它们的会员纷纷退会。
比较年轻但组织完善得多的木匠和细木匠混合工会的会员在八十年代初期事实上已有增加——但一部分是以一个敌对的比较老的木匠社团为牺牲的。这个混合工会创立于 1861 年,是由 1862—1871 年任秘书的罗伯特·阿普耳加思在一个有效的中央组织、会员的大量捐献、高度的共济社利益、全无欧文主义者的那套胡扯和“尽我们的力量推行”②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友好协议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一直是 1867—1869 年的调查委员会们的一个附有少数保留条件的模范工会。它在阿普耳加思离职时有一万一千名会员,1876 年上升到一万六千名,1885 年达到了将近二万九千名的一时最高额。虽然它的劲敌木匠总工会从 1876 年的一万一千人降到 1883—1885 年的不到二千人,参加工会的木匠在这段艰难岁月中还是有净增加的。③
在同一个手艺行内的工会之间的冲突是建设性工会运动的一个常见的但颇伤元气的弱点。象强烈的乡土观念和工会支会观念一样,强烈的行业观念和各行业之间的猜忌——所有这些都是同样常见的——在这样的一些行业中是非常自然的,那些行业常常到处都存在,照例还有某种地方性的社团,而且在几个不同的聚点各自开始有了地方支会的现代会际组织。砌砖匠从很早的时候起就有了两个英格兰中央社团,一个是伦敦协会( London
③ 监工照例是木匠出身,胚胎期的建筑师也是一样;参阅本卷,第 174—175 页。
④ 数字取自波斯特格特和《1887 年报告书》。
① 波斯特格特:前引书,第 304 页。
② 阿普耳加思的答复,见《1867 年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91 号。关于他的生平,参阅韦伯:
《英国工会运动史》,第 219 页并散见各页,另参阅波斯特格特,第 456 贡。他去世不过几年。
③ 数字取自波斯特格特和《1887 年报告书》。
Order),一个是曼彻斯特联合会(Manchester Unity)。④很多地方社团都不属于这两个之中的任何一个。在漆匠和铅管匠中间有若干个多少带点竞争性的总社团:单单伦敦一地,漆匠社团就不下十二个。①凡是基本上是地方性的社团,效率必然受到损害。漆匠甚至在伦敦都不能争取到一个协议的工资等级表。凡志在全国性社团的原有地方性社团就可能单单对同类社团中的某些团体取得这种全国性的性质。弱肉强食的法则在同行之间发生了作用
——混合工会同总工会相抗衡,协会同联合会相对抗。“在组织上我们用普鲁士的方法”,木匠混合工会的一位老干事有一次对一个调查人员这样说。
②
手艺行的自豪感导致手艺行之间的嫉忌,最糟的是在“彼此重叠的工作”上导致了无穷尽的争执。各行各业之中未变革的旧技术导致各自认为某类活计是自己不可分割的权利。在他们的权力处于鼎盛时期时,石匠一直打定主意不让“砖匠”改变他们的地位③,正如律师之于讼师的情况。后来曼彻斯特的砌砖匠常常为了不让工人,又转而不让石匠插手砌砖匠的工作而罢工。他们为了保持赤陶工作的垄断权曾经同泥水匠有过十年的特罗伊战争—
—但归于失败④。随着木船匠行业的没落,木匠混合工会试图制止船匠“力求顺着船舶转移”到木匠的工作上去。⑤在这期间,机械工混合工会对于铁船和钢船上的铅管匠随着轮船卫生设备的需要而来的日甚一日的活动,感到愤恚。①极端的案例是 1877 年陶器产地②的铅管匠的一次罢工,这次罢工因为一个敌对的铅管匠社团接受了工作而告失败。③ 由于这些削弱力量的争执,产生了 1880 年伦敦砌砖匠工会的有力人物埃德温·寇耳森起草的一个建筑业工会全国联合会的方案。但是它毫无结果;建筑业工会,由于后来工会力量的加强,直到八十年代人数仍然很多,但是在一个日益疲软的市场上
④ 波斯特格特:前引书,第 140、222、225 页。这些都是早期的名称。后来虽有变更,但这两个主要的总部依然存在。
① “我想大约有十二个或十四个”,“也许有十八个”。漆匠方面的证人这样说,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 丙组,询问案第 19144 号;至于铅管匠,其中只有一个真正强有力的英格兰社团和一个苏格兰社团,询问
案第 19178 号。
② 对波斯特格特这样说,见波斯特格特:前引书,第 308 页注。
③ 波斯特格特:前引书,第 300 页。
④ 波斯特格特:前引书,散见各页;对于一个联合起来的工会集团的第一个全面研究。
⑤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木匠和细木匠混合工会的钱德勒的证词,甲组,询问案第 22011 号。参阅船匠联合会的韦尔基的证词,询问案第 21389 号及以下:船匠刚刚丧失掉他们的旧组织;“直到最近 我们的大部分学徒还都照例要订定学徒契约”,询问案第 21462 号。
① 同上书,甲组,询问案第 26056 号(来自维尔河方面的证据)。
② 按指斯塔福德郡北部。——译者
③ 波斯特格特:前引书,第 300 页。
继续不断地进行着反对雇主的罢工和彼此之间的争吵。在 1885—1886 年, 它们的会员总数在大不列颠约七十七万名建筑手艺工人的一个集团之中大约占十万名。④
应该注意的是,八十年代联合起来的建筑师认为,建筑工作,特别是砌砖工作,每小时完成的数量,在工会运动相当有效的三十年中已经减低了一半。⑤他们的意见是不足为凭的;因为他们既没有提出任何统计数字,而且抱有一个雇主,一个往往靠格外勤奋而发达起来的自我造就的雇主和一个缅怀过去的人的那种成见。但工会未始不承认工作量减少,而且也未始不以此自负,因为它们始终反对“追”、“赛”、“件工”和其他高速化的方法。它们认为工作既做得更好,工人又没有被累得疲惫不堪。⑥它们对于过去常常伴随速度而来的那种偷工减料和不健康的情形是不难举例说明的。在生产平均步伐的这种难以测定的放慢和它的技术及社会砝码之间是无法加以权衡的。
当阿普耳加思在木匠混合工会服务的时候,他把当时工会运动所得而知的混合组织的最伟大杰作机械工混合工会当作了他的榜样。“我们把我们的卷宗借给他看”,机械工混合工会的秘书威廉·阿兰这样说。①机械工混合工会曾经在 1859—1860 年伦敦建筑师因为不肯签署文件声明,或在口头上承允同工会运动断绝关系而被迫停工时捐助了三千镑,这不独证明了他们的力量,而且赢得了建筑各业和整个劳工界的感慕。②机械工混合工会是非常适当地在举行大博览会和它的高奏凯歌的蒸汽机问世的那一年,由一百二十一个同新兴工程业有关的各个社团或工会分支机构组织成立的。自然这样一个混合组织是不完全的。建于 1824 年的蒸汽机制造工工会和 1844 年的机器
工人联合会这两个强大的老工会就始终没有参加。制模工在 1827 年组织了他们自己的工会,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一个总社团能够保障他们的特殊利益。此外还有几个锻工的社团和少数其他的社团。但是机械工混合工会团结了这个行业的大多数社团。以将近一万二千名会员起始并支撑过了 1852 年年初的一次大罢业——对于雇用“非法”工人、件工和加班加点的攻击的一个回答——之后,直到 1868 年它的三百一十二个分支机构拥有三万三千多会员时为止,它一直发展得很快,而且没有再碰到过严重的斗争。③它以惊人之
