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官吏选拔与考核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争霸图强,纷纷打破原来官爵世袭的制度,按照“选贤任能”、“论功赏爵”原则来选拔官吏,建立了“军功爵制”和养士制度。

战国时期国王为对官吏加以控制,掌握他们的治绩,还普遍建立了考核和监察制度,这就是战国时期的考课制度,以此作为官吏升迁的依据。

战国时期,一种前所未有的政治体制逐渐从旧体制中脱胎而出,这就是区域性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制度。战国七雄先后通过广泛的变法,完成了制度转换,逐渐用郡县制替代了分封制。新的体制需要大量新型官员,为了满足这一需要,战国时期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了“军功爵制”和养士制度。

“军功爵制”是商鞅变法推行的政策措施。这一制度的出现和确立,在先秦军事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秦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也最大。

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其二,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秦国施行的军功爵制,在赏赐爵秩的原则上还有较严格的限制:

一是军功的大小决定着将士尊卑爵秩等级的高低。凡战士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也可以做官。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如果能斩敌人首级五颗,还可以役使隶臣五家。

二是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低于军官。依秦制,划分爵位为20级,从1级公士至20级彻侯。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8000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2000以上,就是全功。

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而赏格依五大夫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重,在正常的官爵升迁之外还有“赐邑”、“赐税”、“税邑”等。而对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则只赏赐官爵一级,或者最多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没有“赐邑”等重赏。

三是赏罚并行,立功有赏,无功者罚,赏罚分明。秦国军队以伍为基本战斗单位,据《商君书·境内》篇,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两人战死,须杀敌两人。所以秦军战士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是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数后,方能获得。

“军功爵制”是以国家授田及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制度,以“爵禄”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因此它不同于旧的份地制。

新制度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能激起广大官兵对爵禄、田宅和税邑、隶臣等物质利益的巨大贪欲,从而起到增强军队战斗力的作用。

事实上,由于军功爵制的推广实行,列国也都程度不同地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

由于“军功爵制”在原则上排斥血缘宗法关系,不再局限于少数奴隶主贵族,所以赏赐的范围远较以前扩大了,所有参战的将吏、士卒,只要立有军功,都在赏功酬劳之列。

如果说春秋以前的爵禄制度是一种贵族制度,那么战国时的“军功爵制”则为庶民入仕提供了方便条件。

“军功爵制”造就了一批爵禄及身而止,不再传给子孙的新官僚和一批军功地主,所以它不但是新的封建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又是新的封建官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在战国时期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著名将、相,大多已不是出身于旧贵族,而是出身于微贱者了。这在客观上,对于旧的“世卿世禄”制度和宗法制的瓦解,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养士制度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这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主要来源。

这一时期以养士著名的四君子是:齐有孟尝君,赵有平原君,楚有春申君,魏有信陵君。此四君子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因而在各自的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

秦的相邦吕不韦,门下也有食客数千。李斯初入秦时,就是吕不韦的门客。有的国家,还由政府直接建立机构养士,如齐国的稷下学宫就是一例。

养士制完全打破了血缘宗法关系,战国士人大量为异国效力。但养士制容易形成私人势力集团。因此,这两种制度在进人大一统王朝以后,就不再实施了。

战国时期的考课制度,是官吏升迁的主要依据。政绩考核一般在年终进行。荀子说:“岁终奉其成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就是指这种制度。

这时,在行政管理上创立年终考核制度。这种考核制度,有个专有名词,叫“上计”。按规定,当时中央重要官吏和地方首长,都必须把一年赋税的收入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送到国君那里。国君把券剖为两半,由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这样,国君可以操右券来责成臣下。

上计时由国君亲自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如果考核成绩不佳,便可当场收玺免官。高级官吏对下级官吏的考核,也是采取同样的办法。

齐田婴为相时,请齐王“听计”,齐王因“听计”劳顿,饭也顾不上吃,在臣下汇报时,他竟睡着了。汇报的官吏趁机用刀削去“券”上的数字,使考核无法进行。

考核的内容很广泛,包括农地的垦辟、收获量、仓中粮食的数字、手工业制品的优劣、牲畜的繁殖数、肥瘦情况,户口数以及治安等,无不在考核之列。

商鞅说:境内仓库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游士之数,工商业者之数,马、牛、饲料、禾杆之数。这“十三数”就是考核的内容。

