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1. 逐步完善城市规划的卫生和住宅卫生标准体系,建立和健全城市建设预防性卫生监督制度。

  2. 改善城市基础卫生设施,使精神卫生、心理咨询、康复医疗的覆盖面达到 90%左右。

  3. 强化防疫,控制疾病传播,降低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肺结核等发病率,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发生和流行。

  4. 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急救知识、慢性病、性疾病防治知识等。

  5. 15 岁以上男性公民吸烟率控制在 50%以下,15 岁以上女性公民吸烟率控制在 5%以下,禁止 15 岁以下青少年、学生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