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石方工程安全要求
(一)一般要求。建筑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很多,施工时要挖掘许多坑、沟、槽,容易发生意外事故。为了防止意外,要求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做好
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天然气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挖基坑、井坑时,应视土壤的性质、湿度和深度设计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对特殊的沟坑,必须专门设计进行开挖。在建筑物旁开挖基槽或深坑, 一般不许超过原建筑物的基础深。如必须超过,则应分段进行,每段不得长 2 米。挖出的泥土和坑边堆放的料具,必须堆积在坑边 0.8 米以外,高度不
得超过 1.5 米。另外,挖掘中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二)手工挖掘安全要求。手工挖掘土石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以免塌方。在同一坡面作业时,不得上下同时开挖,也不得上挖下运。为了避免塌方和保证安全,开挖深度和坡度要符合有关规定。
(三)机械挖掘安全要求。使用机械挖掘土石方前,应发出信号。在挖掘机推杆旋转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作业。推土机推土时,禁止驶至坑、槽和山坡边缘,以防止下滑翻车。推土机推土的最大上坡坡度不得超过 25℃, 最大下坡坡度不得超过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