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我国与欧亚各国音乐文化的交流

明清时期,我国不仅与亚洲各国而且与欧洲各国在音乐文化上的交往也日益频繁。

在亚洲各国中,与东邻日本的交往尤为密切。文献记载,明清之交我国有一批音乐家远涉重洋,随商船来到日本。其中,有个人叫魏之琰,字双侯, 号尔潜,钜鹿郡人。他在宽文六年(公元 1666 年)来到长崎,随身带去了二百四十多首明代流行的歌曲谱和笛、笙、萧、云锣、管、琵琶、月琴、瑟、檀板等伴奏的管弦乐器。这二百多曲,包括根据《诗经》、乐府、唐诗、宋词谱写的歌曲和明代太常寺用于礼仪的乐歌以及一部分佛曲。当时日本人士称之为“明乐”。魏之琰在长崎居住期间(1666—1673 年)曾经常演唱。大约在文化五年(1808 年)他曾到上京,在宫廷中演唱过。不过当时还没有引起多少人重视。

明乐在日本受到广泛注意是在宝历明和年间(1751—1772 年)。当时魏之淡的四世孙魏皓(?—1774 年),字子明,住在上京。他熟悉其曾祖所传明乐,据说技艺甚高,“人称妙造”(《魏氏乐谱序》)。有一次,他应宫廷显贵之邀,在船上演奏,博得了普遍的赞誉,因而名声大振,许多名人都拜他为师。后来他又渡海去平安等地介绍明乐,因此请他传授的人就更多了, 他的学生以平信好师古最有名。魏皓所编《魏氏乐谱》(50 曲)就是由平信校订后刊印出版的。

明乐的乐曲有《梁甫吟》、《忆王孙》、《风入松》、《卜算子》、《八声甘州》等。曲调优美动听,别有一格。至今日本还保存着魏皓所传二百四十曲的稿本。它和清代后期由我国传入日本的《九连环》等小曲,合称“明清乐”,深受日本人民的喜爱。下面举明乐中的《桃叶歌》为例,以见一斑:

除魏之琰外,明末清初到日本去的还有古琴家蒋兴畴。蒋氏(1639—1695 年),字心越,浙江金华浦阳人。清康熙十五年(1676 年)在杭州永福寺当和尚,因避难去日本长崎,得到关东幕府的热情接待,尊为“东皋禅师”。蒋兴畴在国内曾从金陵琴家庄臻凤及褚虚舟等人学琴,尽得其妙。他去日本后,除从事佛学外,还向日人介绍了我国的古琴艺术。据《东皋文集》记载, 他去日本时,带去了我国的《松弦馆琴谱》、《琴经》等琴曲谱集。他的得意门生有人见鹤山与杉浦正职两人。人见鹤山(1627—1696 年)与蒋兴畴的友情最深。他曾随蒋氏学了《关雎》、《高山》、《流水》、《静观吟》、

《平沙落雁》、《鸥鹭忘机》等我国传统琴曲。后来他与蒋氏分开后,相互之间,书信赠答,络绎不绝,如其中一首七言律诗:“今宵相遇两情忘,满川爽气暂彷徨,一曲无心《鸥鹭》行,歌罢碧云余味长”,就是人见鹤山为纪念师徒之间的友情而作。杉浦正职,号琴川。他的学生育新丰禅师和茶僮小野田东川(?—1763 年)。小野后来被迫以教琴为生,所以学生甚多。其中比较有名的有幸田友之助、多纪德、昙空等。他们对于日本琴学的发展有相当重要的贡献。

蒋兴畴在日期间,曾谱写了《熙春操》、《恩亲引》、《清平乐》、《大哉行》、《华清引》等琴歌。其中《熙春操》一曲,他的学生人见鹤山曾誉为“我国琴操之权舆”,可见此曲在当时有较大影响。

