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产成本是决定价格的原则 商品供求变动对价格的影响垄断的影响 平均价格总是与生产成本相一致

我们业已理解从事于不同行业的工人,从全盘来看,他们所得的工资是完全相等的,并从同一原则了解,投于不同产业部门的资本所得的利润也是一样的,于是我们就可以进一步研究工资率和利润率的变动对商品价值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但在进入这种研究以前,先考察一下商品供求关系,在商品相互比较时对决定其交换价值的影响,在与货币比较时对决定其价格或价值的影响,将是有益的。长久以来,有一种普遍的意见,甚至现在大多数从事实际业务的人,以及一些有名望的经济学家,仍然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完全取决于它们在市场上与需求比较时的相对丰富与稀少。但无疑的,这种意见, 实质上是错误的。我现在将某些说法简单地归纳一下,以证明它的谬误。

已经知道,资本投放于不同行业,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同一的通常和平均净利润率。但是十分明显,假如任何商品运到市场并交换到较必须支付其生产成本(生产成本中包括当时通常的和平均的净利润率)还多的其他商品或货币时,它的生产者与其他的人比较起来,即是处于一个相对有利的地位;结果,将有资本流向那个特定部门,直到竞争把物品的价值或价格降低到生产它的资本只能得到通常利润率的水平为止。另一方面,假如一个商品运到市场,不能交换到足以补偿它生产成本额那样多的其他商品或货币时, 它的生产者即是处于一个相对不利的地位;结果,他就会从这种商品的生产中抽出他的资本,直到这种商品的价值或价格上升到足以使他与其邻居一样处于同一地位,或产生同一利润率的水平为止。

生产商品的成本——亚当·斯密和加尔涅称之为自然的或必要的价格—

—如以后将要证明的,是与生产它们并把它们送到市场所需要的劳动量一致的。虽然我们现在还没研究构成生产成本的要素,但是很明显,生产成本是在不受垄断统制的情况下,把新资本和新劳动用于生产而能无限增加数量的每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的永久和最后的决定者。这些商品的市场价格与它们的生产成本不总是一致是肯定的;但是它们不能在太长的时间内分离得太远,它们有经常相等的趋势。很明显,假如商品低于其生产成本出售—

—即是不足以补偿他所消耗的费用,同时他的资本得不到通常和平均的利润率,则没有人会继续生产。这是一个限界,低于它,很明显价格不可能持续地下降;同样很明显,假如价格在长时期内,上升得高过于它,则新资本即会吸引到这个有利的行业来,而生产者的竞争将会降低其价格。

一种需求之所以称为有效,必须能够补偿它的生产支出。假如不足以补偿的话,它就不可能成为促使商品生产出来并运到市场上去的手段。有能力和愿望的购买者对某种商品的需求,可以十倍或万倍地增加,也可以同比例地下降,但是假如它的生产成本继续不变,则它的价格不致发生长久的变动。例如帽子的有效需求突然增加了一倍,这种情况无疑地会引起价格的上升, 结果是做帽子的人获得大利。但是这种上升只能局限于很短的时期内,因为大量的利润将立即吸引更多的资本到制帽业来,市场上帽子的供给势将增加。假如它的生产成本不发生变动,它们的价格必然会降到它从前的水平。在另一方面,假如帽子的需求增加了十倍,它们的生产成本也同比例地下降,

虽然需求增加了,我们仍能够在一个非常短的时期内,以现在所费的十分之一的价钱买到一顶帽子。再假定帽子的需求下降,而生产它们的成本增加, 虽然减少了需求,价格仍将逐渐上升,直到制帽人用于业务的资本对他能产生通常和平均利润率的那一点为止。我们承认,需求和供给的变动,能促使价格暂时的变动。但是必须指出,这种变动只是暂时的。生产成本是价格的主要决定者,它是那些反复无常上下摆动的中心;在产业自由的地方,生产者的竞争总是把价格提高或降低到它的水平。

