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

党内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也不能存在党内同党外相互勾结、权钱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团。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就是要防范和清除这种非法利益关系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恢复党的良好政治生态,而这项工作做得越早、越坚决、越彻底就越好。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0月29日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出自《战国策·齐策三》,意思是说“同类的东西常聚在一起,志同道合的人相聚成群,反之就分开”。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圈子”。“圈子”对普通人而言只是个生活范围的概念,但对于官场来说,就有可能是以权力为核心构建的人身依附关系。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有的人只要是他工作过的地方,都利用手中的权力“正正规规”地搞团团伙伙,全要搞成他自己的领地,到处插手人事安排,关照自己小圈子里的人,结果他们就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更是告诫全党:“党内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也不能存在党内同党外相互勾结、权钱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团。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就是要防范和清除这种非法利益关系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恢复党的良好政治生态,而这项工作做得越早、越坚决、越彻底就越好。”

当下中国,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为主要特点的政治利益集团,在党内以各种“小圈子”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进而衍生出“圈子文化”,既严重损害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严重恶化政治生态。

一、领导干部“小圈子”本质是“利益圈”

2015年7月23日晚,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官永清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24日,上官永清的办公室被搜查。当晚,山西省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经省委批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官永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此前的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山西团开放日中列举腐败案例时曾说,山西省某金融机构党委书记、董事长组织了12家企业,花了3.9亿元人民币从国外购买公务机,方便自己;在给企业贷款时,要求企业以2%的顾问费形式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

经多位知情人证实,这位巨贪就是上官永清。

上官永清同时是山西“飞行俱乐部”及山西“汾酒会”两个圈子的重要成员。拥有“30多年金融从业经历”和大量高官人脉的上官永清,在被查后,其本人亦被指山西“官商联结关键一环”。也因此,官场、商界对其被查颇感“风冷”,舆论则认为此番或将能够揭开更多官商迷雾……

第九章 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 - 图1

牵“隐”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近几年中央巡视清单和大量案例表明,相当一部分落马领导干部的腐败均存在“圈子腐败”。2014年11月4日,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布。在通报中,“顶风违纪”、“带病提拔”、“小官巨腐”等成为高频词,其中,四川、广西、江苏、河北的官场“圈子文化”问题浮上水面。

比如四川,被指出“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广西,“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江苏,“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河北,“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等等。

2015年3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益派咨询,对2018人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74.2%的受访者表示身边存在“山头”、“圈子”现象,75.9%的受访者坦言当前社会以“山头”、“圈子”为代表的附庸思维普遍存在。更有47.3%的受访者表示正因“山头”、“圈子”或附庸问题而苦恼,47.2%的受访者认同,在当前社会环境下跟对人比个人努力更重要。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性别、年龄、爱好、经历……都可划出不同的圈子。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社会大众,都是普通人,都有七情六欲,在感情上有自己的圈子,无可厚非。按理说,在圈子中,相亲相爱相互扶助,有助于交际,消除隔阂,是一种维系友情、亲情和乡情的纽带。但当前官场“圈子文化”的形成,主要还是出于利益结盟,根本没有什么正牌的“文化”,而是应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这句老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政商圈”。一些不法商人成“座上宾”,“朋友”一路相随。比如上官永清被查后浮出水面的“山西汾酒会”,就是一个政商圈。“汾酒会”是对以晋官为主的经常在固定会场参加聚会的一个群体称谓。据披露,该“会”总人数近40人,目前很大一部分已被调查。

“干亲圈”。少数领导干部将贪腐披上“民俗外衣”,利用“攀亲”手段搞“小圈子”。四川青神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利与一名开发商老板“认干亲”,先后收受开发商所送财物18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对抗圈”。2014年9月26日,中央纪委网站首次在对中央网信办副局级干部高剑云的双开通报中使用了“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表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部门的公开通报中,至少有20名被查领导干部存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类似行为。

“朋友圈”。2015年11月13日,中央纪委网站公布消息显示,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以来,证监系统上下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其中至少7人,依附于证监会副主席姚刚的“朋友圈”。串案干部上下勾连、左右同谋形成利益板结,在板块内和平共处、“利益”共享。

“同学圈”。在江西萍乡市腐败窝案中,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与原常务副市长孙家群有“师徒关系”,孙家群的提拔曾得到晏德文的诸多关照;市委原秘书长张学民与晏德文有同学关系,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为他们共同的“利”提供便利条件。

一边是中央三令五申,党内不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组建小圈子。另一边是少数领导干部仍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进小圈子。

从以往一些领导干部落马后被媒体“起底”的内幕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的“小圈子”实质上是“利益圈”—他们吸引追随者的往往不是理想或人格魅力,而是自己手中可以变现、寻租的权力。他们往往以家族籍贯、发迹地缘、掌权领域、兴趣爱好等为核心,以结盟、集会等形式为纽带,组成一种有福同享、有赃同分、有风险同担,互相勾连,甚至形成人身依附与庇护关系。

