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先进但不激进

1856 年 6 月,第一届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在费城开幕,大会推举加利福尼亚自由州的国会参议员约翰·查尔斯·弗里蒙特① 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代表团曾提出林肯为副总统候选人,但后来当上副总统候选人的却是新泽西州前国会参议员威廉·刘易斯·戴顿律师。在副总统提名的第一轮投票中,戴顿得 259 票,林肯得 110 票。林肯没有参加这次代表大会。当他得知自己的名字列入国家最高副职的候选人名单时,不胜惊讶。他大声说道:“不,这不可能是我。这一定是马萨诸塞州的那位大名鼎鼎的老林肯!”林肯在这里指的是那个担任马萨诸塞州州长的利维·林肯。

与此同时,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也在辛辛那提开幕。大会一致通过了《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同时以 138 票对 120 票否决了铺设一条太平洋铁路的提案。在提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时,出现了詹姆斯·布坎南和斯蒂文·道格拉斯俩人颇为接近的选票局面。直到第十七轮投票时,大会才最后通过了布坎南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此前的布坎南一直出任驻英公使,不在国内,没有插手《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纠纷, 被认为是“保险”的候选人。他和他的政纲都是面向过去的。

与之相反的是,共和党的政纲则是面向未来的。这个新生的党具有朝气蓬勃的活力,开始了崭新的事业:它不允许奴隶制扩展;要让堪萨斯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选定一条切实可行的居中线路铺设通太平洋的铁道。”

在随后开展的竞选活动中,林肯在伊利诺伊州各地作了五十多次演讲。此间他曾根据以布坎南为首的民主党和以弗里蒙特为首的共和党之间争论的实质问题进行了答辩,他说道:“归根结底,问题就在于:到底允不允许奴隶制扩展到目前在法律上还是合众国自由区的各个准州。布坎南说允许,而弗里蒙特则说不允许。这是他们之间的明显分歧,也是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

1856 年 2 月,一无所知党在费城召开了全国代表大会。会上正式宣布,只有“在本国出生的公民”才能出任公职,在外国出生的公民只有在“连续居住 21 年”后才有选举权。在这次政治色彩浓厚的代表大会上, 这个“土生美国人党”赞同《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采取了亲奴隶制的立场。这样,反对奴隶制的一派因而退出了大会,该党出现了分裂。大会推举远在欧洲的米拉德·菲尔莫尔为总统候选人。菲尔莫尔回国后接受了这个提名。他曾当过辉格党副总统,在扎卡里·泰勒总统去世后,继任辉格党总统。

1856 年 7 月 23 日,林肯去加利纳州继续进行竞选活动,为共和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争取选票。在演讲中,他越来越突出奴隶制争议,但不涉及将来可以出现的暴力问题。林肯针对菲尔莫尔在奥尔巴尼的一次演说中肆意攻击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一旦当选后会导致联邦解体时质问道:“谁是分裂主义者?是你们还是我们?我们是多数,我们决不挖空

① 约翰·查尔斯·弗里蒙特(1813—1890),联邦将领,共和党激进派。曾任加利福尼亚州国会参议员、西部军区少将司令、西弗吉尼亚山地军区司令。

心思去解散联邦。要是有人准备这么干,那一定是你们这些叫嚣并诬蔑我们是分裂主义者的人。不过,联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解体的。我们连想都没有想过要解散它。假如你们硬要这么干、我们决不能让你们得逞。我们有钱有武器,陆、海军队和国库也都在我们手里,受我们指挥和支配,你们是万万办不到的。多数派拥有纪律严明的陆、海军队和殷实的国库,少数派却没有武器,没有纪律,没有组织。要是多数派政府在遭到少数派攻击不能自保,那这种政府就未免过于软弱无用了。一切有关解散联邦的论调统统是欺人之谈,是十足的蠢话。我们不会解散联邦,你们也休想办到。”

林肯这一次讲演全文刊登在加利纳和斯普林菲尔德的报纸上《安博伊时报》在描述林肯在迪克森时的特定形象后,赞扬他说:“作为一位精明的观察家和难以驳倒的说理者,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他的。他对别人的人品和动机从不攻击,而是采用说理斗争。”

大选结果揭晓,布坎南赢得 174 张选举团票,弗里蒙特得到 114 票,

菲尔莫尔只得到 8 票。这样一来,詹姆斯·布坎南就出任美国第十五任总统。这次选举结果显示出国内各派裂痕之深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65 岁的布坎南总算达到了毕生为之奋斗的目标。他在就职演说中,

表明自己不介入党派纷争,并表示将不再参加 1860 年的下届总统竞选。这一表态只能使他失去作为民主党领袖的地位,而使斯蒂文·道格拉斯变成了该党的领袖。

布坎南的就职演说提到惨痛的堪萨斯争端,他要求全国人民把这个问题看成是司法问题而交由最高法院去裁决。他说:“凡是最高法院的决定,无论是什么样的决定,我和所有善良的公民们一样都愿意愉快地遵从。”

