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创始人——马莱伯

早在十七世纪初,马莱伯(1555——1628)就以全民族语言文学捍卫者的面目出现,开始从事语言规范化和确立古典主义诗法的工作,因此被公认为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创始人。

马莱伯的父亲在地方法院任职,他希望子承父业,想把马莱伯培养成一名法官。但在马莱伯的童年,国内爆发了胡格诺战争,随着战火的蔓延,他不得不中辍学业,四处流离。战争结束时,他已经三十九岁,其父的愿望终未实现。在马莱伯个性形成的过程中,法国人文主义者佩雷斯克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佩雷斯克是文物收藏家,学识渊博,兴趣广泛,马莱伯与他有密切的交往。

1587 年,马莱伯首次发表诗作《圣彼得的眼泪》,但这只是他人之作的复制品。1600 年,他写诗颂扬亨利四世的新王后梅迪奇,知名度随之提高。1605 年,在友人的资助下,他来到巴黎向国王亨利四世敬献颂诗,赞美王权:

哦,我们全权的国王, 你的威力广大无边! 你的计划十分美好, 你的道路无限光明!

他拥护中央集权的国家,相信全民族的向心力必定会战胜猖獗一时的无政府势力。亨利四世把他留在宫中,封为“宫廷诗人”,当时能获此殊荣者寥寥无几。

马莱伯是一位严守理性的诗人,他的信条是:理性是艺术家创作时唯一的向导。他一贯强调,艺术领域中的一切都必须服从统一的理性的支配,认为创作中毫无约束的激情只能破坏和扭曲艺术家的构思,使作品的结构失掉完整性,使作者的意图失掉鲜明性。马莱伯把促进法语规范化作为自己毕生的事业,认为语言既是表达思想的媒体,就应该清晰、准确、和谐。他反对把外来词汇引入本国语,反对使用方言俚语,力图以平民语言为源泉,以宫廷用语为标准,提炼出一种全国通用的“纯粹的法语”。马莱伯死后,法兰西学院编纂了卷帙浩繁的《法兰西学院字典》,目的是为作家提供规范的创作用语。这部字典摒弃了一切行业用语和方言土语,体现了马莱伯对于语言改革的主张。

除了“纯洁”语言外,建立诗律是马莱伯一生中另一夙愿。说到诗律, 有必要简单提一下法国十六世纪的“七星诗社”。那是一个由七位人文主义作家组成的文学团体,其中以龙沙(1524——1585)和杜·贝雷(1522—— 1560)最为著名。诗社的宗旨是以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学为借鉴,对法国诗歌进行改革,诗社的成员被认为是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诗人。在创作手法上,他们提倡清新和谐、韵律多变,反对浮华造作、刻意雕琢。在内容上, 他们赞美生活和爱情,反对禁欲主义,体现了人文主义的倾向,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法国诗歌中的主要形式——亚历山大体,正是经他们之手

而发展起来的。另外,他们还主张通过吸收和改造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词汇来丰富法语。马莱伯对此持有异议,认为这样做会使法语处于庞杂不纯的状态。“七星诗社”虽然注意到诗歌韵律的变化,但并没有建立正式的诗律,马莱伯是第一个出来担当这个任务的人。他为每行有十二个音节的亚历山大诗体制定了基本规则并对使用这种形式进行创作的诗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亚历山大体主要用于十七世纪法国的诗剧和叙事诗,高乃依和拉辛的作品中都不乏其例,布瓦洛的理论著作《诗的艺术》也是用这种诗体写成的。对于其它流行诗体,马莱伯也进行了整理并制定出相应的格律。

马莱伯曾自谦地提出只当一名“出色的音节安排者”,但实际上,他也没有完整系统的理论著作,其文艺观点只是散见于对别人的诗歌所作的评注中。在文艺方针上,他提倡宫廷中心论,即先由国王和宫廷制定出艺术创作的规则,然后艺术家再依据这些规则进行创作。换言之,艺术创作要循规蹈矩,有法可依。他的作品很少,主要是写给王室的颂诗。在诗歌创作上,他刻意追求形式美,讲究诗文工整悦目。为此,他对一词一句都挖空心思地反复推敲,据说写成一句诗有时要用去整整一令纸,速度之慢,可想而知。如果此事属实。《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中写作慢手的位置非他莫属。马莱伯的诗虽然形式工整,但风格生硬,想象贫乏,意境不高,素有“语法诗人” 之称。法国抒情诗人腊康(1589——1670)和诗人梅纳尔(1582——1646) 都是他的弟子。

马莱伯的各项主张并没有被社会普遍接受,而且还受到同时代一些诗人的反对,市民写实派的讽刺诗人雷尼埃和维奥就是反对者中的代表人物。雷尼埃自称是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卫道士,他忠于人文主义的传统,认为马莱伯的主张产生于贵族上流社会狭隘的鉴赏趣味,如果把各种规则强加给诗人,就会压制激情,扼杀灵感,埋没才华。维奥以“自由派诗人”的身份进行创作,对于各种规则持蔑视态度。与马莱伯的主张相反,他认为要忠实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就要“信笔涂鸦地”去写,无须事先拟定任何提纲。

尽管反对派对马莱伯提出了批评,但他的这些主张迎合了当时法国君主专制政体的需要,因此在十七世纪古典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最终成为正统的诗歌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