④ 1886—1886 年的估计数是以波斯特格特和《1887 年报告书》为依据的。韦伯夫妇把同一个工会集团 1892
年的会员数估计为十二万人。他们的前引书、第 420 页的表上也论及这里所没有包括的家具业各行。全体
工匠的估计数是以 1881 年的人口调查为依据的,当时的数字是七十六万一千人,参阅本卷,第 162 页。
⑤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丙组,询问案第 32216 号:建筑师中央联合会的伯尔德。
⑥ 关于这几点的作证以 1867—1869 年为尤多。
①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1867—1869 年,询问案第 1023 号。
② 《同业公会和罢工》(1860 年版),罢业条;韦伯:前引书,第 210—212 页。
③ 《1867—1869 年最后报告书》,第 283 页中的统计数字;《1887 年报告书》,第 30 页及以下。关于其
低的最高失业数字,几乎察觉不出的标准工资的下降和会员人数仅仅些微的减少,渡过了七十年代的贸易萧条。会员人数不久就恢复了,在 1886 年已经达到了五万二千人。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个数字更能说明,机械工混合工会的一个负责征求会员的干事,其任务相对说来如此轻而易举。工程业整个说来在这个机械工时代是那样地有浮力,以致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浮泛于贸易循环和价格波动的浪潮之上。
这个社团是在威廉·阿兰(1851—1874 年任秘书)的领导下,根据阿普耳加思所借重的那些原则而建立起来的——那些原则就是每星期一先令以上的切实而经常的捐款,丰厚的退职金、丧葬费和其他津贴,尽量少罢工以免消耗基金,以及(作为一个自然的结果)会员的高度技巧和挣钱的能力。他的后任约翰·伯纳特(1875—1886 年任秘书)继续执行这项安全政策,虽则他是在 1872 年以赢得九小时工作日的一次东北海岸著名罢工领袖的资格而崭露头角的。正是他因为就任商务部第一任劳工通讯员而辞去原职之后, 在 1886 年就工会问题一般地报告说:“虽然罢工自然还没有完全停止”, 但是“却有慢慢走上这个方向的趋势了”。①
不愿罢工和对乌托邦不感兴趣,并不等于说就是接受雇主对于工作和工资的观点。象他们前辈水车匠一样,机械工混合工会的目标是高额计时工资,而完全不是那种按成果给酬的办法,完全不是在 1815—1825 年左右为要一面挫败水车匠,一面帮助科学管理而部分采用的那种“机械工经济”。
②我们“非常坚决地反对件工制”,阿兰在 1867 年这样说,因为它导致“廉价劳动”。③ 他的意思是说,高速化在最高限度的劳动速度有了保证之后, 象过去常有的情形那样,工资就会随之减少。也象水车匠一样,机械工希望对新人的参加本行业加以控制。阿兰是非常坦率的。“你们限制⋯⋯学徒的目的是什么呢?”“防止工资下降,这是毫无问题的”。①他们曾经在争取缩短工作日的运动和必要时的罢工中起过他们的作用。因为在 1851 年已经有某些地区的标准工作周降低到五十七小时,所以问题并非到处都是迫切的。到 1872 年,已经普遍地争取到了五十四小时的工作周,而且对于争取
这样的工作周向来不很积极的领袖们于此已心满意足。②在 1851 年和 1874
他工会,另参阅《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22353 号及以下(制模工);《1901 年工会报告书》,第 18 页。关于罢业,参阅托马斯·休斯:《同业公会和罢工》,第 169 页及以下;内斯密斯:《自
传》(Nasmyth,Autobiography),第 298 页,一个雇主的观点;韦伯:前引书,第 159 页及以下。
① 《1887 年报告书》,第 9 页。关于阿兰和伯纳特,参阅韦伯:前引书,第 216 页注和第 300 页。
② 见上卷,第 264 页。
③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638、472 号。
① 询问案第 927 号。
② 在《1887 年报告书》第 30 页中有一篇工时制史的摘要:在 1851—1861 年,工时制因地点的不同而自五十七小时至六十三小时不等。自 1872—1879 年起,苏格兰已经有了五十一小时的工作周,但是后来重又失
年之间对于这一个以及其他一些问题采取更有斗争性的政策是否就会为工人争取到更多的利益诚不无疑问,在 1874 年以后的十年之中避免太多的斗争无疑是明智的。
机械工的工业上的近邻,比较专门化因而受贸易萧条的打击也更加沉重得多的锅炉工,在八十年代虽不断地同失业和成员的减少进行斗争,但仍不失为一个强大的力量,而且它是把差不多全行业都包括在内的。他们的勃兴既容易而又迅速。在威廉四世朝创立于兰开郡的这个用铁板制造产品的工人的工会,直到其中的造船工人淹没了真正的锅炉工人时为止,一直在扩张着。1872—1882 年这十年是它的伟大扩张时代:法律已渐趋友善,木船也渐趋消灭。它已经从 1870 年的七千会员发展到了 1883 年的二万七千人。鉴于失业会员在 1884 年是 20%,1885 年是 22.3%,而 1886 年会员人数并未降到二万六千八百人以下,则领袖和群众的忠贞,自是深可钦佩的。有名无实的会员可能很多,欠缴会费的情形恐怕也不少。这个社团是全国性的,具有混合工会的形式,拥有二百一十二个分支机构并备有良好的福利。象机械工一样,它的成员自 1872 年以来一直享有五十四小时的工作周。它的领袖现在正护理着他们的财政创伤并把他们领上一个明智的非煽动性的航程。他们的秘书罗伯特·奈特是国家遇事谘询的最信赖的工业专家之一。①
既非机械工也非锅炉工的铁工的工会,除翻砂工的共济会外,过去不是地方性的就是寿命比较短暂的,或两者兼而有之。得知有三种工会的六十年代的雇主的经验,依然是有代表性的。在这个世纪之末,除翻砂工共济会之外没有一个重要社团有一部可以追溯到 1880 年以前的连续不断的历史;虽
则向来不很大的钢铁工人联合会还继续执行着在 1862 年创立的一个类似社
团的职能;克利夫兰的鼓风炉工在 1881—1882 年就成立了一个后来变成全国性组织的小型联合会。②经常的技术革命;工业重心的转移;一些最大工厂的隔绝和从而造成的所谓宗法关系的残存;盛衰的急剧变化;以及,或许最重要的炼铁工、轧铁工和炼钢工等分包雇佣制的普遍存在,所有这些都有害于地方工会的活动,并使全国性的活动成为不可能。这里有工会会员身分的雇主一直是自由自在的。“每一个炼铁工都是一个包工者;他们都愿意对他们的下手按吨计酬,但他们的下手却不肯照办。”这一简明的结论是来自一个工会运动相当强大的地区,而且是来自 1891 年的。①“下手们”只是最
去。参阅本卷,第 568 页。
