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同国家之间的分工或商业
除了在一个社会里,每个人限制于某种特定职业的那种分工之外,还有另外一种更为重要的分工。它不独使某些个人,而且使整个区域,甚至整个国家的居民专心于某一产业部门。正如托伦斯上校所说的,由于这种区域分工,所以在一国内的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的国家之间建立了商业。一个幅员广阔国家的不同地区,拥有各种不同的土壤、气候和生产能力,适于他们选择其爱好的产业类型。一个具有丰富煤矿、便于通向海口,并有便利的内陆肮运的地区,是工业的自然基地。小麦和其他谷物是肥沃垦地的主要产物; 牲畜在山区饲养以后,移至河边草地和低洼地方饲养,更有利于育肥。没有比这更明白的了,各种有用的和需要的商品,由不同地区的居民,根据其某些特殊的自然能力来有效地经营某种特定产业而生产出来,其数量将比他们无区别地企图从事每一种不同产业时所生产的总量要多得多。谁能怀疑,由格拉斯哥、考里的卡斯和阿尔盖郡等地的居民分别地从事工业、农业和牲畜饲养业所生产出来的工业品、谷物和牲畜要比之每一地区居民在没有商业往来的情况下,企图直接供给他们自己以这些不同的产品,其生产的数量要多得多呢?
但是很容易看出来,对外贸易,或不同的、独立国家之间的区域分工, 有助于增加每一国家的财富,与同一王国内不同省区间的商业往来有助于增加它们的财富是完全一样的。自然界所赋予各个不同的和遥远的国家之间的生产能力,比之于同一国家不同省区内的生产能力,其差别要大得多。所以在它们之间建立自由交往制度,必是同比例地有利。很明显,在英国生产法国或西班牙的酒,要比约克郡生产得文郡同类的产物,要花费更大的开支。诚然,产物的种类是很多的,其中有一些具有极大的效用,非在某些特定的地方是绝对不可能生产的。如果不是有商业交往,我们将不可能得到一点点茶叶、咖啡、原棉、生丝、金块以及成千成万种其他的同样有用和有价值的商品。上帝对不同的国家,既给予了不同的土壤、气候和自然产物,显然也希望他们互相交往和传播文明。假如商业上所有的限制被取消了,每个人自然就会使自己致力子对各人最有利的那种行业;同时,每个人这样追求其利益,是与整个人类的利益巧妙地联系着的。商业通过鼓励勤劳、报酬发明创造、最有效地利用自然赋予不同国家的特殊力量等作用,把劳动分配到最适合于每人天才与能力的地方。它给予我们新的嗜好和新的口味,它也给予我们以满足这些嗜好与口味的方法与途径;它使每个人从别人所有的创造与发明中得到利益;它迫使日常事务让路于相互竞赛,它使本国生产者与外国生产者竞争,以鼓励他们的勤劳与创造。分工这个伟大原理,就是这样地得到
了充分的发展。大部分必要和有用的产品,就这样地大大增加了,大家都富裕了。但是这些还不是商业所有的效果,从道德的观点来看,它的影响也是不小和有益的,它是一个巨大的契机,文明的幸福,由它而传播知识和科学的宝藏,由它输送到地球上有人居住的遥远角落。同时,由于它的作用,使得每一个国家的居民依靠别国居民的帮助,获得了他们所需要的大部分舒适品和享乐品,它构成一个强有力的联合原则,它以相互有利和彼此履行义务的平凡而有力的纽带,把所有的国家连结成一个整体的社会。
用一个已故法国作家的话说,“一切劳动,不问主次,不分彼此,都协力于财富的生产。产品的交换,保证了这种财富的生产,这种情况对于劳动阶级的鼓舞,对人民的刺激是何等的巨大,对文明是何等的有利,对人类又是何等的光荣!在这个制度里,所有的人为一种高尚的好胜心所鼓舞,随心所欲地去发展和增进他们的才能;他们每时每刻都了解彼此的需要,相互之间被惯常的关系连接在一起,为相互的利益所结合,并把那一度为国与国之间的隔离所打断的人类大家庭的联系重新建立起来。分散在世界上的这些国家,彼此为对方工作着,不再是各不相干的了,不论山高水深,不论有什么不测的风云和荒凉的沙漠的阻隔,仍能互通来往。由于商业的作用,无穷无尽的资源和勤勉精神都被开发与调动起来了,人们经历了一切风浪,战胜了一切困难,克服了一切障碍,整个世界都弥漫着劳动的恩惠。”①
