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的太学与察举选才
那是在西汉武帝时期,随着政治经济和思想条件的成熟,著名儒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主张,肯定儒家教育在育才和化民两方面的作用。他在《举贤良对策》中向汉武帝建议道:
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
意思是说,培养人才没有比办好太学更重要了,太学是贤才所由出,教化之本源。他希望皇帝兴办太学,聘请高明的教师来教养天下的贤才,常常考问他们,来启发他们的才智,那样,英俊的人才就可以得到了。
为了培养和选拔精通儒经的治术人才,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将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定为“五经”,置五经博士并开创太学。
公元前124年,汉武帝下诏在长安设太学,置博士弟子。开创太学后,太学就成为地主官僚政府下设的一种“育才养士”的教育机构。
汉武帝以后,随着汉王朝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太学教育也有很大发展。汉武帝开创太学时,太学生仅50人,到汉昭帝时太学生增至百人,汉宣帝时增至200余人,汉元帝时增至千人,汉成帝时增至3000人。到汉平帝时,又为太学生建筑校舍,能容太学生万人。
东汉时期,汉光武帝刘秀重建太学于洛阳南门外,校内设有讲堂,门前并有石经4部。京师形成了太学区。太学一时盛况空前。到汉顺帝以后,太学发展到鼎盛时期,太学生竟达3万人,连匈奴等少数民族也遣子弟入学。这种盛况是世界古代教育史上罕见的。
汉代太学的教师称博士。汉代每一儒家经书设1名博士。汉武帝时置博士7人,汉宣帝时博士扩大到14人,汉元帝时又增加到15人。汉平帝时,增“五经”为“六经”,每经博士5人,共置博士30名。东汉光武帝又置经学博士14人,统一由祭酒管理。
祭酒相当于太学的校长,由太常选定德高望重的博士充任。担任博士的基本条件是:明于古今,通晓百家,知识渊博,德行高尚,作风正派,恪守师法家法,教学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等。
西汉博士通过征辟或荐举的方式选取;东汉时则采取考试方式选取,并要求基层政权写“保举状”。考试博士,由太常亲自主持。如东汉伏恭经“太常试经第一,拜博士”。
应试博士的人年龄须在50岁以上。如果发现应试的人不符合条件,或辞退,或驱逐。如东汉时张玄试笔第一,拜为博士,但后发现他不尊家法,有离经叛道行为,被撤换。杨仁经考试合格拜为博士,后发现不满50岁,汉明帝改任他为北宫卫士令。
汉代太学的学生,西汉称“博士弟子”或“弟子”,东汉称“诸生”或“太学生”。学生来源:一是由太常在京师和地方直接挑选;二是由郡国道邑等地方举荐。选太学生的标准以德、才为主,还重仪表。
汉代太学很注重考试,制定了十分严格的考试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汉代太学既是国家的最高学府,又是国家的考试机关。太学的考试有两大作用:一是通过考试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充实汉朝官吏队伍;二是通过考试,督促学生学习儒家经典。
在汉武帝开创太学时,规定太学生每年考试一次,称谓“岁试”。东汉时改为每两年考试一次。汉代太学考试方法有射策、策试和口试这三种。
“射策”是汉代太学惯用的一种考试方法,创始于汉武帝时代。考试程序是由主考人根据儒经内容提出若干问题,然后按照这些问题的难易程度分成甲乙两等,再把这些问题写在帛或纸上密封起来,由被试者随意抽出其中一二种题来解答。内容侧重对于儒家经典意思的解释与阐发。主考人根据学生的解答判断学业成绩,成绩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官职。不过每科均规定取官名额。
“策试”就是教师事先按家法章句分科出好50个题目,学生凡是回答得多且好的被评为“上第”,“五经各取上第六人”,上榜公布,作为政府录用的依据。“口试”即试诵说的考试方法。
这些考试方法一直推行到西汉末年。随着太学规模的扩大,考试制度也进行了若干改动,即不分甲乙科,只取“高第”,即最优者。后来又增加了补官的名额。到汉桓帝说仍从太学生中扩大录用名额,把考试最优者排成四等,由太学推荐给政府,然后授予官职,即高第15人和上第16人均做“郎中”,中第17人为“太子舍人”,下第17人为“王家郎”。
汉桓帝永寿年间的156年又进了一步,采用“两岁一试”,废止录取名额限制,以通经的多少定等第高下,并据此分别授官,即将太学考试与政府分配直接挂钩的办法,作为一种制度来执行。
