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双方签订停止军事冲突的协议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蒋介石在同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同时,迅速调动兵力沿平绥、同蒲、平汉、津浦等铁路向解放区推进和进攻。截止 1945

年 9 月中旬,共调动 36 个军、73 个师。10 至 11 月,又以美国军舰、飞机将

4 个军分别运到天津、北平、秦皇岛等城,以接应沿铁路线推进的国民党军主力,企图迅速控制华北、华东的战略要地和交通线,分割解放区,打开进入东北的道路并抢占东北,然后以强大的军事压力,迫使我党在谈判中屈服。

面对复杂的政治形势和严重的军事形势,各解放区部队在继续肃清拒绝投降的日伪军的同时,依据中共中央规定的“有理有利有节”和“有来犯者, 只要好打,我党必定站在自卫立场上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消灭之”的原则,以达到争取和平的目的,对进犯的国民党军予以坚决自卫还击,先后进行上党战役、邯郸战役(亦称平汉战役)、绥远战役、津浦路徐(州)、济(南) 段战役。在进行上述各主要战役的同时,各战略区为巩固和扩大解放区,争取我军的有利态势,还进行了一系列的战役、战斗。这些作战行动,给进犯的国民党军以有力的回击。

由于国民党蒋介石无和平诚意,坚持内战反共政策,引起全国人民的忧虑和愤慨。在国民党统治区,以昆明“一二一”惨案为起点,掀起了一个以学生运动为主的大规模的反内战运动。同时,美国政府露骨的扶蒋反共政策,

导致国共冲突的日益加剧,并因而引起美国国内舆论的谴责和美国统治集团中某些代表人物的不满,被迫决定部分地修改它的对华政策,遂委派马歇尔为总统特使来华“调处内战”。

12 月 27 日,就停战问题同国民党代表进行谈判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 向国民党代表张群等提出《关于无条件停止内战的提议》。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由于全面内战的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大批军队还没有全部运到内战前线,先头部队向解放区的进攻连遭失败,加之政治上日趋孤立,被迫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无条件停止内战的建议,于 12 月 31 日迅速同意重开谈判。

接着,国民党政府代表与中国共产党代表经几度商谈,于 1946 年 1 月 5 日达成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随后,在马歇尔的参加下,国共双方经过继续谈判,于 1 月 10 日签署这一协议,并颁发《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即“停战协定”)。同日,国共双方分别向所属部队发出停战命令,并规定停战命令于 1 月 13 日午夜(12 时)生效,届时一切战斗行动立即停止。接着,由国共双方代表和出面调停国共冲突的美国政府代表组成“三人小组”和“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监督停战令的实施。

国共双方停止军事冲突协议的签订,是中共中央在抗战胜利后坚持正确方针,领导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同国民党蒋介石集团进行针锋相对斗争所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和平愿望与民主要求,得到了各阶层人民的拥护。但是,蒋介石对停战毫无诚意,在停战令下达的同时,即密令其国民党军迅速“抢占战略要点”,接着又不断调动军队, 向解放区蚕食、进攻,并加紧进行更大规模的内战准备。从停战令发布到 6

月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发动全面内战时止,国民党军共向解放区进攻 4300 多

次,占领城市和乡镇 2500 余处(座),前后使用的兵力总数达 270 万余人次。中国共产党对美蒋的阴谋,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周恩来和叶剑英等

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分别参加“军事三人小组”和“军调部”的工作;还派出代表和工作人员参加由军调部决定组成的 36 个“调处小组”分赴发生军事冲突的地点执行调处任务。同时,解放区军民站在自卫立场上给予违反协议进攻解放区的国民党军以有力的打击,并进行了以练兵、减租和生产为中心的军队建设和根据地建设,为迎击国民党军的大规模进攻作了必要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