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麦肯二十八种积极教学行为

  1. 教师应当运用一套规章制度去处理个人和程序材料。

  2. 教师应当防止错误行为的继续发生。

  3. 教师应明确引导学生守纪律的行为。

  4. 教师应在教室内多巡视,以督促和检查学生的学习。

  5. 教师应用一种有理有节的行为去处理学生破坏纪律的情景(如:非语言的接近学生,或师生之间眼睛等非语言的交流等。)

  6. 教师应当保证在学生独立学习时指定的作业是有趣的和有价值的。

  7. 教师应当运用一种允许学生从各方面最大限度地完成学习任务的规章制度。

  8. 教师应当乐观地对待学生学术学习的时间,使学生积极地、富有成效的参与他们感兴趣的学习。

  9. 教师应当运用一种准确的信号以引起学生的注意。

  10. 教师应在所有学生都引起注意时,才开始对全体学生讲课。

  11. 教师应当运用一系列的教学技巧或方法以适当教学所面临的各种需要。

  12. 教师应当有一套检查学生指定作业的制度。

  13. 教师应当把数学(或其它学科)游戏、独立活动与所教的概念联系起来。

  14. 教师应当运用一种从具体到抽象的循序渐进的方法。

  15. 教师应当把高层次的问题与低层次的问题结合起来。

  16. 教师应当意识到课堂上你接下去所要做的工作。

  17. 教师应当能够在同一时间内与更多的学生一起交流。

  18. 教师应当使一节课平稳地流动,即顺利地完成从一种活动向另一种活动的转换。

  19. 教师的行为应保持课堂的安静。

  20. 教师应当在为学生提供的描述与呈现的内容中保持清晰。

  21. 教师应当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22. 教师应对学生的爱好能被接受和尊重提供保证。

  23. 教师应当准确地对儿童各种明显的或细小的、情感的或体验的反应做出回答。

  24. 教师应当面向全班学生提问。

  25. 教师应当使用,如重新措词、提供线索、提出问题等各种手段帮助学生在回答不正确时提供一个重新回答的机会。

  26. 教师应当运用表扬去鼓励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同样也应当鼓励那些并不总是能够取得好成绩的学生。

  27. 教师应当运用恰当的方式对有潜力的学生提出更高的期望。

  28. 教师应当使新入学的学生尽快与集体融为一体,相互交流、相互影响。

美国教育家麦肯 1982 年提出的这 28 种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开展积极教学的一个重要特征,虽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每个教师,但值得我们教师根据

自己的特点认真加以思考,更好地在教学阶段贯彻合适的教育策略,实现教学的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