不能否认,对商业的错误见解,正如通常对宗教所抱的错误见解一样, 是许多战争和大量流血的原因。但垄断制度的笨拙以及由它所引起的毁灭性斗争已经很明显了。事实已经充分而明白地证明,再没有什么比曾经流行一时的惧怕别人在财富上和文明上有所进步更不合理和荒谬的了。每一国人民的真正光荣和实际利益的可靠发展,在于其科学和文明事业上赶上并超过其邻国,而不在于战争的流血和破坏的伎俩中获得那些无聊的优势。
商业对于增加劳动效率和国家财富的影响,很容易说明,如英国与葡萄牙所实行的商业往来或地区分工情况,很明显地看出,英国有品质优良的羊毛、丰富的煤炭、技术高超的工人、灵巧的机器以及工业所需的一切工具, 使我们比葡萄牙人生产布匹更为便宜。但在另一方面,葡萄牙的土地和气候, 特别有利于栽培和生长葡荡,在他们那里生产要比我们这里便宜得多。因此, 显然的,由于英国在生产布匹方面有其天然的便利,如果专门生产布匹,然后用布匹与葡萄牙人交换酒,比企图在本国栽培葡萄能得到更多葡萄酒的供应;在葡萄牙方面,用它的酒交换英国的布匹,比它企图违反自然的意志而把利于生产葡萄的一部分资本和劳动转而制造布匹,将得到更多的布匹,因为生产布匹的便利是在英国方面。
我们已经陈述的这些,足够揭露法国重农学派理论的诡辩性。他们坚持说,因为由外国人那里得到的商品,必须给以等量的东西,所似对外贸易不可能增加国家的任何财富。他们问,以同等的价值交换同等的价值,如何能增加一国的财富呢?他们虽然承认商业能使世界的财富作更好的分配,但这只不过是只这一种财富交换另一种财富。他们否认这能使财富的数量有任何的增加。初看起来,这种诡辩的和虚妄的说法,似乎具有充分的理由,但是
① 贝克莱主教对于财富的来源,采纳了很正确的意见。在他 1735 年出版的《质询者》(Ouerist)中,他问道,“假定土地本身即是财富是否没有错?当考虑什么构成财富,甚至何以使土地和白银都成为财富时, 由于土地和白银都没有任何价值,而仅是勤劳的手段和动机,所以人们的勤劳是否应首先考虑?
只屑几句活,就够证明其错误。商业的利益不在于使从事商业的任何一方得到较之他们上市商品更多的价值。英国商人生产布匹以换葡萄牙的酒,其成本可能等于、甚至超过葡萄牙人生产酒所需的成本。但是必须看到,在交换过程中,葡萄酒的价值是依照有特殊天然生产能力的葡萄牙所需的生产成本来估计,而不是依照英国的生产成本来估计,否则贸易即无从进行。同样, 布匹的价值是依照英国生产它所需的成本来估计,而不是依照在葡萄牙生产它的成本来估计。这两个国家商业交往的利益,在于它们都能得到一种在最有利的条件下,用最少的费用而生产的商品,而这种商品的生产,在它们没有自然能力的条件下,直接在本国生产,其耗费将要大得多。一方的所得, 并不是另一方的所失。它们双方都因这种交往而得到好处。因为这使它们双方在商品生产中都节省了劳动和费用,结果,两个国家的财富不独更好地分配了,而且也因两国间建立起来的地区分工,而大大地增加了。
为使这个重要原理更加明了起见,我们假定在英国以一定的人数,在一定时期内能制造一万码布,收获一千夸特小麦,而在波兰,以同样的人数, 在同样的时期内能制造五千码布,收获二千夸特小麦。显然,如在这两国间建立了自由交易制度,则在这种条件下,英国支出一定数量的资本和劳动来生产布匹,并输出到波兰以交换谷物,比直接在本国用同一数量的支出来耕种土地,能得到两倍数量的谷物;在另一方面,波兰自己不直接生产布匹而用谷物来交换,可得到两倍的布匹。那些坚持商业不增加劳动效果,从而也不增加财富的说法,是多么奇怪的争辩。假如英国与葡萄牙以及西即度之间的商业来往,一旦终止了,在本国生产酒、糖和咖啡,较之现在送到葡萄牙和西印度去交换的等价物,至少要超出百倍、甚至千倍的生产费用。