① 《1887 年报告书》,第 10、22,30 页。奈特的证词,见《贸易萧条皇家调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4733 号及以下;《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第 20680 号及以下。他“猜想”那个工会包括了 95%的工人, 询问案第 20725 号。
② 《关于工会的报告书》,1901 年,第 18 页;《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13960 号(鼓风炉工全国联合会),询问案第 15301 号(钢铁工人联合会)。
① 这是爱德华·特娄的说法,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15329 号,并且是指东北海岸
近才渐渐有所主张的。这可以说明这种分裂对相对于“手艺”工会运动的后来所谓的“产业”工会运动之类的任何事物的如何不利和对于任何一种工会运动的如何有害。
属于到处存在而且一百年来基本因素始终没有变更的那项工业的一个古老部门的翻砂工,却处于一个完全不同的地位。他们的共济会是在每一个明智的工会都强调它的“共济”性质的那一年(1809 年)创立的。它的主要工作始终是在共济方面而不是在产业方面。它在五十年代后期有七十个分支机构和七千多名会员,在 1868 年有一百多个分支机构和将近一万名会员,
在 1875 年有一万二千三百名会员,在 1885 年有一万二千四百名会员。七十
年代的失业问题几乎把它拖垮了(因发失业津贴)。到 1880 年,它的那笔六万多镑的雄厚公积金已经一干二净,在八十年代初期,它简直无法再履行它传统的共济职能了。但是在英格兰的社团停滞不前的时候,苏格兰翻砂工联合会这个相应的苏格兰社团正不断地成长。它在 1880 年和 1885 年之间在五千六百名的会员总数上又增加了一千人。②
正如设菲尔德各行会所表明的那样,五金制造业另有一些有效的工会, 但其中没有一个是大型的或具有全国重要性的。
没有一项工业比煤矿业更能清楚地表明工会运动的起伏和工会的变成为国家产业组织的一个公认部分是如何困难了。在每一个煤田上,工会运动至少也需要两、三次,纵非基尔·哈迪所说的十九和二十次的努力方能得到生命力和持久力。全国性工会的理想随着地方社团的兴衰而时起时伏。一定程度的连续性往往可以在一系列表面上看来的新发端的背后探索出来。有时在整个煤田生活上具有一时重要性的一个地方联合会消失了,充其量只留下一些并无一般重要性的矿井俱乐部,然而却是一脉相承的。但是这种苟延残喘适足以说明有效权力的中断。① 这个时代是在一个静如止水的时刻开始的。
“在 1885 年年底,那个全国矿工之间的工会可以说已经差不多消灭了”。②继而出现了一些地方性的相互竞争的社团,这些社团都是同为要求使用矿工“核秤员”以防计重给酬制中的弊端而进行的那一次约克郡的斗争及其他一些斗争有关的。继而又出现了亚历山大·麦克唐纳和他的全国矿工
而言。
② 《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1867—1869 年,《最后报告书》,第 306 页和《1887 年报告书》中的统计。关于这个组织和许多其他工会,参阅韦伯:前引书,第 491—495 页中 1850—1890 年的会员统计。在所有社团之中以翻砂工的记录最为准确。
① 韦伯的《英国工会运动史》和韦耳伯恩的《诺森伯兰和达拉姆的矿工工会》(Welbourne’SMiners’Unionsof Northumberland and Durham)叙述了一般的故事。另参阅上卷,第 276—278 页。
② 亚历山大·麦克唐纳,引征于韦伯:前引书,第 285 页。
工会的伟大计划,这个计划本身就不失为一种复兴。据说在六十年代之末事实上已经有二十万矿工“联合起来”。③他们早已通过他们政治上的朋友而成为国会中的一种力量,并且先后在 1860 年和 1872 年对立法发生过影响。
④二十万的水平纵使达到过,在 1873 年以后价格暴跌和贸易瓦解的时候,也立刻丧失了。作为一个有效力量的全国性组织的理想也随之而破灭。到了1880 年,“兰开郡和米德兰的⋯⋯组织⋯⋯不是已经完全瓦解,就是分化成
为不能采取联合行动的独立俱乐部。”①单单 1878 年一年,达拉姆工人在失
业福利金方面就支付了五万四千镑。②从 1875 年到 1880 年,诺森伯兰工会和达拉姆工会这两个最强大,两个仅有的有一连很多年历史的工会,其会员总数已经从将近五万六千人降到不足四万一千人。这两个工会在此后五年中都略有恢复,所以在 1885 年总数有四万八千人。③这个数字或者占当时大不列颠参加工会的煤矿工人的半数左右,而拥有三万五千会员的达拉姆工会占整整三分之一。兰开郡在 1882—1885 年改组它的联合会,但直到后一个年份新会员方始迅速增加。约克郡联合会当时只有大约八千名会员。苏格兰、威尔士或米德兰地区没有一处的组织是人数众多的,虽则在 1885 年,尤其
在 1886 年,几乎所有这些区域在宣传和征求会员方面都极其活跃。④
尽管自 1875 年以来人数有所降低,但是八十年代中期的煤矿工人各工会却包括了整个行业中大约四分之一有资格入会的工人。⑤工会最强大的地方,如诺森伯兰和达拉姆,比例要高得多。在 1867 年的选举改革法以后工会运动渐渐从旧法律的镣铐中解放出来的那十年的政治和经济繁荣之中,在比较老的基础上迅速建立起来的诺森伯兰工会已经有效地阻挠了雇主重新采取年度契约那种北英矿工的古老桎梏的任何企图。在 1872 年,达拉姆工会已经有了为反对这种契约而作最后一战的准备,不意竟不战而胜。煤炭的价格出乎意外之高。矿工从伦敦和德安森林源源而来。煤矿主愿随时以现款和让与权支付自愿的工作。“在 1872 年的会议上双方都普遍有愉快和友好
③ 韦伯:前引书,第 292 页。没有说明出处。这个数字似乎是最不可能的。1871 年的人口调查提出不列颠三十五万矿工的最高数字,这是包括大部分“未列举的矿工”和所有童工和青年在内的一个数字:1873 年, 第 71 卷,第 2 编(英格兰和威尔士),第 73 卷(苏格兰)。
④ 矿业条例,维多利亚,第 23、24 年,第 151 章以及维多利亚,第 35、36 年,第 76 章。参阅本卷,第
532—533 页。
① 韦伯:前引书,第 372 页。
② 威耳伯恩:前引书,第 194 页。
③ 《共济会登记主管官报告书》,1887 年,第 63 页。
④ 年度《报告书》和《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中的证词,甲组(在 1891 年提出)是主要的来源。区干事所提出的 1891 年的证词是特别有价值的。
⑤ 《产业关系综览》(The Survey of Industrial Relations)(1926 年)接受了英国“煤炭和页岩”矿工四十三万四千(1881 年)和五十九万五千这两个数字。页岩矿工只有两三千人,并且其中有很多青工。
的情绪”;工人得到了双周契约和增加工资 20%的利益。①
他们的力量和克制以及他们的领袖所取得的全国性地位使这两个工会安然渡过了接踵而来的不景气年头,在这不景气的年头中,英国煤的十年
