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法

目前世界各国在劳动保护工作中普遍推行技术对策、教育对策和法制对策。这三个对策被公认为是防止事故的三根支柱。通过这三根支柱的作用, 能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我国现在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劳动保护工作的体制。一是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具体任务落实到生产中去。二是在劳动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保护监察制度, 加强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力量,充分发挥国家劳动保护监察作用。三是加强群众监督,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为,工会要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改进。

(二)健全劳动保护法制,完善劳动保护法律体系。劳动保护法制,是指国家用立法形式,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各种措施加以规范化、条文化,用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全社会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有了法规,一方面可使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领导明确自己在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上应负的责任;另一方面可使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法律保障,更有利于为实行劳动保护监察提供法律依据。

(三)不坏断采用新技术,改善劳动条件。随着生产工艺的改革和技术

进步,对原有的落后的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提高劳动安全卫生装置与设施的可靠性,可以减少以至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和不卫生因素。

(四)广泛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劳动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一方面,要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刻认识造成事故和职业病所带来的痛苦和损失。宣传教育的形式要多样、生动活泼,以提高实际效果。

(五)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劳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也必须走在其他各项工作的前头。伴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新的科学技术不断涌现,必然会不断产生新的劳动保护科学技术课题。因此,必须把劳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作为永恒的任务,不断予以加强。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为解决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开展技术监察提供科学的数据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