两岁一试的具体办法是:太学生学满两年可以参加考试,以“五经”为命题范围,以熟读经书程度来分别次第,考试不合格的可留校继续学习,过两年赶下届考试。通二经者,授予“文学掌故”官职,可以不去做官,继续学习,待两年后再参加高一层次的考试。通三经者,授予“太子舍人”官职,也允许不去做官,继续学习,待两年后再参加通四经的考试。通四经者,授予“郎中”官职。如此类推,直至博通“五经”为止。已做官的太学毕业生亦可参加考试,作为继续升官的依据。
这种通过考试选用人才的方法成为国家兴盛可靠保证,同时对于鼓励太学生们继续不断地研究儒家经典,养成通才,也是有很大作用的。西汉的太学生多只能专儒家一经,东汉的太学生一人逐步能通二经、三经、四经乃至五经,有的还能兼通今古文,如郑玄被称为“括囊大典、网罗众家”的通儒。
汉代太学注重考试,使得学生专心攻读,潜心于经典,培养了不少人才。如著名思想家王充、著名数学家崔瑗、著名科学家张衡、著名经学家郑玄等等,都曾是太学生,在太学学习多年。汉代太学考试制度对选拔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
汉代太学既是教学机关又是代表国家的考试机关,这样可以鼓励青年自修,校外人才经过考试也可以给予一定的资格和荣誉,这也是值得肯定的。
汉代太学没有年限规定,太学生一年没有通过考试允许下年再考,这样一年一年考下去,太学里往往有一些少年入学一直到头发白了还没合格的老学生。这些老学生巴望有朝一日考试合格,得到皇上的“恩赐”而步入官场。
汉代地方郡国学校也有考问经学并根据成绩优劣而授官的。如武威郡学对于“章句既通”的学生,采取“显拔荣进”的奖励,以致“郡遂有儒雅之士”。北新城长刘梁和桂阳太守栾巴,都曾举行“试策殿最”的考试,并且“随能升授”。
地方郡国还有明经试,即由郡国贡其生员至京师考试,有甲、乙等科,授官和太学中的甲、乙科略同。郡国明经试是于太学之外,为照顾边远州郡自修之士和私学弟子而设立的。
在汉桓帝建和年间还开设“比郡国明经试”,这是对太学岁试选士的补充,太学和郡国学校生员均得应考。汉代郡国学校的考试擢用虽未制度化,亦无统一标准,但郡国学校采取了考试制度是没有疑问的。
汉代一方面开创太学,培养与选拔人才;另一方面又确立了察举制度,发现与选拔人才。通过这两条途径,充实汉王朝的官吏队伍。
所谓察举,亦称荐举,是由汉王朝的“三公九卿”及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依据考核,把民间及基层官吏中的德才兼备者推荐给朝廷,由朝廷授予他们一定的官职或提高其官位。
据《汉书·高帝纪》载,汉高祖刘邦曾诏令诸侯王和地方郡守察访民间德才兼备的人,并把这些人送到京城。如果不执行这项命令,没有把地方上贤德之人推举出来,一旦发觉,就要罢免其官职。
汉文帝即位第二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这种察举办法逐渐形成制度。汉文帝还亲自出题策问,要求被荐举的“贤良”之才,针对时政提出建议,答策要封好交皇帝亲自拆阅,评定高下,然后酌授官职。这是汉代皇帝亲自主持考试以选拔人才的开始。
汉武帝即位以后,对于举贤十分重视,刚即位不到一年就下令举贤良。这次被推荐的贤良之才百余人,董仲舒就是在这次“对策”中连对三策而被列为上第的。后来汉武帝再次亲自策问,公孙弘策试第一。
察举的名目很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属常科,经常举行的科目,又作岁举,即为每年定时由各州郡长官按规定名额向朝廷荐举人才之制;另一类属非常科,或叫做特科、特举,即根据皇帝需要临时指定的特别选士科目。常科有孝廉、茂才等科;非常科有贤良方正、明经、明法、至孝、童子等科。
“孝廉科”创于汉武帝元年间的公元前134年,它是按照孝子及廉吏的标准察举人才的两个科目。至东汉时,孝廉便合为一科。
孝廉科为两汉察举制中最受重视的常科。举孝廉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选拔清廉的官吏,充实官吏队伍,加强中央集权的力量;另一方面是在民众中宣传道德风尚。在察举制度下,士人能否当官,一般取决于能否被推荐;而能否被推荐,又取决于乡闾民间的舆论。以“声名”取士,这是察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茂才科”在西汉时称作秀才,东汉为避光武帝刘秀之讳改为茂才。茂才科主要是选拔奇才异能之士,所以又称作“茂才异等”或“茂才特立之士”等。
茂才科之设始于汉武帝元封年间的公元前106年,西汉时,茂才为察举特科,或单独举行,或与贤良方正科一并举行。东汉光武帝改其为岁举,以后茂才与孝廉往往并称、并举。但孝廉均为郡举,而茂才西汉时间有郡举,东汉时多为州举。
