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评估法

绝对评估法又称“目标参照”评估法,是在评估对象的集合之外,确定一个客观标准,把评估对象与这个标准相比较,从而判断某评估对象教学工作质量的方法。在教学评估中,“标准”则是预先设定的教学质量的目标, 因此,绝对评估法实质上是判断教学质量目标的达成度。假设绝对评估的元素是 A1、A2、⋯⋯An,客观标准是 M0,则绝对评估法可以用下图表示。

高中会考这种学科教学质量水平评估,就属于绝对评估的范畴。评估的标准是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以及会考大纲,会考试题囊括了教材和大纲的基本内容,评估的尺度是分数,满分 100 分,凡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966 年,日本国立教育研究所的板仓圣宣提出的到达目标与到达度评估,也属于绝对评估。他根据目标的性质把目标分为“方向目标”和“到达目标”两大类。所谓方向目标,就是把期待的努力方向提出来作为目标。方向目标给定的是方向,而目标本身是向无限远处延伸的,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是相对评估法。所谓到达目标就是把要掌握的提出来作为固定的目标,其本身是确定的、实在的,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是绝对评估,即对照该目标来判断评估对象达到目标的程度。

由于绝对评估的标准具有客观性,因此在真实、客观、准确的完成教学工作评估之后,每个评估对象可以明确自己的教学质量与客观标准的差距, 从而可以激励评估对象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教育性。但是,绝对评估的“标准”实际上也很难做到客观,况且其历史甚短,从目标体系到测量、统计等

的技术和方法尚未完全成熟,因此绝对评估法并不是最完美的评估方法。但是,从相对评估法走向绝对评估法,是现代教育评估发展的一大趋势,应予以足够重视。

在教学评估实践中,呈现出将相对评估法和绝对评估法结合使用的趋势。前述“到达目标”与“方向目标”是分离的;所适合的绝对评估和相对评估也是对立的。事实上,“到达目标”在教学上仅限于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范围,这些又只是构成学生学力的外部因素,而学生的学力还有兴趣、态度、毅力等内部因素,况且内部因素更为重要。板仓圣宣提出的到达度评估,在实践上显然有把相对评估与绝对评估对立起来之不足。针对这种不足,日本女子大学教授梶田睿一进一步把到达目标分解达成目标、提高目标和体验目标三大类,每一类各包含一系列的认知领域、情意领域、精神运动领域的目标,并且有各自的测量评估规则,梶田睿一的理论使得两种分离的目标结合起来了,也使得对立的两种评估方法相容互补了。在教学评估实践中,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既能使评估对象明确自己的教学水平与质量标准间的差距,又能认清自己在所有评估对象中处于哪个等级或位置, 从而全面地把握自我,寻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