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助学制度

助学制度,是伴随着汉代官学的兴起而出现的。

公元前 124 年,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在中央立五经博士,设置大学,开了统一的中央政府设立官学之先河。在官学求学的弟子可以免除徭役,还享受政府供给的食宿。汉代的学制和多种措施,均为后代所承袭。

除了官学以外,书院也是给予学生食宿的地方,书院兴起于宋代,它或藏于名山,或依山傍水,这种特点决定了它必须向求学者提供食宿。

在清代以前,无论是官学还是书院,仅是向学生提供食宿,尚未发现给予钱财的记载。清朝以后,由于作为货币使用的银子更为通行,开始出现了给银两的做法。给予学生的津贴费用,被人们称之为膏火。这种做法的出现, 标志着延续至清的助学制度有了新的发展。

这种传统的助学制度,特别是清代以来形成的膏火制,在近代的兴学中得到了突出的应用,也同时走完了自己由盛而衰的历程。

1862 年,早期洋务派在北京设立了我国第一所近代学校——京师同文馆。但当时是“朝土皆耻言西学”,本该入馆的八旗子弟寥寥无几,于是该馆宣布入馆者“厚其薪水”,以膏火制吸引学生,此后在洋务派设立的所有学堂,均实行这样包括膏火制在内的助学制度。这在扩大招生人数、考勤和奖励等学堂管理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1897 年,张之洞在湖北设立自强学堂,规定只给学生伙食和日用品,废除膏火制,这一项重要变革,标志着近代新式学堂在学校组织上向名副其实的近代学校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经过数十年的思想上和物质上的准备,1904 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宣学堂章程》,该章程规定在全国设立有初等、中等、高等学堂,并有相应的实业、师范在内的统一的学校系统,还规定师范学校的学生可不交学费外,其余学堂的学生必须交纳学费,并废除膏火制,宣告了中国传统的助学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