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发达的唐宋丝绸
唐宋两代的丝绸生产十分兴盛,是我国丝绸手工业发展史上一个很重要的阶段。在这个时期,丝绸生产各个部门的分工更加精细,花式品种更加繁富,丝绸产区更加扩大,织造技术也大为提高。
唐代的丝绸业也和过去历代一样,主要分为民营和官营两部分,其中官营丝绸业是重要产业。
唐代官府经营的丝绸制品生产,由织染署负责管理。织染署下面又设立了25个“作”,各有专门的分工。其中有10个“作”专司织造,分别从事绢、纱、絁、罗、绫、绮、锦、布、褐的生产;有5个“作”专司织带,分别制造组、绶、绦、绳、缨;有4个“作”专司纺制紬线,分别生产紬、线、弦、网;有6个“作”专司练染,分别负责染青、绛、黄、白、皂、紫6种基调的系统色彩。
在25个“作”中,除布“作”和褐“作”外,几乎均直接或间接与治丝和织绸生产有关。各“作”里的从业人数各个时期不同,但都比较多。
据史籍记载,唐武则天时,织染署有织工365人,内“作”有绫匠83人,掖庭局有绫匠150人;唐玄宗时,册封杨玉环为贵妃,贵妃院中有700名织工为她织绣服饰。而诸州官锦坊人数则难以统计。
当时在全国各地还有属于地方州府管辖的织锦坊等。唐代初期,把全国分为10个道,各道每年要向朝廷交纳一定数量的贡赋,丝绸制品是贡赋中很重要的一项。当时各道作为贡赋向朝廷交纳的丝绸制品,名目繁多,花式新颖。
例如,河南道仙、滑二州的方纹绫,豫州的鸡鶒绫、双丝绫,兖州的镜花绫,青州的仙文绫;河北道恒州的孔雀罗、春罗,定州的两窠
绫;山南道荆州的交梭縠子,阆州的重莲绫;江南道润州的方棊、水波绫,越州的吴绫;剑南道益、蜀二州的单丝罗,益州的高杼衫段,绵州的双,遂州的樗蒲棱等等,都是花色绮丽的高级丝绸制品。
唐代民间手工作坊数量,随着城市繁荣和商品流通的扩大也不断增多,有的私营纺织作坊规模也相当巨大。据唐代人写的《朝野佥载》中说:其时“定州何明远大富”、“赀财巨万,家有绫机五百张”。意思是说那个作坊竟有可供操作的绫织机500台。如果每台需用一名织工再加上缫、络、染等辅助工2人至3人,则500台至少得用1000至1500人。它的大小竟和后来的纺织厂差不多,而拥有如此规模作坊的,远不止何明远一人。
唐初丝绸制品的主要产区还是在北方。“安史之乱”以后,江南地区丝绸业迅速地发展起来。江南道越州的“缭绫”、宣州的“红线毯”都是名重一时的高级丝绸制品。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他所写的《缭绫》一首诗中,描写皎洁精美的缭绫时写道:
缭绫缭绫何所似?不似罗绡与纨绮;
应似天台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
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雪。
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
……
在另一首名叫《红线毯》的诗中,诗人用“彩丝茸茸香拂拂,线软花虚不胜物”的诗句,来形容红线毯的松厚柔软。
唐代的印花丝绸,花色也很多,印花加工的方法,除蜡染、夹板印花、木板压印等方法外,还有用镂花纸版刮色浆印花及画花等多种方法。
唐代的薄纱,也织得很好。当时的贵族妇女,肩上都披着一条“披帛”,大都是用薄纱做成的。另外还有一种用印花薄纱缝制的衣裙,也是当时贵族妇女们很喜爱的服饰。
唐代的绢帛,除作为实用品外,还作为货币被广泛流通使用。唐开元年间的732年,唐代政府曾颁布一道法令说:
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皆合通用。如闻市肆必须用钱,深非道理,自今以后,与钱货兼用,违者准法罪之。
大意是说,绫罗绢布都可以作为交换的媒介,如果只用钱币作交换的手段,是不合理的,自今以后,绫罗绢布与货币同样使用,不服从者将被作为犯法治罪。
两年后,即734年,又颁布一道诏书说,凡上市物品,均需先用绢布绫罗丝绵交易,若市价1000以上,可钱物并用,违者科罪。
这两道诏令就是丝绸在唐代曾经起过货币作用的具体实例。据此也可看出丝绸在当时社会经济中所占的地位是何等重要了。
宋代的官营丝绸生产组织形式与唐代相似,但规模远胜唐代。其时的官营丝绸生产作坊除京城之外,还遍及全国主要丝绸产地。
据《宋史》载:朝廷所需丝织物的织造场院,除在京设置有绫绵院、内染院、文绣院外,全国各地有几十处之多,如杭州、苏州、成都的锦院,开封的绫院,润州的织罗局,梓州的绫绮场等。
这些外地场院一般都是以一两个织品作为主要生产品种,如亳州场院主织纱,大名府场院主织绉、縠,青、齐、郓、濮、淄、潍、沂、密、登、莱、衡、永、泉州场院主织平絁,而成都有些场院,则由监官专管织造西北和西南少数民族喜爱的各式花锦,作为兄弟民族间贸易交流的物资。
这些官办丝绸场院规模均相当大,如绫锦院在988年有400多张绫锦织机,1034名匠人。1083年成都锦院有117间场房,154台织机,共用工人449人,共用挽综工164人,织工154人,染匠21人,纺绎工110人,每年用丝115000两,染料211000斤,生产锦1500匹。