用穆勒的话来说,“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的商业,仅仅是加惠人类的那种分工的延伸。正如这一个省区与另一个省区的贸易,使得一个国家更为富有一样,由于比没有商业往来情况下,劳动可以更加细分和更具有生产力; 由于这一个省区有的和另一个省区没有的商品相互交换,可以使整个国家增加便利品与舒适品,国家也就因此达到更加富有和更加愉快的地步;同样, 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也可以看到一系列的美好结果,只要把各个王国可以看作是大的帝国的一个省区。在这个巨大的帝国里,这个省区利于某种产品的生产,另一个省区利于另一种产品的生产。通过彼此相互交换,人类可以把他们的劳动,依照最适合于每一个国家和人民的才能而加以分配。全部劳动便这样地变为无可比拟地更有生产力,而每一种必需的、有用的和为人喜爱的物品,必更为丰富,而其耗费也必更为减少。”[《商业辩》(Commerce Defended),第 38 页。〕
琐细地研究限制商业自由的各种政策,是与系统地、一般地阐述经济科学原理的目的与范围不相一致的,因此,下面我对这个问题的考察,主要将局限于那些为促进国内产业和就业而部分地或整个地阻止输入本国能生产的那些产品的限制管理上。
无疑的,假如一种为大家需要的物品,全部或大部分都由国外输入,那末禁止这种物品的输入,对国内这类产品的生产者将会得到暂时的利益。但是应当时常记住,立法者自己所应考虑的,不是某一阶级的利益。只对某一个阶级有利的限制条款,不足以表明其得策。正确的政策,必然显示其对消费者,或换句话说,对一般公众有利,最低限度是无害才行。假如限制条款对一般公众有利,便应当贯彻执行,假如对一般公众有害,自然应予取消。
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在对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时, 才应当加以注意。
我们知道,没有一个国家能够超过其资本所能供养和维持的限度而雇佣较多的工人。但也很明白,没有任何限制性的管理办法,能给资本增加一个原子,而限制性的管理办法,可能是、事实也常常是把资本转移到一些如果没有这些管理办法,便不会流去的渠道里。这虽是它唯一的效果,但我们所要考虑的实际问题是,这样给予一部分国家资本以人为的引导,比让它自己寻找运用的出路是否能或多或少更具生产力?
在讨论这个问题中,可以注意的是,第一,每一个人经常努力的是要找出运用其资本与劳动的最有利的方法。确实的,在他心目中所考虑的,是他自己的利益,不是社会的利益。但很明显,社会不外是个人的总集合体,每个人在不断追求自己的权势时,即是遵循着导致最大社会公众利益的准确路线。这个原理的结果是,假如没有某产业部门比共他部门更应该鼓励的话, 则宁肯听共自然使个人获得最大财富,从而也得到增加国家资本的效果。个人利益是鼓励勤奋和磨砺智慧与才能的最有力刺激。没有比这个假定更切合实际了。每个人根据他自己所处的环境,比之别人能更好地判断什么对他有利和有用。亚当·斯密说:“企图指挥私人应当在什么方式下运用其资本的政治家,不独使自己负担着最不必要的心事,而且擅自采取了一种不独对个人、甚至对议会或上议院都不能确实信赖的权力。在一个人手中握有这种权力,而又十分愚蠢傲慢地认为自己可以运用它,那是再危险也没有了。”(《国富论》,默莱重印本,第 124 页。)
第二,但很明显,正如斯密博士所公正地非难过的,阻止外国产品输入, 有指挥私人应在什么方式下运用其资本和劳动的效果。假如没有这种限制性的管理办法存在,能够廉价从外国输入的产品,将永不会在本国生产。对社会行动的管理和对个人私生活的管理是同一准则。不要在家里生产那些比买来更贵的东西,是每一个精明家长的格言。每个人都应当利用别人的特殊生产能力与才能。正如亚当·斯密指出的,裁缝不打算做自己的鞋子,而是从鞋匠那里去买。而在鞋匠那一方面,则不打算做自己的衣服,而是雇佣裁缝去做,农民则既不做鞋,也不做衣服,而是用他的谷物和家畜交换这些匠人的衣服和鞋子。在所有的文明社会里,每个人都理解到,为了自己的利益, 应当把自己的劳动用于某些特定的业务,而当有必要时,再把自己一部分特定产品去和别人的一部分劳动产品相交换。难于理解的是:为什么大家承认对个人是聪明和适当的行为,而对一个国家的情况——即是居住在国家土地上的个人综合——就变成了愚笨和荒谬的呢!
