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爱洛绮丝》

□〔法国〕卢梭

《新爱洛绮丝》是法国作家卢梭的著名书信体小说,写于1761年。

小说借用12世纪青年女子爱洛绮丝与她老师阿卜略尔的爱情故事为标题,写18世纪法国一对青年人朱丽和圣·普乐的恋爱悲剧。

圣·普乐是一个平民知识分子,在贵族家担任家庭教师,和他的学生贵族小姐朱丽发生了恋爱。朱丽的父亲阶级成见很深,不许朱丽和圣·普乐结婚,仅仅因为这个青年人不是贵族出身。圣·普乐被迫离开,朱丽也被迫嫁给了贵族服尔玛,婚后她向丈夫坦白了自己过去与圣·普乐的恋爱。服尔玛表示信任,把圣·普乐接到家里以宾客相待。朱丽与圣·普乐朝夕相见,彼此都压抑内心的感情,感到非常痛苦。最后,朱丽因重病而死,死前再次袒露对圣·普乐的感情,并要求他教育她的儿子。

卢梭对这个恋爱悲剧倾注了全部的同情,他把这对青年人的爱情表现得真挚动人、合情合理,在卢梭看来,“真诚的爱情的结合是一切结合中最纯洁的”。但是,封建等级制度阻碍了这一对青年结合在一起,成为了他们不幸的根源。

在这里,卢梭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提出了以真实自然的感情为基础的婚姻理想和以门当户对的阶级偏见为基础的封建婚姻对立,并通过这个悲剧的爱情故事对封建等级婚姻提出了抗议。

在卢梭的笔下,圣·普乐是一个品学兼优、才貌双全的知识分子,就其实际条件来说,比他周围的人来得优秀得多,根据卢梭的人权主义原则,他是“完全应该得到朱丽的爱情”的。然而,他们的恋爱却得不到社会的承认。那个社会只承认“高贵的血统”和贵族的头衔。朱丽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封建卫道者,他根本不从实际的德才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因此他顽固地反对自己的女儿嫁给平民出身的圣·普乐,而强迫女儿嫁给他自己的贵族朋友。由此,卢梭提出了一个问题,究竟贵族的头衔有什么实在的价值?他在小说第一卷第62封信里做了回答。在这有名的章节里,代表开明思想的爱德华爵士和朱丽的父亲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卢梭通过人物之口这样彻底否定了整个贵族阶级:

贵族,这在一个国家里,只不过是有害而无用的特权,你们如此夸耀的贵族头衔有什么可令人尊敬的?你们贵族阶级对祖国的光荣、人类的幸福有什么贡献!你们是法律和自由的死敌,凡是在贵族阶级显赫不可一世的国家,除了专制的暴力和对人民的压迫以外,还有什么?

小说还通过圣·普乐在巴黎的见闻,批判了贵族上流社会的种种习俗风尚,和小说对华莱山区人民淳朴的思想感情、道德风俗的赞美,形成鲜明的对照,表现了卢梭否定贵族阶级文明、歌颂人类“自然状况”的一贯思想,使小说对现实的批判不限于狭隘的爱情问题,而有了比较广泛的社会内容。

《新爱洛绮丝》是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时期争取爱情自由的一部代表作。它的两个主人公都有某种反封建的精神。圣·普乐不承认封建道德,而把自由恋爱视为一种基本的人权,不断向朱丽证明他们的爱情本身就具有“美德的品格”。

朱丽的思想较多地受她阶级地位的束缚,因而内心有更多的矛盾:爱情与名誉、与门第观念、与封建礼教的矛盾,等等。但她经过激烈的斗争终于接受了圣·普乐的爱情。当她那专制粗暴的父亲强迫她嫁给他自己的朋友时,她对封建家长发出了愤慨的控诉:“我的父亲把我出卖了,他把自己的女儿当作商品和奴隶,野蛮的父亲,丧失人性的父亲啊”!

然而,整个小说立足于资产阶级个性解放的思想,因此主人公对封建社会的反抗是很有限的。起初,他们不敢公开自己的爱情,当封建家长逼迫他们时,虽然有人向他们提供了到美洲去生活的物质条件,他们却没有勇气冒封建社会之大不韪,不敢采取激烈的反抗方式离家出走。后来,朱丽成了贵族家庭的“贤妻良母”,以宗教思想压抑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情,圣·普乐也按礼教行事处世。总之,他们的行为基本上没有越出封建道德的规范。他们不是封建社会的反抗者,而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这也反映了作者在思想上看不出这种爱情的前途。

小说的故事在人物的通信中展开,情节进展缓慢。书信体的形式使作者能够让主人公大量倾诉自己的感情,对自己在爱情不自由、受尽压抑和束缚的处境中的种种痛苦、委屈、矛盾、失望、顾虑作细致的刻画和尽情的渲染,加上主人公缺少行动以及他们的爱情以悲剧告终,使整个作品具有一种感伤主义的情调。而作者对华莱山区、莱蒙湖畔、克拉伦乡间自然景色的描绘,则又在小说里留下一些清新优美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