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能当“甩手掌柜”

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近年来,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果,但不少人也产生了一个认识误区,即反腐靠纪委、靠办案。事实上,反腐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靠纪委“孤胆英雄”式反腐并不可能取得最终胜利。在党内反腐,尤其必须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就是反腐第一责任人—这才是反腐的“牛鼻子”。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无数经验教训表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是高度重视主体责任,一把手带头,强化监督、狠抓作风、严明纪律、抓早抓小。只有真正落实主体责任,我们才能从容自信应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

一、“一把手”当“甩手掌柜”就是不作为

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6人送钱拉票,金额总计1.1亿余元,人均送钱近200万元,这还不包括平时请客吃饭的钱。全部参会的527名衡阳市人大代表中有518名收受钱物1亿余元……

2013年4月初,被一些力量试图捂住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盖子,终于在中央直接干预和湖南省委大力推进下,被彻底掀开,笼罩在衡阳上空的一张黑幕终于被阳光驱除。这起案件,其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犯罪情况之恶劣、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令人震惊!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2013年12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决定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立案调查;对涉案的431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对在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此案件中,衡阳市人大的大会工作人员参与收受与分发钱物,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款共计1001万元。如此乱局下,包括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内的衡阳一大批党员干部在案件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纪,人数近500人……

2014年8月18日,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时任中共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前,童名谦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系中共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被双开的省部级高官。

根据刑法界定,玩忽职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包含不作为和不正确作为两个方面。查阅相关公开资料,领导干部涉玩忽职守一罪,多因具体工作事项,一般涉案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相对较低。童名谦以副部级之身因玩忽职守被判刑,一方面说明衡阳贿选窝案影响之恶劣,另一方面,亦可表明新一届领导对吏治的追求并不止于打击腐败。

从近两年披露案件来看,“小官巨贪”“靠山吃山”……腐败的形式多样,令人触目惊心,甚至在有些地方和系统出现了“塌方式腐败”。出现这些腐败问题,首先要归咎于走入歧途的干部个人,但从根源上说,就是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当起了“甩手掌柜”,置班子的廉政建设于不顾。

第十八章 不能当“甩手掌柜” - 图1

无立足之地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甩手掌柜”本是一个褒义词,是指管理学上的最高境界,是任何管理者的终极目标。然而此处的“甩手掌柜”则是贬义词,是不作为的意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直指反腐关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而党章第四十二条也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做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

2014年9月1日,因为领导干部落马而不断引爆舆论的山西,终于迎来一把手的调整。袁纯清卸任山西省委书记,调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这一调离被舆论视为“剑指党委主体责任”。

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相关党组织责任,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

但是,这个警钟对有些人来说,并没有起到根本的警示作用。

2015年2月15日,中央纪委对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及3名分局局长、副局长,收受贿赂被查处。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

江西省鄱阳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立阳,管委会副主任吴喜金因受贿先后被判刑。县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黄仁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这些问责典型案例,充分验证了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中“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的正告绝非虚言。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亦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党委书记不但自己不能腐,而且要在思想上对反腐败有清醒的认识。如果只满足于自己不贪不腐,对自己班子和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就是不作为,不但会被戳脊梁骨,还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追究。

二、党风廉政要紧抓党委主体责任“牛鼻子”

“责任”一词,政治学一般解读为“职责和任务”。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应该承担的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能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上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棋子。简单地讲,就是发生了腐败,党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体现为“四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支持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起“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

比较形象的说法就是,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以身作则”地成为反腐倡廉的政治领导核心。

第十八章 不能当“甩手掌柜” - 图2

“痛打”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可见,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为什么把主体责任称作“牛鼻子”?

牛是人类较早驯服的动物,它在人类的狩猎、畜牧、农耕生活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牛饮、牛力、牛人……汉语中和牛相关的词语多为表达大、多、威猛的意思。牛的力量很大,但只要用绳子拴住它的鼻子,轻轻一用力,就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牛就会老老实实听你指挥。放牛的时候只要牵住了牛鼻子,即使是个小孩子,也能使牛跟着自己走,就是这个道理。

所谓牵“牛鼻子”,其实强调的是抓事物的主要矛盾,就是抓要害、抓关键。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能找到解决复杂问题的重点和方向。

全面从严治党能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就在于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牛鼻子”三个字,形象地指出了党委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牵头管总作用。党总揽全局,领导一切,各级党委只有履行了主体责任,才能抓住主要矛盾,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从以往不少案件查办过程和巡视中发现的线索来看,有些地方腐败严重,就在于主体责任被虚化空转。因此,各级党委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一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是强化“一把手”的表率责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委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都起着领导作用,在选人用人和其他重要资源配置上具有重要的权限,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就意味着党委的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要有意识地限制自己不滥用权力,注意约束自己的行为,身先士卒,要“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同时,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要注意研究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的特点,探讨权力约束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制定适当的工作制度和监督办法。制度建设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尤其是要防止“一把手”的权力过分集中。

四是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严明党纪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绝不是一句空话。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清代名吏余小霞曾在官署前贴上一联:“与百姓有缘,才来斯地;期寸心无愧,不鄙斯民。”封建官吏尚有如此认识,共产党的干部更应恪尽职守、赤诚为民。各级党委负起自己的责任,以担当无愧于己、以行动取信于民,才能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

第十八章 不能当“甩手掌柜” - 图3

“让位”

新华社发 徐骏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