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哲学思想
休谟哲学的主观想法,是将人性研究作为各种理论研究的中心和基础, 所以,最能代表他的哲学思想的乃是他的《人性论》。他认为,一切科学都以不同的方式与人性发生联系,而人性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一切学科的中心。不但社会学科、人文学科如此,甚至连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的科学。”②可见人的研究在他心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从人性入手研究哲学,即使不是休谟的发现,也是他有别于其他哲学人物的一个特色。单以英国经验哲学而言,培根哲学最重视知识,霍布斯哲学最重视国家,洛克哲学最重视经验,贝克莱哲学最重视感知,休谟最重视的乃是人性。人性问题,本来是 18 世纪的政治主题,休谟却把它变成哲学主题, 这正是彼时彼地英国的特色。从《人性论》的组织结构看,休谟从人性出发, 先论知性(第一卷),再论情感(第二卷),后论道德(第三卷)。知、情、德是休谟人性理论的三个基本部份。很显然,这种人性理论与法国启蒙思想家的理论有明显不一样的地方。
休谟的人性论,虽然以人为研究中心,又以人的观念为研究重点。或者说,以人为中心是他的主观愿望,而以人的经验和观念作为他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则反映了他哲学的逻辑过程,换句话说,他的哲学虽然以人性为总命题,但似对人的观念的关心远远超过对人本身的关心。
从这个意义上讲,休谟的人性论就其现实性而言,其实没有多大价值。在人的问题上,他没有提出多少新的内容。在这方面,他不但比不过他同时代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甚至比不过早于他的 17 世纪理性主义哲学家。实际上,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欧思想家,历来把对人的尊重和认识摆在重要地位。他们或者由敬神转为敬人,或者干脆确认人的崇高地位,而对神灵表示怀疑。因此,这个时期的思想家都带有强烈的人文色彩。17 世纪的理性主义思想家,或者把人的理性看得高于一切,或者对世俗内容如科学、知识与国家倍加关心,且提出一套一套完备的思想论证。18 世纪的法国启蒙哲学,尤其推崇人的品行,尊崇人的地位,对一切妨碍人的发展、人的理性、人的权利、人的自由的内容,不管他是神灵,是政权,是贵族,是传统,是经典,是权威,都要统统反对,并且恨不得一风吹去,让它们烟消火灭才称心如意。
休谟则另成一系,他的人性观如果放在社会现实生活这个领域中观察它,则它既非常保守又毫无新见。他反对革新,推崇服从,而且视仰政府鼻息为大荣幸,敬富人如敬父母,畏官长如畏神明,安时守份,无怨无怒,不但不为自己的贫困而烦恼,还要为人家的富足而兴奋。他说:“我们谴责一切不忠于执政长官的行为”①;又说:“最符合于慎重和道德学的一条准则, 就是安然服从我们生活所在的那个国家的现存的政府。”②而且对于一切反抗最高权力的行为,无论你有多少理由,他都不问青红皂白,一概反对。他认定,“在健全的政治学和道德学中,虽然在某些场合下反抗最高权力可能是正当的,但是,在人事的通常进程中肯定不能有比这件事更有害、更罪恶的
② 巴克拉捷:《近代哲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282 页。
① 转引自《欧洲哲学史》,商务印书馆 1977 年版,第 403、404 页。
② 同上。
了。”①
可怜的休谟,你是太过于平庸了。
但从哲学的角度考虑,休谟的人性学说,又有特别重要的理论价值。休谟对人的研究,始于知性,而他对知性的研究,又始于经验,所以他
才被列入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但是休谟的经验主义,显然已经与英国传统的经验主义包括洛克也包括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发生莫大分歧。他不但不同意洛克的知识来源于经验的观念,甚至也不同意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 式的经验论。休谟的经验学说,把英国经验主义引导到观念唯一的极端方面去了。因此,罗素说他的经验方法是走进了死胡同。
洛克的经验论,认为物体有第一第二两种性质。第一性质是客观存在的。与人的感觉没有关系,例如物体的广延和数量。第二性质则与人的感觉直接相关,如温度和颜色。为此,洛克还举了三只不同温度的水杯的著名例证。
贝克莱不同意此说。他认为,不论物体的第一性还是第二性,都是由人的感知来决定的——“存在即是被感知”。即使物体的广延和数量,如果没有感知,也无法确定它们的存在——你不感知它们怎么知道它们存在呢?