茂才被举的资格,在西汉时虽属吏民并举,但必须是奇才异能之士,若无相当才识与经验者实难应选。茂才之选实在于对有特异才能和有非常之功的官吏的升迁提拔,所举茂才多授以县令官职,或相当于县令级的官衔。茂才所拜官与孝廉不同,孝廉初多拜为郎,然后再由郎擢为县令。
“贤良方正科”始于汉文帝时的公元前178年,此后两汉各帝屡有诏举,为汉代察举特科中较为常见并最受重视的科目。贤良方正是指德才皆优者。
此科多开在国家遇有日食、地震、奇特星象、瘟疫流行及各种自然灾害之后举行。依据董仲舒等人“天人感应”之说,各种灾异都是上天对人世帝王过失的警告。由于帝王必自我检讨,以期顺天应人,因而礼诏贤才,广开言路,以匡正帝王过失。
“明经科”察举通晓儒经之人才。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两汉各科察举都重视儒经,而又专设明经一科,更表明对儒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提倡。汉武帝曾诏举“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这是明经科的开端,但明确专置明经科则是在东汉。
东汉顺帝时规定:对于举明经科的士子考试不合格者,需进太学中补为弟子,以便深研儒经。这就沟通了察举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明经科考试不合格者可补太学弟子,以便再试明经科,为后世“科举必由学校”之滥觞。
“明法科”是察举明习法律的人才。西汉后期,面对社会危机,朝廷强调法治,汉平帝令“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将将明法科定为岁举。此科的开设,实则在宣扬儒术德治的同时,也不忽视法治,强调国家应该注意选拔明习律令的人才,给予研习刑法律令的人以升迁的机会。
“童子科”,规定年龄在12岁至16岁之间,能“博通经典”的可选入童子科。汉初就注意对才能优异的少年儿童破格推举并任用。东汉的“博通经典”者可以入选,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授以官职。
察举童子是一种发掘早慧、奖励天才儿童的方法,这表明中国早在汉代就重视对才能优异儿童少年的培养。
此外,汉代察举还有勇猛知兵法科、察举能治理难治理的郡县方面人才的治剧科、察举官吏中政绩最好人才的尤异科、明阴阳灾异与有道科、至孝科等等,科目设置五花八门,常科与特科相兼,文实相济。后逐渐演进出一套选士的标准。据《后汉书·百官志》: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复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这实际上是从宏观角度对汉代察举各科选士考核标准的概括。汉代察举诸科的名目多为后来的唐代科举考试制度科目所沿袭,如茂才、明经、明法、孝廉、贤良方正等科目亦为唐代科举考试制度的科目。
汉代察举选拔人才的制度,以推荐为主,以考试为辅,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特点。考试的方式很多,如皇帝策试、公府考试、太学课试和童子考试等。
皇帝策试由皇帝亲加策试,从汉文帝、汉武帝始,直到东汉一些皇帝在察举诏令中,常有“朕将亲览”、“朕将策之”等语。
公府考试即郡国地方岁举人才到京师后,由公府分别考试。东汉尚书令左雄改革以后,创立了在端门复试的制度,表明考试的成分越来越重,成为汉代察举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太学不仅是国家最高学府,也是国家的考试机关。太学除负责太学生的教学与考试之外,也允许非太学生参加太学代表政府举行的定期考试,并根据成绩给予校外知识分子一种荣誉或资格,作为分配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这就是太学课试。
童子考试是对智能优异的少年儿童给予单独考试并破格推举、任用。
汉代选拔人才,以荐举为主,辅以考试。察举是否得其人,还要经过考核,以试其实,最后量材录用。这种荐举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更加全面地衡量选拔人才,既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举而无实,靠请托而擢选,又不至于仅凭一纸试卷定取舍,而忽略素日品行才学。汉代考试制度与察举制度给后世留下的宝贵的经验。
[旁注]
《举贤良对策》 是董仲舒应对汉武帝下诏征求治国方略而作的对策。文中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反映天命的政治秩序和政治思想都应该是统一的。董仲舒的儒家思想大大维护了汉武帝的皇权,为当时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定做出了一时的贡献。
