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音乐”释

“音乐”这个词,在古汉语中原来是两个含意不同的词。 “音”在商代甲骨文中和言语的“言”是一个字,卜辞中的“王言有疾”,

就是说殷王声音有病(喉音沙哑)的意思。言在甲骨文中写作吕,是单管乐器的象形,下面是长方形,上面是一支竖立的古代箫管,用嘴吹箫管而发音, 也就是言的本意。这正反映出远古时代原始人类的音乐(歌唱)和语言是交杂产生的。后来言专指语言的意思,言和音两个字就分化了。

“乐”字在甲骨文中作“乐”,其形如木上张丝(弦),也就是琴瑟之类弦乐器的象形;以后又扩指包括音乐舞蹈、诗歌在内的综合艺术形式;再继而从音乐能给人以美的感受,而转意指快乐。

音和乐两字的含意相近,在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大乐”篇中便已经联用:“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至近代,日本人首先用日语汉字中“音乐”一词作为英文中的 Music 的对应词进行意译,中国后来也沿用了这一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