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

在冷战期间,大多数西欧国家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东欧国家是华沙条约组织成员。由于这些国家分别严重依赖美国和苏联的保护,北约组织和华约组织的军事战略实际上分别是美国和苏联军事战略的延伸。主要的区别是,美苏两国作为超级大国,其军事战略具有全球的性质,而北约组织和华约组织的军事战略所涉及的范围主要局限于欧洲。在北约组织欧洲成员国中,英国和法国在 60 年代相继建立了独立的核力量。英国长期与美国保持特殊关系,其防务政策、军事战略、包括核战略,基本上与美国协调一致。法国从 50 年代末起奉行独立的防务政策,1966 年退出北约组织军事一体化机构,并形成相对独立的军事战略。

1958 年戴高乐重新在法国执政。1959 年 11 月,戴高乐宣布,“法国的防务必须属于法国”,“法国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为自己的利益并按自己的方式保卫自己。”这标志着法国将奉行独立于美国和北约组织的防务政策。戴高乐认为,在核时代,是否拥有独立核力量是衡量国家独立性的标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地位的标准。所以,独立的核力量是独立的防务政策的基础。1960 年法国爆炸成功第一个原子装置;1964 年建成第一代核力量战略空军;到 1971 年,弹道导弹潜艇和陆基中程导弹先后研制成功,形成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

戴高乐制定的法国军事战略的核心是核威慑。由于法国军事力量较弱, 他主张采取“以弱慑强”的核战略,把核威慑建立在直接使用战略核力量进行报复的基础上,即一旦法国“生死攸关的利益”受到威胁,就动用战略核力量进行报复。这项战略同 60 年代初美国主张的逐步升级的灵活反应战略是不一致的。为了突出法国作为全球大国的地位,戴高乐提出“针对全世界的、全方位防御”的战略思想,主张不把法国核力量朝着一个方向,即不对准预先确定的一个敌人。他还提出“民族庇护所”的理论,将法国核威慑的庇护范围仅限于本国领土;将未来欧洲战争中北约组织可能在西德境内进行的防御战斗称为“第一战役”,将在莱茵河以西的法国边境和法国本土进行的战斗称为“第二战役”,主张法国军队只参加“第二战役”,从而把法国从统一的北约组织欧洲战场中分割出来。这些战略理论使法国的军事战略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美国和北约组织。

60 年代末,法国出现严重的经济困难。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以后,欧洲局势发生变化。这些促使法国从戴高乐执政后期开始酝酿调整军事战略。70 年代中期吉斯卡尔——德斯坦执政时,法国放弃“全方位防御”,代之以针对苏联的“单向防御”;用“扩大的庇护”理论取代“民族庇护所”理论, 把法国的防务圈扩大到欧洲及其邻近地区;主张对使本土受到最直接威胁的地区进行干预,不再置身于欧洲“第一战役”之外,而使法军作为第二梯队

参加欧洲“前沿战斗”,从而“间接地保护”本土;为适应“扩大的庇护” 的需要,在保持核威慑的同时,强调发展常规力量。经过调整的军事战略, 既坚持“以弱慑强”的核威慑,又照顾到欧洲战场的全局;既坚持独立的防务,又加强了同北约组织的军事合作。

80 年代初密特朗执政后,再次调整军事战略。密特朗不同意“扩大的庇护”理论,坚持把核威慑的范围限制在法国本土,而不卷入法国境外发生的、法国控制不了的任何行动。他把这种核战略称为“自我防御战略”。与此相适应,法国还不承担参加欧洲“前沿战斗”的义务,特别是不在冲突一开始就参加到联盟防御体系中去,但也不排除在必要时与盟国并肩战斗的可能性。

冷战结束后,欧洲的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90 年代初,密特朗再次调整军事战略,主张从准备全面战争转向准备对付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从对付现实威胁转向对付潜在威胁,从对付单一威胁转向对付多种威胁。经过调整以后,“多向防御”战略取代了“单向防御”战略,重点是防范来自中东和地中海沿岸地区的威胁;“严格足够”的核战略取代了“以弱慑强”的核战略;在坚持核威慑的前提下,将核打击目标由城市逐步改为有选择的军事目标;以远距离快速干涉为重点的作战方针取代了本土防御,以便在“国门之前已无敌人”的情况下及时处理远离本土的危机。90 年代初以来,法国还积极推动独立于北约组织的欧洲联合防务,主张西欧联盟成为欧洲联盟的防务机构,开始组建象征性的欧洲部队,同时努力协调与北约组织的关系。法国防务政策和军事战略的调整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