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绝对不允许凌驾于组织之上、老子天下第一

有的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老子天下第一,把党派他去主政的地方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用干部、作决策不按规定向中央报告,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他们热衷干的事目的都是包装自己,找人抬轿子、吹喇叭,为个人营造声势,政治野心很大。有的人发展到目空一切的地步,对中央工作部署搞软抵制,甚至冲着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大放厥词,散布对中央领导同志的恶毒谣言,压制、打击同自己意见不合的同志,一心以为鸿鹄将至,谁挡他的道就要把谁搬开。胆大妄为到了何等程度!这在我们党内是绝对不允许的。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2016年5月初公布的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有关文件再提“独立王国”,引起广泛关注。

此前的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有的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老子天下第一,把党派他去主政的地方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用干部、作决策不按规定向中央报告,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他们热衷干的事目的都是包装自己,找人抬轿子、吹喇叭,为个人营造声势,政治野心很大。

习近平还指出,有的人发展到目空一切的地步,对中央工作部署搞软抵制,甚至冲着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大放厥词,散布对中央领导同志的恶毒谣言,压制、打击同自己意见不合的同志,一心以为鸿鹄将至,谁挡他的道就要把谁搬开。胆大妄为到了何等程度!这在我们党内是绝对不允许的。

从近几年查处通报的一些案件来看,“独立王国”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及国企并不鲜见,影响极为恶劣,危害不容忽视,重者“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轻者影响政治生态,容易造成“塌方式腐败”。

一、“独立王国”成法外之地

一起惨烈的特别重大事故,揭开了一个“独立王国”的面纱……

2015年8月12日深夜,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该事故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天津港大爆炸发生后,无论是在官方的讲述中,还是媒体的解读中,对天津港沦为“独立王国”的指责声即不绝于耳,天津港的“独立性”俨然成了此次大爆炸的制度根由。2015年8月19日,《新京报》报道援引当地公务员的说法称,天津港在天津是一个“独立王国”,地方政府对天津港的控制能力很弱。在港区地盘内,地方政府部门很难插手它的具体业务。

其实,天津港是否在具体业务上受制于天津市政府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问题,在于天津港何以成为“法外之地”?在具体业务上,天津港可以不受制于政府,但不能没有必要的执法监督、更不能脱离法律的约束。

“法外之地”与“独立王国”一经结合,“独立王国”往往就堕落为权力掌控于一人或数人之手的“独裁王国”,利益操于一人之手,业务决于数人之意,一人之言,俨然“王国法律”,真正的国家法律与制度就此被搁置,政府的监管也就无从谈起。这样的局面必将极大地戕害公共利益,恶化公共秩序,影响公众安全,天津港大爆炸再明白不过地证明了这点!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身兼官商,不受政府监管、不受法律约束、俨然“法外之地”的利益“堡垒”并非天津港一地,有些大型国有垄断企业也具有这种特征,俨然“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

2015年9月10日至17日,中央巡视组2015年第一轮专项巡视25份整改报告全部公布。这一轮巡视对象,全都是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不少国企均有不同程度的腐败行为,其中以利益输送、以权谋私、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个别企业出现了寄生性家族式贪腐,个别国企高管纵容配偶、子女、亲属大肆收受礼金礼品,不正当持股,甚至“贴着国企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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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唯亲

图/冯印澄 新华社发

近年来,由于国企稳定的收入、较高的社会地位、良好的发展前景,不少管理者纷纷将亲属子女安排进来,裙带关系、家族特点在一些国企多有体现。再加上监管制约不力,一些企业内部逐步形成了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人情关系等种种不良现象,更有甚者因人设岗、因需求设项目,让优质的国有资产任凭管理者的子女、亲友转移、鲸吞、挥霍……