1857 年 3 月 6 日,在国会大厦北翼底层的联邦最高法院审判室里, 全场鸦雀无声,人们正全神贯注地倾听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罗杰·布鲁克·坦尼①代表该院宣布对德雷特·司各脱案件的判决。坦尼是马里兰州人,在杰克逊总统任期内当过总检察长和财政部长,以后担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长达 28 年(1836—1864)。他是南方奴隶主的代理人, 联邦最高法院实际上也就是变成了南方奴隶主的工具。

德雷特·司各脱是一名奴隶,他的主人曾把他带进《密苏里妥协案》中规定的奴隶制是非法的地区(美国北部各州早已禁止奴隶制),于是他上诉要求得到自由。密苏里州最高法院判决他仍应做奴隶,因为他曾自愿回到一个蓄奴州去。该案子呈送于联邦最高法院仲裁,而联邦最高法院的 9 名法官中,有 4 名不同意密苏里州法院的判决,另外 5 名则是来自蓄奴州的。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宣称:“国会无权在各准州中禁止奴隶制;《密苏里妥协案》违反了宪法;一个奴隶就是一份财产,如果一个奴隶主把他的财产带到了一个以美国宪法为最高法律的地区,那他的财产是不能被剥夺的;黑人奴隶或其祖先是奴隶的自由黑人,均不得成为美国公民。宪法中的‘公民’一词原意不包括黑人。一个多世纪以来,黑人一直被视为是劣等种族,无论是在社会上或是在政治事务中,

① 罗杰·布鲁克·坦尼(1777—1864),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南方奴隶主的代理人。1857 年以宣判德雷特·司各脱案而轰动全美。

他们都不配同白种人打交道。黑种人低劣到了不配享有白人非得尊重他们的权利,使他们成为奴隶是正当的、合法的,对他们是有好处的。凡是有利可图时,黑人均可被当成一件普通商品和货物进入买卖市场处理。”坦尼在宣读判决书时,引用了《独立宣言》中“一切人生来平等” 的话,但他却说什么:“上述笼统的字句似乎概括了整个人类⋯⋯但显然不容置疑的是,这句话的原意并不包括被当作奴隶役使的非洲人种在内。”

这个判决书实际上就是使奴隶制在全国合法化,从而遭到美国广大人民的激烈反对。此外,首席法官罗杰·坦尼早就向新总统布坎南透露: 最高法院在德雷特·司各脱一案中已经做出了有利于奴隶制的决定,因为法院认为国会无权禁止各地的奴隶制,所以法院也就废除了 1820 年的

《密苏里妥协案》。当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公布时,北方人民更是义愤填膺,指责布坎南耍两面手法,事先设好圈套诱使全国人民早早就接受了这个只有利于扩展奴隶制的决策。

在此后若干年里,林肯针对坦尼对《独立宣言》所作的歪曲,反复阐述该《宣言》的真实含义。他说道:“如果那些起草并通过宪法的先辈相信奴隶制是件好事的话,那他们为什么在宪法中还要写上‘在 1808

年禁止奴隶交易’这一条款呢?”按照 1787 年的美国宪法规定:在 1808

年以前,即宪法通过时起的 20 年内,国会不得禁止奴隶入境。1807 年 3

月 2 日国会通过法律禁止从非洲或其他国家向美国输入奴隶,并规定该

项法律从 180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但实际上这一法律常常遭到破坏,私贩奴隶的事件有增无减。林肯在这里也仅是据理驳斥坦尼罢了。

1857 年 6 月,道格拉斯也在斯普林菲尔德为最高法院的判决书进行了辩护。他说道:“谁反对最高司法机关的最终判决,谁就是企图给我们政府的整个共和制度施加致命性的打击。”他还煞有介事地断言,《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在宣称一切人生来平等时,指的只是白种人,没有指非洲人。他们说的是美洲大陆上的英国移民,同生在英国并住在英国本土的英国居民是平等的”。

针对道格拉斯的谬论,林肯也予以严厉驳斥。他指出当初组成联邦的 13 个州中有 5 个州的自由黑人曾经是选民。林肯还就道格拉斯所津津乐道的,什么“一切人生来平等”是仅指“美洲大陆上的英国移民”, 他尖锐地嘲笑说,要是这样,那就不仅黑人,而且还有“法国人、德国人和世界上其他白种人都将被划归这位法官所谓的劣等人之列了”。不过,林肯也承认,《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并没有打算宣布“一切人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而只是在“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如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等方面是平等的。林肯还就道格拉斯所说的“一想到白种人和黑种人的血液搅合在一起,我就会不寒而栗”的话抨击说:“1850 年美国有 405 523 个混血儿,几乎全都是黑人奴隶和白人主子生的孩子,只

有极少数是白人和自由黑人的后代。1850 年自由州有 56 649 个混血儿, 但他们大都不是出生在那里的,而是来自蓄奴州,生在蓄奴州。同一年, 蓄奴州有 348 874 个混血儿,都是当地土生土长的。”林肯之所以援引这些统计数字,目的是严正指出最高法院工作的失误,指出正是由于他们在司各脱一案中判决错误,降低了黑人的地位,才造成混血儿数量的增加。假如尊重黑人享有人的尊严,被视为与白人同等的权利和地位,

那么未经黑人姑娘同意,谁敢色胆包天,去蹂躏糟踏人家。假如是这样, 黑白俩人的血液就不至于混合,即使偶有自愿混合的事例发生,那也是少数或是微不足道的少数。可是道格拉斯法官却反其道而行之,竟以判决黑人为奴隶而大感惬意哩!