二、官场“小圈子”要害在于公权力异化

自古以来,中国就很流行圈子,“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的俗语,就是对圈子寓意最好的诠释。

中国流行圈子,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根源。费孝通先生曾在《乡土中国》中以经验事实为基础,提出“熟人社会”的概念,以分析传统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结构特征。“熟人社会”是个人情社会,圈子意识自然就浓厚。

对于圈子来说,一旦沾染上利益的色彩,浸渍上权力的魅影,情感就会变味,关系就会变质。官场圈子,大抵如此。

中国历史上的门阀、朋党等,可以说就是一种官场圈子。在官场上,跟对人,进对圈子,就能平步青云,官运亨通,步步高升;相反,不跟人,不入圈子,可能处处受排挤打压,人生不得志;如果跟错人,进错圈子,甚至可能人头落地,祸及子女、亲人。所以,“跟对人”比努力更重要。

近年来,中国社会流行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等于进了班子”。 “圈子”已成为一些领导干部的政治“潜规则”,且在官场愈演愈烈,有的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

而事实上,近年来落马的一些“大老虎”背后,多有一帮领导干部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勾连,形成一个个或明或暗,或松散或紧密的“帮派”“团伙”,比如“石油帮”、“秘书帮”、“山西帮”。在这种官场圈子中,上级对下级颐指气使,下级对上级阿谀奉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这种“山头主义”“圈子文化”不仅涣散了组织,而且滋生了腐败,往往造成“窝案”“串案”“塌方式系统性腐败”。

由此可见,“圈子”的本质就是利益联盟,结“圈”之人心态各异,但目的无非是为了从“圈里”获得好处—求官的得官,求财的招财,求庇荫的找到大树,各得其所。只要是“圈子”中的人,一切行事都在法律法规的运行之上,“权力”就是规矩,“关系”就是法律,只要遵从中心权贵的规矩就行,官场圈子最常干两件事:带病提拔、官商勾结,前者损害党纪政纪,后者涉及职务犯罪、危及市场公平,为法治社会所不容。而离心力则直接表现在对“圈外人”的排挤、打压上,造成官场倾轧,互相拆台。

从构成要素来看, 官场“圈子文化”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圈名具有迷惑性。圈子往往以血缘、地缘、学缘、业缘等为基础,以感情为纽带,以老乡会、同学会、校友会等为名,让入圈者觉得自然而然、理所应当。二是圈心具有影响力。圈子少不了圆心也就是圈心,官场圈子的“圈心”往往是级别高者、资源多者、影响大者。“老大”的“能耐”,决定着圈子的大小。三是圈员有组织性。圈子里有分工,甚至有等级,谁是“大哥”,谁是“小弟”,谁是“老板”,谁是“马仔”,定位准确,格局清晰。

对于官场圈子,鲁迅先生曾经说,凡是“猛人”,“身边便总有几个包围的人们,围得水泄不透”。结果,“是使该猛人逐渐变成昏庸,有近乎傀儡的趋势”。围绕着权力,也有一个看不见的权“场”。各种意有所图的人都会在“权场”中向着权力中心做定向移动。于是,就有了“圈子”。

在官场圈子中,每人都以权力为纽带,围绕某位核心人物,编织权力网,形成利益同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是小圈子的人被排挤出局、冷落一边。一切灰色交易都在小圈子内操作,圈外人甭想窥得圈中内幕。“圈子”里面的人,都有着两面人生:“小圈子外,冠冕堂皇,正人君子;小圈子内,漆黑一团,腐败透顶。8小时内,受人尊敬;8小时外,醉生梦死。”

“圈子文化”的巨大危害性,从刘志军案可见一斑。从2011年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落马以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南昌铁路局原局长、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昆明铁路局原局长等人先后落马,纪检部门从刘志军的“小圈子”挖出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已达15人之多。

再比如,广东茂名官场窝案涉及14名重要领导干部,重启调查 160多名涉案领导干部;山西官场“地震”,落马领导干部前仆后继,潮水般蜂拥而来:13名省委常委落马4人;省四大班子均有副省级高官落马;贵州凯里市长落马牵出官场窝案等等,都是“圈子文化”惹的祸,带来了危害巨大的塌方式腐败。

第九章 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 - 图2

“朋友圈”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从这些领导干部显赫一时到身陷囹圄,当一场又一场彻彻底底的反腐硬仗硝烟散去,备受诟病的“圈子文化”横行官场的严重隐患暴露无遗,其“鲸吞蚕食”般腐蚀领导干部所留下的惨痛教训更是触目惊心。

事实证明,官场圈子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腐败,在这种江湖式的官场“圈子文化”下,政治决策无民主,治理方式无法治,上下无平等,资源的分配无原则,政策指向中公共利益被搁置、伤害,而权力无约束与节制。