太学 是我国古代的大学。太学之名始于西周。汉代始设于京师。汉武帝时,董仲舒上“天人三策”,提出“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的建议。太学在传播文化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也对当时的教育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石经 是我国古代刻于石碑,摩崖上的儒家经籍和佛道经典。迄今有文字可考的刻儒家经籍的石经有7种,它们是:熹平石经、正始石经、唐开成石经、蜀石经、北宋石经、南宋石经及清石经。
祭酒 古代学官名。汉武帝始设,以后历代多沿用。为国子学或国子监的主管官。汉代有博士祭酒为博士之首。西晋改设国子祭酒隋唐以后称国子监祭酒为国子监的主管官。清末始废。后亦以泛称文坛、艺坛或学术界、文化界的首脑人物。
郡国 一般的郡和诸侯王的封国统称为郡国。汉初封国辖有支郡,后来以单郡封国。郡直属朝廷,国是诸侯王的封地,都是郡一级的行政区划,下辖县级单位,所以“郡”“国”并称。如赵国、齐国、长沙国、琅琊国、东海国、清河国、濮阳国等。
郎中 属员外级,分掌各司事务,其职位仅次于尚书、侍郎、丞相的高级官员。郎中本是官名,即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始有,秦汉治置。后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郎中作为医生的称呼始自宋代。
太子舍人 秦代始置。汉时选良家子孙任职,轮番宿卫,似郎中。无员额,轮流宿卫,如三署郎中。西汉隶太子太傅、少傅,东汉隶太子少傅。太子阙位则隶少府。三国沿置,魏七品。晋有十六人,七品,职务似散骑、中书等侍郎,掌文章书记,初隶太子太傅、少傅,后隶太子詹事。
太守 原为战国时代郡守的尊称。西汉景帝时,郡守改称为太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历代沿置不改。南北朝时期,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
三公九卿 三公是我国古代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汉时指司马、司徒、司空,或为太傅、太师、太保。从汉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汉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
对策 汉代出现的察举制度的一种考试方法,又称“策试”。汉文帝曾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诏举贤良能直谏者,并亲自加以策试。察举对策制度自此而成立。意为“对册”的意思,古时就政事、经义等设问,由应试者对答,称为对策。自汉起作为取士考试的一种形式。
明经 汉代出现之选举官员的科目,始于汉武帝时期,至宋神宗时期废除。被推举者须明习经学,故以“明经”为名。龚遂、翟方进等皆以明经入仕。明经由郡国或公卿推举,被举出后须通过射策以确定等第而得官,汉代设置这一科,为儒生进入仕途提供了渠道。
尚书令 官名。始于秦,西汉沿置,本为少府的属官,掌文书及群臣的奏章。汉武帝时以宦官司担任,又改称中书谒者令和中谒者令。汉成帝时恢复尚书令名称权势渐重领导尚书。东汉政务归尚书,尚书令成为对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令的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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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实行的察举制,是由地方长官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两汉时征召有很多有才学的人。
东方朔本为一介平民,但却在汉武帝征召时通过上书自荐到武帝身边任职。汉代文学家和哲学家扬雄则是由于汉成帝赏识他的文才被直接征召到宫里担任给事黄门郎。撰写《汉书》的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被征召,汉明帝让他入宫任兰台令史。科学家张衡也是因为声名远播,被汉安帝征召为郎中,后又升为太史令。