必须记住,商业的极端自由,将不会使外国人供给我们那些在本国生产比在外国生产更便宜的商品。本国生产者比外国人常常有更大的便利。他们的商品价格不会因远途运费而抬高;他们深切了解和熟悉其顾客的语言、法令、风尚和信用,而外国人则没有这些便利。能够与他竞争的,除了货物比较便宜以外,再无其他。但假如外国人能供给我们比在国内生产更便宜的物品,那我们为什么不从他那里购买呢?为什么我们不把我们和邻居交往而极为有利的原则扩大到外国人呢?虽然我们的港口是敞开地接纳世界上所有商业国家的所有商品,但肯定,除非他发觉对他有利,即除非他从外国人那里购买物品比他从自己国人那里所忖代价更少时,他是不会从外国人那里购买的。很明显,这种买卖的成交,或这种交易的形成,我们不仅要允许我们的
公民在最廉价的市场上购买他们所需要的货物,同时也应允许他们在最昂贵的市场上出卖他们自己的货物,或在他们能获得最大数量的其他产品的地方,从事交易。
有人说过,我也相信是真实的,假如不是由于限制输入,现在对许多人提供就业机会的几种制造业,很可能不会在我们这里存在。但是,我虽然承认这个说法,我却不承认它对我们现在所建立的原理,形成了任何正确的否定。无区别地从事于每一个可能的行业,其无利于国家正如无利于每一个个人一样。社会和每个家庭一样,都应当同样尊重分工的伟大原理。每个人都会体会到专心从事一种比别人有优势的产业部门,对他是有利的。因为只有用这个方法,他们才能充分地利用每一个国家的特殊生产能力、它们的资本。它们农民和工人的劳动,而使其达到最大的效率。
这是非常确实的,一个限制性的和人为的制度长久实行以后,如果一旦取消,对某些人必定会产生不少的烦恼与困难。为了这个理由,一个明智、公正和开明的政府,不会轻率地采取任何即刻就会损害其臣民中大多数人的措施,无论这个措施本身是如何的得策与适当。一个大国的公共经济每有变动,都应当慎重和逐渐实行。对那些把资本用于限制性管理办法保护下的行业的人,应该给予一个适当的时间和便利,或使他们完全从其业务中撤出来, 或使他们准备如何经得起外国人自由竞争的办法。但这都是他们全体所应当要求的。我们在某些时期离开了产业自由的健全原理的事实,绝不能作为充分理由,说明为什么我们应当顽固地坚持走那已经证实为最有害于公共利益的政策路线,或说明我们为什么应当拒绝利用可以早日转移到一个更好制度的机会。根据这样的原则行事,即是坚持最坏的谬误,即是一个与政府的所有目的和意图完全不一致的行动。
这也是完全确实的,从一个独占商业制度改换为自由商业制度时所经常发生的损失和不便利,是被人大大地夸张了。但是,不管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情况是怎样,我们在技术上的优势是这样地巨大,外国商品最自由的输入, 在我们人口中也只有极小一部分会从他们现在所从事的职业中被驱逐出来。纵然承认这个措施可能产生迫使几千工人放弃他们现在职业的后果,但实际上应该看到,等量的新行业,最后将会开张,并把他们吸收进去;对劳动的总的需求,不致因限制性制度的废除,而有任何程度的减少。假定在一个自由贸易制度下,我们输入了许多现在完全由国内制造的丝织品和亚麻布匹。但这也是肯定的,因为不管是法国还是德国,绝不会把它们的商品无报酬地赠送给我们,所以等量的英国商品必会送到国外以支付我们从他们那里输入的商品。因此,很明显,以前从事我们蚕丝与亚麻制造而被抛出这些行业的技术工人,将会立即在制造相当于外国丝织品和亚麻数量的输出产品制造业中得到就业。假如我们今年比去年多输入了一千万或两千万价值的外国商品,可以肯定,我们一定会多输出一千万或两千万的某些产品去支付它们。所以,假如输出是一件好事,大多数热忱崇拜限制性制度的人都认为是这样, 那末,输入也一定是一件好事。因为二者有不可分离和分解的联系;把它们分开,即使在观念中把它们分开,也只说明是对最明显原理的完全无知。一切商业,不管是和同一国家或不同国家的人进行,都是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原则上的。商业中的买和卖,正如物理学中的作用和反作用一样,总是相等的和相反的。假如我们不从别人那里买,别人便全然不可能从我们这里买。每一个卖包含着一个同量的买,每一个买包含着一个同量的卖。所以,禁止买,
