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来历

目前,中国境内有 56 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着各自的族名。同时,56 个民族又有一个共同的族名,即中华民族。不过,“中华民族”的形成并被全国各民族共同接受,却有一个演变过程。

“中华”一词,起源于魏晋。当初,“中”即中原,“华”即“衣冠华族”,“中华”作为一个地域名称,是相对于边陲“四夷”而言的,主指汉族居住区。《晋书·桓温传》载温上疏称:“自强胡凌暴,中华荡覆,狼狈失据。”又《三国志·诸葛亮传》有云:“若使(亮)游步中华,骋其龙文⋯⋯”在这二处,“中华”都是指中原地区。到了唐代,“中华”常用作族称。如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八载,贞观二十一年五月,唐太宗总结其成功要领“五事”之一:“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在这里,“中华”显然是族称,主指汉族。

“中华”二字用于政治口号中,大概始于明太祖朱元璋。他在吴元年

(1367)十月命徐达率师北伐,发布檄文,提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又说:“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在这里,“中华” 既是族称,又指中原地区。“中华”再次用于政治口号中,是在清末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的政治纲领中:“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不过,在这里,“中华”不仅指中原地区,而是指全中国。

“民族”一词,在古代汉语里没有构成,而是用“种人”、“族类”、“部落”、“种落”等词表示。用“民族”来表示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从日文中引进的。在“民族”一词引进后,不久就与“中华” 复合成“中华民族”一词,并很快流行。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创建中华民国,实行“五族共和”,再不用以往中国封建王朝一家一姓“天下社稷”的朝代国号,表明中国的主权属于中国各民族。他在 1912 年元旦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发布“宣言书”,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

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这个统一的民族就是中华民族。孙中山的“总统宣言”,得到了一些少数民族代表人物的响应。如,1913 年初,内蒙古西部 22 部 34 旗王公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召开会议,一致表示反对外蒙古“独立”,并通电声明:“数百年来,汉蒙本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这表明少数民族已开始认同“中华民族”作为中国各民族的共同名称了。

中国共产党早在抗战时期就明确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方针:“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平等。”这样就把中华各民族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完全揭示出来了。新中国建立后, 彻底废除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压迫制度,并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完美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使新中国成为 56 个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互相支援、共同发展的民族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