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产的分类
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可供人类开采利用的天然矿物资源,都可泛称矿产。矿产这一术语一般不必含有成因的概念。按照工业用途,矿产可以分为三类,即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
(一)金属矿产
是一般需经冶炼从中提取金属元素的矿产,其中包括钢铁基本原料金属矿产(如铁、锰、铬、镍、钛、钒等)、有色金属矿产(如铜、铅、锌、铝、镁、钴、钨、锡、钼、铋、汞、锑、砷等)、贵金属矿产(铂族金属、金、银等)、稀有金属矿产(如钽、铌、铍、锂、锆、铯、铷、锶、稀土元素—
—铈族和钇族等)、分散元素矿产(如锗、镓、铟、铊、硒、碲等)、放射性元素矿产(如铀、钍等)。
(二)非金属矿产
是一般经简单加工即可提出非金属原料或直接即可利用的矿产,根据用途又可分为冶金辅助原料矿产(如石灰石、白云石、萤石、耐火粘土等)、化工原料矿产(如钾石盐、石盐、重晶石、磷、硫、芒硝等)、建筑材料矿产(包括水泥、玻璃、陶瓷、铸石等的原料)、美术工艺原料矿产(各种宝石、彩石等)。
(三)能源矿产
主要指能够转换成为机械能、热能、电磁能和化学能的各种能量的资源,也就是能产生能量的物质。在现阶段的科技水平下人们已经广泛使用而技术比较成熟的能源,称为常规能源或传统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等。有些能源虽然早为人类所利用但目前尚未得到广泛充分的利用,有些能源在利用技术方面还有待于不断完善和提高,称为新能源,如地热能、核燃料、海洋能等。从能源地质学的角度来看,许多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油页岩、铀、钍等,都是地壳演化过程中的自然产物,称为地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