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易受害的人群
行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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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是易受害人群,应当特别注意其保健需要。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妇幼卫生工作,目前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儿童急性传染病得到基本控制,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显著改善。中国残疾人达 5000 多万,国家重视残疾人的就业和社会福利,全国县以上城镇中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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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服务需求之间矛盾还比较突出,特别是进一步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更好地保护易受害人群的健康,仍面临许多问题。1981 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婴儿死亡为 34.7‰。据全国 1989 年监测统计,中国孕产妇死亡率为 94.7/10 万,最高的县达到 1000/10 万以上。农村家庭分娩死亡率高的原因,主要是家庭不具备处理产时高危的能力和农村缺乏交通工具,以致不能有效地防止孕产妇死亡。农村妇女患妇科病比例偏高,尚未得到普遍的诊治服务。中国儿童因能量供给不足而引起的严重营养不良,已基本控制,但 5 岁以下儿童的生长发育仍明显落后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标准。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发生率高达 21%,各种营养性疾病发病率仍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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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经费分配中,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费用比例较小,缺乏开展工作的费用。长期资源投入不足,是妇幼卫生服务能力难于适应易受害人群保健需求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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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拥有易受害人群的大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全球 5 岁以下儿童有 22%生活在中国。据 1988 年全国出生缺陷监测结果,中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为 13.07‰。全国每年出生肉眼可见的残疾儿童约 30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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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40 多年来,由于人均寿命的提高,人口老龄化逐渐突出,老年人口绝对数增长迅速,预计 2000 年时,全国城市人口中 60 岁和 65 岁以上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 11.5%和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