某些产业部门例如农业,易于受季节变动的严重影响,资本也不容易抽出,在产品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相等以前,比其他部门耍有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间隔。但是这种相等最后必然会发生,是绝对肯定的。农民,或者其他任何种类的生产者,除非他们的卖价足够支付共生产支出,包括使用资本的通常和平均利润率在内,否则是不会继续把产品运到市场去的。①当供给过多, 把谷物价格压低到这个水平以下时,劣等土地的占有人,即遇到最大的困难: 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最后将会被迫离开他的行业;于是提供到市场的谷物将较少而价格便提升,使仍在继续耕种最劣土地的耕作者能得到通常的利润率,不能更多。土地耕作者的自利心,不允许价格永远被压低到这个水平以下,社会一般人的自利心,又不允许永远高于这个水平。因为,假如价格被提高到这个水平以上,那末,耕作者将得到比通常和平均利润率较多的利润, 资本自然就会立即被吸引到农业中来,并且继续向这个方向流动,直到利润的自然的和不能毁灭的均衡恢复为止。也就是说,直到农产品的价格下降到使最坏土地的耕作者、或最好土地的改良者,正好都能获得平均利润率这样一个数目为止。这就是平均价格必然维持不动,或市场价格必然围着摆动, 直到生产成本增加或减少为止的那一点。假如在农业中有了一个大的发现, 例如,有这样一个发现,能使耕作成本降低一半,那末农业品的价格亦将同比例地下降,并且继续在那个降低了的价格水平上出售,直到人口增加后不得不求助于肥沃度递减的土地为止。当这个情况发生时,价格又将上升。为什么谷物的价格在我国比在法国几乎常常较高呢?是因为我们对谷物的需求较大,还是因为我国的生产成本较高呢?

一磅重的黄金,现在大约值十五磅白银。但这不能说,这是由于黄金需求大于白银需求的结果,因为事实正与此相反。也不能说这是黄金绝对稀少的结果,因为愿以足够的价格购买黄金的人,可以随他们的意愿得到任何数量。这两种金属价格有这样不同的原因完全是在于生产一磅黄金的费用约十五倍于生产一磅白银的费用。从公认的事实看来,情况确实是如此,黄金的生产者不比银、铁、铅或其他任何金属的生产者得到任何较高的利润。他们不能垄断黄金的生产。每一个人都可以随自己的意愿,把资本送到巴西去成为一个黄金的生产者。如果那里情况是这样,那末竞争的规律总会使产品出卖的价格,恰能偿还它的生产支出而不能更多。假如发现一个金矿与银矿有同等的生产力,则黄金生产将立即变成所有业务中最有利的一种,结果,黄金将会大量地涌入市场,它的价格,在很短的时期内,便将降低到同银子一样的水平。

假如从各国聚集到一起的一伙人,对彼此的需要都不知道,同时对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和费用也互不知道,而这种劳动和费用却是我们假定他们

① 加尔涅对亚当·斯密《国富论》第 2 版写的绪言,见该书第 58 页。

每人都有的,这样,则商品将会是依照买卖双方的相对需要和猜测而进出的。在这种情况下,一磅黄金可能交换到一磅铁,一加仑葡萄酒可能交换到一加仑次啤酒。但是一当商业往来制度建立起来,社会的需要和生产的能力深切地为大家知道以后,这样随意的交换方法必将终止。成千上万的贩卖者将进入市场。但当情况是这样以后,一磅铁交换一磅黄金将不再可能;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铁的生产者彼此将降低价格出卖,直到由于他们的竞争,把交换价值或价格降低到它的生产成本的水平为止。在每一个文明社会里,这就是交换价值时常转动的中心点。与野蛮人占居的国土接触过的航海人,常常用生产成本极低的玩具或首饰等从野蛮人那里换到商品;但在所有文明和商业的国家里,一个商品交换另一个商品的比例,一般都完全是根据它们生产的比较成本。

这样,便很清楚了,需求的变动,假如没有伴随着生产成本的变动,对价格不可能有任何长久的影响。纵然需求增加到任何可想象的程度,但如果生产成本降低了,价格也将同样地降低。纵然需求减少到最低可能的程度, 但如果生产成本增加了,价格也将同样地增加。

必须时刻记住,这个理论只适用于那些无限制允许竞争,并能以新资本和新劳动用于生产而能无限地增加该商品数量的情况。但是在某些情况下, 商品的供给严格地受到限制;每当情况是这样时,商品的价格便不再为它们的生产成本所决定,而为它们的真实的或假想的效用与买方的购买手段和需要的程度来比较决定。在沙漠或围城里,一磅面包可以比一磅黄金还值钱。① 虽然人为的垄断很少会搞到这样难堪的地步,但这一规律,对所有垄断条件下的一切商品价值,仍是适用的。当某人或某一伙人得到了生产某种货物的独占特权时,竞争规律对它们便停止了作用,因此,它们的价格便完全根据运到市场上的数量与需求的比例而定。假如垄断者提供到市场上的数量很充分,或始终使市场上贮备的商品充足到就象那里没有垄断时一样,那末,他们所生产的商品就会按照它们的自然价格出售,这样,垄断除了把许多人从每人都有权经营的行业中排除出去之外,就没有更有害的了。但事实上,在垄断条件下生产的商品,很少、或者说绝对不可能充分供应市场。所有各种商品的生产者,都企图使他们的商品取得可能的最高价格;那些以垄断办法保护自己不受别人贱卖危险的人,或者使市场供应不足,或者供应次货,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不能方便地从外国偷运进来,或秘密在本国生产,则买方的竞争可能使商品的价格上升到它的最高点;结果,价格可能达到生产和销售允许竞争发生作用时的五倍、十倍或者二十倍的数目。垄断者贪心的唯一限度是购买者提高价格的意愿和能力。