从以往一些重大贪腐案件中不难发现,“一把手”落马成为国企反腐的一大特点。比如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先后担任新亚药业总经理、董事长,上药集团总裁兼新先锋药业董事长。在集团董事会和经理层,“他一人说了算”。检察机关指控,吴建文共受贿35笔,涉案金额高达1187万元。他还通过挪用公款隐瞒境外存款,涉案金额高达5100余万元。再比如,在广东新广国际集团重大经济案件中,负责人吴日晶不仅是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还长期代行总经理职权。三权集于一身,绝对说一不二,企业重大决策都是他说了算。吴日晶仅凭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随意调动数亿元资金。相关报告指出,国企“一把手”贪腐占到国企贪腐的近六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老虎级”国企“一把手”或主要负责人落马的不在少数,包括蒋洁敏、王帅廷、宋林、孙兆学、徐建一、廖永远、王天普等,这从某种程度上,充分说明国企腐败的复杂性和严重性。

而事实上,“独立王国”现象不仅出现在国企,也出现在政府部门。《求是》2015年18期发表题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署名文章指出,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有的政治野心膨胀,搞破坏分裂党的政治勾当;有的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搞“独立王国”,给党造成严重危害。

此外,据近来中央纪委网站公布的有关案例,多名落马干部被称为“把主政之地当成‘独立王国’”,如未被点名的某市原公安局局长,还有辽宁省营口港务集团原董事长高宝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办原主任朱信义等。

“独立王国”这个提法针对性很强,反映的问题也十分尖锐。从这些年披露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总体有以下表现和共同特征——

其一是独断专行、一手遮天。中央部委里最为特殊的原铁道部,在过去几十年里,它就像一个国家一样拥有警察、法院、检察院、学校、文艺团体、关联企业、投资机构……俨然就是一个利益关系复杂、封闭的“独立王国”。

在刘志军主政铁道部长达8年的时间里,他渐渐把铁道部经营成一个“独立王国”。他在这个“独立王国”里有着绝对的权威,水泼不进,针插不进。各地方铁路局都纷纷向刘志军表忠心。他们惯用的方式无非就是送钱和送物。在已经查实的刘志军受贿6460万元赃款中,有1482万来自各地分局的头头脑脑。

“我并不是个贪婪的人,有些钱我并不想要,但没有办法,他们一次次地送,如果不收就认为我不信任他们,有人为了给我送礼竟在我家门口等了五天五夜。”刘志军被刑拘以后曾亲口对办案人员说。

除了现金,刘志军还先后收到他人所送字画、金银制品、玉石、手表、冬虫夏草等贵重物品195件,名酒40箱,经鉴定价值1334万元。

再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朱信义,“花公款眼睛不眨,用人方面也是独断专行、一手遮天。在人防办,无论单位进人还是提升使用干部,只要是给朱信义表达到了‘心意’,开会、考察都只不过是形式,甚至有时候连会都不用开。”

还有辽宁营口港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宝玉,随着营口港的发展壮大,他的地位得以提升、权威得以巩固,人也变得“强硬”和“自信”起来,妄图掌控港口的一切,甚至连退休也想自己说了算。

其二是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目无党纪国法。如某市原公安局局长,熟悉该局长的人用“三无”给他画像,即“目无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目无群众”。他的口头禅是:“我就是党委,你最终还不是听我的。”

这位公安局长打击人有一套,“团结”人也有一套。他用小恩小惠笼络干警,拉进圈子为他服务。一名下属利用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的便利,经这位公安局长同意或个人擅自决定,先后多次挪用公司巨额资金,借给其亲属的公司用于偿还贷款、购买设备、资金周转等营利活动。在担任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这位局长先后两次大面积提拔干部,竟然不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把市公安局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为了个人野心,这位公安局长还善于找人为自己抬轿子、吹喇叭。他让人制作、录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到市直机关各部门,甚至街道办事处和企业进行宣传。为了寻求官阶上升,他让手下人组织公安局干部写联名推荐信,呼吁提拔他,目无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到了何等地步!