(1878—1887 年)平均出口价格比那繁荣的十年几乎降低了 30%。这些年头并不是没有罢工,也不是没有他们的领袖坦率而并非被迫地承认的“工资应以煤的售价为基础”这项按售价给酬的原则而渡过的。②对这一原则的承认在当时就被斥为,此后也一直被斥为对煤炭所有主的商业原则的让步和对矿工生活水平的可能放弃;但丝毫无可怀疑的是,象机械工的不罢工政策一样,这对于北英格兰各矿工工会的得到全无异议的承认和在国家工业组织中占一公认的地位是确有帮助的。这种按售价给酬的原则事实上产生了一种“生活”工资。为了应付新情况,政策未始不可变更。但工会在地方上和国家中的地位则是既成事实了。③
在象东北海岸那样煤矿工人工会运动强大的地方,在小得多的铁矿工人的行业中,工会运动也往往是强大的。在采石工人,尤其是威尔士的采石板工人中间也是强大的。但是在锡、铅和铜矿工人中间——就所可确知的而言
——工会运动却“全无所闻”。①
在公共评价中以及在他们的领袖所争取到的国家地位上,棉纺工是同矿工和机械工并列的,虽则他们的工会会员在 1885 年还不到一万七千人。②但当时他们却是大约至多二万人之中的一万七千人。他们是女工和童工充斥的一种行业中最有力的男性集团之一。象炼铁工一样,他们都是各自雇有“大的”和“小的”计件工的本人也是工资劳动者的雇主,他们的遗缺则由这类计件工来递补。但并非所有计件工都能继承纺工的工作,因为他们的人数要超过纺工一倍以上。各有其本身章程和基金的地方社团的一个联合会正式创始于 1853 年。到了六十年代,这个联合会已经得到了这个行业中大多数社
团的赞助。虽然有些地方的纺工认为迟至 1881 年纺绩厂主还是“不可理喻的”③,但是在大多数地方,自棉荒这个共同的灾害以来,已经有了日益增
① 威耳伯恩:前引书,第 71、114、151 页并散见各页。关于契约,参阅上卷,第 276 页。在 1844 年废弃之后,在达拉姆重又恢复。1862 年,诺森伯兰方面恢复这种契约的试图,经过一番奋斗之后获得成功。在达拉姆它一直残存到 1872 年,见前引书。
② 录自诺森伯兰矿工执行委员 1879 年的一项通知单,见韦伯:前引书,第 325 页。
③ 这些问题在韦伯的前引书第 324—325 页中虽然都触及到,但并不是没有思想上的混乱。
① 韦伯:前引书,第 421 页。关于康沃耳之所以完全没有工会运动,参阅普赖斯:《西部异教区或康沃耳矿场劳动和工资制度记略》(Price,L.L.,West Barbary or Notes on the System of Work and Wages in the Cornish Mines),《统计学报》,1888 年,第 494 页。
② 在托马斯·伯特和其他早期矿工议员占有议席的国会里虽然没有纺工,但纺工的秘书詹姆斯·莫兹利却有一个国家职位。
③ 普雷斯顿的纺工考埃耳的证词,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丙组,询问案第 4750 号。
长的友谊。在棉荒以前,“大多数”雇主甚至不肯同工会交接。④在奥耳德姆“地方”的民主气氛中,纺绩厂主已渐渐蜕化成为无名氏,而纺工则无异于出钱帮助他进行纺绩的机械工。甚至在寡头制的普雷斯顿,雇主也渐渐发现工会委员会是“一个和解的委员会而不是⋯⋯一个拿津贴的煽动者的团体”。⑤不到几年的工夫,纺绩工会的秘书就会解释说,在他的联合会所处理的整个区域内,同雇主“没有一点点麻烦或摩擦”。①棉纺工或许比任何其他工会都更加完全是国家工业机构的一个正式运行的部分。
另外还有很多棉业工会,它们的会员总数远比纺工为多,但是它们仍处于未联合的阶段,或刚刚渡过这个阶段。除开在某些技工之中和在工会精神特别强大的地方,它们依然还没有象纺工那样地控制全局。各有几十或几百名会员的十二、三个动力织机织工地方联合会保障这个上流集团的利益。在漂布工、染工和花布印染工中间有一些有效的社团,会员总数或许不下一万人。重要得多的是织工、梳棉工以及“卷纱工”和“接线工”的地方社团; 因为所有这些社团(其会员总数可能达八万人)都准许女工参加——的确女工占相当大的多数。而这些女工,计不下五万人,形成为英国妇女工会运动者唯一的重要集团。②
很多最强大的动力织机织工的社团可以远溯自五十年代,溯自他们所由命名的那种机器的最后胜利和女织工的优势地位既经奠定的时候。诸如帕第阿姆区织工工会可以溯自 1850 年,布拉克本恩区织工工会自 1834 年,乔尔
利区织工工会自 1885 年,阿克林敦区织工工会自 1856 年等等。有一些已经接受了在任何永久性工会成立以前就存在的那些半正式的合同。例如名义上仅仅创始于 1870 年的伯恩利区织工工会就是按照织造工价的“地方价目表”
而工作的,这个价目表在 1843—1883 年这四十年间,百分比可能有所增减, 但基本上从未修改过。① 所有这些社团从很早的时候起就有女工参加,而且女工的人数已经随着男子织造的没落而增加起来。北部各郡织工混合工会刚刚成立(在 1884 年);但生气勃勃的运动却存在于具有地方特色和价目表的二十五个地区。②
④ 工厂视察员詹姆斯·汉德逊在 1891 年 11 月提到“三十年前”所作的证词。《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
丙组,询问案第 7309 号。他补充说,“现在一切都变了”。
⑤ 考埃耳,询问案第 4751 号。
①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1 年的作证),询问案第 721 号。关于纺工的历史,见韦伯:前引书;关于纺工的职能,见韦伯:《工业民主制》(Webb,Industrial Democracy)(1897 年版),散见各页。
② 数字录自《1887 年报告书》和其后的几次《报告书》(1901 年的报告书也曾加以利用)。参阅韦伯:《英国工会运动史》,第 413、423、492 页及以下各页中的估计数。
①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丙组,询问案第 1084—1086 号。
② 在 1884—1886 年,联合会尚未落实(韦伯:《工运史》,第 422 页),但是对后来一段时期却是具有
钢丝车间和清花车间工人的社团亦复如此。作为一个集团来说,它们比织工的社团年轻得多,力量也薄弱得多。只有博耳顿和斯托克波特的社团是创始于五十年代的,另三个则创始于六十年代。尽管其中大多数社团都准许用锭壳纺机和环纺机纺绩的女工参加(詹姆斯·莫兹利的纺工却都是用精纺机的),但是它们所征得的会员在任何地方都还占不到工人的一个重要比重,除非是在奥耳德姆,而即使在奥耳德姆,会员众多的社团也是新近才出现的。至于“卷纱工”和“接线工”——即为织机准备织轴,将新轴的经纱同即将用完的旧经纱“相拈结”的人——的工会,则不可能是大型的,因为他们的行业规模不大,尽管准许女工参加,这些行业的女工也寥寥无几。钢丝车间的工人刚刚拟订出他们区社团的合并计划。合并是在 1886 年完成的。其他的社团还没有达到这个阶段,而且似乎永远不会达到。③
