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烛》

《红烛》最惹人注目的地方是它的色彩应用。作者想将他美术上的成功移来诗上,绝对的讲来,我如今还不能贺他诗上的完整的成功。我在这里将法国的戈提埃Gantier介绍给《红烛》的作者,戈氏也是一个画家,也致力于写如画的诗,但他的艺术完美多了;我可在这里希望作者将本国的以画家而兼诗人的王维记起来,王氏的五绝是中国短诗中的上乘,它们是如画的,而又神韵悠然。

闻君尝说,尽力发展你的想象,想象丰富了,音乐自然会跟着来的,这句话是一个错误,《红烛》的自身缺乏音韵,便是确证。他并不是不懂音乐的,可惜他将诗的这一方面太忽略了。我凭了中国新诗将来的命运来劝他,快的改正他的这个念头。

我幻想他受了拜伦的影响很大,拜伦是一个文不加点的诗人,很和我国古代的枚乘相像,而与司马相如大相径庭。我的朋友,枚氏与司马,究竟那个是大诗人呢?听说你正在作一篇叙述司马相如的诗,我盼望他在这一点上将你感化了罢。

或者你要说“神来之品是不容点窜的”?不错。但是一个诗人的产品不能件件都是神来呀。神来的著作中诚然既有艺术也有音乐,然而这些不是一蹴而就的呀。我的这些话自然是自绝对的观点说的了,要是从相对的观点说来,你的诗中的艺术,以《李白之死》作代表,不下似国内任何新诗人,虽然你诗中没有郭沫若的《密桑索罗普的夜歌》的音乐,我如公向你说着这些话,我想象中的对象是英国浪漫复活期的大诗人柯勒立奇,雪莱,济慈呵。

我很想拿老子赠孔子的话来赠你,可惜我没有骑青牛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