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

花鼓是一种以演唱为主的汉族民间歌舞,又名打花鼓或秧歌,明代起源于安徽凤阳。它最早是农民在田间插秧的时候,打鼓演唱,所谓“击鼓互歌”

(《帝乡纪略》),清初乾隆年间,它仍称为秧歌。《霓裳续谱》记载:“凤阳鼓,凤阳锣,凤阳人儿唱秧歌”即是指此而言。花鼓的表演形式,一般是男女两人演唱(一人击鼓,一人敲锣),另有一人拉胡琴伴奏。演出时列成一队,舞姿简单,只是前走走,后退退。舞蹈的同时也进行歌唱。

明代以来,凤阳地区连年水患,造成灾荒,人民衣食无着,于是老幼妇男流散到江南或北方各地,以打花鼓讨饭为生。后来,凤阳人每年冬春之间, 都要到各地去,已成为习惯。它反映了凤阳地区人民贫困的生活。其最早所唱的歌词是:“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陔余丛考》),表现了人民对封建统治者的不满情绪。后来民间传唱的“凤阳花鼓”一曲,其歌词略有改动,又加了一段新词,其曲词如下:

这个民歌所用的素材简单、质朴,旋律平稳、持重,没有大的跳跃和变化, 节奏型也很规整。全曲以锣鼓演奏的过门分为二部分,后一部分是前一部分的变化再现,前后两部分统一而有变化,比较成功地反映了凤阳人民为生活所迫,离开本土,转徙他乡的抑郁而悲愤的心情。

据文献记载,早期凤阳花鼓“音节凄婉,令人神醉”(《扬州画舫录》), 其内容多是“状家室流离之苦”(《清稗类钞》),上面这首民歌反映了这个特点。清代初年有周鳃所画“打花鼓”一图,画的是乡下两夫妇,夫打小锣,妇击腰鼓,图后有刘景晨题诗一首:“城东唱罢复城西,小鼓轻锣各自携,不重饥寒重离合,苦夫妻是好夫妻。”生动地反映了花鼓艺人流离失所的生活。

清代雍正乾隆时期,花鼓在江浙农村中流传时开始形成为花鼓戏,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后来由乡村进入城镇。当时所编的戏剧总集《缀白裘》一书的花部中就有《花鼓》一种,剧中有说白有歌唱,有旦、贴、付、净各种角色,是以花鼓艺人演唱花鼓为题材的剧目,说明花鼓在当时已经受到人们的广泛注意。

乾隆五十五年(1790 年)“万寿庆典”中也有“花鼓献瑞”一种,演出时八人登台,四人敲锣,四人击鼓,并用笙、笛、琵琶、弦子、鼓板伴奏, 场面较大,但唱词都已改动,使之合于统治阶级的口味,为统治阶级所利用。此后,凤阳花鼓在流传过程中出现了复杂的情况,音乐上有所发展,增加了新的曲调,如“鲜花调”等,但不少作品加进了淫秽的唱词,是其糟粕。

清末以来,花鼓这种歌舞形式在全国各地流传广泛,演出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是在戏台上演唱成为花鼓戏;有的和其他曲艺或歌舞在街头演唱, 称为“打花鼓”。它与各地秧歌、腰鼓、高跷等民间艺术有密切关系,并相互交流和吸收,形成各自独特的地方风格,音乐上也各自有其特点,是人民所喜爱的群众性的艺术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