在所有其他的纺织业中,工会运动都是异常软弱的。监工和其他管理人员有少数几个久已成立的共济会;在米德兰针织工、麦克耳斯菲尔德丝织工或博耳顿一点点残余手织机织布工④ 之类的手工工人中间,有很少几个心灰气馁的组织;在一般工厂工人中间也有一些孤立的地方社团;另外还有很少几个象 1881 年的西莱定织工和纺织工人总工会那样的雄心勃勃但依然微弱的发端。这些分散的、局部的而且基金薄弱的社团的会员,总共也不会超过钢丝车间工人的人数。其所以如此,象毛纺织业的那种甚至内部都难免的工业上的差异多端,象织绸业的那种技术革命的迟迟其来和不彻底,地域的分野,女工和童工的占优势以及几乎所有这类工人的低廉工资等等,似乎都是主要的原因。此外还必须加上西莱定的顽强乡土观念:吉兹利不肯和帕德塞一起工作,白斯塔尔则不肯步随奥塞特之后。
在各种各类的衣着业中,工会运动更是软弱无力。只有很少数的成衣匠是参加成衣匠混合工会或苏格兰工会的。后来变得很强大的一个工会在 1874
年已经在机器制鞋匠中间组织成立;但是在 1886 年它的会员还没有超过一万四千人。这个工会加上鞋匠、帽匠、手套匠之类的很少几个老手艺行的社团就构成了这个疏疏落落的清单。
陶工工会是一些专门化的小型独立工会。①各种五金、制革和木工行业中有几百个工会,其中很少数在地方上是强大的,如设菲尔德的一些工会, 但大多数是力量薄弱的;虽则它们的会员总数相当可观。它们不大能代表它们的行业,虽则这些集团中的大多数行业是由工会代表的。在黄铜业和自然
重要性的。
③ 有关工会问题的《报告书》和韦伯:前引书,同前引书页数。
④ 博耳顿手织机织工的组织在 1898 年仍然有二十四个会员,但是在大约 1899 年年底就解散了:《1901
年报告书》,第 47 页。参阅本卷,第 114 页。
① 沃伯顿:《北斯塔福德郡陶器业中的工会组织》(Warburton,W. H.,Trade Union Organisation in the North Staffordshire Potteries)(1931 年版),第 168 页及以下。
铜业中,除黄铜工混合工会所属的约五千个工会之外,至少还有二十个小型的社团。马口铁工、黄铜工和贵金属工的那些挣扎图存的小型社团则遍布于全国各地。② 二十个地区工会满足了几千名桶匠的需要。船匠的一百多个历史悠久的社团新近(1882 年)已经合并成为船匠联合会;但是仍然还有一些社团站在外面。大多数船匠都是参加地方工会的,他们向来如此。①
有很多,纵非大多数印刷工人也是如此。除强大的伦敦排字工人协会外,1849 年创立于设菲尔德而自 1865 年以来将总机构设于曼彻斯特的印刷业联合会以及一些较小的有关社团包括了这个行业中的大部分。1879 年的石印工人工会在地方上虽然强大,在伦敦却是软弱无力的:“有很多作坊⋯⋯ 都是在不可思议的背静地方和大院里,以致我们根本无法找到”,工会的一位干事这样说。②这项解释应该牢牢记住,因为它对于伦敦的很多行业都是适用的,并有助于说明伦敦很多行业的孱弱和褊狭性。
在各技术行业和制造业以外,工会运动还几乎全无所闻。建筑工和一般工人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软弱无力的社团。伦敦码头工、船工和其他少数几个岸边集团也有一些地方性组织。但是在 1871—1872 年一开始就有一万七
千多人的铁路员工混合工会,到 1882 年已降至六千三百人,现正慢慢恢复, 虽则它的基金比它的会员方面的情况要好些。道路运输工人所组织的第一个相当持久的社团就是 1885 年的爱丁堡—利思出差马车夫工会。它是既不很大,也完全谈不上富足的。①
棉纺工的例子表明了包罗最广,管理得最好的那些工会争取到十足公认地位是如何之慢,虽则五十年代后期棉纺业大多数雇主根本不同工会交接的那种情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至于管理失当,没有代表性的社团则更无指望赢得一公认地位。但是不问是否有代表性,也不问管理得好坏,它们在危机
② 直到 1887 年为止,尽管有雇主归之于它的那种力量(本卷,第 201 页),马口铁业的工会运动一直是断断续续的。琼斯:《马口铁工业》(1914 年版),第 178 页。
① 船匠方面的韦耳基的证词,《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21389 号及以下。参阅上卷,第
257—258、270—272 页。
② 凯利的证词,《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丙组,询问案第 22693 号。代表印刷业联合会、伦敦排字工人协会和苏格兰印刷业联合会提出的证词,无论就历史还是就职能方面而言,都是很全面,很有价值的。尽管伦敦排字工人协会是强有力的,但在 1891 年握有政府合同的印刷所半数以上是非工会会员;鲍尔曼的证
词,询问案第 23031 号。关于小型印刷所,参阅本卷,第 161 页注 1。本杰明·琼斯在 1894 年(《生产合
作社》,第 2 卷,第 572 页中)以“有闯劲的人不难变成为小雇主”的这项理由来解释印刷业之所以缺乏合作。
① 阿耳科克:《五十年来的铁路工会运动》(Alcock,G.W.,Fifty Years of Railway Trade Unionism)(1922
年版),第 625 页。关于运输和岸边工作的证词,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乙组(1892 年,第 35 卷),
散见各页。关于爱丁堡的马车夫,参阅《1901 年工会报告书》,第 65 页。关于 1886 年以前曾经昙花一现
的那些伦敦马车夫的工会,参阅例如韦伯:《工运史》,第 355 页。
时的重要性同它们在人数上的力量或它们被正式承认的程度往往是不成比例的。因为约翰·伯纳特所持它们包括了“各该行业的精华”的说法,虽可能有偏见,但多半是不错的②;它们的目的也正是每一个工资劳动者的当然目的。
它们最著名的领袖二十多年来所奉行的说服和限制政策,再加上行业俱乐部和行会的古老传统,曾经给予它们的共济会职能以突出的地位。丧葬费是一切之中最普遍的一种:会员的丧葬费通常是十至十二镑,会员的妻子则发给半数。所有强大的工会都给付疾病津贴,危险行业的损害赔偿和养老金。少数几个工会还对寡妇孤儿给以帮助。比较严格的工业罢工津贴、失业津贴和旅行津贴都不如丧葬费普遍,虽则是较大社团的主要开支项目。罢工津贴可能高达每星期一镑之数。但十至十二先令则比较普通,另由特别征课或同情捐款来补其不足。失业津贴向不超过十先令一星期:象锅炉工工会那样强大的工会也不过支给八先令。这种津贴并不是有无限期保证的。尽管数目是那样少,尽管在萧条年月同济贫捐的数字相比工会基金的总支出是那样有限,但是工会的朋友们唤起公众对于防范工资劳动者积极生活最严重危险的这种日益发达的合作保险制度的全国性功用的注意,却作得很好。鉴于体面的苏格兰石工“在别无其他来源可以利用时”竟不得不沿街乞讨以应付季节性的失业,则它早已不复有此功用了。①
行业委员会和工会代表大会这些当时有很多工会运动者荟萃于其中的地方性和全国性的组织,都还不是有全面代表性的,在全国产业中也不具有正式职能。直到五十年代后期常设委员会方始存在。②但是在危机时期工会之间往往有委员会的组织,而导致永久性的组织的也照例是一次危机——以准备应付下一次的危机。这类新兴的自愿的组织,从来不是把整个行业包罗在内的。例如,设菲尔德工会联合会是为了 1858 年印刷业中的一次争执而仓促成立的。两年之后,在设菲尔德地区的不下五十五个工会之中,参加的只有二十个。③伦敦各业委员会因 1859—1860 年建筑业的纠纷而成立起来, 但是在它的早期,大多数比较大的社团都置身事外。当时只有五个常设委员会。它们的数目和力量在此后二十年中都增长得很慢,但至少在八十年代, 最重要的各中心都有了常设委员会。然而它们往往是力量薄弱的,而且全国
