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科举、学校

各级官员的选任,满官主要来自八旗贵族,由皇帝“特简”(任命)或会推(推举)。汉官虽也有特简与会推,但主要来源是科举。科举被视为汉人官员出身的“正途”。满官由科举出身者甚少。

科举考试 顺治时已行科举。康熙帝举行博学鸿儒科,为科举定例之外特设的“制科”。正规的科举考试,仍沿明制,每三年举行一次。先在各省

城考试,称为“乡试”。参加乡试者必须是府州县的生员,通称诸生(秀才)。各府州县学每年考取童生一次,考试合格者入学为生员。生员参加乡试得中, 称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举人可于第二年到京师礼部应考,称为会试。会试合格的人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贡士再赴宫中太和殿应试,称为殿试或廷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殿试发榜分三甲,一甲为状元、榜眼、探花三人, 二甲和三甲人数不定。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统称为进士。二甲首名称“传胪”。殿试后状元授职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职翰林院编修。进士还要在保和殿进行朝考,名列前茅的人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称为“馆选”。庶吉士在庶常馆读书三年,考试散馆。成绩优秀者留为翰林院编修、检讨,其余分别授官,可迁调至高位。进士因以予馆选为荣。不予选的进士,分别授任各部主事等朝官或州县官。

科举又有武科,以考选将官,多在文科试后举行。也分乡试、会试、殿试,考试内容分外场和内场,外场试马箭、步箭、开硬弓、舞刀、掇石等技勇,内场试策问或默写武经。中选者的称谓与文科相同,但标明“武”字以示区别,如武举人、武进士、武状元等。应乡试者为各省的武生员,但绿营兵丁也可应试。殿试中选者,一甲进士可授副将、参将、游击、都司,二、三甲进士授任守备、署守备。

科举考试内容仍沿明制,以儒家经书为主。文章程式也限用明代以来的八股文。所谓八股,是起二比(又叫提比)、中二比、后二大比、末二比(又叫束比)。一比即一股。比即比对,起、中、后、末的两比,句子的长短、字的繁简、声调的抑扬,都要相对成文。比与比之间用一二句或三四句串连起来。叫做出题、过接。束比后用一二句收篇,叫做收结。有下文的则改收结为落下。举子作文,必须依此格式。

以经学文义为内容,以八股为形式的科场文章,自是束缚人们思想和才华的陈词老调,丝毫不能显示应考者的政治才能。士人习作这种死板的时文, 以为求官得禄的必由的途径。清朝通过实行科举考试,起到网罗汉族文士的作用。但这样考取的文士进入官僚的行列,政治日趋腐败,也是必然的。

学校 清承明制,并无教育儿童的初级学校。城乡多有塾师开设的私塾,教儿童识字、读四书,作应考入学的准备。富有的官员地主之家,则延请教师在家教授子弟,或设家塾,允许亲友的子弟来学。童生考入府州县学试四书文义和律诗。府学每年录取生员定额四十名,州学三十名,县学二十名,取得生员(秀才)资格,即可应乡试。学校只是科举的准备,生员读书也只是为了中举得官。

朝廷专设的最高学府是国子监(太学),学员是贡生或监生。贡生有恩贡(庆典恩升的正贡)、岁贡(生员以年资升贡)、拔贡(自各省生员选拔)、优贡(优等生员入监)、副贡(乡试举人五名取副榜一名入监)、例贡(依例捐纳入监)六类。监生有荫监(文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的子弟入监)及优监、例监三类。监生在国子监学习三年期满,可任通判、知县等官或参加科举考试。

学校与科举相联接,主要是培养官员。生员被视为未来的官员,因此在地方上也享有种种特权。进学为秀才,即可免除丁粮,州县官也要以礼相待。秀才犯法,须先请学政革籍(革除学籍)才能审处。各地生员恃有特权,多交结豪绅为非作恶。思想家顾炎武说:“今天下之出入公门以挠官府之政者, 生员也。倚势以武断于乡里者,生员也。与胥吏为缘,甚有自身为胥吏者,

生员也。官府一拂其意,则群起而哄者,生员也。把持官府之阴事而与之为市者,生员也。”(《顾亭林诗文集》文集卷一)进学生员不限年龄,从十几岁至六、七十岁,都可为生员。估计全国不下五十万人。科举不中或并不想参加科举考试,而只求拥有特权,以保身家的生员,据顾炎武估计约占十分之七,即三十五万人。各省每年送部的贡生、监生,往往并非优异,甚至目不识丁,只是“思得职衔,夸耀乡里。”秀才自称儒户,监生自称官户, 在各地包揽钱粮,武断乡曲。

捐纳 顺治时开始有捐纳入监之制。士人捐纳粟米,即可入国子监学习。一六七四年,因“三藩”战起,亟需军费,开始有捐纳文官之例。捐纳钱米可得官缺,等候选授。一六七七年左都御史宋德宜奏称:开例三载,已捐知县五百余人,请予停止。清兵攻占云南后,停止捐例。到康熙晚年,又曾恢复。国子监生和知县官缺,可用钱米捐纳而得,事实上是对科举学校制度的一个冲击,也是为地主富户进入仕途开辟了又一个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