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化教学评估的程序
电化教学评估的过程,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结果处理阶段。
- 准备阶段
首先应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类型及范围。然后组织评估小组,学习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制定评估计划,做好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 实施阶段
听取评估学校的汇报,审阅评估学校报来的各种材料和自评报告,认真核实材料,逐项评分,对评估项目作出客观的分析并写出评估报告。
- 结果处理阶段
根据评估信息,写出评估结论。向上级写出评估报告,向被评估学校反馈有关意见,提出改进建议,经过上级批准后,公布评估结论。
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中,提出教育评估的一般程序是:学校提出申请;评估委员会审核申请;学校自评, 写出自评报告;评估委员会派出视察小组到现场视察,写出视察报告,提出评估结论建议;评估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复核视察报告,提出正式评估结论; 主管部门或上级评估领导组织审核评估结论,必要时报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批准、公布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