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

我在以前一篇《桌话》里说好的文学都是含有诗的真理的,这种诗的真理就是美;一篇文艺无论对象多么不美,只要表现的真实动人,使读者读到的时候,忽然间脑中光明起来,心里发生一种近于愉快的感觉,这篇文艺便是妙文。

这个“妙文”的称号我如今加在鲁迅的《呐喊》的上面,虽然他的这本小说之中所描写的大半是一种愚蠢灰白的乡间生活。这种生活如令我们身历其境,一定会发生作者所谓“寂寞”或是憎厌的感觉,愉快自然谈不上,美是更远了;不过这种生活经过了艺术的洗礼之后,我们再来看它,则只觉到脑亮,心愉,只觉到美,则不会觉着憎厌了。

这本小说之中描写乡间生活的八篇,篇篇有美妙的地方,而写一种与诗人恋人并列的人入神时所发的至理名言的《狂人日记》,与写城市中智识阶级的生活的《端午节》,也有鳞爪发露出来。在上述的八篇乡间生活的小说中,《阿Q正传》虽然最出名,我可觉得它有点自觉的流露,并且它刻画乡绅的地方作《儒林外史》的人也可以写的出来,虽然写赵太太要向阿Q买皮背心的一段与阿Q斗王胡的一段可以与《故乡》中闰土的描写同为前无古人之笔。

《故乡》是我意思中的《呐喊》的压卷。我所以如此说,不仅是因为在这篇小说里鲁迅君创造出了一个不死的闰土,也是因为这篇的艺术较其他各篇胜过多多。

作者的这十五篇小说本来都是些杂感,与周作人君译的《现代日本小说集》中许多篇的体裁相同,并不在结构,发展上用力,只是将作者所有过的见闻,所遇过的人物之中不已于言的叙写下来罢了。虽然那种不顾深的人生的观察与深的个性描写而只是忙碌于结构一个惊人的故事的态度,我们不能赞同;然而艺术可以补救散漫的弊病,并且像是一种增加滋味的香料——进一步说,一个文学家的内生的艺术对于他或伊的著作的关系简直同烹调对于食品的关系一般——所以文学者对于艺术也应该加以相当的注意。

纯就艺术的观点看来,《明天》一篇插入红鼻子老拱以及蓝皮阿五的各种下劣的行为以反映单四嫂子孀中丧子的悲哀,固不下于《故乡》的艺术,并且《明天》描写单四嫂于还以为伊的儿子没有死以及伊失子后只觉着屋子过沉静过空虚的地方也是很真的;不过我们总对于《明天》觉着一种难言而微妙的不满,这就是它的个性描写的缺乏。(《故乡》的优越即是为此。)

《故乡》中的闰土由一个活泼新鲜的儿童一变而为一个眼红面皱颜色灰黄衣单掌裂的中年人,从此处起,他就吸住了我们的全副注意;接着,又由往日平等的称呼一转而为幻想中的“老爷”,又迟疑的就了坐,又张开口来想诉苦而终于诉不出来,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又拣选与实利主义离的很远的香炉烛台带回去,又(这里作者奏艺术上的凯旋)在草灰中藏起十多个碗碟。这里又是艺术,又是真实而深刻的人生,我们简直分辨不出准是谁了。

我所惟一不满意于这篇杰构的地方便是最后的三段不该赘入。小说家是来解释人生,而不是来解释他的对于人生的解释的;作者就是怕人看个出,也只可以另作一文以加注解。不可在本文中添上蛇足。更何况这三段文章中所解释的两层是读者很易于发现的呢?

至于作者关于希望的教训,尽可以拿去别处发表,不应该淆杂在这里,——虽然他拿走路来比希望的实现,我觉得比的很好。我写到这里,我的脑中涌起了一种解释!就是,这处的蛇足或者是杂感体的小说的一种弱点的表现。因为写杂感的人看见了一件事情之后,总是免不了发生感触的(不然也就不成其为杂“感”了),因此他就自然而然的,在写完见闻之后将他的对于这些见闻的感触也写了下来;这在杂感文中是很可以行的,但在小说(杂感体的小说也终究是小说)之中则是不可行的,因为小说——近代的小说——所认定的职务只是将作者的见闻记下来,至于这些见闻所引起的感触则作者应当让读者自身去形成,不能拿作者自身的感触来强读者;即如我个人读完了这篇小说时候的感触,即是它创造出了一个不死的中国乡人,而非关于“希望”的任何感想。

我以上的话是就一篇完美的小说的观点来批评《呐喊》中的一个例子,这种批评上的工作是不可少的;不过批评对于作者,另外还有一种工作,就是顺着作者的本意来批评他的产品,换句话说,就是看作者注意所汇聚而尽全力以求表现出来的东西,究竟表现出来了没有。

《呐喊》的作者要表现出来,至少是所表现出来的东西就是乡间生活。他因为想达到这种目的,就采用了《至少是无意的,内生的,然其为采用则一)三种方法,它们是,姓名的制作,背景的烘托,人物的刻画。

姓名的制作的最初的例子就是《狂人日记》中的“狼子村”,最好的例子则多不胜举,如“孔乙己”,“老栓”,“小栓”,“驼背五少爷”,“红眼睛阿义”,“九斤老太”,“闰土”等等名字,它们不仅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并且将中国的文明风俗也暗示出来了。替书中人物起一个适当的名字,是大小说家所具的本领,英国的萨克雷,狄铿斯都有的;国内从事小说的文人呵,我希望你们替你们的儿童少起些XYZ的名字,而多起些“闰土”,“九斤老太”,“孔乙己”一类的名字罢。(虽然我毫不情愿你的肉身儿女,男像赵七爷,女像七斤嫂!)

写得好的背景有《药》中的“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又有《风波》中的起端:

“临河的土场上,太阳渐渐的收入它通黄的光线了。场边靠河的乌桕树叶,干巴巴的才喘过气来,几个花脚蚊子在下面哼着飞舞。……门口的土场上泼些水,放上小桌子和矮凳……是晚饭的时候了。”

这些背景与济慈的

Brushing the covwebs

with his lofty,piume

一类的描写同有不朽的价值。

谈到人物的描画,首先入我脑中的便是《风波》中的七斤嫂,伊“将饭篮在桌上一摔,愤愤的”,伊“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的面前”,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寥寥的几下点睛,生气的七斤嫂真个活的要飞起来了。我又想起《明天》中为侠不终的蓝皮阿王,以及《孔乙己》中在店主人嘲笑之时表示出恳求眼色的主人翁。

在这三种艺术的方法之上作者加上了他自创的文体,这种文体最明显——可惜稍嫌过火——的发见于《阿Q正传》之中;它很像周作人的,而不是模仿周君,其实说来,周君的《夏夜梦》(除了《统一局》外别的我不能贺他成功,周君在译小说与写杂感的时候,他的文体才自然的达到它的最高点,《夏夜梦》则有点近于自觉,与鲁迅君的《阿Q正传》一样)。还是受了鲁迅君的一点影响呢。文体不可作的过甚,英国的加来尔与裴忒便是最好的前车。

(载1924年10月27日《时事新报》

《文学》周刊第一百四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