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胜劣汰是战争普遍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为,“优胜劣汰”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从自然界生物的生存竞争,到人类社会新制度战胜旧制度的斗争,都遵循这一规律。战争也毫不例外,也要遵循这条规律。

人类战争的历史证明,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凡是胜利的一方,在综合作战能力上一定处于优势;凡是失败的一方,在综合作战能力上一定处于劣势。例如抗美援朝战争,美帝国主义虽然在武器装备上处于优势,但发动的是侵略战争,政治上得不到人民的拥护,遭到全世界人民的反对,综合作战能力上处于劣势;而中国人民志愿军虽然武器装备上比较落后,但进行的是正义战争,政治上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军事上采取灵活巧妙的战略战术,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综合作战能力上处于优势, 最后终于打败了美帝国主义。再比如海湾战争,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虽然在参战兵力和坦克、大炮、装甲车等主要武器装备数量上远不如伊军多(见表 2),但在武器装备的军事技术水平和军队的军事素质上远比伊军先进, 综合作战能力处于绝对优势。战争发起后仅 42 天就取得了战争的彻底胜利。而伊军在兵力、坦克、装甲车、大炮等武器数量上虽处于较大优势,可在武器装备的技术水平以及战略战术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多国部队,综合作战能力处于绝对劣势。最后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

由此说明,“优胜劣汰”是战争的普遍规律,无论战争如何发展,是不会违背这条普遍规律的。因此,要夺取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的胜利,要牢固树立综合优势的观念,大力发展先进的武器装备,每战集中使用优势的武器装备、兵力和火力,充分发挥我军政治上的优势,形成综合作战能力的绝对

优势,各个歼灭敌人。表 2 海湾战争双方兵力和主要武器对比表

项 目

伊 军

多国部队

兵 力

120 万人

77 万人

坦 克

5600 辆

3750 辆

装甲车

6000 辆

2100 辆

火 炮

4000 门

约 2000 门

固定翼飞机

770 架

2780 架

直升机

150 架

1500 架

航 母

0

6 艘

其它舰艇

66 艘

219 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