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证必须遵守论证规则
在演讲中,要做到论证有说服力,必须遵守下列论证规则: 1.论题应清楚明白
即论题(包括其中所使用的概念)所表达的含义清楚、确切,不含糊其词,也没有歧义。演讲时,论题清楚明确,论证才可能有的放矢。如果论题模糊,即使旁征博引,洋洋万言,也不能达到论证目的。演讲者在演讲时, 应以明确的语言把论题表述清楚,对关键性的概念,必要时还应扼要说明, 以免产生歧义。例如:
当前人工智能的研究大体有两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应用研究,目的在于扩大计算机的应用,这可以称为应用人工智能学。另一种是理论研究,目的在于发现智能活动的规律,可以称为理论人工智能学。前者受到技术工作者的重视,后者受到理论工作者如哲学家、心理学家、语言学家的重视
这段学术演讲一开头就开宗明义地指出:“当前人工智能的研究大体有两方面的内容。”紧接着围绕这个中心,就“两方面的内容”分别叙述。语言十分明确,对其中使用的关键性的概念“应用人工智能学”和“理论人工智能学”加以界说,确切易懂,避免产生歧义。
- 论题应保持同一
即在一个论证中只能有一个论题,并且应始终围绕该论题进行论证;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的错误。例如:
时间不多了,简单讲几句吧,专讲安全生产问题,分下面几点:一、关于精神文明。二、关于物质文明。三、关于形势和任务。四、关于计划生育。五、关于引进新技术。⋯⋯
显然,这段话违反了同一律,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既然是“专讲安全生产问题”,怎么不围绕安全问题展开,而去讲那些不属于安全生产的问题呢?
- 论据必须是书籍为真的判断
论据是确立论题的根据。论证的过程就是从论据的真实性推出论题的真实性的过程。如果论据虚假,或者论据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明,那么就不能从论据推出论题的真实性。如果这样,就会犯“论据虚假”或“预期理由” 的错误。这种情况在省略了某些前提时最容易迷惑人。例如有人说:“嘴上无毛,做事不牢。年轻人一无领导经验,二无威信,让他们掌权靠不住。” 这里省去了大前提“凡无领导经验和无威信的人当领导都靠不住。”显然这个大前提是个虚假判断,论证犯了“论据虚假”错误,因而缺乏说服力。
- 论据的真实性不应靠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
在论证中,论据是用以推出论题真实性的根据。如果论据的真实性要靠论题来论证,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鲁迅先生在《论辩的魂灵》一文中曾揭露诡辩者的循环论证:
⋯⋯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
这是典型的循环论证,“你是卖国贼”既是论点,又是最终的论据,讲来讲去,“你是卖国贼”就因为“你是卖国贼”。
- 从论据应能推出论题
论据和沦题之间必须具有逻辑联系,否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错误。这种情况常常表现为论据与论题不相干、论据不足、以人为据或违反推理规则等。例如下面这段话,就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要求,犯了“推不出” 的逻辑错误。
有个同志变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毒菌侵入了他的肌体!一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到机关食堂进餐,而总是到街上饭馆吃早点,这是什么问题?一到星期天,不是见他发愤学习,而是常见他去商店买东西,这不是追求享乐是什么?⋯⋯
显然,这段话中论据与结论之间并无必然的内在逻辑联系,因而不能说服人。
总之,在演讲中,要做到论证有说服力,必须遵守论证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