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度单位“米”的确定
1790年,法国国民议会作出决定,采用巴黎子午线长度的四千万分之一作为长度的基本单位。直到1799年,终于完成了一切测量工作。人们准备了两个完全相等的标准白金模型,规定0℃时两端中间刻线之间的距离为1米。后来,这个米原器就保留在法国度量局内。
可是,这样的米原器有很多缺点:材料会变形,精确度不高,只能达到0.1微米(1微米=1/1000毫米);一旦毁坏,不易复制。为了弥补米原器的缺点,20世纪以来,各国计量工作者都致力于研究应用自然光波来代替米原器。1960年,国际计量大会通过米的新定义,决定以在规定条件下元素氪的同位素(Kr86)原子在真空中辐射成的光波之长,作为世界统一的公制长度准器。
1983年10月,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17届国际计量大会上,又正式通过了米的新定义:“米为光在真空中,在1/299792458秒内的时间间隔内运行距离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