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的典范子产

子产(?~公元前522年),名姬侨,字子产,又字子美,世称公孙侨、郑子产。生于春秋后期的郑国,即今河南省新郑市。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的政治主张在当时的郑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历史上影响深远。后世对其评价甚高,将他视为我国历史上宰相的典范。

子产在公元前554年被郑简公立为卿,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最负盛名的政治家。子产没有著述传世,他的言行事迹,主要记载于《左传》、《史记》等书籍。

子产的治国功绩主要体现在法律上,他做了两项重要的工作,一是公布成文法;二是提出“宽猛相济”的策略。

公元前536年,子产把自己所制订的成文法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成文法是子产根据法定程序制订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

子产在历史上第一次公布了成文法,让普通百姓也能了解到法律的具体条款,这实际上就否定了法律的神秘性,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宽猛相济”是子产提出的法律实施策略。“宽”强调道德教化和怀柔;“猛”强调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后来,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宽”的思想,法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猛”的思想。由此可见其影响。

子产的宽政在郑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当时,郑国人到乡校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对于这种情况,郑国大夫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但子产说:“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师,所以不同意毁掉它。”

子产主张借助乡校让老百姓无所顾忌、畅所欲言地议论统治者。当时郑国大夫对子产的见解很是佩服。就连同时代的孔子知道了子产的这番话,也佩服子产的气魄和胸襟。

子产也注重“猛”的一面。他曾经对子太叔阐述自己的观点:只有道德高尚的人能够用宽厚的政策使民众服从,其次的政策没有比严厉更有效的了。

比如火势猛烈,人们望见它就害怕,所以很少有人死于火。水性柔弱,民众亲近并和它嬉戏玩弄,所以死于水的人就很多,因此宽厚的政策,实施的难度要大。

子太叔开始时不忍采用严厉的政策,结果郑国出现了很多盗寇。他后悔没听子产的话,于是改变策略,盗贼活动才得以平息。

据说,子产病故后,因他一贯廉洁奉公,家中没有积蓄为他办丧事,他的儿子和家人只得用筐子背土在新郑西南陉山顶上埋葬他的尸体。

消息传到郑国的臣民耳中,大家纷纷捐献珠宝玉器,帮助他的家人办理丧事。子产的儿子不肯接受,老百姓只好把捐献的大量财物,抛到子产封邑的这条河水中,悼念这位值得敬仰的人。

珠宝在碧绿的河水中放射出绚丽的色彩,泛起金色的波澜,从此这条河被称为“金水河”,这就是现在郑州市的金水河。

[旁注]

乡校:古代地方学校。《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杜预注:“乡校,乡之学校……郑国谓学为校。”乡校是古时乡间的公共场所,所以既是学校,又是乡人聚会议事的地方。

子太叔:姓游名吉。春秋时郑国正卿。年少有仪度,支持子产改革,受到重视,公元前522年继子产执政。长于外交辞令,多次出使晋、楚大国,为政先宽后猛。博得孔子的赞赏。

郑简公 即姬嘉。郑国第十六任君主郑厘公,即姬恽的儿子。郑简公是春秋诸侯国郑国君主之一,郑国第十七任君主,在位36年。

范宣子(?~公元前548年),即士匄。范宣子历仕晋悼公、晋平公二世,终任中军将,执掌国政,为晋悼公恢复霸业作出了贡献,同时在晋国刑法建设方面起到了跨时代的作用。

[阅读链接]

《孟子·万章上》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大意是:有一个人送了条活鱼给子产,子产让小吏把鱼放进池子里。

小吏把鱼煮着吃掉了,却会来报告子产:“我刚把鱼放在池子里,鱼就眨眼间就钻进深水里不见了!”

子产听了,说:“鱼儿得到好的去处了!”

小吏出来后对别人说:“谁说子产聪明?我把鱼煮掉吃了,他却还说:‘鱼儿得到好的去处了!’”

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一个人虽然不易被不合理的说法所欺骗,但也可能被看似合理的说法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