② 《1887 年报告书》,第 14 页。
① 见上卷,第 715—717 页(就四十年代而言)。“工会的朋友”指《劳资冲突》(Conflicts of Capital and Labour)(1878 年版),第 154—155 页及其他各页中的乔治·豪威耳和《1887 年报告书》中的约翰·伯纳特。正文中说明性的数字即取自这两个来源。
② 参阅韦伯《工运史》第 225—226 页中的全部脚注。
③ 《工会和罢工报告书》(1860 年版),第 565—566 页。
各地的工会会员甚至名义上在委员会中派有代表的也只占一很小部分。④
第一次代表大会是曼彻斯特—索耳福德委员会在 1868 年作为对工会法料所难免的斗争中的一个宣传机构而召集的;宣传依然是这些不能不为期短暂的年度集会的主要职能。为了启迪“公众的无知”,它们将“采取社会科学联合会年会的性质”。①原来的号召这样说;而且他们也是这样作的。一位工会历史学家曾写道,代表大会是“为了讨论工会政策以外的一切问题” 而召开的②:新近的一位主席曾经满怀敬意地谈到它如何在那个时期“比目前更加注意考虑经济组织和工业发展的基本原则”。③在各式各样的代表大会之中虽然大多数都有一些无意义的方面,但在教育方面仍不失为有价值的。1868 年的代表大会原未打算指导工会政策,所以它没有作到这一点也无可诟病。
国家既然意识到了工业事务方面的摩擦,近三世纪以来都不时为解决工业争端而试图提供法律上的便利。“为解决大不列颠称之为英格兰的那一部分地区中从事于棉纺织的雇主和工人所可发生的争议”而有 1800 年的条例
(乔治三世,第 39、40 年,第 90 章)。此外还有作为 1824—1825 年结社争议的一个附件的 1825 年的一般条例(乔治四世,第 5 年,第 96 章)。依照这项条例,治安法官得应与争各造之请拟定一雇主和工人的混合陪审员名单,以便两造从中选择公断人。如果不能达成和解,治安法官得下最后裁定。在下这样一种裁定时,任何雇主制造家都不得任审判员。没有什么可以比这一规定更加公平或更加用心善良了。但是也没有什么比责成一个莫名其妙的伦敦治安法官去断定一匹斯比脱菲尔兹的天鹅绒织得好坏更加无效了,虽则这种事情在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是非常少见的。① 在八十年代,这项法律仍然有效,它的实施部分也还原封未动。“我想它很少被援用”,斯坦莱·杰文斯在 1882 年这样说②。他的话是不错的。
在六十年代由于对工业问题重又发生兴趣而产生了另一些毫无实效的法律。通称为 1867 年的圣伦纳德勋爵条例的那项法律(维多利亚,第 30、31 年,第 105 章)是旨在提倡“公平和解委员会”,一半也为了纪念法国的
④ 关于它们甚至在十九世纪早期的相对重要性,参阅韦伯:《工运史》,第 466 页。
① 刊载于韦伯:前引书,附录 3(见中译本,附录 4—— 译者)。
② 米耳恩—贝利:《工会文件》(Milne-Bailey,W.,Trade Union Documents)(1929 年版),第 25 页。
③ 同上书,第 75 页。1926 年主席的致词。
① 违警法庭法官哈米耳的证词,见《雇主和工人审查委员会》,1856 年(第 13 卷,第 1 号),询问案第
2318 号及以下各号。
② 《国家和劳工的关系》(The State in Relation to Labour),第 156 页。在《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1892 年,第 36 卷,第 5 编)的一项备忘录中有法律的简明摘要和一般的法律史;另参阅阿默耳里勋爵:《大不列颠的工业仲裁》(Lord Amulree,Industrial Arbitration in Great Britain)(1929 年版)。
Conseils des prud’hommes(智人会议)。这是一个权能赋予条例,但也是一纸具文。“为雇主和工人之间的仲裁作进一步规定的”通称为芒德腊条例的 1872 年的新条例(维多利亚,第 35、36 年,第 46 章)从未援用过一次。③
好意倒也不仅仅以制订“带有治安法官那样一个污点的”毫无实用的法律为限。④虽然没有任何重要的行业经常诉诸法院,但是私人仲裁的试验却不在少数,而事实上也正是这些试验鼓舞了后来一些毫无实效的法律的制订人。这些法律是旨在帮同推进早已有了一段历史的那个运动的。规定工资的“劳资协商会”的观念在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对于水深火热的手织机织工和他们的朋友们是至为宝贵的。⑤在三十年代时,陶器业有过一个寿命短暂的调解委员会,并且从 1851 年起,把“仲裁条款”载在陶工和雇主议订的年度服务合同中,已经成为惯例。①全国各地都偶尔有把争端提交给受托作为仲裁人的地方人士的情形。在 1845 年和六十年代早期之间,全国工会联合
会在很多地方,尤其在伦敦,作出了有价值的调解工作。②在 1849 年,一个丝业仲裁委员会已经仿照 Con-seils des prud’hommes(智人会议)在麦克耳斯菲尔德成立起来;但是不到四年就瓦解了,据说它因为坚持标准工价而把业务驱逐出这个城镇,事实或许如此。③印刷业似乎很早以前就有了小型的地方委员会;但是为成立一个以一位律师作为公断人的正式仲裁法庭所作的那番努力,则大约是在麦耳斯菲尔德劳资协商会瓦解时归于失败的。④ 经过了一段令人厌倦的工业摩擦、罢工、停业和苦痛的时期之后,一位叫做芒德腊的制造家在 1860 年在诺丁汉设法建立了一个针织手套业仲裁调解委员会,即由二十一人组成、劳资双方各设秘书一人的一个选任团体。各种争端都先由秘书来解决,然后提交一个委员会,最后才交付全体委员会。⑤ 这
③ 芒德腊和豪威耳:《工业联合国》(Mundella,A. J. and Howell,G.,Industrial Association),载《维多利亚女王的朝代》(Reign of Queen Victoria)(汉弗莱·沃德版,1887 年),第 2 卷。
④ 杰文斯:前引书,第 167 页。
⑤ 见上卷,第 675—676 页。
① 欧文:《斯塔福德郡陶器工人》(Owen,H.,The Staffordshire Potter)(1901 年版),第 114 页。雇主霍林斯和陶工梅特兰的见证,见《雇主和工人审查委员会》,1856 年,询问案第 2386 号及以下各号, 第 2557 号及以下。沃伯顿:前引书,第 67、142 页。
② 关于它的一般历史,参阅韦伯:《英国工会运动史》,第 168—169 页;关于它的特殊调解工作,参阅
1856 年秘书温特斯和委员会的汉弗莱斯的证词,询问案第 1 号及以下,第 512 号及以下。
③ 1856 年它的发起人希京博特姆的证词;询问案第 1890 号及以下各号。
④ 排字工埃文特的证词,询问案第 2715 号及以下。参阅克朗普顿:《工业调解》(Crompton,H. C.,Industrial Conciliation)(1876 年版),第 130—131 页。