事实上和禁止卖是完全一回事。一个商人假如他被禁止输入一个较大的价值来补充他的输出,他是从来、甚至将来也不会输出一包货物的。但是假如外国人必须给予我们的等价商品被禁止输入,则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所从一个无限制的对外贸易,即是我们在怎样的程度上接受别国的商品,别国也将在同样的程度上成为我们商品的顾客,这就会促进我们的制造业并扩展我们的贸易。只要我们同自然合作,我们不可能被别人杀价;同时,由于商业的交互作用,劳动生产能力每有增加,即会增加我们的消费能力,或由商业的观点来看也是一样,它等量地增加了外国商品的输入,从而也就同比例地扩大了国内市场。所以,显然的,假如不轻率地企图在国内生产那些由国外输入更为便宜的产品,而把我们的资本和劳动全部用于某些部门,即我们的海岛位置、我们无尽藏的煤炭供应和我们的优庭机器给予我们天然和实际便利的那些部门,那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商业,带到一个过去所未曾达到的更高的繁荣水平,并把它建立在一个宽广而不败的基础上。
以上的简单论述,证明了商业自由的利益,以及为求促进本国产业而限制国外输入的不得策,这些都反复地被人提出过。如已经指出的,商业自由的利益,差不多在一百四十年以前,就被达德利·诺思勋爵以非常明显的观点阐述过;以后,德克和闻名的休谟阐明和加强了同一原理,并指出了禁止制度的有害后果。但是那个制度的全部推翻,却被留给了亚当·斯密;斯密以最大的才能和权威,并以无可辩驳的丰富事例研究和否定了袒护限制商业自由的各种论据。但是,袒护旧制度的偏见,以及反对走向更为开明和更为自由意见的阻力是非常有力,因此虽然亚当·斯密的著作大量发行以来,已经约有半个世纪的时间,但只是在最近几年,政治家和商人们才对这个学说给予实际的同意,并试图依照实行。
但是,幸运的是新时代终于开始了(novus seclorum nasciturordo)! 自由贸易的原理不再看作是愚笨和无益的空想,不再看作是理论家们的幻觉,关在房子里不能实现的快乐梦境。这些原理得到了英国议会的认可。我们对第一次宣布和证明这个正确和有利制度为真理的人给以光荣的同时,有权要求对第一次给予这个制度以实际意义和真实效果的人,给予更高的表扬。诚然,垄断现在仍然深深地植根于我们的商业政策中,我们仍然容许一些重要贸易部门在苛刻的和烦人的限制下经营着。但大多数部门已开始回到较好的制度,并且公开地宣布了我们的信念,商业自由无论对私人的幸福和社会的繁荣,都同样是具有生产性的。用一个有名的政治家的话来说,“假如反对商业限制、垄断和优惠的长期和光荣的事业,仍然在进展着,而同样的精神仍然在朝气勃勃中,国家和议会仍然维持着同样的决定——即假如对为经验所肯定、并为公众所称赞的制度最后给予完全而不折不扣的实行,那末不独这个时代,也不独这个国家将有理由颂扬我们的努力。没有那样的遥远时代,也没有那样的不文明国家,我们不能够在其中断然预见到英国哲学的这些成功研究、英国政策的这种英明榜样,在上帝的庇护下,将成为继续增进入类幸福的唯一丰富的泉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