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体育教师职责要求

十四、体育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好学生,做好学校体育工作。体育教师的职责是:

上好体育课,掌握学生的体能情况,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搞好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 对学生要热情、耐心、严格要求,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

在思想作风、道德品质以及体育锻炼方面,都应成为学生的表率;

关心政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十五、要加强体育教师队伍的建设,逐步做到中学六至七班、小学八至九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农村较大的小学也应有专职体育教师。要保证体育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不要轻易调换他们的工作。

要保证体育教师至少 5/6 的时间从事业务工作。注意发挥老教师的专长和作用,提倡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有计划地组织体育教师在职和脱产进修,尽快提高业务水平。没有学过专业的体育教师,通过进修,经考核合格者,可发给相应的证书。

十六、要尊重体育教师的辛勤劳动,对老教师和女教师要予以必要的照顾,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要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对于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要给予表扬和奖励。要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提升或授予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的职称。

要关心体育教师的生活福利,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解决好体育教师的教学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

在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前提下,要支持体育教师,参加校外体育工作, 开阔眼界,提高业务能力。教师参加社会体育工作,需经有关部门协商,学校同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十九、体育教研组在主管校长和教导主任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定期向领导汇

报工作;

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组织学习《体育教学大纲》,搞好集体备课和观摩教学,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工作;

组织好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搞好运动队训练和组织校内外竞赛活动;

协同校医室定期检查学生的身体,积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改进工作;

协助总务部门做好体育器材的选购、维修和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