琉球(今日本冲绳)的音乐歌舞在明代已传入我国。明宫廷中就有专门

表演“琉球舞”的乐工。同时,我国音乐在琉球也很受欢迎。清·汪楫《使琉球杂录》等书曾说,有些航海遇风飘到琉球去的“飘风华人”,曾向当地人传授了“中国弦索歌曲”,这些歌曲在士大夫中间曾盛行一时。我国的琴, 也深受琉球士人的喜爱。据《中山传信录》等书记载,琉球国王曾派那霸(今日本冲绳那霸)宫毛光弼向我国福州去的客人陈利州学琴数月。临别时,陈利州应毛光弼的请求,送了一张琴给他。同时,国王还请我国苏州客人陈翼, 教其子弥多罗、婿亚弗苏三、法司之子喀难敏达罗三人学琴。结果弥多罗学了《思贤操》、《平沙落雁》、《关睢》三曲,亚弗苏三学了《秋鸿》、《渔樵问答》、《高山》三曲,喀难敏达罗学了《流水》、《洞天春晓》、《禹会涂山》三曲。其中有些琴曲的难度较大,可见他们的琴艺已达到相当水平。

这个时期,我国与朝鲜在音乐文化上仍继续交往。朝鲜的音乐歌舞仍不断传入我国,明宫廷中就有专门表演“高丽舞”的乐工(《明史》)。明洪武三年(1370 年)与永乐三年(1405 年),我国政府曾两次赠给朝鲜乐器和乐曲。十五世纪前半期,朝鲜李朝世宗(1418—1450 年)当政,他十分重视音乐事业。为此他任命朝鲜著名音乐家朴堧(1378—1458 年)为乐学别坐、奉常寺判官,专门从事整理朝鲜的民族音乐乡乐和从我国传入的唐乐。李朝世宗十二年(1430 年),朝鲜政府派遣典乐黄植到我国考察雅乐和宫廷燕乐, 并描制了各种乐器的图样,带回朝鲜。明弘治六年(1493 年)。朝鲜著名音乐理论家成俔鉴于“乐院所藏《仪轨》及谱,年久断烂”,因此根据当时所能收集到的资料,编了一部《乐学轨范》。书中详细记载了朝鲜使用的乐律理论和雅乐、乡乐、唐乐的乐曲、乐谱、乐器、乐队组织和舞蹈、服装、道具等。书中讲到,当时乡乐已使用从我国传入的拉弦乐器“牙筝”(即轧筝)。此外,当时朝鲜已使用我国传入的律吕字谱和工尺谱,其中工尺谱与宋代姜白石使用的符号完全相同。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中朝两国人民在音乐文化上的传统友谊。

我国与新加坡在音乐文化上也有了交往。大约在清代后期,我国的粤剧、闽剧、潮剧已在新加坡流行。其中粤剧的影响较大,戏班分男、女两班,六、七家戏园几乎经常演出《新嘉坡风土记》。

我国在元代时已有欧洲键盘乐器传人。明万历年间(1573—1620 年), 意大利人利玛窦、庞迪我等人来到我国,他们送给我国一架有四十个音的古钢琴。这种琴弹起来声音幽雅悦耳,深受我国人士的喜爱。明朝政府为此立即选派太常寺的四个乐工来学习弹奏。他们在庞迪我的耐心教授之下,学了很久,终于学熟了一首欧洲乐曲。清初,来我国访问的欧洲各国的传教士就更多了,其中葡萄牙人徐日升(1645—1708 年)和意大利人德礼格,一向“精干音乐”。他们来我国后,得到康熙皇帝的重视。在康熙的支持下,他们教授了古钢琴和欧洲乐理的基本知识,还介绍了当时欧洲通行的五线谱,这种五线谱后来曾编入 1745 年宫廷刊印的乐书《律吕正义续编》中。

这种记谱法,实即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五线记谱法的前身。

《律吕正义续编》曾经认为,“从此法入门,实为简径”,就是说,这种记谱法简单可行,长处是极为明显的。当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未能普及,但是,它的传人,对我国音乐的发展是极为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