但是,贝克莱的感知理论,还有两个前提,第一个前提是从经验到感觉, 第二个前提是感知的主体,包括灵魂、自我和精神。
休谟不但不同意洛克的经验,也不同意贝克莱的想法。在他看来,即使灵魂、自我和精神,如果不通过感知,你也一样不能证明它们究竟是否存在。形象一点讲,在贝克莱那里,我与我的感知是两回事。我是主体,没有我怎么能有知觉?至少会有上帝的知觉——上帝也是一个我——才行。而在休谟这里,连自我也没有。他循着贝克莱的思路继续向前发展,发展到最后,干脆就用贝克莱的方式把贝克莱打倒了。他的逻辑是:即使自我,如果没有感觉,你怎么证明?换句话说,就是你如果不去感知,你怎么能确定你就是你? 甚至你怎么能证明你的存在?这理论比贝克莱的感知论更其具有玄学味道。让常人不但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甚至连看一看这和尚的路径都寻它不到。
但休谟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虽然他认为贝克莱的哲学是“最深刻的哲学”①,他还是要对这种最深刻的哲学提出批评,尽管他认为贝克莱的作品是“古今哲学家中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怀疑论的教本”②,他还是要对这个教本提出质疑。在他看来,“除了心灵的知觉或印象和观念之外,没有任何东西真正存在于心中”③,而且,“我们即使尽可能把我们的注意倾注于我们自身之外,追踪我们的想象上至诸天,或者远至宇宙的尽头,我们也永远不可能真正超出自身一步,而且除了出现在那个狭窄范围以内的那些知觉以外,我们也不能设想任何一种存在。”④
实际上,在休谟这里,“感觉之外的一切都不可知。”⑤ 诚如评论者所言,”当他说我只知道我自己的知觉、我所感知的存在只是自己的知觉的时
① 转引自《欧洲哲学史》,商务印书馆 1977 年版,第 403、404 页。
① 转引自《欧洲哲学史》,商务印书馆 1977 年版,第 404、407 页。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同上。
⑤ 同上。
候,他是在重复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的老调;但是,他不愿意像贝克莱那样断言:存在就是我的感觉,而狡猾地宣称,在我的感觉之外、在我所感知的 存在之外是否还有什么东西,我不知道。”①
认为感知是唯一可知的存在,才是休谟哲学的真正出发点,也是他哲学的逻辑起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休谟的人性学说,只是他的一种主观愿望, 大约他自己也觉察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后来改写《人生论》第一部分的时候, 就把《论知性》这个题目换成《人类理解研究》。
既然在逻辑上消除了贝克莱哲学思想上矛盾,于是,休谟便着手构筑他自己的思想体系。
从《人性论》第一部分《论知性》的构架看,休谟的知性论由 4 个基本内容构成,即第一章:论观念、它们的起源、组合、抽象、联系等;第二章: 论空间和时间观念;第三章:论知识和概然推断;第四章,论怀疑主义哲学体系和其他哲学体系。
但以其哲学价值而论,休谟哲学的基本点,即他的主要贡献,是他的唯观念论、因果观,以及由因果论派生出的概然论思想。
正如休谟哲学的人性论是建立在观念和感觉的基础上一样,他的因果论也全然建立在他的观念唯知的学说之上。依本书作者的看法,唯有弄清楚这一点,才能比较容易地理解休谟学说的内涵,并从整体上对他的学说进行分析和量考,或者说,才能确切明白他哲学著作中的用语、思维方式和与常人有些隔膜的立场及方法。
但是,很显然,把因果关系限定在观念领域的范围内,绝非一件易事, 毕竟在观念之外还有现实世界,在观念之上还有精神主体。休谟的处置方法, 是既认为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又认为精神主体也是不可知的,而且,既不可知,便不管它。中国大陆学者常将休谟列入不可知论,原因就在此。