除去在人为的垄断下所生产的商品外,还有另外一类商品,它的数量不能由人类劳动的作用而增加,因之,它们的价格即不能根据它们的生产成本。古代的雕刻、花瓶、宝石、大师们的图画,只能由特殊性质的土壤所生产的某种数量有限的葡萄酒、以及其他少数种类的商品,都属于这一类。由于它们的供给不能增加,它们的价格必然只随需求*而变动,而完全不为其他任何条件所影响。

但是,和大量的商品来比较,这些例外为数很少而且不重要,在任何产

① 沼泽对增加死亡率的影响,在休肯、剑桥等低湿郡区,仍可强烈地感到。见米尔恩:《论年俸》(On Annuities),第 2 卷,第 453 页。

业不受限制,也允许竞争活动的地方,工艺和产业的各种产品的平均价格, 总是和它们的生产成本一致的。当任何商品的市场价格下降时,在我们晓得其生产成本也是相应下降以前,我们不能说那个下降是否真正对消费者有利,或者说生产者的一部分财富是否无偿地转移给消费者。如果生产成本是相应下降,价格的下降,对生产者就不是不利,而价格亦将继续维持下去; 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即如果生产成本继续保持不变,则这个下降必定对生产者有害,结果,价格就会很快地回到它们从前的水平。同样,除非生产成本作相应的增加,上升了的价格就不能长久维持下去。假如生产成本保持不变, 或者没有以相同的比例增加,则一当涨价的原因消逝以后,价格就会下降。

对调节价格的规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是极端重要的;何况对这个规律的不一致和错误的看法,现在仍然非常盛行,我希望对上面的冗长说明, 并对下面插入的加尔涅《货币史》(Histoire de laMonnoie)中的一段,都会得到足够的原谅。我们现在提出的学说,在加尔涅的著作中也以同样的天才和动听的言词论迹了:

“但是生产者根据需求不断地设法调节共产品的数量,他们不会满足于生产低于这个需求的数量,也不会扩大生产超过这个数量,以免遭受损失。生产量和需求量两者极力求取相互的平衡,它们从两边向着静止的一点靠拢,这一点就是它们的水平线,也就是这一点构成这种商品的自然价格。产品数量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卖不出去。这个限度是什么呢?就是自然价格。因为如果生产者出卖他所有的产品而不能获得这个价格,他就要亏损。消费者需求的界限又是什么呢?这个界限也是自然价格。因为消费者不会愿意多付出超过他所获得的数量。如果由于新的发现或技术的改进,生产者能够用较少的时间和费用来进行产品的生产,那末,自然价格即将下降;同样,需求的数量也将按照相同的比例而增加,因为将有更多的消费者有能力支付那些比原来较低的自然价格。就每一件商品而论,它的自然价格将是一个共同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则对这项商品的需求及其生产的数量就不能再增加。当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一致的时候,生产者和消费者彼此所付出的和他们所获得的相等。当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分离的时候,或是消费者遭受损失,而对生产者有利;或是生产者遭受损失,而对消费者有利。这种情况不可能持久,市场价格即由此发生变动。这些变动不是别的,正是一种要回复到自然价格的努力。这个问题,亚当·斯密已经阐述和分析得非常清晰了。不承认一个自然价格的存在,而企图理解这些变动,正如不承认引力重心的原理而企图解释钟摆的摆动一样,是一种无的放矢的徒劳。这是只承认事物的运动而否认其间歇,看到液体的流动和固体的平衡,而拒不承认水平定律和引力定律。如果商品没有自然价格,那末,其流通受到一个盲目的和不可知的力量所引导,平均价格不过是纯粹偶然机会的结果,也不再有真正的等价,价值也不再是自然的尺度,政治经济学也不再能列入科学的行列,因为它缺乏构成科学的特质;它所研究的事物也不再是建立在不变的自然定律之上。”

(第 1 卷,绪言,第 62 页。)

这样指出了生产成本是交换价值和价格的唯一调节原则以后,我将进一步研究成为和组成这个成本的因素。①

① 珀西瓦尔博士:《曼彻斯特人口状况考察》(Observations on the State of the Population in Manchester),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