考核成绩优者奖励升迁,劣者受罚或收玺免官。以秦律为例:《秦律杂抄》中有关漆园、采铁的考核规定,漆园若考核成绩为“殿”即下等,罚主管的官吏一副甲,令、丞及佐各一盾。若三年评比皆都是下等,罚主管的官吏甲两副,并撤职永不叙用,令、丞各一副甲。

秦律《厩苑律》规定,使用耕牛的,牛被使用坏了,腰围每减瘦一寸要鞭笞主使人10下。一年4次评比对耕牛的饲养,成绩好的主管官吏及饲养的人都受奖,成绩低劣的以及有关的人都要受罚。这种评比奖惩制度也推广到各个乡、里。对官有的牛更是注意保护。

秦国每年都对官管的官牛举行一次考核。10头以上的一年死1/3,不满10头的一年间死去3头以上,主管人、饲养人甚至令、丞都受罚。各县由内史考核,各都官和领用牛的人由大仓考核。

可见,对官吏的考核,在秦国的执行是较为严格的,这也是秦国逐渐强大,终于灭掉六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旁注]

先秦 我国历史学名词。指秦代以前的历史时代,起自远古人类产生时期,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为止。其间经历了夏、商、西周,以及春秋、战国等历史阶段,最后从分散逐步走向统一。

庶民 在战国以前的时代,一般的平民,不知道他的老祖宗在哪里住的,老祖宗又无权无势,够不上称“百姓”,只能说是“黎民”,或者被称为“庶民”。

孟尝君 名田文,战国时齐国贵族,四公子之一。因封于薛,今山东滕县,又称薛公,号孟尝君。门下有食客数千。曾联合韩、魏击败楚、秦。又曾西合秦、赵与燕共伐破齐。齐襄王立,孟尝君遂保持中立,不久复与莫联合相亲。

平原君 嬴姓,赵氏,名胜,因封于东武,今山东武城,号平原君。战国时期赵国宗室大臣。四公子之一。在赵惠文王和赵孝成王时任相,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之一,以善于养士而闻名,门下食客曾多达数千人。

春申君(公元前314年~公元前238年),本名黄歇,楚国江夏人。战国时期楚国公室大臣,著名的政治家。春申君游学博闻,善辩。公元前262年,以黄歇为相,封为春申君。赐淮北地12县。

信陵君 即魏无忌,号信陵君,“战国四君子”之首。信陵君魏无忌处于魏国走向衰落之时,他效仿孟尝君田文、平原君赵胜的辅政方法,延揽食客,养士数千人,自成势力。他礼贤下士、急人之困,曾在军事上两度击败秦军,分别挽救了赵国和魏国危局。

稷下学宫 是战国时期齐国在都城临淄设立的我国最早的官办大学,是战国时期政治咨询、学术文化交流中心和诸子百家争鸣的重要场所,也是战国之世闻名列国的文化教育中心。齐桓公在国都临淄稷门附近建立学宫,广招天下学士到此授业。这即是稷下学宫的由来。

田婴 战国时齐国宗室大臣。田婴从威王时就任职当权,曾与成侯邹忌以及田忌带兵去救援韩国攻伐魏国,初为齐将,参与马陵之役,立有战功。在齐国任相11年,威逼主上,称薛公,号靖郭君。

《厩苑律》1957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秦简共201枚简、律文108条,包括厩苑律3条。秦简整理小组注说:“厩苑律,管理饲养牲畜的厩圈与苑囿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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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59,秦军与赵军在长平对阵,最初赵王派廉颇率兵攻打秦军,秦军几次打败赵军,赵军坚守营垒不出战。秦军屡次挑战。廉颇置之不理。

赵王听信秦军间谍散布的谣言“秦军最怕赵括来做将军”,赵王因此就以赵括为将军,取代了廉颇。结果大败。

据说当初赵括的母亲知其不能胜任,怕战败受连累,当即向赵王声明同赵括脱离关系。

赵王不听廉颇的劝阻,执意以赵括代替廉颇,犯了临阵换将,选官不当的大忌,致使赵国从此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