为着弄清休谟的因果论,先应弄清他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思路。他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人的一切观念都来自感觉;
第二,所谓因果关系只能限定在知觉范围之内,出了知觉,皆不可知; 第三,知觉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的基本内容可以列表如下:
印象感觉印象(不知原因而产生)
知觉
反省印象(自观念得来)
观念记忆观念(具有活泼性)
想象观念(失去活泼性的)
首先是知觉。知觉又分为印象和观念:印象是进入心灵最强最猛的知觉,观念则是“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①
印象又分为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感觉印象——对不起——它“是由我们所不知的原因开始产生于心中”②;反省印象则由观念而来。
观念也分两种:一种是记忆观念,一种是想象观念。这两种观念的由来, 是一致的,即“我们从经验发现,当任何印象出现于心中之后,它又作为观
① 转引自《欧洲哲学史》,商务印书馆 1977 年版,第 404、407 页。
① 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13 页。
② 同上书,第 19 页。
念复现于心中。”①虽然如此,二者的复现结果却不一样,那种复现时仍保持它和次复现时的活泼程度的,就是记忆观念,而失去其初次出现时的活泼性的就是想象观念。
重要的是,举凡这一切,都只在知觉之内,这是了解休谟哲学的一个关
键。
有了上述这些前提和概念,我们或许就能够比较容易地理解休谟的因果
论了。
在休谟的哲学思想里,既然一切因果不过是各种观念之间的关系,而并非客观事物之间本身的固有关系,所以它们之间的因果性就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或者说是盖然的。虽然休谟也承认“凡发生的事物必有原因”②,但追究其原因,却与事物自身的内在联系无关。在休谟看来,观念之外的事物原本是不可能知道的,连知道都不可能,妄谈因果,岂不荒唐!
在休谟这里,因果关系只是观念与观念之间的关系,尽管这些关系也有许多形式,但在本质上,却只能通过人的习惯和联想,才能使它们之间的关系得以完成。所谓“习惯乃是人生伟大的指南”③,所谓“必然联系只是心灵的习惯”④,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人们可以通过联想,把各种观念联系在一起,可先也可后,可后也可先,先者能后,后者能先,比如:“当我们见到一个弹子循着直线向另一个弹子运动时,纵然可以偶然地假定第二个弹子的运动乃是作为与第一个弹子接触或相撞的结果,难道我就不能设想成百种不同的事件会同样地从这个原因中产生出来吗?这两个弹子就不会完成静止下来吗?第一个弹子就不会循着直线向后退,或者从第二个弹子跳到其他的线或方向去吗?”①
当然这种随意的或然性的想象,在文艺创作中不但是可能的,而且简直是必然的。文艺不能脱离生活,但也不能照搬生活。是活人谁无生活,但人人都可以成为文学家吗?不要讲弹子运动这样的例子,就是《星球大战》, 若无想象,何以得成?人生必死,但死而不能复生。虽然死而不能复生,“聊斋志异”中却写了多少美丽可人的鬼魂,一些现代派荒诞剧作,更以时空颠倒为其所长,虽不必笔笔合乎科学,却都足以令人心灵震颤,意动情摇。还有中国的《封神榜》、《西游记》,美国的“米老鼠与唐老鸭”,其中多少奇妙的想象,惊绝的场面,你让它们合乎现实,合乎科学,合乎自然,怕不能,纵不合乎科学的逻辑,却合乎想象的逻辑。这是使休谟先生多么高兴的事情啊!
