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教学行为常规

(一)教学行为的八个特征

何谓教学行为?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与理解,素来见仁见智、各言其是。我们运用系统原理来分析这一现象,可以看出,教学行为不是简单的教学形式、手段、方法和技能的构成体,而是一个包括教和学两个动因在内的结构复杂的、内容丰富的目的性行为,是由行为主体(教师和学生)以及与行为主体相联系的起着直接与间接作用的因素所构成的、在动静交替转换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一种行为。在其构成上包括两个层次:其一,就是直接显示结果的行为,如教学语言、教学组织、板演示范、实验操作、表情姿势等。从现象上看,这种行为有很大成分的无意性(多是有意后行为)和不自主性。这种显性行为可以在教学评价中直接认知和把握。其二,是情感、意志、道德、价值观、潜在能力和个性等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一种态势,在行为上表现出较强的意识性、稳定性和自主性。这种内在的行为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显得扎实而专一。在教学中,只有当内在行为全部投入时才能产生教学效益。因为它具有内在的、强迫的力量,迫使教学行为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并不断对行为进行调整和修正。如果忽略了内在行为在教学实践中的作用,教学效益是不会得到提高的。

淮阴市教科所戴国忠老师从教学行为的性质、结构和功能上总结了这样一些特点:

  1. 目的性

教学行为是在对教学活动过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较强的目的性。教学行为目的服从于教学目的,是把教学目的中的众多因素进行内化并形成教育价值观的一部分,从而确立教学行为导向并集中体现于教学活动过程之中,是一种智能性行为。教学行为目的是与教学效益密切相关、协调一致的,教学行为目的越明确,导向作用越大,教学效益越高。

  1. 社会性

从教学活动的属性上说,它是一种社会实践,教学行为也就因此带上了许许多多的社会内容。既是如此,教学实践就得按照社会实践的原则、规律进行,按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变换自己的行为,体现社会的真善美、反映社会的传统美德和文化,并从社会道德、社会审美的要求上改善这种行为,使之得以充分地社会化。

  1. 规范性

教学行为是按照一定的教学要求而设计的。教学行为的规范性,一方面要求体现在动作、姿势等行为特征上;另一方面则要求行为主体应有正确的教学价值观和教学道德。在教学活动中科学地处理这两种行为要求的关系, 并做完善的结合,教学行为的整体功能才有可能充分地发挥。

  1. 一致性

教学行为是由许多种动静要素的综合体,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学目的的实现就是这些动静要素协调一致的结果。教学行为的一致性,一是指教学行为主体在行为过程中的动作要求、章法步骤协调一致,以一个完整的面貌, 独有特色地体现于教学活动之中。二指是构成教学行为的各要素按照一定的逻辑,围绕教学目的这个核心,整体一致地朝着既定的方向运行。因此说,

教学行为是一个整体性行为。

  1. 创造性

首先,当社会经济体制发生变革时,教育目的,教育功能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教学行为也就必须随之做创造性的变换。其次,在现代教育中,教育也就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从而对各类教学的行为标准和规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教学内涵也日益丰富和复杂,只有富于创造的教学行为才能适应这种教学要求。

  1. 角色性

教学行为也是角色行为。这是因为,行为主体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将要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各种教学任务都有别于其它教学任务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完成这个任务的规范和责任,这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构成了教学角色,完成这个任务的个体,也就是这个角色的承担者。相应的,每一位承担者也必须具备与之相匹配的素质和条件,以便进行角色行为的变换和创造。

  1. 自觉性

教学行为是对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有较强烈的愿望时产生的行为。这种愿望来自于行为主体对教学目的的深刻体会,对完成教学任务及其意义的充分认识,并渴望获得成功,体现在紧张的教学任务完成后的心理满足时而产生的教学动机。这种动机可以直接驱使和维持教学主体努力把各种因素结合起来,各种力量发动起来,进行积极有效的教学实践活动,从而使教学行为成为主体的自觉性行为。

  1. 有效性

教学行为的有效性,一方面是把教学行为各环节和步骤设计得科学规范;一方面就是在相同的条件下,教学行为整体功能水平得到提高,从而创造出了大的教学效益。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教学行为产生的结果,两者互为作用,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