官场圈子文化囿于小利、难及大义,往往绑架公众利益,带来政局动荡,损伤国家元气。在中国历史上,“圈子文化”兴起往往是一个王朝由盛转衰的标志。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吕不韦,虽官至秦国丞相,仍拉帮结派,其门下有食客3000人,家僮万人,专断朝政,引发社会动荡。

唐朝晚期,以牛僧孺、李宗闵等为领袖的牛党与李德裕、郑覃等为领袖的李党,一党在朝,便排斥对方。面对两党争斗40年的乱局,唐文宗发出“去河北贼易,去朝廷朋党难”的无奈慨叹,留下了“朋党兴,政事乱”的历史警思。

北宋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围绕王安石变法新政的执行引发了一场党争。新党支持新政,旧党反对新政。新政虽切中时弊,然朝中守旧大臣极力反对,其中不乏有影响力的人物,如韩琦、司马光、欧阳修、苏轼等,王安石唯有引用吕惠卿、曾布等新人。新旧党争前后五十余年,对北宋政治产生颇大影响。由于两党更迭执政,王安石两度退职,新政时行时废,臣民无所适从。

范文澜在《中国近代史》中指出,“中日战争与清政府帝后党争有密切关系,帝党主战,要在战争中削弱后党,后党主和,要保存自己的实力。两党借和战争夺权利。”慈禧、李鸿章一伙后党,牢牢压住光绪、翁同龢一帮帝党,不顾国家民族安危,认敌为友,一意求和,目的在于保存帮派实力地位和个人的最高统治权。由于帮派斗争,无法全力御敌,中国饱受列强蹂躏。

从中国历史来看,官场“圈子文化”可谓源远流长,非常复杂,不少封建王朝都为此付出过沉重的代价。这些历史教训当铭记。

三、铲除官场“小圈子”为反腐题中之义

在一个人际关系也是生产力的时代,有人形容说,“圈子有多远,你才能走多远”。然而,如果在官场中也明目张胆地经营圈子,进而衍生出“圈子文化”,则蛊惑了世道人心、污染了政治生态。

对于“圈子文化”,中央态度非常鲜明。“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习近平如此斩钉截铁的话语,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与官场“圈子文化”水火不相容!

第九章 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 - 图3

切断“腐败尾巴”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中国共产党历来反对在党内搞“小圈子”、拉拉扯扯、另立山头。自建党以来,“小圈子”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叫法,比如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权力小圈子、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

1937年9月7日,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指出:“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这是第一种。”这第一种自由主义表现,就是拉帮结派的表现。毛泽东还指出了其危害性。

新中国成立之初,邓小平就强调了小圈子的危害性。1950年6月6日,在《克服目前西南党内的不良倾向》讲话中指出,“试问:不把百分之八十的人团结好,能够做好工作吗?小圈子主义的危险性,难道还不明显吗?”

邓小平认为,与小圈子斗争是经常性的。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时指出,党必须经常注意进行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斗争,经常警戒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革命党,把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全党必须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实现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所必需的最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奋斗历史证明,“只有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党内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具有依附性、投机性、帮派性、贪婪性的特点,是一种具有浓厚封建主义色彩的腐朽文化。“小圈子”文化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完全背离的,必须从源头上肃清“圈子文化”流毒。其中最关键的,是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

首先,加强宣传警示和教育引导。“圈子文化”是一种极端利己的维护帮派私利的价值观。可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圈子文化”危害的认识,自觉远离和抵制“圈子文化”的侵扰。

共产党人的文化,内核就是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取向,就是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文化传统。共产党人只有弘扬和践行共产党人特有的优良传统和价值观,才能真正做到不搞小圈子,不走腐败路,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其次,防范权力过度集中。官场“圈子文化”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有些地方或部门“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应进一步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为依托,以各执行部门为基础,促使权力实施民主化、透明化,在明确“一把手”权力的同时,更要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各执行部门负责人的权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促进决策、执行机构的内部约束与监督。

第三,完善政绩考核规范用人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党内民主的四大内容,真正处理好四者的辩证关系,就能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内民主现状。落实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从根本上遏制“圈子文化”蔓延。

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提名主体,扩大干部任命初始提名环节的民主。应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公开提名,平时考核结果和干部推荐相结合,统一打分,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提名选拔。

第四,加强民众反腐和刑罚的严厉性。针对中国反腐败立法尚存在权力运行制度不健全、惩治腐败的规则较为分散、欠缺反腐败综合性立法等缺陷,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首要的是制定反腐败基本法,其核心内容是确立中国反腐败基本制度,明确反腐败的原则、体制和程序等问题。

此外,借鉴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反腐立法经验,除反腐败基本法,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专门的反腐败单行法律。比如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公民举报法等,最终实现依法治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