其三是搞小团体、小山头、小圈子。如某市原公安局局长,选用公安系统内自认为靠得住的人,替他经营、打点企业。该局长两名下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这位局长实际控制的企业,在获取企业用地、核拨工程资金、承揽交通设施工程等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该局长还用小恩小惠笼络干警,拉进圈子为自己服务。

从“独立王国”

第七章 绝对不允许凌驾于组织之上、老子天下第一 - 图2

圈子

图/李二保 新华社发

现在的几种特征来看,出现“独立王国”现象多发生在权力集中的一把手或部门负责人身上,权力的集中让一把手和部门负责人跳出制度和组织的限制,权力滥用、权力徇私、圈钱交易等行为,让一把手和部门负责人换取了更多的特权,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

二、凌驾于组织之上无异于玩火自焚

一位从事地下工作的革命老前辈,由于长期在极其艰苦恶劣的环境下工作,晚年体弱多病,平时主要依靠轮椅代步。有一年春节,部队领导登门看望慰问,女儿附在她身边喊了一句:“组织上来人了!”老前辈听后,竟“腾”地站了起来,条件反射般地问:“组织上有什么指示?”

2015年3月18日《人民日报》刊发《“独立王国”现象:重温“组织上来人了”》一文,文中讲述了上面这个故事。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竟然唤醒了几近失忆的革命老人!它所生动展现的正是“组织”二字在那一代共产党人心中沉甸甸的分量—组织就是无声的命令,就是最大的依靠,组织叫干啥就干啥,哪怕是豁出命来也要坚决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与这位革命老人相比,在如今一些领导干部心中,组织的分量到底有多重?

说实话,建“独立王国”本质上就是搞“山头主义”,将权力视为私有化的产物。毛泽东亦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两人的“不约而同”,道出了纪律之于我们党、我们正在从事的伟大事业的重要性。

然而,如今有些领导干部却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搞起“独立王国”,进行非组织活动;有的不与组织交心,却跟老板勾肩搭背……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党的宗旨,也扰乱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

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及“独立王国”现象。2015年召开的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指出,“有的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老子天下第一,把党派他去主政的地方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全会强调,“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2016年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再次提到,“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

中央三令五申提“独立王国”,给一些人敲警钟,用心良苦,用意也很明显,善意地奉劝一些领导干部“回头是岸”,别一意孤行。从本质上讲,建“独立王国”与“小圈子”是同样的道理,只不过“小圈子”涉及的人员相对较少,属于私底下的利益结盟,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结成贪腐的利益链。然而“独立王国”则是一人说了算的霸权主义,通常是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在作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逐渐进入深水区,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独立王国”的概念表明,个别地方党的政治生活不正常,不仅仅是权钱交易,还体现为政治问题突出。利益集团不仅攫取经济利益,还想谋取更大的政治权力。

不难想象,一旦“独立王国”成形,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会有多大影响。少数一两个人如同“皇帝”,金口玉牙,只要发了话,就无人敢反对,只有绝对服从的份。这样下去,当地的干部晋升调动都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让民主推选、民主评议等等沦为形式,形成“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不良政治生态。

更何况,有些领导干部搞独立王国时间长了,胆子就大了,最终不但凌驾于组织之上,甚至还发展到对抗组织。2015年,中央纪委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的通告中,共出现35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或“对抗组织审查”的表述,在全部554条通告中占6.5%,但下半年以来这一表述的出现率明显上升。

党章规定: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同时指出,“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做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习近平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可见,全党服从中央,是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铁律,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根本标尺。领导干部搞“独立王国”,并凌驾于组织之上,这无异于玩火自焚。

事实早已表明,党内规矩一旦被破坏,其危害往往是多方面的,“独立王国”形成的 “政治雾霾”遮天蔽日,后果极其严重。因此,除了对“独立王国”现象要严肃查处,更重要的是“治未病”,防患于未然。

防止出现“独立王国”,首先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政治生活健康正常开展。一些不正常现象要及时预警,如民主集中制不能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遵守程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妄议中央,要预防这些问题就必须强化执纪监督,抓早抓小。

其次,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完善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两条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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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一方面,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作风专断、听不进不同意见的领导干部,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不让他们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人大、政协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第三,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独立王国”问题往往出在“一把手”身上,原因在于“一把手”权力相对集中、监督容易失灵。对此,应完善“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机制,防止大权独揽、独断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