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日常文明行为的需要转化六法

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是要把党和国家对小学生提出的日常文明行为要求转化为学生自身的需要和行动。实现这个“转化”,学生主体的积极性如何非常重要。因此,《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训练,必须要从培养和满足小学生的正确需要入手。前苏联心理学家波得罗夫斯基曾经说过:“任何方法如果以儿童的需要为基础,那么便会成功,任何方去如果不顾儿童现有的需要就去进行,那么它就不会达到目的。”实践也告诉我们,如不考虑学生的需要,任何文明行为的习惯教育,是不会有良好的效果的。小学生同样有物质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我们贯彻《规范》,就是要把

《规范》中的行为要求逐步转化为学生个人的需要,并与学生原有的正确需要融为一体,即建立和完善学生行为心理结构。比如,宣传遵守《规范》的光荣感,就要想方设法阳小学生自尊的需要融为一体。《规范》中关于“按时上学,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做作业,课后认真复习”等要求,通过恰当的方法手段,灌输到学生求知需要结构中;《规范》中关于“尊敬国旗、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文明礼貌、诚实不说谎、穿戴整洁、读写姿势端正”等要求,力求与学生爱美(心灵美、语言美、仪表美等)的心理需要统一起来;《规范》中关于“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

各种劳动,做简单的饭菜等家务劳动”等行为的要求,应和学生对劳动的要求与独立生活的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规范》中关于“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秩序,不玩火,防触电,防溺水,不做危险性游戏,不吸烟,不喝酒, 不赌博,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等行为要求,要与学生生存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健康的需要及保护个人正当权益的需要等紧密地联系起来。

那么,如何具体实现上述“转化”和“融合”呢?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周瑞明老师总结了六种方法:

第一,事例启迪法。

即用典型生动的正反面事例,启迪小学生将社会需要转变为自己追求的需要。例如,学生听了“礼貌处事怨变和”等生动故事,满足和强化学生讲文明讲礼貌的心理需要,促进了文明行为的养成。用吉鸿昌、赵一曼、方志敏等千千万万革命光烈换来五星红旗,换来新中国的感人事迹;用运动员奋力拼搏捧回金牌,五星红旗在奥运会上及其他国际体育比赛场上徐徐升起, 使人肃然起敬等等生动事例,强化学生热爱祖国、尊敬国旗的情感。

第二,心理换位法。

引导学生设身处地思考有关问题,激发学生的正确需要。例如,要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品德,具有“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和残疾人”、“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拾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等良好行为方面的追求,老师分别启发学生想一想:“假如别人拿走了我现有急需用的东西”、假如我不小心遗失了钱物”。老师运用心理换位法,将心比心,促使学生产生、形成和强化关心人、帮助人的精神需要,并使其付诸行动。

第三,类比选择法。

从分析实际情况出发,将某些日常行为规范分为若干层次类型,激励学生在比较中选择好的行为方式。例如,老师把当前小学生的学习态度分为五种:

一、自觉勤奋学习,主动获取多方面的知识; 二、按老师的要求认真学习;

三、为了完成任务,草率学习; 四、要在师长监督下被动学习; 五、借故逃避学习,逃避作业。

进而,引导学生在分析、预测类比各种学习态度可能产生的结果中,选择正确的学习态度作为自己的需要。

第四,情感体验法。

借助小学生容易体验到的事件,让学生体验,从而强化正确的需要,否定错误的要求。例如:老师用具体形象的方式向学生介绍有关交通事故的惊险场面和悲惨后果,使学生强烈地感到违反交通规则的可怕性,从而强化了学生的安全需要,促进学生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第五,实践感受法。

小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是在生活实践中,在与他人交往中培养形成的。因此,我们把日常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贯通渗透到学生的活动中去,使学生置身于美好、愉悦、活动、有趣的活动气氛之中,不知不觉地接受有关的文明行为要求。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学生在为公众服务、帮助别人解决困难中受人称赞,内心感到快乐,更觉得光荣,从而使学生觉得做力所能

及的好事真有意思,渐渐成为自己的一种精神需要。第六,竞赛激励法。

通过竞赛评比,激励学生积极努力地实行《规范》所规定的行为要求, 以增强和满足学生自尊的需要,从而,将遵守《规范》的要求纳入学生的自尊的需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