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章 固体废物的无害化管理导言

  1.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固态、半固态和高浓度液态废物。本章主要涉及工业固体有害废物、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和一般废旧物资。中国考虑到固体废物的大范畴的统一性,将不同性质的固体废物合为一章。但是又考虑到管理特点上的差异,在同一章中又按废物的性质划分为不同的方案领域。

  2. 中国每年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 6 亿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约为 1 亿吨,不仅是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如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产生含铬废物的工厂,废物浸出液污染地下水,造成 1800 口居民水井报废;全国 200 多个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中国核电已经起步, 但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的建设仅处于选址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据粗略统计,全国每年固体废物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可利用而又未充分利用的废物资源价值约达 300 亿元人民币。

  3. 中国认识到固体废物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解决该问题是改变传统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一贯重视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和无害环境管理。

  4. 本章的总目标是完善固体废物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废物(尤其是有害废物)最小量化;对于已产生的固体废物首先要实施资源化管理和推行资源化技术,发展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建设示范工程并在全国推广应用。

  5. 本章内容与第 10、12、13 等章紧密相关,应相互协调。

  6. 本章设 4 个方案领域: A.固体废物的处理与管理;

B.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和无害化管理; C.生活垃圾的管理和无害化系统; D.废旧物资的资源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