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

古典主义是十七世纪流行于西欧、特别是法国的一种文学思潮。由于它在文艺理论和创作实践上都以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为典范,因此被称为“古典主义”。法国是欧洲古典主义的发祥地和中心。

古典主义文学在十七世纪的法国出现并成为当时法国文学发展的主流, 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十六世纪末,法国结束了历时三十多年的宗教战争。进入十七世纪后,国内政局日趋稳定,六、七十年代在“太阳王”路易十四的统治下,法国成为当时欧洲最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当时,法国新生资产阶级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无法与封建王权分庭抗礼,甚至还需要借助王权来发展资本主义,逐渐积蓄本阶级的力量。另一方面,封建王权也须利用资产阶级这支新兴的力量,来抑制那些分裂割据的大贵族势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君主专制制度。为此,在不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国王也适当地满足资产阶级的某些要求。古典主义正是十七世纪法国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既妥协又斗争的复杂关系在文学领域中的体现,是法国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一种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资产阶级文艺思潮。

一切要有法规,一切要有统一的标准,一切要服从权威,这是古典主义的基本信条。在这种信条的指引下,十七世纪那些依附宫廷并以封建王权的需要为政治和艺术标准的作家所创作出的文学作品,我们称之为古典主义文学。它的特点是:在政治上颂扬专制王权,拥护国家统一;在思想上崇尚理性原则,提倡自我克制;在体裁上强调严格的界限和人为的法则,悲剧与喜剧绝不可混同;在题材上视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为典范,借用古代现成的故事情节;在艺术上要求语言简练,结构严谨,形式完美。法国古典主义文学最杰出的代表作家是:高乃依、莫里哀、拉辛、拉封丹和布瓦洛。

这里,我们还须弄清古典主义文学与古代文学之间的区别。如上所述, 古典主义文学是指十七世纪欧洲、特别是法国作家,在古典主义文艺思潮的影响下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古典主义文学介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文学与十八世纪的启蒙主义文学之间。古典主义理论面向古希腊、古罗马文化, 促使艺术家去学习和利用古代大师们的经验。这种思潮在欧洲流行了二百多年,许多国家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程度和不同的意义上,都有过各自的古典主义文学时期。下面再说说古代文学。顾名思义,“古代”仅仅是个时间概念,因此古代文学并不是指一种文学流派,而是文学史上所划分的古代时期中文学作品的统称。外国古代文学包括原始公社制时期的文学和奴隶制时期的文学,古埃及文学是世界文学宝库中最古老的珍品。早在公元前两千多年,神话就作为古埃及文学的一种体裁在民间广泛流传。印度最古老的诗集

《吠陀》,成书时间大约也在公元前两千年。说到欧洲古代文学,人们自然会想到古希腊和古罗马,那里是欧洲文学的发源地,欧洲最古老的文学就产生在那里。古希腊文学包括神话、史诗和戏剧等体裁,其中大约在公元前九至八世纪由盲诗人荷马整理集成的两大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代表了当时希腊文学的最高成就,二千多年来一直是欧洲叙事诗的典范。另外, 古希腊文学中的《伊索寓言》,在我国也早已家喻户晓。由此可见,古典主义文学和古代文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在年代上也相隔久远,切不可把它们混为一谈。

在十七世纪法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古典主义文学崇尚理性,拥护中央集权制,谴责使国家陷于战乱与内讧的封建领主,这就强化了法国人民的民族观念和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感,促进了法国民族语言的形成和民族文化的发展。古典主义文学还十分重视文学的社会作用,有力地揭露和抨击了贵族和教会的种种丑行,推广了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思想。这些都具有进步意义。但另一方面,由于古典主义文学是在封建王权的扶植下发展起来的,它必然要为君主专制政体服务,必然要迎合宫廷的审美趣味,因而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和明显的保守性。古典主义提倡永恒不变的文学法则,从而使艺术形式绝对化、程式化,束缚了作家创作的能动性。另外,由于过分强调模仿古希腊、古罗马文学,把古代作家的经验神圣化,古典主义文学作品的题材往往缺乏时代感,在真实地反映普通人生活方面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古典主义文学是欧洲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的理论对后世作家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作为古典主义作家的主要代表,悲剧作家高乃依与拉辛、喜剧作家莫里哀、寓言诗人拉封丹以各自的精心杰作,为欧洲文学增添了灿烂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