⑤ 芒德拉:前引书,普赖斯,《工业和平》(Price,L.L.,Industrial Peace)(1887 年版),第 43 页。参阅赖特:《工业调解和仲裁》(Wright,C.D.,Industrial Conciliation and Arbitration)(1881 年,波士顿版);
个制度顺利地运行了大约二十年。在七十年代,它控制了六千种不同品种的件工工资率。①这个委员会不但多为人所讨论,并且纷纷为人所效法。但是在八十年代它已渐趋瓦解。这个行业已经有了重大的变革。有些雇主已经表现出敌视态度,自然工人也不总是满意的。1884 年,委员会所未能防止的一次罢工留下了痛苦的回忆,这个机构也就形同虚设了。②在针织业中,工会运动是软弱无力的,从而这个制度遇到了障碍。但是通过劳资协商会的干事进行调解的办法,在这期间却被组织比较良好的行业所采用了,并且在八十年代,尤其在兰开郡已渐渐产生了效果。③
芒德腊的委员会创立四年之后,鲁珀特·克特耳这位伍斯特郡法庭的法官参加了伍耳佛汉堡顿市长为解决建筑业的一次罢工而召开的会议。④他提出了常设仲裁机构的办法,并且起草了由一个设有仲裁人或公断人的联合委员会来解决争端的方案。接受仲裁变成为工资合同的一部分。建筑师傅和木匠师傅都同意了。第二年又增加了一项调解条款,这一条款,据克特耳后来说,比仲裁条款更为有用。泥水匠和砌砖匠随即参加进来。石匠仗恃着自己有力量得到他们所想要得到的一切而置身事外。⑤ 这个制度在其他各地也为建筑等行业所仿行。不论采取或不采取他那种特殊制度的行业都曾邀请克特耳去进行仲裁。在 1880 年,这位“仲裁大王”受封为爵士。虽则几年以前他原籍的砌砖匠曾经拒绝过一项裁决并且退出了仲裁,但是在八十年代后期却有了一些这样的重要中心,在那里建筑业的所有各部门都是以仲裁为原则的。在利物浦,这种仲裁法庭——雇主和工人双方人数相等,并于必要时设置一仲裁员——从 1874 年起就一直毫无干碍地发挥职能。①
当克特耳正表明他的方法可以取得怎样的成就时,累斯特和德尔比的针织业、诺丁汉的花边业以及陶器业已经在 1868 年成立了多少按照芒德腊路线行事的协商委员会。陶器业只不过是就现有办法加以发展而已。“早在我们的协商委员会成立以前”,一位雇主在 1876 年这样写道,“我们就根据同样的原则,指定两个工人和两个雇主来解决我们的争端了,而且我不记得
威克斯:《劳工争议及其解决》(Weeks,J. D.,Labor Differences and Their Settlement)(1886 年,纽约版)。
① 克朗普顿:前引书,第 39 页。
② 同上书,《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备忘录。
③ 参阅例如钢丝车间和清花车间工人的“实际委员会”如何解决小困难的报告书,《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 丙组,询问案第 115 号。
④ 克特耳:《罢工和仲裁》(Kettle,Strikes and Arbitration)(1866 年版)以及他在 1867—1869 年《工会皇家调查委员会》中的证词(询问案第 6985 号及以下)。
⑤ 克朗普顿:前引节,第 112 号及以下。
①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丙组,询问案第 18473 号及以下。
有过一次失败”。②失败后来出现了。在八十年代,累斯特的协商委员会走了芒德腊针织业协商委员会的路线;陶器业协商委员会中日益发展的紧张关系则终于导致它在 1891—1892 年的解体。③
早在 1869 年,米德耳兹布勒区的铁工就到诺丁汉去研究芒德腊的方法
了。不到几个星期的工夫(在 1869 年 3 月 22 日),就诞生了那个最著名、最成功的调解委员会——以戴维·戴尔任主席的那个北英格兰钢铁委员会。
④它的创立本身就多少是一个伟大的功业。这项工业是年轻的,既没有传统,
也没有正式的工会运动。工人是分别来自各界的。他们坚强,没有文化,并且报酬很丰。但是他们证明对于这个试验是和他们的雇主“同样有准备的”。
⑤他们也许没有多少书本知识或丰富的经验,但是却掌握了生产“生产性物
品”的那种工业的基本上起伏不定的特性,所以它的成员都非常明智,而不在他们浮沉于贸易循环的浪潮时进行斗争,因为在这类工业中,浪潮往往是最险恶的。诚然,幸好这个委员会是以炼铁工的工资每吨增加六便士创始的。不到四年,在七十年代的贸易勃兴之际,又有一次四先令九便士的增加。这种仲裁是轻而易举的。但是在 1891 年,双方领袖都可以理应满意地报告说,只是在“特别愤怒和激动的情况下”,有过很少几次因争端而引起的短暂停工①,虽则炼铁工的工资已经从 1868 年的每吨八先令经由 1873 年的十三先令三便士而降到了黑暗年份的六先令三便士的最低点。所有各种不重要的和地方性的争端的调解都是由一个常设联合委员会进行的。重大的工资问题则是由背后有一个公断人的一些仲裁员去裁决——这个公断人不是来自外地的鲁珀特·克特耳或托姆·休斯,就是靠近本地的约瑟夫·皮斯或斯宾斯·沃森。
“就英格兰和威尔士来说”,亨利·克朗普顿在 1876 年这样写道,“煤炭业的仲裁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但是到现在为止,一直还没有⋯⋯采纳⋯⋯ 什么常设协商委员会。”②在 1872—1873 年,达拉姆和诺森伯兰分别成立了矿主和矿工联合委员会。不久这些委员会就每年都要处理几百件特殊的和地方性争端了。在这整个时期它们的裁决都“几乎没有什么争议”。③但对于一般工资问题的解决,却往往另行成立特别仲裁法庭。这个制度的主要危险
② 克朗普顿的前引书第 121 页的一项通讯。参阅沃伯顿:前引书,第 150 页。
③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备忘录;沃伯顿:前引书,第 159 号及以下。
④ 关于它的运行,参阅雇主惠特韦耳和铁工爱德华·特娄的证词,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14997 号及以下,15159 号及以下;关于它的早期历史,参阅塞缪耳森的文件,见《英国铁业联合会》(British Iron Trade Assoc.),1876 年;关于八十年代,参阅普斯,前引节。
⑤ 惠特韦耳,同前书。
① 惠特韦耳:同前书。
② 前引书,第 68 页。
③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备忘录和甲组,询问案第 1 号及以下的证词。
到 1876 年就已经显而易见了。它有助于鼓励“精细入微的辩护”④,这对双方都有不良的心理影响;而正式仲裁的一再反复出现——在达拉姆,一次仲裁刚刚在 1874 年 11 月间结束,另一次仲裁又在 1875 年 4 月开始了——自使工业气氛为之动荡不宁。为什么一项为期五个月的协议这样麻烦呢?为什么对于法律庄严性的尊重又这样不能持久呢?虽然在价格波动剧烈的七十年代,简直不能指望协议会是持久的;但是询问的结果表明,在 1882 年以后,达拉姆就根本没有任何一般的仲裁。①