如果说文艺不能代替科学,但文学也必然包含在哲学的研究范围内,这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但休谟讲的因果关系,却有好几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他讲了 7 种因果形
式,这 7 种形式包括:
①类似关系;
②同一关系;
① 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20 页。
② 转引自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202 页。
③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册,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526 页。
④ 同上书,第 528 页。
①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册,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522 页。
③空间与时间关系;
④数量或数目关系;
⑤共同的性质关系;
⑥相反关系;
⑦自然的或其他因果关系。
这些关系,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完全决定于我们所比较的各观念,一类是可以不经过观念的变化而变化的。”①于是,在这些因果关系中, 依罗素所见,便又有了主观部分和客观部分,但要害不在这里。要害在于, 休谟的因果关系,尽管出于经验,却又决定于印象和观念;因此,它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罗素就此写道:“我们如果认真对待休谟的意见,必须这样讲:尽管在过去望见苹果一向和预料某种滋味相连,没有理由说要继续这样相连。也许下次我看见苹果我会预料它吃起来像牛肉味道。”②
罗素的批评,虽然颇能引人发笑。但休谟的哲学,却远比这批评赋意深刻。休谟并非一概否定必然性,他只是更强调或然性的作用。他也曾说过: “有些原因可以完全一律地、经常地产生出某一种特殊的结果⋯⋯火是一向能烧人的,水是一向能淹死人的。至于冲击和引力之能产生运动,也是公认的普遍法则,从来没有例外。”③然而,水能淹死人,水却不总是淹死人;火能烧死人,但也能使人温暖。人们吃过苹果,苹果是甜的或酸甜的,于是, 再一看见苹果就联想到了甜的或酸甜的味道。那也不尽然。牛顿爵士一定吃过不少苹果的了,但他看见苹果从树上掉下来时,就没产生什么甜的酸甜的感觉,他在想,这东西为什么向地面下落而不向天上飞去?又譬如豆腐的味道鲜美可口,吃惯了鲜豆腐的人,很难想象它的滋味是臭的,然而,中国毕竟有了臭豆腐。臭豆腐有知,会支持休谟,批评罗素,豆腐既然可以变臭, 苹果又何妨出现牛肉味道。
休谟说:“一切概然推理都不过是一种感觉。不但在诗歌和音乐中,就是在哲学中,我们也得遵循我们的爱好和情趣。当我相信任何原则时,那只是以较强力量刺激我的一个观念。当我舍弃一套论证而接受另外一套时,我只不过是由于我感觉到后者的优势影响而作出决定罢了。对象之间并没有可以发现的联系;我们之所以能根据一个对象的出现推断另一个对象的存在, 并不是凭着其他的原则,而只是凭着作用于想象上的习惯。”①
原则还是要的,自由想象也有必要。
休谟哲学的因果论思想,对 19 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产生莫大影响。公道地讲,休谟哲学的立论基础并不科学,但是作为一种思维方式,一个思路, 它也有独自存在于哲学史林的理由。现代科学表明,人类的科学研究,既可以将整个自然界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也可以将一个具体的专业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还可以将一个专门的命题或事物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此即所谓宏观研究、中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比如,你可以专门研究哥达巴赫猜想, 也可以专门研究老鼠。实在,哥达巴赫猜想的最终证明也许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人类对老鼠的奥秘同样知之甚少,否则,为什么不在明天早晨就宣布
① 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85 页。
②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204 页。
③ 转引自《休谟思想研究》,上海远东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219 页。
① 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122 页。
哥达巴赫猜想的最终证明,也不能哪怕在任何一个城市把所有的老鼠一网打尽呢?
休谟如果把他的哲学研究只限定在对知觉的研究这个范围内,则他的研究就有了更为坚实的立论基础。现在看来,休谟的研究对象比之他那个时代的许多哲学人物,其范围是小了许多——他不管研究主体——人,也不管研究客体——物、世界。他认为这些都是不可知的。但和现代科学的分科相比, 他研究对象的范围也许又大了一点。他或者可以把研究范围限定在更小的范围,如只研究信息符号——语言,或者只研究人的印象与观念。但这些“如果”,只不过是后人的好心想象罢了。大体说来,休谟的研究打破了 17 世纪以来的理性主义传统。他确实是比他的同侪与后人——德国古典哲学的各位经典作家更为超前的人物。他的研究方法,如果我们能给予历史性的解释, 依然会对理解 20 世纪的哲学流派和文学艺术乃至科技理论产生许多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