但是,布坎南总统和道格拉斯法官一唱一和的蜜月时期很快就结束了。堪萨斯准州选举所引发的暴力事件为他们两者对罗杰·坦尼的同声支持画上了句号。

1855 年 11 月 5 日至 1856 年 12 月 1 日,堪萨斯准州发生了暴力流血

事件,大约有 200 人惨遭杀害,受枪伤和刀伤的人就更多了。惨案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

1854 年至 1855 年北方的许多自由州先后成立了支援堪萨斯移民协

会。这个协会于 1856 年 7 月召开代表大会,正式成立支援堪萨斯全国委员会。协会创建的宗旨是协助自由农民移居堪萨斯,同时为他们提供粮食和武器,以抵抗南方种植场主用武力向堪萨斯扩展奴隶制。堪萨斯居民中的自由农民(即那些反对奴隶制的垦殖者)占绝大多数,他们拥有支援移民协会捐赠的大量基金,又有各种武器,所以反对奴隶制的行动也就坚决有力,而州议会也是强烈反对奴隶制的。但由于蓄奴党人在选民登记时弄虚作假,使得只有几十个居民的县里竟投下了几千张选票。选举时他们用暴力进行威胁,前去参加投票的选民听到带着刀枪的打手叫嚷:“割断他的喉头!”“把他的心挖出来”,因此,数以千计的反对奴隶制的选民如果拒绝在特定的选区参加投票,不仅受威胁,而且投的票不算数。最后蓄奴党在联邦军队的保护下,在利康普顿①召开了制宪会议,并“选出了”制宪会议的代表,起草了拥护奴隶制的利康普顿宪法,送交华盛顿国会批准。

当华盛顿国会讨论利康普顿宪法时,吵吵嚷嚷、拖拖拉拉地竟进行了好几个月。这时布坎南派去了好几个州长去该地维持秩序,结果全然白搭。国会也派了个调查委员会到了堪萨斯,他们听取了上百个证人提供的证词,写了一份长达 1206 页的报告,列举了该州在选举中的种种弊端,争吵、枪杀和焚烧房屋等事件,至于选民名册被盗、选举官员横遭撵逐、大量非法选票充斥投票箱等等典型事例,更是触目惊心,连篇累牍。

到 1857 年 12 月,骚乱和暴行总算平息了下去,但利康普顿宪法却导致了华盛顿民主党的大分裂。原因是当时交付表决的不是整个宪法, 而是要求该州公众对采取“有奴隶制”的宪法或“无奴隶制”的宪法表态。自由土地派拒绝参加投票,布坎南总统却仍然支持这样的公决,认为《堪萨斯一内布拉斯加法案》只负有处理奴隶制问题的任务,而没有处理整个宪法问题的任务,这就激起道格拉斯的反对。他既不同意总统的武断说法,又反对在 1857 年 12 月在堪萨斯通过的保存奴隶制度的宪法,认为那样的选举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个在刺刀保护下的路易·拿破仑式选择机会,即投赞成票的受到保护,投反对票的则横遭镇压;赞成这种选举的人可以投票,反对它的人则被拒之门外,不让投票。

① 利康普顿是堪萨斯州蓄奴派规定的首府,蓄奴派于 1857 年 9 月至 11 月间在这里制定了一部少数派的州宪法,保护奴隶主对现有奴隶的所有权。

意见分歧终于演变成为实际上的决裂。3 个月之后,布坎南总统把道格拉斯安插进来的官员一一撵走。道格拉斯毫不屈服,他联合国会中拥护他的民主党人和一些共和党人进行掣肘,使布坎南在堪萨斯推行奴隶制的一切努力归于失败。当布坎南企图嘲弄“人民主权”时,道格拉斯便与之针锋相对地斗争,甚至不惜破坏党的内部团结一致。由于美国人民坚持反奴隶制的活动日益高涨,以及民主党内部的分裂,终于导致了1861 年堪萨斯作为自由州加入了联邦。道格拉斯也最终从主张向奴隶主

妥协发展到 1861 年 6 月去世前支持林肯政府,主张镇压南方叛乱。但在

此前的 1858 年,这位在奴隶制道路上历经曲折的民主党领袖曾同林肯进

行过 7 次大辩论,真所谓不打不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