在七十年代后期,在达拉姆和诺森伯兰以及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其他许多煤田上,工资随物价伸缩的工资随价伸缩表,不论是否经过正式仲裁,必定是通过某种联合委员会的预备工作而逐渐予以采行的;但是单纯的工资随价伸缩委员会,例如象南威尔士和蒙默思郡的那样,却不具有达拉姆和诺森伯兰那种一般目的的联合委员会的有机性质。工资随价伸缩的原则本身就不是什么联合保证。约克郡和兰开郡的矿工领袖从不接受这一原则,虽则西约克郡在 1880 年有过一个为期非常短暂的工资随价伸缩合同。其他几个合同
都是在 1885—1886 年以前满期的,在此后若干年中矿工联合会基于应以某种最低限度的“生活工资”作为工业第一项开支这一观点,展开了反对工资随价伸缩原则的运动。②
在南斯塔福德郡的铁业中,调解委员会创立于 1872 年,在 1876 年又以约瑟夫·张伯伦为主席而从头作起。第一次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在工人方面, 它只能代表参加工会的人,而工会又不是强有力的。雇主于接受委员会的裁定之后,发现他们的工人并不是全体照办。第二次它试图仿照北英格兰的方法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继续斗争下去”,一位工人方面的秘书在很久以后这样说,“但是它不够强大”。①在八十年代它还在继续斗争,但双方都不满意。常设委员会调解了“几百桩案件”② ,但是现在却是工人方面抱怨参加委员会的四十二家以外的行号不遵守裁定了。③在 1886 年,它把它的名称由南斯塔福德郡改为米德兰钢铁业劳资协商委员会。事实上它同钢业几乎全不相干,甚至对炼铁业都从来没有能彻底控制。
④ 克朗普顿:前引书,第 71 页。
①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1716 号,另参阅普赖斯:前引书。
② 韦伯:《工运史》,第 323—327 页从“生活工资”的观点出发对工资随价伸缩制作了全面的讨论;第
484—486 页,附录二表列了所有著名的工资随价伸缩合同。另参阅孟罗:《煤炭工业中的工资随价伸缩制》
(1885 年,英国协会的一篇论文);《1885 年至 1889 年煤炭业 中 的工资随价伸缩制》(《曼彻斯特统计学会》,1889 年)。
①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15615 号(威廉·安科特的证词)。请同克朗普顿,前引书, 第 64 页中的当代记述作一比较。
②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甲组,询问案第 15486 号。
③ 同上书,询问案第 15617 号。
北英格兰劳资协商委员会的成功之所以导致克利夫兰铁矿工(1873 年) 和克利夫兰及坎伯兰鼓风炉工(1879—1880 年)的小产业联合会纷纷效法, 是不足为奇的。其中以矿工协商委员会运行得最好。它的问题比较简单,因为铁矿业没有煤矿业那样错综复杂。更加有趣的是 1875 年开始为累斯特的年轻的、正在变化中的工厂靴鞋业建立调解仲裁机构的那番尝试。其所以在那一地区进行尝试,原是很自然的;当时它之所以在那一行业中没有获得完全的成功,也是同样自然的。协商委员会不是继续活动的,因而也不能永远避免罢工。在八十年代之末,它虽仍存在,但据说只是“大体上”成功而已。
④
在十九世纪第三个二十五年的标准思想的背后,是产业界的机械观念。这是互相竞争和互相冲突的原子的汇流。法律应该使这些原子的机会平等化;但也只此而已。所有资本原子都应该有同等的机会来享受有限责任制的种种便利。行号这种企业组织的比较复杂和比较重型的原子将会有一切市场对它们尽可能的开放,但也将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冲突。劳工原子将可自由结合而不受任何阻碍。但是一旦获得相当的自由,他们反而会觉得对团结有所不便了,这倒是十九世纪前二十五年的真正原子论者始料所不及的。① 所设想的那种完全原子紊乱状态虽从来没有出现过,但标准思想也从来不是普遍的。抗议者和合作者总归是难以免除的。但是社会活动大抵所取决于其运行的那些平均意志,却倾向于这样的一种观念。其中最好的曾经考虑到如何减轻各种原子之间的摩擦,从而有了仲裁和调解。预言家和诗人曾经以正直和真诚合作来进行教育,或者幻想出一个新世界,一个在太阳之东月亮之西的地方。他们不曾认真地、明确地想到日后。其中赋有旧约精神的人们,自托马斯·卡莱耳至卡尔·马克思,都一直担心或期待某种可怕的或光荣的灾难降临,担心或期待主日的降临,认为到那时所有这些因素必会靠白炽的热度熔化而成为一种伟大的新事物。
“联合起来”这个成语首先在劳工原子之间取得了一种半神圣的意义: 的确它具有宗教的涵义。②企业家原子声言:对他们来说,联合只是一种不得已的讨厌事情,其言出至诚是不容置辩的。③他们的联合固然不曾被看成是神圣的,但至少已开始慢慢地,而且首先是被对方,看成为一种非常便利的社会性事物,而不只是单纯的斗争工具了。“雇主有组织起来的倾向吗?” 一位工会领袖在 1891 年被这样问道。“是的。”“你完全赞成吗?”“正
④ 见《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备忘录。
① 弗朗西斯·普雷斯等的著名观点。
② 例如约翰·牛顿的祝祷歌中“愿我们能按照主的意思互相联合起来”。福音会的赞美歌从来不是同十九世纪的劳工史无关的。
③ 本卷,第 194 页。
是如此。”① 这种赞成只是新近的事情,而且恐怕并不普遍,但却是非常真实的。原子正自行类聚群分,小型的新东西已渐渐出现,而没有遭到任何灾难。
在限制风险的同时资本的流动和联合的完全自由怎样会影响工业组织,在八十年代,储蓄者、资本经营者或思想家都描绘得很不完全。对于工业股份公司的弱点远比对于它的前途所进行的讨论为多。在 1877 年,控诉院档案保管法官——无疑是一位保守派的批评家——曾经扬言股份公司不适合于制造业,并且主张以有限责任合伙制来代替它。②在 1885—1886 年的萧条调查委员会委员任命之前,这个制度已肯定在试验中。至于这种新型“有限责任的”家庭企业会怎样演变,却没有多加考虑。在单纯合伙时代,企业就已经从事于扩张,互相兼并,以至共同经营。马克思已经把它们无可避免的扩张视为历史的规律和预见。扩张和兼并现在已经大大地方便了,正如在美国所表明的那样。但在大约十二年之后,当一般的共同经营在不列颠依据有限责任法开始实施的时候,它是出乎英国标准舆论意料之外的。经济学家纵使预见到了这一点,事先也不曾明确地指出。
① 《劳工皇家调查委员会》,丙组,询问案第 634—635 号(钢丝车间和清花车间工人方面的乔治·西耳克)。
② 《1862 年和 1867 年公司条例实施情形审查委员会》,1877 年(第 8 卷,第 419 号),杰塞耳爵士的证词,询问案第 2225 号及以下。他承认家庭企业“负有限责任”是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