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农耕,毁坏森林

森林本来是人类栖息、生存、繁衍的场所。但是到新石器时代,人类学会了用火和兴起原始农业以后,就采用了烧毁森林的刀耕火种方法扩展耕地。传说尧时大地草木畅茂,禽兽繁殖,影响农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尧令舜采取措施,“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孟子》)既然指派专人掌火,可见当时放火焚烧山林的规模已经很不小了。这种做法以后一直相沿成俗,至今中国有些地方还仍然放火烧山,毁林开荒种粮。农业地区的扩大,森林地区也就相对缩小,因此也就意味着森林受到相当的破坏。

古代发展农业,最早多在平原地区,平原地区的森林因而也就最先受到破坏,以至于消失。陕西的关中平原,晋南的汾涑流域,河南的伊洛河下游以及太行以南地区,春秋时期有相当多的森林。但是由于这些地方适宜发展农业,同时人口众多,土地开垦进展迅速,到秦汉时期已是“富者田连阡陌”

(《汉书》卷二十四上《货殖列传》董仲舒语),除了关中平原有些皇家园林和竹林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森林了。华北平原中南部,战国时代人口比较多,开拓桑林草原的速度也比较快,因而已有“宋(古国名,建都今河南商丘南)无长木”的记载。到公元前 2 世纪末,山东山地丘陵西麓,已经是“颇有桑麻之业,无林泽之饶”了。

黄土高原的陇东、陕北、晋西北及宁夏南部、内蒙古毛乌素沙地和东胜一带,古来是处于农牧业交替变动的地带。从秦代以后多次向这个地区移民屯垦,森林植被受到严重破坏。明清时代,这里不仅平原没有“弃地”,就是丘陵沟壑以至山区坡地,也都在开垦之列。公元 1589 年(明神宗万历十五年),在雁门三关以南的山西镇和陕西都司(包括陕西行都司防区)共屯田20 多万顷,神宗万历二十年又在延绥镇屯田 48000 余顷。处在吕梁山林区的山西永宁(今离石县)等地,屯田有的“错列在万山之中,冈阜相连”;有的更是“锄山为田”,由永宁到延绥之间,“即山之悬崖峭壁,无尺寸不耕”。山西芦芽山西面的兴县,到清代中叶还是举火焚烧丛翳的山林,垦荒播种。

现在这个地区到处是千沟万壑、光山秃岭,成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长期以来毁林种粮是主要原因之一。

长江流域扩展耕垦始于东汉,比起北方时间为晚。但是到南宋时期,高山耕耘已有“层层而上至顶”的景况。而且在以后的历代中,垦山耕种的情况愈来愈严重,到 1947 年,全流域的森林面积仅有 81000 多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