宋代民间丝绸生产更是空前发达,史载杭州街巷:“竹窗轧轧,寒丝手拔,春风一夜,百花尽发”,成都百姓:“连甍比室,运针弄杼,燃膏继昼,幼艾竭作,以供四方之服”。这虽只是反映一时一地的情况,但从中我们不难想象出当时整个丝织业生产的繁荣程度。
宋代还出现了完全脱离农业生产,专门从事纺织生产的家庭作坊即机户。机户不同于富户豪门经营的作坊,仅依赖家庭成员不雇佣或很少雇佣劳动力。其经营方式是官府提供原料,机户织造的产品则由官府统一收购。仁宗景祐年间梓州有机户数千家,专门生产用于上供宫廷的绫绢。
宋代丝绸产量之巨,也反映在每年输往辽金的数量上。据史载宋真宗景德年间的1004年,宋王朝和大辽订立“澶渊之盟”,答应每年给辽国银10万两,绢20万匹,不久又增加为银20万两,绢30万匹。这之后,提供给对方的数量越来越大。此外,每年为补充战争所需的马匹都要用丝绸作为马价,以及按品级赏赐各级官员的丝绸织品,数量也比较大,同样也要耗费大量丝绸。
宋朝廷收集的丝绸,一部分来自租税,一部分来自“和买”。朝廷每年征收夏秋两税,夏税以丝绸、布匹为主;秋税以粮为主。另外,还规定男子从20岁到60岁要交身丁税,因为丝绸是农家的主要经济来源,所以“身丁税”也都以绢交纳。
“和买”的丝绸,是政府每年以购买的名义,向民间征集的一部分丝织品。初时付钱,但多较市价为低。后来,则只索绢而不付款,实际上是一种附加税。
自宋代起,南方丝织产量全面超过北方,完成了自唐代起由北逐渐南移的过程。据《宋会要辑稿》载,北宋中期全国年上供丝绸总计355万匹,东南和四川共计257万多匹,占全国三分之二,其中仅江浙一隅就达125万多匹,占全国三分之一以上,丝绵则超过三分之二,而北方各地仅占四分之一。
宋室南渡后,北方官商及手工业者大量南渡,进一步推进了南方丝织业的发展,绍兴年间的1141年,东南诸路每年仅夏税及和买绢就增加到300万匹左右。
这些数字不仅反映出随着当时经济中心的南移,丝织业重心已从黄河流域正式转移到长江中下游,还说明江浙地区已完全取代了北方山东、河南等丝织业中心的地位,并奠定了明清以后江苏和浙江两地丝绸兴盛不可动摇的格局。
总之,唐宋时期是我国丝绸业大发展的时期,丝绸制品也达到了我国丝织品历史上的一个高峰时期。无论产量、质量和品种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丝绸的生产规模较前代大大扩充了,同时,丝绸的对外贸易也得到巨大的发展。丝绸的生产和贸易,为唐宋社会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旁注]
织染署 官署名。唐承隋制,置织染署,属少府监。掌织紝组绶、绫锦冠帻,并染锦罗绢布等。唐代官方经营的织染署的组织庞大、分工细致,织染署下设25个作,其中专门负责染渍色彩的作就有6个,宋分置绫锦院与染院,金沿置织染署。元以后废。
白居易 (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薄纱 丝织物类名。即经纬线稀疏或有小孔的织品。轻薄的纺织品,所谓“轻者为纱”。我国古代的人曾经穿着用薄纱制成的十分轻薄的衣服。在文学作品中一般用来比喻薄雾或者细雨,给予读者不同的感觉。
绫绵院 官署名。宋始置,属少府监,掌织紝锦绣,以供皇帝服饰之用。元大都人匠总管府所属有纹绵总院,掌织造诸王、百官缎匹。又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所属有绫锦局,掌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教以织造。
机户 专门从事纺织业的人户或作坊。唐代中期以后,纺织手工业已逐步与农业分离。最早在宋太祖开宝年间970年,山东巨野有机户的记载。机户主要是从农村以蚕桑为业和以纺织为业的生产者中分离出来的,大多数是小商品生产者,有的从事家庭手工业,有的则雇佣十余人开设小作坊。
澶渊之盟 是北宋与辽经过多次战争后所缔结的一次盟约。因签约地点在宋代澶渊郡,故称。此后宋辽之间百余年间不再有大规模的战事,礼尚往来,通使殷勤,双方互使共达380次之多,辽朝边地发生饥荒,宋朝也会派人在边境赈济,宋真宗崩逝消息传来,辽圣宗“集蕃汉大臣举哀,后妃以下皆为沾涕”。
[阅读链接]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无论是人们的思想,还是物质生活都达到了历史的高峰。唐代开始,工艺装饰普遍使用花卉图案,其构图活泼自由、疏密匀称、丰满圆润。特别是波状的连续纹样与花草相结合后,就是唐代盛行的缠枝图案。
唐代服饰图案,改变了以往那种以天赋神授的创作思想,用真实的花、草、鱼、虫进行写生,但传统的龙、凤图案并没有被排斥,这也是由皇权神授的影响而决定的。这时服饰图案的设计趋向于表现自由、丰满、肥壮和雍容华贵的艺术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