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传统与现代化

方言——交际的樊篱 语言在传播和交际的过程中,却常常遇到一层层樊篱和关卡,难以畅通。这关卡和樊篱就包括方言。不仅不同方言难以沟通,即使是同一方言区内,甚或一省、一县之内,人们的口语交际也会发生困难。

方言任何语种都有,汉语的方言则格外繁多。

比如湖北方言,闺女叫“坛子”,弟弟叫“老老”,姐姐叫“哥哥”, 而爱人则从“姑娘”一直叫到“妈妈”;广州人说政治,别人会听成“经济”, 客家人说欢迎,会被外人听作“怀疑”⋯⋯如果将操各种方言的人聚在一起, 如此这般地“言语”一番,那真是“一塌糊涂”了。而像福建省,其方言的纷繁、复杂更是令人咋舌。全国七大方言系,福建就占两个:闽方言和客家方言;闽方言又分为五个次方言;客家方言又作闽西客话和闽北客话。方言调查表明,该省有十七、八种互不相通的地方话,有的县就兼有几种方言。如大田县就有 5 种主要方言,有的地方一山、一河之隔,口语交际就发生困

难。解放初期,在福建工作的北方干部下乡都要带上“翻译”,有的甚至要带两三个“翻译”才能工作。

至于因方言不通闹出的笑话、误会,可以编成厚厚一部“古今笑集”。有人在上海,就曾因问路闹出了听到“甘(“撵”)三路”,便去急追三路车的笑话。1989 年 3 月 15 日《广州日报》登了一则因语言误会酿成人命案的消息:山东农民邬基有兄弟俩到武汉探亲。路遇两个武汉青年对他俩说: “来武汉啥?”两兄弟忙哀求说:“俺们都是好人,别杀了我们!”有人见他俩这般模样,又凑过来说:“干啥?”两兄弟又听作了“该杀!”于是气急败坏地各自抄起根粗树枝,见人就打,结果打死一人,打伤一人。这桩几近天方夜谭式的闹剧若不是登在报上,谁人能信。当然,信不信由你,而方言的误事,确是无疑的。

因方言障碍误大事也屡见不鲜。1907 年 5 月 22 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

潮州起义,原拟 2 月 19 日举行,并决定聚集饶平、揭阳、浮山等处的会党合攻潮州,后因浮山一路将“4 时齐兵”误所为“10 时齐兵”,未能按时集合, 起义未成。几天后,浮山一路召集人薛全福等人被清吏捕杀。“4”“10”不分因之误了大事!

雅言·官话·普通话 用共同语进行交际,我国向有传统。春秋旧中国时期的“雅言”,就是一种共同语。大教育家孔子号称弟子三千,他的学生来自“五湖四海”,方言的隔阂可想而知。孔子用什么语言进行教学呢? “雅言”。《论语》上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西汉末年扬雄的名著《方言》,记录了 2000 年前汉朝方言纷呈的状况,但当时也有一种“通语”,作为人们交际和传递信息的共同工具。不过,“雅言” 也好,“通语”也好,都是在知识分子中间流行,与大众无缘。这种限于某一阶层人使用的语言,从语言的局限性方面说,依然是“方言”,远非“国语”,亦非“民族共同语”。

共同语的产生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为前提的,在“鸡犬之声相闻, 老死不相往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山川阻隔、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人们很难脱离本土的环境里,方言的隔阂尚未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严重问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人们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往来日益频繁,方言便成为人们交际的严重障碍。人们越来越需要有一种全民族、全国通行的共同语,即规范化的语言,推广全国,以利交际。

据元代的文献记载,元朝已是“四海同音,上自晋绅讲论治道⋯⋯下至讼庭理民,莫非中原之音”。可见当时“中原音”已成为政府理政、处理民事等的工作语言,即所谓“官话”。但如果“官话”只在大小官员之中“话”, 百姓一窍不通,仍难“话”开,还需在民众中推广,据考证,当时元朝政府已有学校要教“天下通语”——中原音的规定,即使蒙族儿童在学校也必须讲中原音,否则就要打板子,说一回蒙语打一板,说两回打两板,依此递增。

到了明朝,“官话”的推广已有官定的语音标准——政府敕令编纂的《洪武正韵》(此韵书以北京音作语音规范),并规定人们作文、说话必须合乎

《洪武正韵》。《怀麓堂诗话》中记 有这样一个故事:某人写了几首描写宫廷生活的诗,被告发。太祖朱元璋闻之龙颜大怒。但拿过诗来一看,立刻又转怒为喜。因为其诗用韵全合《洪武正韵》的规定。于是看在其拥护朝廷推广“标准语”的份上,宽赦了他。此事是否确有其事,已无从考究。但从中不难看出,当时朝野之间对推广“官话”已有了相当广泛的共识。

清朝的推广“官话”就更严格了。当时已有“举人生员贡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准送试”的规定。好家伙,“不准送试”,那么升级呀、提干呀、调薪呀皆成泡影。看来,清王朝推广“官话”,颇得要领。

从汉语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两股潮流:一是上面提到的明清以来,以北京音为标准音的“官话”影响日益扩大,并最终确立了在口语的主导地位;一是宋元以来,以北方话为基础的“白话”文学的兴起与发展,并通过一批文学巨匠如罗贯中、关汉卿、曹雪芹等的创作,逐步确立了北方话在书面语言中的地位。

1911 年辛亥革命成功后,“统一国音”逐步走上了科学的轨道。1913 年召开了“读音统一会”,议定了汉字的国语定音,制订了汉语“注音字母”。但“读音统一会”搞了十几年,成效甚微。主要原因是“统一会”对汉语读音标准是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的。那时,一个省有一个投票权,某个汉字读什么音,以得票多寡来定。结果整个读音方案南腔北调,五音杂陈,成了一种“蓝青官话”。蓝青者,亦蓝且青,糊里糊涂也。

通过实践,人们才认识到,标准音不是可以随意创造的,必须以一种比较通行的方言作基础来确定。1926 年召开的“统一国语大会”,明确提出了“北京的方言就是标准的方言,就是中华民国的公共语言,就是用来统一全国的标准国语。”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的空前统一,为语言的统一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1955 年,第一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将汉民族的共同语称作“普通话”,并给普通话议定一个科学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以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